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契約醫事人員徵才公告
徵 才 單 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心臟血管中心心臟內科 職 稱 契約醫事技術師
名 額 1人 (得依需要列備取2名;儲備期限6個月)
上 網 期 間 民國 111年 5月 09日 至 民 國 111年 5月 20日(不含公告當日及例假日)
資 格 條 件
須同時具備 1 至 2 項條件:
1、 國內、外大學醫事技術學系畢業、取得醫事檢驗師證書。(應屆畢業或剛完成 國家考試者可先參與甄試,待取得醫事檢驗師證書後依規定進用)。
2、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3、 具操作24小時心電圖經驗尤佳。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 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5、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 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6、現職院內員工需附單位主管同意書。
工 作 項 目 心電圖各項檢查
薪 資 範 圍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1年1月7日輔人字第1100087200號函核定之『契約 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工 作 地 點 台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本院心臟血管中心心臟內科 心電圖室 考 試 地 點 門診大樓前棟3樓2375會議室
甄 試 項 目
1.筆試 (50%):心電圖。筆試成績需達60分以上,取應試人員前10名者參加口試及 術試。
2.口試 (40%)
3.術試 (10%) : 包含操作技術&反應能力等。
4.筆試、口試、術試各科成績皆需超過60分以上,擇優錄取。
甄 試 時 程
1. 報名日期:111 年 5 月 09 日起至 5 月 20 日 17:30 截止收件 (郵戳為憑) 2. 考試日期:111 年 6 月 10 日 (星期五)
(一) 08:30 a.m.:集合-門診大樓前棟3樓-手扶電梯旁【醫護空間】前面 (二) 08:40 -09:40 a.m.:筆試-門診大樓前棟3樓2375會議室
(三) 10:30 a.m.:公佈參與口試名單-門診大樓前棟3樓-手扶電梯旁【醫護空 間】前面
(四) 10:40 a.m.:口試-門診大樓前棟3樓2375會議室
(五) 13:00 p.m.:術試-第一醫療大樓2樓心臟血管中心檢查室
聯 絡 方 式
1. 檢附履歷表、自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與醫檢師證 書等相關文件影印本及電郵及通訊電話,掛號信件郵寄 40705 臺中市西屯區臺 灣大道四段 1650 號臺中榮民總醫院 心臟血管中心檢查室 賴小姐收
2.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 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3. 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證件不全與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符 合報考資格者,將以電話另行通知參加甄試;恕不接受電子郵件報名。
4. 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 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5. 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 e-mail。
6. 聯 絡 人:賴小姐
7. 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 3132
8. 郵寄地址:40705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 臺中榮民總醫院 心臟血管中心檢查室
備 註
1、請攜身份證正本應考。
2、開始考試後,逾 10 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