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大學組
考試說明
-111 學年度起適用-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著作權屬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所有,僅供非營
利目的使用,轉載請註明出處。若作為營利目的使用,應事
前經由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書面同意授權。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大學組考試說明 總說明
1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大學組 考試說明
前言
教育部於 103 年 11 月 28 日公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揭示以「核心素 養」為課程發展主軸。在總綱中說明,所謂核心素養,是指一個人為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 未來挑戰,所應具備的知識、能力與態度。總綱公布後,教育部已於 107 年逐步發布十二 年國民基本教育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各領域課程綱要,並於 108 學年度開始 實施,簡稱 108 課綱。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於 108 年 11 月 1 日公告「考試科目及測驗範 圍調整說明—111 學年度起適用」,本案業經教育部 108 年 10 月 29 日臺教學(四)字第 1080156929 號函同意備查。111 學年度起,「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大學組之 考科包括國文、英文、數學 A、數學 B、歷史、地理、物理、化學與生物九科,依據 108 課 綱命題,詳細說明請見各考科之考試說明。大學組分四個類群組,其相應考試科目如表一,
各考科測驗範圍為高中部定必修如表二。
表一、大學組各類組之考試科目
類群組 考試科目
第一類組 國文、英文、數學B、歷史、地理 第二類組 國文、英文、數學A、物理、化學
第三類組 國文、英文、數學A、物理、化學、生物 第四類租 國文、英文、數學A、化學、生物
表二、各考科的測驗範圍
考試科目 測驗範圍:部定必修
國文 必修國文 英文 必修英文
數學A 10年級必修數學、11年級必修數學A類 數學B 10年級必修數學、11年級必修數學B類
歷史 必修歷史 地理 必修地理
物理 必修物理(含探究與實作)
化學 必修化學(含探究與實作)
生物 必修生物(含探究與實作)
各考科考試成績採百分制,用於身心障礙學生大學入學之用。以下分別說明「身心障 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大學組測驗目標、測驗時間、題型題數及其他等項目,以提供 各大學校系、高中身心障礙特殊教師、身心障礙考生及各界參考。
壹、測驗目標
測驗目標分為三方面:
一、測驗考生對學科知識的了解
二、測驗考生閱讀理解、證據判讀、邏輯推論、歸納分析的能力 三、測驗考生於不同的情境中整合運用學科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考量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課程之連貫發展,國中與普通高中階段之課程具有連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大學組考試說明 總說明
3
貳、測驗時間
各考科的測驗時間均為 90 分鐘。
參、題型題數
各考科的題型皆為四選一的單選題,各考科題數如表三。
表三、各考科的題數
試科目 題數
國文 20
英文 25
數學A 20
數學B 20
歷史 25
地理 25
物理 20
化學 25
生物 25
肆、其他說明
高中教材開放編輯,各科均有多個版本。在此情形下,各考科的命題將以測驗課程綱 要所列之核心素養為原則,並依據各考科的測驗目標設計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