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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7 年輻災防救實務調查與減災對策 研究勞務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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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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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106-107 年輻災防救實務調查與減災對策 研究勞務採購案

第二期 期末報告書

[核定本]

計畫主持人:馬士元 副教授

協同主持人:王价巨 教授、方潤強 執行總監 計畫顧問:鄭銘泰 醫師

專案人員:張馨心 規劃師、楊怡瑩 規劃師、蔡寧又 規劃師

(2)

標案案號:AEC10512060L

廠商名稱:瑞鉅災害管理及安全事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3)

目 錄

圖目錄 ... IV 表目錄 ... IX

第一章 緒論 ... 1

1.1 計畫緣起與目的 ... 1

1.2 工作項目... 1

第二章 研究方法與流程 ... 3

2.1 研究方法... 3

2.2 研究流程... 5

第三章 資料蒐集與彙整 ... 7

3.1 輻射災害災後復原案例與實務 ... 7

3.2 國際核電廠除役應變、保安、基金等相關規定最新情況 ... 16

3.3 日本福島事故復原與賠償最新情況 ... 45

第四章 輻射彈事件民眾防護導則 ... 83

4.1 國外資料... 84

4.2 我國資料... 109

4.3 導則架構... 112

4.4 導則封面設計與內容研擬 ... 113

(4)

第五章 出國實地考察與研討成果 ... 123

5.1 考察行程... 123

5.2 考察單位介紹 ... 124

5.3 訪談題綱... 128

5.4 考察與研討成果說明 ... 129

5.5 攜回資料... 156

第六章 資料庫增建與維護 ... 161

6.1 資料蒐集與翻譯 ... 161

6.2 資料庫增建 ... 170

6.2 資料庫維護 ... 178

6.4 製作資料目錄及維護管理手冊 ... 179

第七章 地方政府輻射災害防救講習辦理成果 ... 183

第八章 已履約工作項目與建議事項... 225

8.1 已完成工作項目 ... 225

8.2 後續規劃... 230

參考資料 ... 233

附錄 A 審查委員意見與回應 ... 249

【期中審查】 ... 249

【期末審查】 ... 250

(5)

附錄 B 弱點掃描結果與回應 ... 253

附錄 C 福島事故後救災復原策略資料庫目錄及維護管理手冊 ... 267

附錄 D 工作會議紀錄 ... 285

(6)

圖目錄

圖 1 研究流程圖 ... 5

圖 2 即時智慧地圖 ... 9

圖 3 9 月 24 日阿貢火山疏散撤離範圍圖 ... 12

圖 4 9 月 1 日至 10 月 29 日阿貢火山火山煙量(水蒸氣)統計圖 ... 13

圖 5 1 號機組的燃料處理設備概念圖 ... 26

圖 6 2 號機組的燃料處理設備概念圖 ... 27

圖 7 3 號機組的燃料處理設備概念圖 ... 28

圖 8 1-3 號機組的用過燃料池取出燃料計畫期程示意圖 ... 29

圖 9 東日本大震災的復興期程與展望 ... 48

圖 10 東日本大震災的復興期程與展望(主要指標①) ... 49

圖 11 東日本大震災的復興期程與展望(主要指標②) ... 51

圖 12 福島地區除污進展狀況圖 ... 57

圖 13 地方除污實施地區示意圖 ... 58

圖 14 國道 114 號、縣道 34 號及 49 號之返還困難區域特別通行道路圖 ... 59

圖 15 縣道 50 號之返還困難區域特別通行道路圖 ... 60

圖 16 國道 114 號通訊不良路段之公用與緊急電話位置圖 ... 61

(7)

圖 17 日本福島縣受核災影響地區之復興活動 ... 62

圖 18 福島復興電源廣野地區的破土儀式活動照片 ... 64

圖 19 飯館村幼兒園聯合開學典禮 ... 65

圖 20 飯館村特定復興再生據點區域復興再生計畫之概要圖 ... 65

圖 21 葛尾村的「特定復興再生據點區域復興再生計畫」規劃範圍圖 ... 66

圖 22 浪江町貨架鹽業工業區廠區設計示意圖 ... 68

圖 23 南相馬市-相馬武士節活動照片 ... 69

圖 24 雙葉町與特定復興再生據點區域復興再生計畫概要圖 ... 70

圖 25 大熊町特定復興與再生據點區域圖... 72

圖 26 富岡町診療所 ... 73

圖 27 臨時儲存場數與保管物數長條及折線圖 ... 78

圖 28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福島核災賠償支付金額累積趨勢 ... 80

圖 29 進入室內步驟之詳細建議 ... 104

圖 30 待在室內步驟之詳細建議 ... 105

圖 31 關注訊息步驟之詳細建議 ... 108

圖 32 輻射彈或放射性散布裝置說明海報... 108

圖 33 輻射劑量比較圖 ... 110

(8)

圖 34 輻射彈事件民眾防護導則封面及封底設計 ... 113

圖 35 輻射彈事件民眾防護導則 ... 121

圖 36 環境再生 PLAZA 之組織架構圖 ... 125

圖 37 地方環境事務所之組織架構圖 ... 126

圖 38 福島大學美麗福島未來支援中心參訪照片 ... 131

圖 39 環境再生 PLAZA、福島縣廳除污對策課、復興廳復興所參訪照片 .. 133

圖 40 福島縣立福島醫科大學及附設醫院參訪照片 ... 136

圖 41 飯館村役場參訪照片 ... 137

圖 42 富岡町役場參訪照片 ... 139

圖 43 NBC 災害 3 對策 ... 140

圖 44 消防行動原則 ... 141

圖 45 消防廳第 9 消防機動部隊參訪照片 ... 145

圖 46 輻災現場警戒區域劃分示意圖 ... 146

圖 47 日本之緊急除污劑量界定說明 ... 147

圖 48 日本東京 DMAT 之 NBC 緊急應變流程圖 ... 148

圖 49 日本東京 DMAT 相關設備與器材 ... 150

圖 50 杏林大學附設醫院高度急救中心參訪照片 ... 151

(9)

圖 51 東京地下鐵參訪照片 ... 153

圖 52 東急電鐵參訪照片 ... 155

圖 53 資料庫搜尋起始頁 ... 173

圖 54 資料庫搜尋結果頁 ... 174

圖 55 類別搜尋功能畫面 ... 175

圖 56 資料選取畫面 ... 176

圖 57 資料呈現畫面 ... 177

圖 58 IP 篩選畫面 ... 178

圖 59 資料清單 ... 180

圖 60 地方政府輻射災害防救講習議程海報(北部場) ... 189

圖 61 課程講義(截取北部場次講義內容) ... 191

圖 62 北部場次課程照片 ... 197

圖 63 中部場次課程照片 ... 199

圖 64 南部場次課程照片 ... 200

圖 65 東部場次課程照片 ... 201

圖 66 地方政府輻射災害防救講習課後問卷(正面) ... 203

圖 67 地方政府輻射災害防救講習課後問卷(反面) ... 204

(10)

圖 68 機關類別比例長條圖 ... 207

圖 69 人員區分比例長條圖 ... 208

圖 70 性別比例長條圖 ... 208

圖 71 北部場次課程與問項之認同百分比長條圖 ... 210

圖 72 北部場次授課時間恰當之認同百分比長條圖 ... 210

圖 73 中部場次課程與問項之認同百分比長條圖 ... 211

圖 74 中部場次授課時間之認同百分比長條圖 ... 212

圖 75 南部場次課程與問項之認同百分比長條圖 ... 213

圖 76 南部場次授課時間之認同百分比長條圖 ... 214

圖 77 東部場次課程與問項之認同百分比長條圖 ... 215

圖 78 東部場次授課時間之認同百分比長條圖 ... 216

圖 79 整體行政作業比較長條圖 ... 216

(11)

表目錄

表 1 印尼火山警戒分級表 ... 7

表 2 阿貢火山噴發時序狀況及印尼政府處置作為彙整表 ... 14

表 3 日本運轉中之核能發電廠彙整表 ... 18

表 4 日本除役核電廠彙整表 ... 21

表 5 中長期預定計畫的里程碑(主要目標工程) ... 22

表 6 東日本大震災復原計畫現階段推動進度 ... 53

表 7 日本福島解除避難指示之市町村彙整表 ... 55

表 8 主要受災地區之市町村臨時儲存場統計表 ... 75

表 9 其他地區之市町村臨時儲存場統計表 ... 76

表 10 日本福島核災賠償統計 ... 79

表 11 各別項目的協議金額狀況 ... 80

表 12 大規模輻射事故之曝露途徑彙整表... 92

表 13 各階段對策彙整表 ... 92

表 14 輻射恐怖攻擊事件期間的劑量限制和指引建議表 ... 95

表 15 考察行程表 ... 123

表 16 攜回資料列表 ... 156

(12)

表 17 日本福島事件-除污資料彙整表 ... 161

表 18 日本福島事件-返鄉現況資料彙整表 ... 162

表 19 日本福島事件-災害報告資料彙整表 ... 164

表 20 日本福島事件-賠償資料彙整表 ... 164

表 21 日本福島事件-災民安置收容資料彙整表 ... 166

表 22 日本福島事件-返鄉相關法令資料彙整表 ... 167

表 23 福島第一核電廠資料彙整表 ... 168

表 24 其他資料彙整表 ... 169

表 25 資料庫資料分類表 ... 172

表 26 雲端資料庫重要帳號與密碼 ... 179

表 27 課程與問項編碼表 ... 205

表 28 問卷回收率 ... 205

表 29 兵棋推演處置作為成果彙整表 ... 220

表 30 兵棋推演之學員關注重點彙整表 ... 223

表 31 工作進度甘特圖 ... 228

(13)

第一章 緒論

1.1 計畫緣起與目的

輻射災害屬於人為事故之一種,樣態甚多,其發生機率遠低於其他人為事故,如火災、

爆炸、工程意外、交通事故等;但因輻射無法憑感官察覺,必須借由偵測儀器、醫事技術等 方式才可測得,且其長期後遺症與化學災害類似,可能造成人體與生態環境之永久性傷害,

萬一發生於大眾聚集之處,將造成非常大的社會衝擊與影響。

在國內,輻射災害發生之個案較少,各級政府機關、企業與民眾之準備與警覺性也相對 較弱,故本研究從風險管理的角度出發,彙整國際上有關重大輻射災害災後復原案例與實務,

及採行之復原行動、程序或對策,據以提出與民眾相關之輻射防護導則,以精進輻射災害的 整備應變作為之參考。

本案為期兩年,106 年至 107 年蒐集國際上有關重大輻射災害災後復原案例與實務,及 出國實地考察與研討,探討及擬定輻災復原時期民眾返鄉作業導則及輻射彈事件民眾防護導 則。同時,蒐集日本福島事故後之復原工作與賠償之近況,進而增建與維護資料庫。最後,

擬訂相關輻射災害課程,將針對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變人員進行輻災防救講習,提升我 國輻射災害之應變知識,強化防救災能量。

1.2 工作項目

本團隊依合約規定完成下述工作項目:

一、資料蒐集、翻譯、研析與彙整

(一) 國際上有關重大輻射災害後復原案例與實務,及應採行之復原行動、程序或對策。

(二) 國際上有關核能電廠除役之應變、保安、基金等相關規定最新情況。

(三) 福島事故後,日本復原與賠償最新情況。

二、提出導則

根據前項資料,106 年提出輻災復原時期民眾返鄉作業導則,107 年提出輻射彈事件民

(14)

眾防護導則。

三、出國實地考察與研討

每年派員 2 名至日本 7-8 天進行與前述一或二項相關地點或活動實地訪問。

四、資料庫增建與維護

每期進行「福島事故後救災復原策略研究案知識庫」資料增建及維護管理等事宜,並製 作資料目錄與維護管理手冊。

五、辦理地方政府輻災防救講習

每年辦理北、中、南與東部共 4 場次各為期 1 日之「地方政府輻災防救講習」。

(15)

第二章 研究方法與流程

2.1 研究方法

一、文獻分析

文獻蒐集資料可大致分為大型災害疏散、輻射災害緊急應變與劑量規定、除役、輻射災 害復原等四大部份。大型災害疏散部份,蒐集 2017 年印尼峇里阿貢火山噴發事件案例,彙 整火山預警規劃、災害時間序與印尼政府應變作為;輻射災害緊急應變與劑量規定,則參考 美國紐約市警局出版之輻射恐怖主義基本準則《Shield Radiological Terrorism Final》、美國

全 國 輻 射 防 護 與 測 量 委 員 會 ( National Council On Radiation Protection and Measurements,以下簡稱 NCRP)公開的規範,包含第 138 號報告及第 165 號報告,進一 步回饋至本研究撰擬之輻射彈事件民眾防護導則。除役方面,除了持續追蹤美國佛蒙特州洋 基核電廠(Vermont Yankee Nuclear Power Station,以下簡稱 VYNPS)的最新消息,也 蒐集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的除役新訊。而輻射災害復原部份,2011 年發生的日本福島輻射災

害事件至今已 7 週年,其復原行動與進度是我國與國際間持續關注的重點。綜整以上資料,

可反饋與調整國內有關於輻射災害應變作法,精進輻射災害減災與應變工作。

二、出國實地考察

本計畫團隊於 107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7 日前往日本福島縣及東京都進行實地考察;與 受訪單位進行面對面的交流訪談,可對於福島縣復原返鄉、輻射及其他災害應變、大 型災害疏散等相關議題進行更具深度的討論,進一步回饋於今年度的導則研擬及我國的輻 射災害防救災能量。出國考察成果報告詳見第五章。

三、問卷調查

本計畫團隊每年辦理地方政府輻災防救講習(北、中、南、東各 1 場次,各 1 日),為

(16)

了解講習課程之效益,針對參訓人員發放課後問卷乙份,以作為未來講習課程辦理之檢討與 改進之用。問卷以不記名的方式作答,內容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及基礎概念認知兩部份。

(17)

2.2 研究流程

本計畫團隊依計畫工作項目,可區分為五大項工作項目:

(一) 資料蒐集、翻譯、研析與彙整;

(二) 提出導則;

(三) 出國實地考察與研討;

(四) 資料庫增建與維護;

(五) 辦理地方政府輻災防救講習等。

執行流程從 106 年 1 月開始,於 7 月提送第一期期中報告,11 月提送第一期期末報告;

107 年 5 月提送第二期期中報告,11 月提送第二期期末報告。此外,每 2 個月進行 1 次工作

會議進度報告,於 107 年 1 月、3 月、7 月、9 月等辦理。流程圖詳如[圖 1]。

圖 1 研究流程圖

(18)
(19)

第三章 資料蒐集與彙整

3.1 輻射災害災後復原案例與實務

放射性物質的使用,提供了世界各國廣泛的醫學、研究和工業利益。除了相關的使用規 範與機制降低災害發生機率外,基於風險管理的概念,本研究自 106 年蒐集國際上已經發生 的輻射災害案例,整理其災後的復原行動、程序或對策;考量火山爆發與核子事故有相似之 處,如:其災害發生具有時序性、影響範圍廣、涉及民眾多,且火山灰也如輻射塵般,會藉 由大氣擴散影響較遠區域的民眾,因此 107 年藉由蒐集近期內國際火山爆發疏散案例(如印 尼),借鏡其他國家針對火山災害的應變經驗,以精進核子事故的整備應變作為之參考。

一、 印尼(Republik Indonesia)火山預警規劃

印尼是世界上火山數量最多的國家,共有 127 座活火山。印尼火山與地質災害應變中心

(Pusat Vulkanologi dan Mitigasi Bencana Geologi,以下簡稱 PVMBG)將印尼群島上的 火山區分為三個種類,第一類為西元 1600 年後至少噴發過一次的活火山,共有 69 座;第二 類為西元 1600 年後未噴發過的活火山;第三類則是潛在性活火山,例如火山噴氣孔

(fumarole)。印尼當局將火山的警戒分級分成 4 種等級,第 1 級表示沒有爆發的危險,第 4 級表示 24 小時內可能爆發[表 1]。

表 1 印尼火山警戒分級表

級別 標準 意義

第 1 級 地震以及其他火山活動的監測數值無變化,肉眼不

可見火山有改變。 沒有爆發的危險

第 2 級 地震以及其他火山活動漸增,火山口附近有肉眼可

見的變化。 沒有立即爆發的危險

第 3 級

地震劇烈漸增,伴隨著其他火山活動監測。肉眼可 看見火山口非常明顯的變化。根據觀測資料分析,

大爆發很快就要發生。

2 週內可能爆發

(20)

第 4 級 有火山灰和蒸氣噴發活動,最後將爆發。 24 小時內,可能爆發 資料來源:http://www.volcanolive.com/alerts.html

InAWARE 預警決策系統是印尼國家災害協調中心(Badan Nasional Penanggulangan Bencana,以下簡稱 BNPB)與太平洋災害中心(Pacific Disaster Center, PDC)合作的客製

化 DisasterAWARE 版本,由美國國際開發署外國災難援助辦公室(United States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Office of Foreign Disaster Assistance, USAID OFDA)資助;

該系統可幫助印尼政府預測高人口密度地區的災害影響,並制定疏散計畫。

印尼政府為了監控火山的狀況,設立兩種方式蒐集與整合相關資料:

即時智慧地圖(a real-time map)

印尼政府和美國環境系統研究所公司印尼辦事處(Environmental Systems Research Institute, Inc. Indonesia,以下簡稱 Esri Indonesia)合作,將各單位所有監控資訊整合,並

提供關鍵性的即時處理資訊給初期應變人員。Esri Indonesia 使用的方式為創建一個即時處 理的智慧地圖(real-time map),這個地圖提供 2D、3D 的火山活動與對附近居民潛在影響 資訊,包含易遭受災害的地區(disaster-prone areas)、避難地點(refugee points)、避難

家庭數量(the number of displaced families)、避難帳篷地點(locations of evacuation camps)、暫時避難所和大眾便利設施(temporary shelters and public amenities),最容 易受到噴發的影響區域將以紅色作為標記。這個地圖也讓初期應變人員更能預測部份易受影 響的重要基礎建設以及社區需要的幫助,也讓他們能辨認潛在威脅對社區的時序與順序,並 制定合宜的避難計畫。同時,地圖上標示的避難處所,也讓非營利組織可以和政府合作,決 定安置避難家庭的地點,以及計算運送逃難家庭、補給品的速度,也提供每個避難處所安置

(21)

圖 2 即時智慧地圖 資料來源:

https://govinsider.asia/smart-gov/indonesia-mt-agung-eruption-smart-map-disaster -response/

(22)

即時資訊 APP

除了透過即時智慧地圖掌握應變資訊外,Esri Indonesia 也建立一個供民眾即時上傳資 訊的 app,其蒐集住在火山附近的民眾上傳的最新火山資訊;印尼政府可以隨著這些資訊的

更新,修正他們的應變對策。即時資訊 app 為印尼語和英文,任何人在任何地點皆能下載,

也方便遊客安排旅程,避開危險地點。

二、 峇里阿貢火山(Mount Agung)噴發事件

印尼的火山群十分活躍,近代最大規模的兩次噴發也都發生在印尼,分別是 1815 年的

坦博拉火山(Mount Tambora)爆發,以及 1883 年喀拉喀托火山(Krakatoa)爆發。而 1963 年阿貢火山爆發,則是 20 世紀印尼最嚴重的一次噴發。新唐人新聞整理,當時阿貢火

山噴出的火山灰沖向天際,高達 4000 公尺,熔岩摧毀山麓森林和村莊,火山灰飄灑峇里全 島。火山噴發破壞 15 座橋梁、6 萬公頃農田,造成 1500 餘人喪生,8 萬多人失去家園。

屬於第一類型的阿貢火山,於 2017 年 8 月中旬開始出現活躍的跡象,觀察員在附近的 觀測站進行 24 小時的密切監控,觀測站內可以清楚看到火山頂的狀況,並將即時的火山動

態回報給位於萬隆的監測中心,由逾 200 名人員分析傳送回來的數據。火山學家仔細研究火 山底下的板塊運動,追蹤其表面隆起及其他變化,並對於其排放的氣體與灰燼進行種類與大 小的分析。一旦發現異常的活動,如劇烈的地震,團隊就會帶著更精密的儀器從萬隆的監測 中心前往當地。

PVMBG 持續關注阿貢火山的噴發情況,2017 年 9 月 14 日,已經聞得到硫磺的味道以

及感受到些微的小地震,印尼政府發布了第 2 級警戒,並且要求民眾遠離阿貢火山口 3 公里 遠。9 月 18 日,觀測人員發現因阿貢火山引起的地震已經變得越來越強烈與持久,有些鄰近

(23)

地區包含邦利(Bangli)、登巴薩(Denpasar)都能感受的到,因此印尼政府發布了第 3 級

警戒,BNPB 亦持續提供監測資訊給地方災害應變中心(Badan Penanggulangan Bencana Daerah, BPBDs),以做出因應阿貢火山爆發的策略。印尼政府決定,距離火山口半徑 6 公里

內、距離海平面上 950 米之任何活動皆被禁止,包含領土往東、西、南、北延伸出去 7.5 公

里的範圍;此外,印尼政府也要求鄰近居民要做好撤離的準備,當發布第 4 級警戒時就要馬 上撤離。

9 月 22 日當地時間 20 時 30 分,PVMBG 發布第 4 級警戒,火山灰高達海平面上 6384M

(20429FT),在危險區域外的市民開始自發性的搭建帳篷、募資與募款;此時,媒體新聞消 息開始有異,錯誤資訊開始出現,出現原因可能來自於溝通的缺乏以及村民的恐懼。印尼政 府決議,撤離區域擴大為半徑 12 公里,撤離人數約為 120,000 人,由軍隊和警察協助民眾 撤離。9 月 24 日為發布第 4 級警戒後的 48 小時,阿貢火山尚未爆發,印尼政府宣布阿貢火

山災難為省級災害,由省政府來調度資源與疏散民眾;BNPB 將 14 噸的援助物以及將近 75,000 美金送往卡朗阿森(Karangasem),並準備隨時可以取用的緊急應變事件資金。9 月 24 日疏散撤離範圍圖請參考[圖 3]。

(24)

圖 3 9 月 24 日阿貢火山疏散撤離範圍圖 資料來源:美國 BBC 新聞網,2017

9 月 25 日上午 5 時 6 分,阿貢火山被列為緊急情況,其岩漿不斷往前、火山口不斷冒出

蒸氣,當地地球板塊的地震發生 89 次。將近 50,000 人被疏散至島嶼的各個角落,有些甚至 疏散至鄰近島嶼;學校互助系統(Brother school system)開始運行,擁有機車的學生從避 難營中接送另一名學生。截至 26 日中午,已有 75,673 名居民疏散到 377 個疏散中心,人數 持續增加。火山周邊的疏散區約有 62,000 名居民,為了安全起見,疏散區外圍部份地區包含 包括特賈庫拉(Tejakula)、克隆孔(Klungkung)、席德曼(Sidemen)、貝邦登(Bebandem)、

仁當(Rendang)、曼吉斯(Manggis)、卡朗阿森、邦利等地區的居民皆離家避難。BNPB 已運送 64 萬個口罩、12,500 個床墊、8,400 條毛毯及 50 個帳篷至峇里島。印尼政府為了應 對潛在的自然災害,已提撥 1 億 5 仟萬美元的援助資金。

(25)

11 月 27 日上午 6 時,印尼政府發布第 4 級警戒,並擴大封鎖區。此時阿貢火山的狀況,

除了火山灰,火山口隱約可見岩漿,噴發的聲響遠至 12 公里外;另外也發現火山泥流,雨 水沖走散落地面的火山灰,造成快速流動的泥漿流,這些泥漿流的濃度可能就像水一般,也 可能濃得像未乾透的混凝土,讓當地的河流暴漲。泥漿流可能會推倒樹木、沖走石頭等雜物,

讓其伴隨泥漿流一起流動,情況十分危急。印尼政府決議將危險區域擴大至方圓十公里內,

下令 22 個村落大約 10 萬人撤離,峇里國際機場暫時關閉 24 小時。因火山灰已壟罩附近村 落,政府人員配發數千個口罩給當地居民,也由安全人員試圖說服民眾離開家園,不排除可 能會強制撤離;而峇里島的救難人員及救難中心持續待命。9 月 1 日至 10 月 29 日阿貢火山 火山煙量(水蒸氣)統計圖請參考[圖 4]、阿貢火山噴發時序狀況及印尼政府處置作為請參 考[表 2]。

圖 4 9 月 1 日至 10 月 29 日阿貢火山火山煙量(水蒸氣)統計圖 資料來源:印尼火山與地質災害應變中心,2017

(26)

表 2 阿貢火山噴發時序狀況及印尼政府處置作為彙整表

時間 阿貢火山狀況 印尼政府因應對策與疏散狀況

2017.9.14. 1. 已聞得到硫磺的味道以及感受到 些微的小地震。

2. 許多農民賤賣牛隻,並自行撤 離。

要求民眾遠離阿貢火山口 3 公里。

2017.9.18. 小地震、地震已經變得越來越強烈與 持 久 , 有 些 鄰 近 地 區 包 含 邦 利 縣

(Bangli)、登巴薩(Denpasar)都 能感受到地震。

1. 發布第 3 級警戒。

2. 距離火山口半徑 6 公里內之任何 活動都被禁止。

3. 任何距離海平面上 950 米之活動 被禁止,包含領土往東、西、

南、北延伸出去 7.5 公里的範 圍。

4. 要求鄰近居民要做好撤離準備。

2017.9.22. 1. 火山白煙之主要成分為水。

2. 火 山 灰 高 達 海 平 面 上 6384M

(20429FT)。

1. 20 時 30 分發布第 4 級警戒。

2. 撤離區域擴大為半徑 12 公里,

撤離人數約為 12 萬人。

3. 軍隊和警察協助民眾撤離,疏散 民眾急增,從 Ida Bagus Mantra 連接至卡朗阿森、克隆孔、 吉 安雅(Gianyar)、Badung 和 登 巴薩的高速公路變得擁擠 2017.9.23. 已觀察到硫質雲(solfatara cloud)。 1. 百沙基(Besakih)寺廟已經關

閉,僧侶已疏散。

2. 有些疏散者開始出現高血壓、

壓力、呼吸與胃部問題。

2017.9.24.

-

1. 第 4 級警戒後 48 小時,火山尚 未爆發。

2. 群眾募資持續進行中。

2017.9.25. 1. 阿貢火山被列為危急情況;上午 5 時 6 分,發生芮氏規模 5 的地 震。

2. 輕微火山地震發生 564 次、淺型

1. 將近 5 萬人被疏散至島嶼的各個 角 落 , 甚 至 疏 散 到 鄰 近 島 嶼

(Lombok)。

2. AirNav 預 先 規 劃 航 班 改 道 路

(27)

板塊的地震發生 89 次。

3. 岩漿不斷往前、火山口不斷冒出 水蒸氣。

4. 00:00 到 12:00 已經發生 227 次 火 山 地 震 ( volcanic earthquake)、14 次地球板塊 的地震(tectonic earthquake)。

中心,用以控管火山爆發時的 飛航狀況。

3. 學校互助系統(Brother school system)開始運行,擁有機車的 學生從避難營中接送另一名學 生。

2017.9.26. 一連串芮氏規模 4.2 的地震不斷發 生。

1. 疏散者人數共計 57,428 人,分 散至峇里島九個地區,共計 357 避難營中。

2. 印尼總統訪視峇里島。

2017.9.27. 阿貢火山形狀有些微的改變,這種變

形是檢測火山噴發的指標之一。 疏散者人數共計 96,086 人。

2017.10.29. 阿貢火山數日來內部活動持續降低。 警戒層級已由最高等級第 4 級降為第 3 級,惟火山附近 6 村莊仍屬撤離範 圍。

2017.11.21. 17 時 5 分,阿貢火山第一次蒸氣噴 發(Phreatic Eruption),噴發時會 把石塊射到半空,也會把火山口的部 份岩石噴向空中,並形成灰塵。

火山警戒維持第 3 級。

2017.11.25. 第二次規模更大的蒸氣噴發,噴出高 達 1500 公尺的火山灰,整個過程持 續數小時,附近村莊的房屋都鋪上一 層灰。

1. 火山警戒維持第 3 級。

2. 印尼政府建議住在火山口周圍 半徑 7.5 公里的居民應該疏散,

但峇里島情況仍然安全。

2017.11.27. 1. 除了火山灰,火山口隱約可見岩 漿,噴發的聲響遠至 12 公里外。

2. 產生火山泥流,讓當地的河流暴 漲。

1. 上午 6 時,印尼政府發布第 4 級 警戒,並擴大封鎖區。

2. 在阿貢火山周邊約 8 到 10 公里 的危險區約有 9 萬到 10 萬人需 疏散。

3. 印尼政府決議將危險區域擴大 至方圓十公里內,下令 22 個村 落大約 10 萬人撤離。

4. 峇里國際機場暫時關閉 24 小

(28)

時間 阿貢火山狀況 印尼政府因應對策與疏散狀況 時。

5. 因火山灰已壟罩附近村落,政 府人員配發數千個口罩給當地 居民。

6. 安全人員說服民眾離開家園,

不排除可能會強制撤離。

7. 峇里島的救難人員及救難中心 持續待命。

2018.1.15. 1. 火山再度噴發。

2. 噴發造成的火山灰飄落在火山附 近多個村莊,但當地社區的活動 仍正常運作。

1. 火山警戒再度提升到第 4 級。

2. 火山口方圓 6 公里內,禁止民眾 前往及從事旅遊活動。

2018.2.10. 火山地震已顯著減少,地殼變形度降 低且變得愈來愈穩定,同時噴進大氣 的火山氣濃度也在降低。

1. 火山警戒降至第 3 級。

2. 危險區域縮小至方圓 4 公里內(4 公里內無人居住),全數已疏散 的民眾皆可返家。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3.2 國際核電廠除役應變、保安、基金等相關規定最新情況

依據國際原子能總署(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截至 2018 年 5 月 的統計,全球有 160 部核能機組因為意外、嚴重事故、政治因素、已達原設定目標或繼續運 轉不符經濟效益等原因永久停止運轉,包含美國 34 部;英國 30 部;德國 29 部;日本 18 部;法國 12 部;加拿大 6 部;俄羅斯 6 部;瑞典 5 部;義大利、保加利亞與烏克蘭等國各 4 部;斯洛伐克、立陶宛與西班牙等國各 3 部;阿美尼亞、比利時、哈薩克、荷蘭與瑞士等國 各 1 部。我國方面,行政院於 80 年 3 月 1 日核定「核能電廠除役管理方針」,明確宣示我國 核能電廠除役之政策指引,其中核一廠停止運轉年限為 107 年 12 月 5 日(一號機)、108 年 7 月 15 日(二號機)。除了依照我國《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及相關規定執行外,美國 VYNPS

(29)

安、基金、人員編制調整等最新情況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故本研究以美國 VYNPS 為主;

而日本福島核電廠亦有除役消息,因此本計畫團隊持續關注美國、日本核電廠最新近況,希 望能吸取他國除役經驗,俾利我國的除役工作能順利進行。

一、日本核能發電廠除役消息 日本核能發電廠運作概況

依據日本原子力產業協會國際部於 2018 年 10 月 2 日公布之資料,目前日本運轉中的核 能發電廠核反應爐總計 42 機組,東京電力控股公司擁有其中之 11 座核反應爐,其次為關西 電力公司擁有之 9 座核反應爐;然而,部份的反應爐因東北地震、新瀉地震、定期檢查、故 障或經產大臣要求等種種因素而暫時停止運作[表 3]。除役的核電廠,統計共有 21 組機組;

文殊機組於 2017.12.06 申請除役措施認可,預計 2047 年完成除役措施。而近年除役的機組 是大飯 1 號、大飯 2 號、伊方 2 號等,於 2018 年 3 月、5 月結束運轉或除役[表 4]。

(30)

表 3 日本運轉中之核能發電廠彙整表

公司名稱 發電爐名稱 爐型 產量 MWe 開始運轉 備註

日本原電

東海第二 BWR 1100 1978.11.28

 因 東 北 地 震 於 2011.03.11 停 止,共 6 年 10 個月(計算至 2018.01)

 延長運轉:申請 2017.11.24

敦賀 2 PWR 1160 1987.02.17

因 漏 洩 燃 料 特 定 檢 查 於 2011.05.07 停止,共 6 年 8 個月(計 算至 2018.01)

北海道電力

泊 1 PWR 579 1989.06.22 因定期檢查於 2011.04.22 停止,共 6 年 9 個月(計算至 2018.01)

泊 2 PWR 579 1991.04.12 因定期檢查於 2011.08.26 停止,共 6 年 5 個月(計算至)

泊 3 PWR 912 2009.12.22 因定期檢查於 2012.05.05 停止,共 5 年 9 個月(計算至 2018.02)

東北電力

女川 1 BWR 524 1984.06.01 因東北地震於 2011.03.11 停止,共 6 年 10 個月(計算至 2018.01)

女川 2 BWR 825 1995.07.28 因定期檢查於 2010.11.06 停止,共 7 年 3 個月(計算至 2018.02)

女川 3 BWR 825 2002.01.30 因東北地震於 2011.03.11 停止,共 6 年 10 個月(計算至 2018.01)

東通 1 BWR 1100 2005.12.08 因定期檢查於 2011.02.06 停止,共 7 年 0 個月(計算至 2018.02)

東京電力

福島第一 1 BWR 1100 1982.04.20 因東北地震於 2011.03.11 停止,共 6 年 10 個月(計算至 2018.01)

福島第二 2 BWR 1100 1984.02.03 因東北地震於 2011.03.11 停止,共 6 年 10 個月(計算至 2018.01)

福島第二 3 BWR 1100 1985.06.21 因東北地震於 2011.03.11 停止,共 6 年 10 個月(計算至 2018.01)

福島第二 4 BWR 1100 1987.08.25 因東北地震於 2011.03.11 停止,共 6 年 10 個月(計算至 2018.01)

柏崎刈羽 1 BWR 1100 1985.09.18 因定期檢查於 2011.08.06 停止,共 6 年 6 個月(計算至 2018.02)

柏崎刈羽 2 BWR 1100 1990.09.28 因故障於 2007.07.05 停止,共 10 年 7 個月(計算至 2018.02)

(31)

公司名稱 發電爐名稱 爐型 產量 MWe 開始運轉 備註

柏崎刈羽 3 BWR 1100 1993.08.11 因新潟地震於 2007.07.16 停止,共 10 年 6 個月(計算至 2018.01)

柏崎刈羽 4 BWR 1100 1994.08.11 因新潟地震於 2007.07.16 停止,共 10 年 6 個月(計算至 2018.01)

柏崎刈羽 5 BWR 1100 1990.04.10 因定期檢查於 2012.01.25 停止,共 6 年 0 個月(計算至 2018.01)

柏崎刈羽 6 ABWR 1356 1996.11.07 因定期檢查於 2012.03.26 停止,共 5 年 10 個月(計算至 2018.01)

柏崎刈羽 7 ABWR 1356 1997.07.02 因定期檢查於 2011.08.23 停止,共 6 年 5 個月(計算至 2018.01)

中部電力

濱岡 3 BWR 1100 1987.08.28 因定期檢查於 2010.11.29 停止,共 7 年 2 個月(計算至 2018.01)

濱岡 4 BWR 1137 1993.09.03

因經產大臣要求而於 2011.05.13 停止,共 6 年 8 個月(計算至 2018.01)

濱岡 5 ABWR 1380 2005.01.18

因經產大臣要求而於 2011.05.14 停止,共 6 年 8 個月(計算至 2018.01)

北陸電力

志賀 1 BWR 540 1993.07.30

因 更 換 再 循 環 幫 浦 軸 封 部 於 2011.03.01 停止,共 6 年 11 個月

(計算至 2018.02)

志賀 2 ABWR 1206 2006.03.15 因定期檢查於 2011.03.11 停止,共 6 年 10 個月(計算至 2018.01)

關西電力

美濱 3 PWR 826 1976.12.01

 因 定 期 檢 查 於 2011.05.14 停 止 , 共 6 年 8 個 月 ( 計算 至 2018.01)

 延長運轉:申請 2015.11.26、認 可 2016.11.16

 安全對策施工預計於 2020 年 3 月完工

高濱 1 PWR 826 1974.11.14

 因 定 期 檢 查 於 2011.01.10 停 止 , 共 7 年 0 個 月 ( 計算 至 2018.01)

 延長運轉:申請 2015.04.30、認 可 2016.06.20

 安全對策施工預計於 2019 年 8 月完工

(32)

公司名稱 發電爐名稱 爐型 產量 MWe 開始運轉 備註

高濱 2 PWR 826 1975.11.14

 因 定 期 檢 查 於 2011.11.25 停 止 , 共 6 年 2 個 月 ( 計算 至 2018.01)

 延長運轉:申請 2015.04.30、認 可 2016.06.20

 安全對策施工預計於 2020 年 3 月完工

高濱 3 PWR 870 1985.01.17

 2012.02.20 停止

 2016.12.09 開始定期檢查

 2017.06.06 重新啟動,06.19 開 始發電,7 月上旬預計開始營業 運轉。

高濱 4 PWR 870 1985.06.05

 2011.07.21 停止

 2017.05.17 重新啟動,06.16 開 始營業運轉。

大飯 1 PWR 1175 1979.03.27

 因故障於 2011.07.16 停止,共 6 年 6 個月(計算至 2018.01)

 2017.12.22 關西電力決定除役

大飯 2 PWR 1175 1979.12.05

 因 定 期 檢 查 於 2011.12.16 停 止 , 共 6 年 1 個 月 ( 計算 至 2018.01)

 2017.12.22 關西電力決定除役

大飯 3 PWR 1180 1991.12.18 因定期檢查於 2013.09.02 停止,共 4 年 5 個月(計算至 2018.02)

大飯 4 PWR 1180 1993.02.02 因定期檢查於 2013.09.15 停止,共 4 年 4 個月(計算至 2018.01)

中國電力 島根 2 BWR 820 1989.02.10 因定期檢查於 2012.01.27 停止,共 6 年 0 個月(計算至 2018.01)

四國電力

伊方 2 PWR 566 1982.03.19 因定期檢查於 2012.01.14 停止,共 6 年 0 個月(計算至 2018.01)

伊方 3 PWR 890 1994.12.15

 2011.04.29 停止

 2017.10.3 停止/開始定期檢查

 2017.12.13 廣島高等法院決定臨 時處分運轉失控,同年 12.21 四 國電力向廣島高等法院提出異議 與停止執行

九州電力 玄海 2 PWR 559 1981.03.30 因定期檢查於 2011.01.29 停止,共 7 年 0 個月(計算至 2018.01)

(33)

公司名稱 發電爐名稱 爐型 產量 MWe 開始運轉 備註

玄海 3 PWR 1180 1984.03.18 因定期檢查於 2010.12.11 停止,共 7 月 1 個月(計算至 2018.01)

玄海 4 PWR 1180 1997.07.25 因定期檢查於 2011.12.25 停止,共 6 年 1 個月(計算至 2018.01)

川內 1 PWR 890 1984.07.04  2011.05.10 停止

 2018.01.29 停止/開始定期檢查

川內 2 PWR 890 1985.11.28

 2011.09.01 停止

 2016.12.16 停 止 / 開 始 定 期 檢 查,2017.02.23 重新啟動,02.26 開始發電,03.24 重新開始營業 運轉

小計 42 機組

資料來源:原子力產業協會國際部,2018

表 4 日本除役核電廠彙整表

發電爐名稱 爐型 產量

MWe 結束運轉或除役 備註:現況

JPDR BWR 12 1976.03.18 1996.04.31 拆解徹除完畢

文賢 ATR 165 2003.03.29 2008.02.12 除役措施開始 2028 年度預計完工 東海 GCR 166 1998.03.31 2001 年除役措施開始 2026 年 3 月預計完工

濱岡 1 BWR 540 2009.01.30 2009.11.18 除設措施開始 2036 年度預計完工 濱岡 2 BWR 840 2009.01.30 2009.11.18 除設措施開始 2036 年度預計完工 福島第一 1 BWR 460 2012.04.19 (30~40 年後除役措施預計完工)

福島第一 2 BWR 784 2012.04.19 (30~40 年後除役措施預計完工)

福島第一 3 BWR 784 2012.04.19 (30~40 年後除役措施預計完工)

福島第一 4 BWR 784 2012.04.19 (30~40 年後除役措施預計完工)

福島第一 5 BWR 784 2014.01.31 (運用於 1~4 號機組除役的實機實證試驗)

福島第一 6 BWR 1100 2014.01.31 (運用於 1~4 號機組除役的實機實證試驗)

敦賀 1 BWR 357 2015.04.27 2039 年除役措施預計完工 美濱 1 PWR 340 2015.04.27 2045 年除役措施預計完工 美濱 2 PWR 500 2015.04.27 2045 年除役措施預計完工

(34)

發電爐名稱 爐型 產量

MWe 結束運轉或除役 備註:現況

玄海 1 PWR 559 2015.04.27 2043 年除役措施預計完工 島根 1 BWR 460 2015.04.30 2045 年除役措施預計完工 伊方 1 PWR 566 2016.05.10 2056 年除役措施預計完工 文殊 FBR 280 2017.12.06 2047 年除役措施預計完工

大飯 1 PWR 1,175 2018.03.01 大飯 2 PWR 1,175 2018.03.01 伊方 2 PWR 566 2018.05.23 共 21 機組 12,397

※除役措施計畫認可申請日

資料來源:原子力產業協會國際部,2018

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除役中長期具體對策

本中長期預定計畫依目前知識與各機組的狀況分析擬定而成,計畫中的期程與作業內容,

考量現狀的風險層級與妥當的實施時期擬定而成,今後可能會因現場狀況、除役與污水對的 進展、研究開發成果而修正改變。以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取得地區與國民的理解,持續檢驗 並加以修正。中長期預定計畫之期程規劃請見[表 5]。

表 5 中長期預定計畫的里程碑(主要目標工程)

領域 內容 時期

1. 污染水對策

污染水量控制在 150m3/日 2020 年內 淨化設備淨化處理過的水全部儲存於熔接型貯水槽 2018 年度

滯留水處理完成

(1) 切離 1、2 機組間與 4 號機組間的聯接部份 2018 年內

(2) 廠房滯留水中的放射性物質的量減少至 2014 年度

末的 1/10 2018 年度

(3) 廠房內滯留水處理完成 2020 年內 2. 用過燃料池取出燃料

(35)

(1)開始取出 1 號機組燃料 預計 2023 年度

(2)開始取出 2 號機組燃料 預計 2023 年度

(3)開始取出 3 號機組燃料 2018 年度中

3. 取出燃料殘骸

(1)確定首號機組的燃料棒熔毀殘骸取出方法 2019 年度

(2)開始取出首號機組的燃料棒熔毀殘骸 2021 年內 4. 廢棄物對策

處理對策與其安全性相關技術展望 2021 年度

資料來源:東京電力控股公司,2017

(36)

1. 污水對策

(1) 依據 3 項基本方針推動污水對策

依 2013 年 9 月制定的「東京電力(股)福島第一核電廠污水問題相關方針」及同年 12

月制定的「東京電力(股)福島第一核電廠除役與污水問題相關其他對策」揭示的 3 項基本 方針(去除污染源、讓水源遠離污染源、污水不外洩),已推動預防與多重性對策。

A. 去除污染源

針對目前透過淨化設備處理過的水,勢必要使用多核種去除設備再次處理,讓來自整體 設施的放射性物質造成廠區邊界的額外劑量維續低於 1mSv/年。另外,應持續提升多核種去 除設備的性能。針對多核種去除設備淨化處理後儲存的水,技術性評估各種處理方法。除了 技術觀點外,也應包含聲譽受損等社會觀點,持續進行全面性探討。

B. 讓水源遠離污染源

地下水水旁通系統自 2014 年 5 月開始運作,此系統具有地下水水位監測功能,也需定 期進行水質監測,並應持續使用其抽取設備,並強化其抽水與處理的能力,改善系統的穩定 性。另外、防水牆、凍土牆的興建也有助於讓水源遠離污染源,靠山側的凍土牆也將儘早完 工並確實運用。

綜合運用地下水水旁通系統及陸地防水牆,配合廠房內水位下降,儘可能減低廠房周邊 的地下水位並穩定管理。除此之外,持續實施占地鋪設等雨水滲透預防對策。針對其餘 1~4 號機組海邊(陸地防水牆外側)的區域,儘可能各別於 10 公尺盤(廠房周邊區域)、7.5 公 尺盤(10 公尺盤與 4 公尺盤之間的坡地)及 4 公尺盤實施占地舖設,維持並提升雨水滲透預 防功能。7.5 公尺盤與 4 公尺盤將於 2020 年以前實施雨水滲透預防對策並妥善管理。除此之 外,實施反應爐廠房與汽輪機廠房等屋頂的瓦礫去除或防水等雨水流入預防對策。

(37)

透過這些行動,對於平均降雨,2020 年內管理流入廠房的雨水量、來自 4 公尺盤的移送 量等污染水產生總量1,將其總量控制在 150m3/日。

C. 污染水不外洩

針對廠房內的滯留水,根據周邊地下水的水位,減低廠房水位,以持續維持使其不流出 廠房外。透過淨化設備淨化處理後的水,2018 年度內可使用溶接型貯水槽儲水。針對目前使 用的法蘭型貯水槽,實施封密材質的預防保護措施、檢驗與健全性評估,依次轉換為溶接型 貯水槽。另外,透過溶接型貯水槽的新增設、大型化、更換,依計畫確保貯水槽容量2

2014 年 3 月完工的水玻璃地面改良及 2015 年 10 月關閉的海邊防水牆將持續維護並實 施地下水及港灣內的監測。

(2) 滯留水處理行動

配合地下水下降(地下水水旁通系統、陸地防水牆、占地舖設的效果),降低廠房內水位,

此時,採取對策以防止廠房內的滯留水3外洩,試圖抑制地下水流入。隨著廠房內滯留水的水 位降低,針對反應爐廠房拆下的表面露出部份,採取廠房內的防塵對策、汲取雨水及防止滯 留水流通廠房,以維持表面露出狀態。針對循環注水的 1~3 號機組,分離汽輪機廠房並建構 循環注水系統後,因反應爐廠房的水位減低,建構反應爐廠房滯留水不流往其他廠房的狀況。

此原則下,根據地面高度依序降低廠房內水位,2018 年內分離 1、2 號機組與 3、4 號機組 的連通部位。透過上述行動,目標將 2018 年度內廠房內滯留水中放射性物質的量減低至 2014

1 污染水因雨水與地下水流入廠房、4 公尺盤汲取的部份地下水移送至廠房、除役作業時將水移送至廠房 (對操作台灑水、移送構內滯留水)而增加。另外,2015 年 6 月修訂的中長期預定計畫中,廠房流入量於 2016 年 度末已減低至 100m3以下,大致達成目標。

2 根據目前的模擬,預計於 2020 年前可確保 137 萬噸的容量(但應根據污染水產生量的減低狀況或降雨的影 響合宜進行修正)。

3 意指 1~4 號機廠房、高溫焚燒爐(HTI)、進程廠房及海水配管溝內滯留的水。

(38)

年度末的 10 分之 14並於 2020 年內完成處理52. 用過的燃料池取出燃料

(1) 1 號機組

1 號機組用過燃料池內的燃料,衰變熱發生量逐次減少,透過散熱管理維持冷卻狀態,

處於安全管理狀態。取出燃料時,廠房東、西、南側追加設置作業用構台並安裝防風圍欄,

以拆除廠房頂蓋的屋頂面板、牆壁面板、梁柱並採取瓦礫掉落對策。為了去除瓦礫,調查操 作台頂部的狀況,可得知去除瓦礫時架空起重機(坍塌屋頂的墊子)與燃料交換機可能掉進 用過燃料池、井插頭錯位、井附近的高劑量狀況等操作台頂部狀況。

今後也應根據新發現的狀況,制定作業計畫以防止地區居民、周邊環境、作業員的風險 提高並徹底採取放射性物質外釋預防對策或劑量減低對策後,執行防塵對策、除污及遮蔽並 謹慎作業。除此之外,追加處理錯位的井插頭。去除瓦礫後,視必要調查瓦礫狀況或用過燃 料池,持續修正並推動作業計畫與工程。之後,設置燃料取出專用蓋及燃料處理設備並取出 燃料[圖 5]。確實管理並評估作業上的風險,防止放射性物質外釋,徹底採安全對策,燃料 取出時間以 2023 年度為目標。

圖 5 1 號機組的燃料處理設備概念圖

4 2015 年 6 月修訂的中長期預定計畫決定於 2018 年度將其數量減至 2014 年度的一半,因此大致已達成。

5反應爐廠房以外的廠房,應露出地面且反應爐廠房水位應使其低於 O.P.-300mm 以下(反應爐廠房進行循

(39)

資料來源:東京電力控股公司,2017

(2) 2 號機組

2 號機組用過的燃料池內的燃料如同其他機組,衰變熱發生量逐次減少,東電使用安全

的散熱管理方式維持其冷卻狀態。另外,2 號機組未受氫氣爆炸的影響,廠房健全;透過再 次調查,在整備反應爐廠房周邊的作業區域以取出燃料前,可利用降雨時港灣內放射性物質 濃度減低時,設置作業用構台以提取操作台。除此之外,必須根據操作台上的瓦礫分析結果 詳細掌握劑量。取出時,全面拆解操作台頂部,為了防止地區居民、周邊環境、作業員的風 險提高,率先拆解並調查操作台的劑量與灰塵濃度,徹底防止放射性物質外釋。之後,去除 屋頂及牆壁,風險評估除污與遮蔽方法,持續修正作業計畫與工程並慎重執行作業。同時調 查操作台與實施必要的應變措施,改善 2 號機組周邊的環境(拆解 1、2 號機組排氣筒頂部、

採取海洋污染預防對策),試圖優化整體除役作業。

拆解操作台頂部後,設置燃料處理設備並將 2023 年度6設定為燃料取出開始時期。另外,

依照燃料取出開始時期或殘骸取出狀況,決定燃料取出專用容器最為合理,因此將會探討燃 料與燃料殘骸取出容器共用計畫(計畫①)與個別設置計畫(計畫②)。

圖 6 2 號機組的燃料處理設備概念圖

6 若燃料取出專用容器為燃料與燃料殘骸共用容器(計畫①),2024 年度為燃料取出開始時期。

(40)

資料來源:東京電力控股公司,2017

(3) 3 號機組

完成操作台的除污與遮蔽作業以減低作業員的曝露劑量。設置燃料取出專用蓋及燃料處 理設備後,預計 2018 年度中開始取出燃料[圖 7]。

圖 7 3 號機組的燃料處理設備概念圖 資料來源:東京電力控股公司,2017

實施上述作業時,為了防止大型起重機出現狀況而大幅影響 1~3 號機組用過燃料池取出 燃料整體的作業施工[圖 8],應導入大型起重機或預備機、整備維修場地、增加並常駐維修 人員、實施拆缷檢查。

(41)

圖 8 1-3 號機組的用過燃料池取出燃料計畫期程示意圖 資料來源:東京電力控股公司,2017

(4) 4 號機組

2014 年 12 月燃料已取出完成。

(5) 5、6 號機組

廠房及設備健全,相較於 1~4 號機組,占地高度偏高,因此海嘯風險低且廠房內劑量低,

廠房內容易執行緊急作業,基於此,目前妥善保管於 5、6 號機組用過燃料池內。之後,將 於不影響 1~3 號機組作業範圍內實施燃料取出作業。

3. 取出燃料殘骸

針對燃料殘骸的取出,今後應依照機構在戰略計畫中實施的施工法可行性評估及其建議 並依據下列「燃料殘骸取出方針」採取行動,然而燃料殘骸的存在會產生許多風險,因此必 須盡量減低風險,另一方面,目前對於燃料殘骸相關資訊或燃料殘骸取出的必要技術開發有

(42)

限,因此目前對於探討燃料殘骸取出還不夠確實,未來必須透過調查、分析與現場作業取得 的新知,不斷地重新修正。

(1)實施預備工程

為了確認燃料殘骸取出系統的概念等研究開發成果是否能適用於實際現場,將具體擬定 燃料殘骸取出的作業工程,作為取出作業的先前階段。探討現場適用性時,依現場狀況充分 探討取出燃料所需設備的維護難易度、配置、動線等,試圖最小化基本設計的返工7。另外,

根據預備工程結果,視必要修正燃料殘骸取出的施工法。

(2)持續實施內部調查、加速並強化研究開發

開始取出燃料殘骸時,持續且積極地實施內部調查並加速、強化研究開發。根據反應爐 圍阻體內部調查,進行詳細內部調查以投入大型檢測設備,同時開發施工法以調查反應爐壓 力容器內部。為了實現空中施工法,開發放射性物質封閉管理系統(負壓管理系統或循環冷 卻系統),除此之外,即使適用空中施工法,應依各機組的狀況妥善設定反應爐圍阻體底部的 水位,因此應開發圍阻體底部止水技術等穩定抑制水位之技術。為了橫向進入燃料殘骸,首 先應減低作業現場的輻射劑量,相較於 2 號機組,1、3 號機組的反應爐廠房 1 樓的輻射劑量

較高,因此透過遠端操作減低作業時承受的劑量。針對 3 號機組,為了橫向進入,應減低目 前反應爐圍阻體內水位,確定燃料殘骸取出的進入路徑。

氣密性元件接在反應爐圍阻體的側邊,確保擁有放射性物質封閉功能技術。另外,也應 準備燃料殘骸的儲存、移送、保管系統以規定燃料殘骸取出作業的效率,進行取出作業產生 的廢棄物相關研究開發。

針對應先行著手的首號機組燃料取出方法,慎重查明預備工程及研究開發成果,同時於 2019 年度內確定儲存、移送、保管方法,開始於 2021 年取出首號機組的燃料殘骸。除此之 外,取出作業應根據取出的資訊彈性調整其方向,同時從小規模開始階段性擴大。針對燃料

7 返工意即作業工程途中如果出現重大問題,回到前一階段重新修正之;例如產品的試作階段若發現

(43)

殘骸的安全措施,應於燃料殘骸取出與保管前,建立實施方法。另外,運用目前設計的放射 性物質分析與研究設施,同時探討必要技術並於燃料殘骸取出後的第 3 期決定取出的燃料殘 骸的處理方法。

(44)

4. 廢棄物對策

針對固體廢棄物,根據下列基本原則,相關機關各自依其任務,動員國家力量採取行動。

為了實施行動,以機構為中心,從固體廢棄物的情況掌握到處理,探討其對策。

(1)進行封閉以防止放射性物質接近(外洩)並徹底隔離以防止人民接近,避免遭受顯 著曝露。

(2)為了減輕固體廢棄物整體的管理8負荷,針對除役作業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應於可 能範圍內減低數量。

(3)為了探討固體廢棄物的處理,必須掌握固體廢棄物的核種組成、輻射濃度等性質。

因廢棄物數量多與核種組成多樣化,導致分析成本增加,應確實管理並確切掌握廢 棄物情形。

(4)為了處理固體廢棄物,掌握其產生量及性質後,必須確定處理設施的規格及符合該 廢棄物的技條件(處理技術條件),隨著今後除役作業的進展狀況或計畫的明確化,

固體廢棄物的產生量及性質將會依序顯現,因此,針對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依其性 質,安全合理地保管與管理,同時確保保管容量以確實於福島第一核電廠內保管並 管理。

(5)為了能夠更安全地保管並管理固體廢棄物,決定處理技術條件前,應建構合理選擇 穩定化與固定化的處理(先行處理)方法並選定先行處理方法。

(6)為了有效提升固體廢棄物的處理相關研究開發,各領域應共同研究開發固體廢棄物 的性質掌握與處理。共享各領域的探討狀況與課題,檢視固體廢棄物的全面管理,

確認並推動必要的研究開發課題。

(7)為了能夠安全地持續全面管理固體廢棄物,應建構運用機制以整備設備並培育人 才。

(45)

(8)確實地全面管理固體廢棄物時,必須確保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相關法令徹 底進行曝露管理、健康管理及安全管理。

(46)

A. 保管與管理

固體廢棄物可視必要透過容器收納或固定化等方式密封,使其不外釋或外洩。另外,適 切設定保管場所,將固體廢棄物保管於保管場所後,再妥善實施監測等管理。為了減低固體 廢棄物容量,應持續抑制廢棄物的搬入、再利用、再使用及減容行動。

東電預測 10 年間固體廢棄物的產生數量,抑制或減少固體廢棄物的產生量後,於臨時 保管區域計畫性導入具有保管、遮蔽、外釋抑制功能的設施,擬定以持續監測妥善保管為前 提的保管管理,計畫會因今後的除役作業進展狀況或計畫而變動,因此每年應重新修正預測 的產生量並適時更新。針對固體廢棄物的保管與管理,應探討對策實施必要期間、內容。

水處理二次廢棄物之中,為了更進一步降低高流動性廢棄物(多核種去除設備產生的泥 漿或除污狀置產生的廢棄污泥)的保管與管理風險,應探討穩定化、固定化等先行處理。針 對取出燃料殘骸伴隨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應同時探討保管、管理方法及取出方法。

B. 處理

為了探討處理,必須掌握固體廢棄物的性質。因廢棄物數量多與核種組成多樣化,導致 分析成本增加,應確實管理並確切掌握廢棄物情形。配合性質掌握的分析數據與模型手法,

建構固體廢棄物的性質掌握方法,同時透過分析樣本數的最佳化及分析方法的研究開發,有 效掌握其性質。

實施先行處理時,評估固體廢棄物各規格設定的若干處理方法的安全,依其結果建構處 理方法的選定手法。基於此,機構的戰略計畫應以 2021 年為目標,明示處理對策及其安全 相關技術前景。同時採取上述行動,東電應採取妥善應對以盡早明示保管與管理時的安全確 保相關應對方針或有助於性質掌握的預測資訊。根據上述應對,第 3 期應確定廢棄物規格與 製造方法,電廠內設置處理設備並得知處理前景後,開始製造並移出廢棄物。

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除役近況

參考東京電力控股公司於 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告之《福島第一核電廠的除役措施等中長

(47)

水對策、於用過的燃料池中取出燃料、取出燃料殘骸、廢棄物對策及其他具體對策等。

(48)

 實施中長期措施的基本原則

福島第一核電廠除役措施定位於持續實施風險降低行動以守護人類與環境遠離放射性物 質引發的風險,根據下列原則採取妥善應對:

1. 優先確保地區居民、周邊環境及作業員的安全,考量現場狀況、合理性、迅速性及 確保性,依計畫減低風險。

2. 執行中長期行動時,確保透明性,積極主動發布資訊並更進一步地相互溝通,以增 進地區與國民的理解並推動之。

3. 根據現場狀況、除役與污水對策進展、研究開發成果,持續修正中長期預定計畫。

4. 為了達成中長期預定計畫的目標,東京電力、機構、研究開發機關、政府等相關機 關應依照各自的任務,相互合作採取行動。政府應率先推動除役措施的中長期行動。

 實施中長期措施相關風險降低與保安原則

針對福島第一核電廠的除役措施,東京電力控股公司(以下簡稱東電)持續維護並管理 其安全狀態,提供必要資訊給地區居民、相關人士等,確實達到資訊揭露工作。除役與污水 對策的具體行動狀況如下說明:

1. 燃料殘骸9已穩定冷卻,反應爐圍阻體內的溫度、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沒有大幅變動 並維持冷溫停止狀態。

2. 1、3、4 號機組用過燃料池中的燃料可能受氫氣爆炸影響而受損,其中 4 號機組用

過燃料池中的燃料已於 2012 年 12 月完成取出作業。其他機組也將採取行動以取出

燃料,並避免輻射外釋,包括在 2 號機組的周邊也已經進行燃料取出作業的事前整 備工作。

(49)

3. 海邊海水管道溝槽中的高活度放射性污染水已於 2015 年 12 月清除完畢。另外,燃 料爐中的冷卻循環廢水與流經廠房的地下水混合產生的放射性廢水,透過機組側溝 抽水、凍土牆建造等方式,已有效的避免廠界外地下水接觸廠址內的地下水,降低 放射性廢水來源。針對廠房內滯留的高活度放射性廢水,也已擬訂了相關的處理策 略。

4. 1~4 號機組廠房的靠海側,為了防止放射性物質流出,透過水玻璃改良地面並設置 海邊防水牆。

5. 周邊海域的海水放射性物質濃度低於告示規定的濃度限制或世界衛生組織飲用水水 質指引的水準並維持在低水準。

6. 經過將高活度放射性廢水處理淨化後,目前整體設施造成廠界的額外有效劑量的評

估值已達全年 1mSv 以下之目標,並持續維持。

7. 高濃度污水以外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水可能引發風險影響廠外,因此實施總檢驗,採 取污染源去除、排水溝清掃等行動。

8. 增設固體廢棄物儲存設施與減容設施、透過焚化爐實施減容處理等,採取行動以妥 善保管並管理除役工程推動時增加的廢棄物。

9. 針對勞動安全衛生,為了更進一步提升安全水準,已配合實施健康管理對策。

 保安具體行動 1. 作業安全

確實實施勞動災害預防對策(運用東電及原承包業者的勞動安全衛生管理機制、東電實 施風險評估、徹底執行作業間的連繫與協調、活用體驗型的教育演練設施以提升新進人員的 危險預知能力等)並不斷地重新修正,同時運用勞動災害發生時的醫療機制並實施對策,以 減低作業上的曝露。

(50)

2. 設備安全

根據各設備的保護安全計畫,確實檢驗或於適當時機更新設備,維持信賴與提升對策,

促使設備能夠長期使用,確保設備安全,不讓風險產生。另外,針對冷卻設備等重要的安全 確保設備,設備、管理與運用面上應徹底實施預防對策以防止重要功能停止。

3. 減低周邊環境的影響

持續採取行動以減低風險對福島第一核電廠外的影響,同時依現場狀況的變化合宜地重 新修正。其中,針對液體廢棄物,應取得當地相關人員的理解並實行對策,不經易地使其流 入海洋,若沒有相關省廳的同意,不可其將排放至海洋。另外,盡可能減瓦礫等固體廢棄物 的數量並保管於廠房內,取消戶外的臨時保管區域。

4. 強化安全性

除役部分,首先要進行的是用過燃料的取出行動;同時,確保個人信賴性、強化非法入 日搬入福島第一核電廠內,整個搬移過程相當艱鉅。海上運送時,由專家指導進行包裝以防 受到海水的影響,搬入當地時因處在高劑量下吊掛重物,於是透過遠端操作使用 2 台履帶式 起重機。

然而,東電於 2018 年 9 月 27 日宣布,原訂 2018 年度中預計取出的 3 號機燃料,8 月 8 日進行了功能測試,檢查時發現燃料取出設備的控制系統出現問題,暫停了原訂的取出工

作。隨即針對多個控制電纜進行確認,完整的進行大規模的安全檢查。因此,取出 3 號機燃 料的工作,已延後至 2018 年 11 月中到 2019 年年初這段期間來進行。

(51)

二、美國佛蒙特州洋基核電廠(VYNPS)除役消息

美國 VYNPS 於 1972 年啟用,曾供應該州三分之一的電力需求。安特吉(Entergy)公 司自 2002 年開始經營,原希望能讓發電廠延役 20 年,但因經濟因素決定於 2014 年 12 月

關閉 VYNPS。2016 年 11 月 8 日安特吉公司宣布將 VYNPS 出售給紐約北極星服務集團(New York-based NorthStar Group Services)。

轉讓狀況與除役計畫

VYNPS 在 2014 年 12 月停止運轉,依照原定規劃,VYNPS 將於 2020 年完成燃料轉移,

2020 年至 2067 年間完成用過核子燃料獨立貯存設施(Independent Spent Fuel Storage Installation, ISFSI),2073 年完成拆除和除污(Dismantling and Decontamination, D&D),

至 2075 年才可能完成所有除役工作。安特吉公司將電廠出售給北極星集團,核燃料將在 2018 年底前移入密封的乾式貯存桶內。北極星集團承諾將在十幾年內加速除役,並讓大部份的電 廠廠區在 2030 年可以重新開發,也可能提早至 2026 年完成,該方案比原先安特吉公司規劃

的期程提早了將近 50 年。

2014 年底,安特吉公司發現大量的地下水滲漏至汽機廠房內,處理方式為將水暫時存放

至池內。之後,貨車開始定期載送這些水至安特吉公司在田納西的清除設施;統計至 5 月下 旬,已運送共 78.1 萬加侖的水。安特吉公司使用信託基金,花費共 600 萬美元處理滲漏問 題。(花費約 350 萬清除汙染的水、200 萬減緩地下水滲漏至汽機廠房的速率)目前這項防

滲漏工程已成功,從以往的每日 3000 加侖,降低為每日 300 加侖。

2018 年 4 月 10 日,聯邦監管機構同意 VYNPS 的規模縮減緊急應變計畫,這項同意人 員編制與程序縮編的緊急應變計畫,是基於所有用過核廢料都移至密封的乾式貯存桶內之前

數據

圖 2  即時智慧地圖  資料來源:
圖 3    9 月 24 日阿貢火山疏散撤離範圍圖  資料來源:美國 BBC 新聞網,2017
表 2    阿貢火山噴發時序狀況及印尼政府處置作為彙整表  時間  阿貢火山狀況  印尼政府因應對策與疏散狀況  2017.9.14.  1.  已聞得到硫磺的味道以及感受到 些微的小地震。  2
表 3    日本運轉中之核能發電廠彙整表  公司名稱  發電爐名稱  爐型  產量 MWe  開始運轉  備註  日本原電  東海第二  BWR  1100  1978.11.28    因 東 北 地 震 於 2011.03.11 停止,共 6 年 10 個月(計算至2018.01)    延長運轉:申請 2017.11.24  敦賀 2  PWR  1160  1987.02.17  因 漏 洩 燃 料 特 定 檢 查 於2011.05.07 停止,共 6 年 8 個月(計 算至 2018.01)
+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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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災害制御研究センター 真野 明・有働恵子 土木工学専攻

第1條 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特 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 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