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 手 須 知
一、參加競賽選手應遵守競賽規則及裁判之判決,及大會臨時規定事項。
二、參加競賽選手應爭取個人及提名單位之榮譽。
三、請依規定時間前往指定地點辦理報到,除參加選手宣誓及熟悉競賽場地外,請 全程參與競賽及各項活動。
四、選手前來報到時應攜帶物品如下︰
(一)競賽報到通知單。
(二)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或駕駛執照或在臺灣居留證等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 之文件正本。
(三)自備工具表所規定之工具。
五、選手報到手續如下︰
(一)繳驗競賽通知單。
(二) 繳驗身分證明文件:
國民身分證或有附照片足資證明之文件(如駕照、健保卡、護照、在 台灣居留證等)
(三)繳交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健康聲明表(附件 5)。
(四)領取選手證及競賽相關資料。
六、報到完畢後,由場地服務員帶至競賽場地熟悉場地及機具設備,並同時由裁判 長主持選手宣誓及宣佈競賽有關事項,以便進行競賽;另部分職類因報名選手 較多,須辦理提前賽(淘汰賽)之競賽職類,請詳閱本競賽通知之其他文件,
依規定的時間、地點辦理報到,並參加提前賽(淘汰賽)。
七、通知單通知上午報到職類大會將提供便當,下午報到之職類則提供餐盒。
八、自備工具請自行妥為準備,攜帶參加競賽。
九、熟悉場地應辦事項如下︰
(一)檢查自備工具。
(二)抽籤分配場地機具、設備及工作崗位。
(三)熟悉場地及機具設備。
(四)選手宣誓。
上項工具及設備經清點後,交由場地負責人保管。
十、選手點收大會配發材料時,如發現短少或不符等情事時,應立即向裁判長提出 請求補充或更換。
十一、各職類有規定服裝或安全裝備者,請選手依規定穿戴。另為響應環保,請自 備環保杯。
十二、因應防範COVID-19,請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倘有發燒、呼吸道或腹瀉 症狀者,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避免參加活動;有發燒者,直至退燒後至少 24 小時才可參加活動。如競賽當日未達此標準,應避免參加。
十三、競賽期間所有人員進場需配合量測體溫並請自備並配戴口罩,及填寫「防範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健康聲明表」(附件 5),為避免現場填寫排隊久 候,請務必於競賽前 1 日預先填寫完畢,並於現場繳交。或是線上填寫完成後 留存已填寫完成之畫面,供報到時查驗。最新資訊請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 分署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個資聲明: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健康聲明卡所蒐集 之個人資料,將依個資法規定使用,必要時提供予衛生主管機關。)
十四、如選手配合防疫規定,需採防疫介入措施(如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
自主健康管理等),致無法應賽者,得檢具相關文件申辦退還報名費。
十五、競賽期間,各競賽場地不對外開放參觀;帶隊老師或陪同家長須事先提供 名單予桃竹苗分署,一位選手以一位陪同人員為限,並於提供名單(附件 6) 時一併檢附以下證明:
(一)已接種疫苗第 2 劑且達 14 日。
(二)非屬上開情形者(如疫苗第 1 劑或第 2 劑接種未達 14 日或未接種 者),請於報到時提供 3 日內抗原快篩或自費 PCR 檢驗陰性證明。
陪同人員於競賽期間,請避免跨多競賽場行動;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與 自主健康管理或發燒者,謝絕入場參觀,(陪同名單請於 4/12(二)17:00 前傳 真至03-4884241 或回傳至 lavinyi@wda.gov.tw,逾期不予受理)。
十六、有關英雄榜公告及獎狀及獎金領取方式、異議申請說明如下:
(一)英雄榜公告作業:青少年組111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青年組 111 年 4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 30 分於本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 https://www.wdasec.gov.tw/ 技 能 競 賽 專 區 最 新 消 息 及 本 分 署 網 站 https://thmr.wda.gov.tw/最新消息。(及前 3 名優勝選手獎金領據),各競 賽場不另公告紙本榜單。
(二)獎狀及獎金領取方式:
1.統一郵寄獎狀及獎牌:本屆分區技能競賽不開放到場領取獎狀及獎 牌,由本分署統一寄送至提名單位,請提名單位代為轉發予優勝選 手。
2.繳交獎金領據暨意願書:領據暨意願書將併同英雄榜公告,請選手下 載後填妥簽名並黏貼有帳號之選手本人存摺封面影本,於 111 年 5 月2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郵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逾期不予受理,傳真電話:03-4884241,聯絡電話:03-4855368 分機 1562、1565、1569(獎金將直接匯入選手個人帳戶)
(三)公告英雄榜同時公告選手異議書,選手對於成績有異議時,應於公布 後3 小時內(下午 1 時 30 分前),由選手本人依表格填寫並向大會提 出,逾時不予受理。
十七、各接駁車資訊皆以網站公告為主,請於本分署網站 https://thmr.w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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