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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榮民總醫院 定期契約醫務管理專員 徵才公告
徵才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 品質管理中心(一級單位)
職 稱 定期契約醫務管理專員(職務代理人員)
名 額 1 人(得依需要列備取 2 名,儲備期限 6 個月) 上網期間 即日起至民國 111 年 5 月 12 日
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 1 至 2 項條件:
1、國內、外大學醫務管理相關研究所畢業。
2、如有從事醫品病安相關業務之經驗,將列入加分項目。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 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4、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分百分之 5,惟須經 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5、Covid-19 疫苗已完成第二劑施打達 14 天以上,並於報到時提出疫 苗卡佐證。
工作項目
1、醫院品質認證與臨床稽核作業。
2、推動醫品病安改善專案。
3、長官交辦之醫品病安相關事宜。
薪資範圍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11 年 1 月 7 日輔人字第 1100087200 號函核定『契 約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工作地點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 4 段 1650 號本院品質管理中心 考試地點 本院研究大樓 1 樓第四會場
甄試項目 1、筆試(60%)
2、口試(40%)
甄試時程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05 月 12 日 17:00 截止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筆試與口試日期:111 年 05 月 17 日早上 9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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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1、 請檢附履歷表(格式自訂)、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相關 專業證書等相關文件、。
(1)以電子郵件 mail 至 cqi@vghtc.gov.tw,標題註明「應徵職代契約醫 務管理專員(逾報名截止時間不予受理)。
(2)親送或掛號郵寄(截止收件前寄達)至 40705 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品質管理中心
2、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 通知或退件。
3、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 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4、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與本公告相同 職稱出缺,則依序遞補。
5、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 E-mail。
6、聯絡人:陳專員,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 2078
備註
1、正式錄取人員公告於本院網站(中榮網站首頁),並個別通知。
2、請攜身份證正本應考。
3、開始考試後,逾 10 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4、本次職務代理時間至 112 年 4 月 6 日止,請假人員如提早回職即予 復職日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