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以符號列式
3-1 是以符號列式,這的確是學生從小學到初中最重要的一個轉變,
他們要學會用符號來列式子,而用符號列式子在第一章就已經開始,從 1-1 的標題「以符號代表數與指數率」便可看出。那「以符號代表數」是什麼 呢?譬如說 (a+b)(a−b)=a2 −b2,結合率寫成 (a+b)+c=a+(b+c)這裡 的
a
、b
、c
並非代表變數或未知數,而是代表任意數,而在這一節裡一個 實際的應用就是用符號來代表數 ,譬如說 ,這個 代表任意的一個 正數; 、 代表自然數,這裡的 、n
也是代表 任何大於零的正整 數。翻回 12 頁,這裡說 就是一個以符號代表數的應用。這 裡用符號所表示的數,並不是唯一的數字,而是無限多種可能的任意數。> 0
a a
m n m
) (m n n
m a a
a × = +
這可能是從小學到初中的第一個衝擊,在小學時可能用甲、乙、□或( ) 來代表某個未知數,而國中就要習慣用
x
、 、y z。那為何小學不大大方方 的用x
、 、y z呢?那是因為教育學者覺得小學生比較不適用這樣的方式,所以到了國中就忽然這樣做了。因此在第一章第一節就已經開始,這邊第 三章第一節又再重來一遍。『以符號列式』看起來好像是以符號代表數的 形式重來,但精神卻不大一樣,例如 1-1 所提到的 , 所代 表的是任何可能的正數而
m
、 代表自然數,但它並沒有未知數的列式,而只是代表任意數那樣的符號,現在在第三章所介紹的符號就和前者有不 同的意義,那就是符號代表未知數,未知數的概念小學生已經有學過,只 是當時他們是以□或( )來代表,當時他們叫做『填空列式』或『填充列 式』,這個空的小刮號要算出答案來,這便是我們說的未知數,只不過它 們是用很具像的空格來表示,現在我們所教得未知數只是把這些□或( ) 改成英文字母
) (m n n
m a a
a × = +
a
n
x
、 、y z,所以這一節並不是新的觀念,而是承接小學時所 學的經驗。3-1 這一節的教學重點:「我們開始要由數理量的具體操作,進入抽象 的代數式運算」。這裡的具體操作就是直接對數字作加減乘除的運算,那 你一定會想(學生應該不會想那麼多),之前說的 這難道不 適抽象的代數式運算嗎?為什麼教師手冊說從這一節開始,開始要由數理 量的具體操作,進入抽象的代數式運算呢?作學生的應該不會問這個問 題,但也許做老師的會有這樣的疑問,我想這要去瞭解編教科書或編寫教 學綱要的人他的想法:這本書共分成三章,這邊已經是尾巴了,學生們也 經過了第二次段考,所以在這章才說要正式開始進入抽象的代數運算。回 到剛剛的問題,在 1-1 學生們在認知上並不會把 、 、 當作未知數,
而是把它們當成任意數,就像把 當成 3, 當成 2, 當成 3,進而得到
,這樣的關係他們把它當作是一個用符號寫出來的公式。學 生在操作它的時候,會把 想像成一個數,或者說看到一個數(譬如說 3)
的時候就像這個
a
,所以說 就像 ,因此學生們) (m n n
m a a
a × = +
a
m n
a
m n
) 3 2 ( 3
2 3 3
3 × = +
a
) 3 2 ( 3
2 3 3
3 × = + am×an =a(m+n)
m× =a +
只是把它當作是一個公式,當中的符號則當作有某些條件的任意數字,例 如 可代表 3,但不能代表-3,a
m
、 可代表 4,但不能是分數和負數。n
事實上這本書在 2-5 就偷偷地寫成a可以代表負數,它並沒有很明確 的交代這件事,因此身為教師的責任就是要把這些課本沒交代的東西告知 學生。還有就是在學生的認知裡,a 不是『等式』,而是把它 當成一個『公式』,就像一個圓的半徑是 ,它的面積是 ,這裡的 要 大於零,它是一個公式而沒有等量的關係,但若硬要加個等式,例如令 A 等於圓面積等於 ,這是一個公式,並沒有告訴你不知道
) (m n
an
k
πk2k
r2
π⋅ r,要去求r的
解,他們還沒有這個想法,就是把左邊換到右邊,右邊換到左邊。
3-1 開始要用等式,這種等式在學生小學時就已經見過,小學學的很 簡單,都已經把□或( )畫出來了,而在這裡要改成用
x
、 、y z,然後就 變成要解一個等式,所以左邊就要等於右邊,而且在這個式子當中有一個 數字是不知道的(我們稱之為未知數)。根據這個等式,我們要像打獵一 樣,根據線索來找到這個不知道的數字。既然是等式要求解,所以要用到「移項」、「等量公理」,其實這兩個是殊途同歸,我們可以用等量公理來 看怎樣去求解方程式,也可以用移項的方式來看,在過程當中免不了要用 結合率及分配率,或是左右消去。在這裡我們探討的是一元一次,消去就 很簡單,就是對係數作消去。
在這裡還真的有要用符號來跟具體的數要做加減甚至乘除,所以有符 號
x
(以符號代表數的符號)跟具體的數字(例如 3、4、-1.5)做交互作 用,就是要加減乘除在一起,或是更高階的計算(例如:加法、乘法的結 合率、分配率等),因此從這邊就解釋了教師手冊中這章的開始所講的『開 始要由數理量的具體操作,進入抽象的代數式運算』。當我們有機會在教初中一年級的時候,這邊要非常注意,因為我們已 經太熟練了符號代表數、符號代表便數、符號代表未知數還有符號代表參 數,這四種數我們都太熟悉了,因此在教學的時候要按照學生的認知來 教,不要太快也不要一次太多。其實第一個符號代表參數就是符號代表 數,它們是一樣的,比如說 x2 +y2 =r2,
r > 0
,但若要大一的學生對x
作 偏微分,得到2 02
2 = =
+ dx
dr dx
x dy ,在這裡我們知道 dx dy2
可寫成 ',而不清楚
的人就可能會把
y
dx dr2
寫成r',但我們都清楚這裡的r不用寫成r',r'只是一 個固定的、代表特定的數字,這就是參數和變數不一樣的地方。我們在學 過微積分後才知道,但回想一下在高中的時候這個地方很不熟悉,再想想 大一證明ε、δ>0 時,ε、δ代表任意大於零的數,但在證明過程中,ε、
δ有時卻變成變數,就是要寫出ε、δ的關係,所以在這個情況下你就漸 漸的熟悉了一個符號,在剛開始的時候可能會認ε是參數,但到後來就變
學生是不熟練的,所以不要一口氣全部教給學生。就像之前和大三導生約 談時,他們講到在上高微課時,有些老師會跳來跳去,這只是這個老師沒 有按照你的思路來教,他本人並不覺得自己跳來跳去,這就是教學者的思 路沒有按照學習者的思路,這個學習者可能不懂或不懂裝懂,所以才讓學 習者覺得教學者跳來跳去,就像現在講的國中數學一下跳到高中數學一下 跳到微積分,你們不會覺得跳來跳去,那是因為這些你們都已經懂了。
在教國一處理符號的時候要很小心,就如同學生在國小的時候並不會 把小數、分數和相除當成同一件事,他們一定認為這是三類不同的事,例 如 2/3、2÷3 及 1/4 和 0.25,小學生會把它們當成不同類型的事情。而在 國中之後學到數線、整數的乘除後才漸漸把它們當成同一件事。
※以符號列式
在這裡我們開使用符號來代表數字,以 P.144 的例子來看,它做了兩 個圖表,分別是表 3-1 和表 3-2:
表 3-2 的右邊比表 3-1 多了一列,這個部分承接之前學的,採用代入 數字的方法,代入算式『13+x』。例如 1 年後就是 x = 1 代入,得到 13+1
= 14;2 年後就是 x = 2 入,得到 13+2 = 15 ;往後以此類推。
例 1:美華自國中起,就有每週存 50 元的習慣,如果 用 a 來表示週數,美華的存款數要如何表示?
答:(50×a)元
老師的建議:
例 1 中用 a 來表示週數,但這裡卻模糊地沒表示 a 是什麼數,等 到學到高等數學後便會知道這裡的 a 並不限定是整數,也可以是 分數甚至是實數。
隨堂練習:
2.已知一水塔儲水時,水位上升的速度是每小時 10 公分,若現在水位為 0 公分,則距離現在 t 小時的水位是多少公分?
答:10t 公分
老師的建議:
『0 公分』這個詞用的並不恰當,可考慮改成沒有水或無水位。
『距離現在 t 小時』雖然口語上可以接受,但『距離』一詞的定 義是指抽象空間中兩點之間的長度,但對於國中生而言並無把時 間想成一抽象空間的概念,因此改為『在 t 小時後』為佳。
※代數式所代表的值
13+x,y-4,50×a,b÷38.5 等,我們統稱為『代數式』。 例 4:
溫度計上經常會標示攝氏溫度(以℃為單位)與華式溫度(以℉為單位),
兩者的關係是攝氏溫度乘以 9/5 後再加 32 就是華式溫度。
(1)當攝氏溫度為 t ℃時,請用算式表示華式溫度。
(2)冰點 0℃相當於華式幾度? 沸點 100℃相當於華式幾度?
答:(1)9/5 t + 32 (2) 0℃ → 32℉,100℃ → 212℉
老師的建議:
在這裡可以詢問學生何謂華式,雖然華式在台灣並不是很具體,但卻是一 個非常有趣的單位轉換,因為溫度的轉換和其他單位的轉換不同,其他單 位如長度、質量,它們的單位都是以倍數來轉換,但溫度(攝氏和華式)
的轉換卻是有加又有乘。
※代數式中符號的約定
由於將來學習代數式的運算,為了方便讀寫與辨識,需要做一些約定,而
(一) 因為乘號「×」和英文字母「
x
」溶易混淆,所以數字和符號中間 的乘號「×」常以「‧」取代或者省略不寫。例如:5 × x
可寫成 或,
⋅ x 5 x
5
(− )2 ×x可寫成(− )2 ⋅x或− 2 x
, ×x 57 可寫成 ⋅x
5
7 、 x
5
7 或
5 7x。
(二) 通常將
1 × x
,1 ⋅ x
,1 x
都簡記成x
。另外,(− )1 ×x,(− )1 ⋅x,− x
都 是x
的相反數,所以將(− )1 ×x,(− )1 ⋅x都簡記為− x
。因此,, x x =
−
−( ) −(−(−x))=−x。
(三) 當兩個數字相乘時,乘號「×」也可用「‧」取代,但不可省略不 寫。例如:
5 × 3
可記成5 ⋅ 3
,但不能記成53
;5
4×3可記成 5
4⋅3,但不
能記成 5
43;(−1)×3可記成(−1)⋅3,但不能記
− 13
。(四) 若遇刮號,通常可將整個括號視為一個符號來處理。例如:
可記成 )
3 ( ) 2
(− × x− (−2)⋅(x−3),(− x2)( −3)或− x2( −3)。
(五) 如果有帶分數和符號寫在一起,要注意不同型式的區別。例如:
5x
43 是表示 ⋅x 5
43 ,而 5 43x
是表示 5 4 3x
+ 。但
5 43x
這樣的記法並不常
用。若碰到時會直接寫成 5 4 3x
+ ,而不記為 5 43x
。
(六) 在代數式中,習慣上要將數字寫在文字符號的左邊,這就好像使 用單位的習慣一樣。對於形如
x ⋅ 12 = 12 ⋅ x = 12 x
;y y
y⋅(−3)=(−3)⋅ =−3 。有時在運算上,若無法避免地要把數字暫時 寫在右邊時,一定不能省略乘號,例如:
x ⋅ 12
不能記成 ; 不能記成 。但對於12
x
y⋅(−3) )(−3
y
1 − x
,我們則較不習慣記成− x + 1
。(七) 當不同的文字符號相乘時,可以省略乘號「×」或「‧」。例如:
可寫成
ab
; 可寫成b a ×
yx ⋅
− )2
( −2xy。
※符號次方的約定 x2
x
x⋅ = 讀作「
x
的二次方」或「x
的平方」;x⋅x⋅x=x3讀作「x
的三次方」或「
x
的立方」;x⋅x⋅x⋅x=x4讀作「x
的四次方」,但並無像「平方」「立 方」那樣有第二種讀法,往後的次方也是一樣。當 、 、…與數字相乘 時,它們的記法和x2 x3
x
與數字相乘的記法相同,例如:2 2
2 2 2
2×x = ⋅x = x ;
3 2 3
2 3
2 3
2 3 3 3 x3
x x
x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