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11 年技佐甄選簡 章
壹、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公務人員陞遷法施 行細則。
貳、甄選職員職稱、職等、職系及名額:委任第4 職等至第 5 職等機械工程職系技佐 1 名。
參、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11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三)至 9 月 20 日(星期二)登載於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網站及本校網頁﹙http://www.sivs.chc.edu.tw/﹚。
肆、報名時間:111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二)前採線上應徵(逾期不受理),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
「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 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掃描成同一個PDF 檔上傳。
伍、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 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且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 作內容者。
陸、工作項目:
一、 機電科實習工場之安全衛生、環境維護與管理。
二、 機電科實習工場各項設備及科內財產之維護、管理與盤點。
三、 機電科實習材料及科內教學用品之採購與管理。
四、 機電科一般行政業務之辦理及各項教學訓練資料之整理與保管。
五、 辦理技能檢定報名作業及試務行政等工作事項。
六、 協助實習教學活動、技能競賽、宣導與研習等工作事項。
七、 協助各項計畫專案補助經費核銷等工作事項。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柒、報名時應檢附證件:(下列證明文件請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一、甄選報名表。(請於本校網站下載)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身心障礙證明。
四、最高學歷證件。
五、考試及格證書。
六、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七、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無則免附) 八、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聯絡電話:(04)7252541 轉 232。
捌、甄選方式:經本校書面審核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面試,電話個別通知。資格不符、資料不
齊全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玖、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參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相關防疫規定,請參加面試甄選人員進入校園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
拾、甄選完成後,提請本校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按成績高低順序取前3 名簽請校 長圈定正取及備取人員,備取人員以遞補本次甄選正取人員未報到時所遺缺額為限。惟甄 選面試結果如不符合本校期望時得予從缺。
拾壹、錄取人員因證件蒙蔽不實等其他因素,經送銓敘部審定而資格不符致無法完成任用程序 者,本校得逕行取消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如涉及刑責,應試者須自行負責。
拾貳、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11 年技佐甄選報名 表
應徵職稱:技佐 職系:機械工程
姓名 □男□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黏貼 近 1年 2 吋照 片
戶籍地址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連絡電話 1.
2.手機:
現職 機關(學校)名稱: 職稱: 職系:
官職等俸級 任第 職等本(年功)俸 級 俸點。
近五年考績 年 等、 年 等、 年 等、 年 等、 年 等。
考試類科 年 考試 科考試及格。
學歷 學校名稱 科系(所)肄、畢 起迄時間(年月)
(大專) ﹙大學﹚
﹙研究所﹚
經歷 機關學校名稱 職稱 起迄時間(年月)
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