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備取通知單
班 別
111年度(泰山) 數位影音設計與行銷 班 第1期
報到時間
臺端參加本分署(泰山) 數位影音設計與行銷 第1期新生 甄試,經評定為備取。若有學員退訓,本分署將以電話依備取 順序通知遞補。註:(請將您的電話保持通聯狀態,如未接獲本 分署電通知,則表示未能遞補,謝謝) 。
受訓期間 111年04月15日至111年10月13日(上課時數980小時)
報到地點 本分署泰山職業訓練場(行政大樓2樓行政辦公室) (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致遠新村55-1號)
報到應繳交文件 及注意事項
1.報到通知單。
2.受訓學員個人基本資料卡=>到場填寫。
3.職業訓練契約書(一式兩份)=>到場填寫。
4.失待業身分確認切結書=>到場填寫(如非屬切結書所列之失待業 身分者,請勿報到上課,日後經勞保勾稽查獲,一律撤銷參訓資 格)。
5.就業切結書=>到場填寫(「就業相關資料」部份無須填寫,此表 件供學員輔導室結訓後就業追蹤使用)。
6.2吋相片2張(1張黏貼於學員基本資料卡相片處,另1張背面書寫 期別、班別及姓名,以製作學員識別證)。
7.為因應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與「流行性感 冒」之防疫安全,請報到學員於訓練期間佩戴口罩(自備),如學員 於訓練期間有肺炎或出現發燒(耳溫≥38℃或額溫≥37.5℃)、呼吸 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 COVID-19症狀或類流 感症狀,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並儘速返家休息。本分署如 發現疑似感染上開肺炎病毒學員,將通知當地衛生局(或撥打1922) 協助轉診。
8.來場期間,請務必配合政府及本場相關防疫措施。
※ 若您欲放棄本班受訓資格,請來電(02)8995-6399#2530 官小姐告知,謝謝。
年滿15歲以上失業或待業者,目前加保職業工會、農會、漁會或屬裁減續保、職災續保身分者,惟 確實無工作【如參訓期間仍加保職業工會(漁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分署得將參訓逾3個月 之訓中加保情形提供予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說明:
一、 依據本分署111年4月8日北分署訓字第1113100498號公告。
二、 具非自願離職身分之學員,報到日務必攜帶由公立就業服務單位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正 本3張)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正本2張)等表件方受理報 到,且於受訓期間內不得於其他單位參加勞保。
三、 長期失業者務必於「開訓前(含當日)」前1個月內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紀錄證明文 件;認定後就業狀態若有變動,應於「開訓前(含當日)」重新認定。如未完成上述程序,導致 參訓時無法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自行負責。
四、 就業服務法所列之特定對象身分者,請備相關文件正本,如 (一)長期失業者應備:
1. 開訓前(含當日)前1個月內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紀錄證明文件
2. 37歲以下之役齡男子,請提供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尚未服役請另註明);25歲以下請提供最
高學歷證書。(服役期間及在學期間不計入失業期間)。
(二)其他身分應備文件請參閱本分署自辦職前招生簡章 P21~22,簡章亦可於本分署下載-首頁/訊 息中心/招生訊息/自辦職前訓練招生簡章)。
五、 屆退官兵者請帶送訓證明影本。
六、 報到後隨即上課,訓練期間膳食自理。
七、 報到日實際報到人數未達10人,本分署得依「自辦職前訓練作業原則」規定,取消開班。
八、 受訓學員基本資料卡(如附)填表說明:
(一)表件內有*欄位,請務必填寫完整。
(二)個人姓名之英譯(大寫),請與護照、信用卡或金融卡英譯相同。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有照片之全民健保卡 (正面)或駕照(正面)影本,請實貼於學員 個人基本資料卡背面。
九、 職業訓練契約書(一式兩份):
(一)請於報到前詳閱「職業訓練契約書」,訓練期間,恪遵各項規定。
(二)「職業訓練契約書」詳閱完畢後,請於契約書最下方親書簽名或蓋章(未滿20歲之受訓學員 請法定代理人親書簽名或蓋章)。
十一、住宿申請(住宿期間,請務必配合政府及本場相關防疫措施):
(一)為落實防疫規定,本班次訓練期間申請住宿學員:
1.將依本部「職業訓練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以接種 COVID-19 疫苗 2 劑且滿 14 天,得優先申請住宿;首次住宿前,應提供 3 日內(含報到當日)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陰性 證明,報到當日方可住宿;而住宿前的快篩費用均由學員自行負擔。
2.若有醫生開立不建議施打疫苗證明或是個人因素未完整施打者,得申請住宿;首次住宿 前,應提供 3 日內(含報到當日)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陰性證明,報到當日方可住宿;後續 須每週 1 次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陰性後,始得續住;而住宿前、後的快篩費用均由學員自行 負擔。
(二)按學員宿舍管理作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住宿,住宿期間以受訓期間為限,其分 配順序如下:
1. 設籍於受訓地點(臺北市及新北市視同一區域)以外之縣市者得於報到當日申請住宿(惟需視 當時宿舍之住宿情況,相關情形可先電詢職業訓練場)。
2. 有事實足資證明具住宿特殊需求之學員得於報到當日提出申請(當日無法入住),後續經審核 通過者。
(三)住宿學員需簽立住宿學員管理約定書,並請自備寢具及相關備品,並繳交住宿保證金1,000元 (請保留收據,結訓時經檢查宿舍設備無損壞且完成清理,本分署將無息全額退還)。
十、 停車位申請:
受限於場地因素,汽車通行證每班上限2張(由各班自行協調,以持有身障手冊者優先且申請 住宿者不提供),惟因您報到日已晚,恕無法提供,尚請見諒。
十二、交通資訊:
交通資訊:因應明志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明志科大)車輛進出規定,凡欲進入勞動部勞動力發 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泰山職業訓練場之車輛,須依該校規定繳交停車費-機車提供換證免 費進出,汽車30元/小時(請自行評估到場交通方式)。汽車離場前請先至明志科大體育館1樓 或創新大樓 B1電梯間所設自動繳費機繳費,並於繳費後15分鐘緩衝時間內離開。
(一) 自行開車者:由中山高至五股(往新莊、泰山)交流道下,經新五路至新北大道右轉直行 至貴子路口,再右轉至明志路左轉,續前行 100 公尺右轉即可抵達。
(二) 大眾交通工具:三重客運637、638路及指南客運801路至明志科技大學站下車、步行即可抵 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