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定期契約醫務管理組員徵才公告
徵才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主計室
職 稱 定期契約醫務管理組員(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 名 額 1 人(備取 2 人,儲備期限 6 個月)
上網期間 民國 109 年 10 月 22 日起至民國 109 年 10 月 27 日止
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 1 至 2 項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商學相關科系以上畢業者。
二、 具本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三、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 者優先錄用。
四、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 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工作項目 一、 主計相關業務及庶務處理。
二、 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範圍 依國軍退除役官輔導委員會 108 年 9 月 20 日輔人字第 1080068412 號函 核定『契約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工作地點 台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本院主計室 考試地點 本院行政大樓 5 樓 主計室會議室
甄試項目 一、 筆試(50%):會計專業知能、電腦基本知識等 (30 分鐘)。
二、口試(50%):每一應考人 (15 分鐘)。
甄試時程 另行通知應考人。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工作經歷證明書影本、在校成績單 影本(應屆畢業生需檢附)等資料,於 109 年 10 月 27 日 17 時 30 分前,
資料以掃描檔 E-mail 寄送並請電話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1. 聯絡人:許綉婉 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 2715。
2. 電子信箱:sheelsa@vghtc.gov.tw
二、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並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 知。若應徵人員均不符需求,錄取人員可從缺。
三、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 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四、 請務必留下白天可聯絡之手機、電話及 e-mail。
五、 備取 2 名,備取期限:為自通知錄取後 6 個月內有效。
備註
一、 本次職務代理時間自即日起至育嬰留停人員回職復薪之前一日為止(預 計日期 111 年 10 月 20 日),自被代理人回職復薪之日起,勞動契約終 止。
二、 正式錄取人員公告於本院網站,並個別通訊通知。
三、 儲備期限:自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 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