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子填不填?
台北市立建 國高級中學 鄭澈 指導老師:李宗憙
Abstract
I found an interesting problem from EGMO 2016, and tried to extend it into different conditions. In this piece of research, I extend it to three forms rectangular, triangular and cubic form. In the rectangular form, I used the same method as the one used in the official solution to the original problem.
In the triangular and cubic ones, I got the upper and lower bounds of the solution through calculation and the finding of some trivial solutions. In the triangular case, I also got a construction with the help of programming.
中 中 中文文文摘摘摘要要要
我在一道歐洲女子奧林匹亞的組合問題中,發現一些值得推廣的地方。原題是建立在特定邊長的正 方形上,而解答給出了對任意整數邊長的正方形之證明。在本篇研究報告中,我嘗試把這個問題拓展到 三個方向──長方形、三角形和立方體。
在長方形的情形中,我使用與官方解法相似的討論方式,成功獲得了最小值。而在三角形和立方體 的情形中,我都先經由計數得出上下界,接著透過程式的輔助,觀察每邊個數較小的情形,並進一步在 三角形的情形中獲得了不錯的構造。
1 簡 簡 簡介 介 介
1.1 研 研 研究 究 究 動 動 動機 機 機與 與 與目 目 目的 的 的
我在 2016 年 EGMO 的題目中,發現了一道有趣的組合問題,因而產生將其推廣至不同 圖形的想法。
1.2 主 主 主要 要 要結 結 結果 果 果
我主要的研究結果在長方形及三角形兩個部分。原題解提供的的 nn 方格推廣可利用二部 圖確定其解,而我成功利用相似的手法完成了長方形的討論。在考慮三角形時,我未能得到確定 的解,但提出了一個不錯的構造。最後雖然也進一步嘗試立體,只是未有較出色的結果。
2 名 名 名詞 詞 詞、 、 、代 代 代號 號 號 定 定 定義 義 義
1. 塗色單元:塗色點、塗色方格等的總稱 2. n:每邊的單元數
3. x:使用的塗色單元數
4. 合格:當一種塗法使所有單元都與足夠多的塗色單元相關時,稱該塗法為合格的塗法。
5. 高斯符號:本篇研究中,使用中括號 [] 代表對一數字取下高斯,即以 [n] 表示不大於 n 的最大整數。
3 正 正 正方 方 方形 形 形的 的 的討 討 討論 論 論
3.1 原 原 原 題 題 題
題目如下:
m 是一個正整數。在一個 4m × 4m 的正方形方陣中,若兩個方格位於同一行或同一 列,則稱它們是相關的。每個方格與自身均不相關。現將其中一些方格塗成藍色,使得每一 方格至少與兩個以上的藍色方格相關。試問最少須將多少方格塗成藍色?
定定定理理理 1. 所所所求之最小值不超過 6m。
證證證明明明.
如圖,將方格表劃分成 m2 個 4 × 4 的方格,並將沿主對角線的 m 個 4 × 4 方格均按圖中 所示的方式塗色。此時每個單位方格均與至少 2 塗色方格相關,故得證。
定定定義義義 1. 考慮一個二部圖 R+C,其中 R、C 中各有 4m 個點,分別代表方格表的 4m 行、4m 列。若 r 和 c 之間有邊連接,則令 ε(r, c) = 2,否則 ε(r, c) 等於 0。
定定定理理理 2. ”原問題”等價於對於所有 r ∈ R, c ∈ C,皆有 deg r + deg c − ε(r, c) ≥ 2。
定定定義義義 2. 在二部圖中,若一個點與其他點皆無邊相連,則稱此點孤立。
定定定理理理 3. 此二部圖中每個連通分支的邊數皆不小於一。
證證證明明明.
假設方格表中存在一行完全沒有藍色方格,則每列皆必須至少有 2 個藍色方格才能使該行 中的各方格滿足條件,此時將使用 8m 個藍色方格,與定理一矛盾。故知方格表中每行或每列 均有藍色方格,即在二部圖中沒有孤立的點,從而得知每個連通分支的邊數不小於一。
定定定理理理 4. 二部圖中不存在三角形。
證證證明明明.
行與行、列與列皆不可能相交,故可得 定定定理理理
4
。 定定定理理理 5. 每個連通分支至少有三條邊、四個點。證證證明明明.
由原題目條件可知,每個藍色方格皆至少與其他 2 藍色方格相關,故每個連通分支至少有 三條邊。又由 定定定理理理
4
。,三條邊至少須由四個點所形成。定定定理理理 6. 所需的最小值即為 6m。
證證證明明明.
由 定定定理理理
4
,每個連通分支至少有四個點,故圖中至多有 2 × 4m4 =2m個連通分支。由 定定定 理理理
4
可知,在每個連通分支中,邊數至少為點數減一,故圖中至少有 2m × (4 − 1) = 6m 條邊,得證。
4 n × n 方 方 方格 格 格
討論
– 當 n為奇數(n = 2k + 1, k ∈ Z+)時,圖中至多有 k 個連通分支,故至少有 k(4 − 1) + 2 = 3k + 2 =3n + 1
2 個點。
– 當 n = 4k + 2, k ∈ Z+ 時,圖中至多有 2k 個連通分支,故至少有 2k(4 − 1) + 4 = 6k + 4 =3n
2 +1個點。
藍色單元格之個數不少於:
⎧⎪
⎪⎪
⎪⎪
⎪⎪
⎪
⎨
⎪⎪
⎪⎪
⎪⎪
⎪⎪
⎩ 3n
2 , 4 ∣ n;
3n + 1
2 , n為奇數;
3n
2 +1, 4 ∣ n − 2。
構造相應塗法:
為了構造相對應滿足要求的塗色方式 Cn,先構造出 C2、C3、C4、C5,如下圖。
n = 2 n = 3
n = 4 n = 5
塗色方法:
– n = 4k:
沿 Cn 之主對角線連續放置 k 個 C4即可。 – n = 4k + 1:
沿 Cn 之主對角線連續放置 k − 1 個 C4 再加上一塊 C5 即可。 – n = 4k + 2:
沿 Cn 之主對角線連續放置 k 個 C4再加上一塊 C2即可。 – n = 4k + 3:
沿 Cn 之主對角線連續放置 k 個 C4再加上一塊 C3即可。
5 長 長 長方 方 方形 形 形的 的 的討 討 討論 論 論
5.1 基 基 基本 本 本定 定 定義 義 義
在一個 m × n 的長方形中,我沿用原題的條件,令每一方格至少與兩個以上的藍色方格相 關為合格。
5.2 解 解 解法 法 法與 與 與證 證 證明 明 明
定義與假設
在 m × n 的長方形中,將行、列分別對應到二部圖 R + C 中 R 的 m 個點與 C 的 n 個 點,並假設 m > n。
討論
當 n = 1 時,只要任意塗滿三個點即可。
當 n ≥ 2 時,則可依二部圖中孤立點的有無分別討論。
1. 二部圖中有孤立點:
若二部圖中有孤立點,則如同原題所討論,必須將其中兩行或兩列填滿。當 n ≥ 2 時,將兩短邊填滿即可符合要求,共使用 2n 個塗色方格。
2. 二部圖中無孤立點:
若二部圖中無孤立點,則可使用原題之證明之定理(定定定理理理
3
、4
、5
):定 定
定理理理
3
:此二部圖中每個連通分支的邊數皆不小於一。定 定
定理理理
4
:二部圖中每個連通分支的邊數皆不小於一。定 定
定理理理
5
:每個連通分支至少有三條邊、四個點。定定定理理理 7. 將二部圖分為 k 個連通分支時,使用的邊數至少為 m + n − k 條邊。
證證證明明明.
由 定定定理理理
4
可知,在每個連通分支中,邊數至少為點數減 1,故使用的邊數至少為總共的點 數減去連通分支數,故得證。 討論:
由 定定定理理理
5
,因為每個連通分支至少有四個點,故最多可分為 [m + n4 ]個連通分支,共使 用 m + n − [m + n
4 ]個塗色方格。
構造塗法:
比較兩種情形中的使用塗色方格數:若 m + n − [m + n
4 ] ≥2n ⇔ m − n ≥ [m + n 4 ],應 使用塗滿兩短邊的塗法。
接著,我要討論無孤立點的塗法是否必定可行。
1. 較短邊格數 n < 4
當 n = 2 或 3 時,都應採用塗滿兩短邊的塗法,故不需於此討論。
2. 較短邊格數 n ≥ 4
先將 R 中的第 1 個點連到 C 中的第 1 到 3 個點,並將 C 中的第 4 個點連到 R 中 的第 2 到 4 個點。接著,以相似的方式連接其餘各點,使每 4 個點形成一個連通分 支。由於採用此塗法時,m 與 n 的比值不可能超過 3,不會發生 R 中剩餘 4 個點 以上的情況,故 R、C 中剩餘的點數必為 0 ∼ 3 個。
(a) 若剩餘總點數為 0 ∼ 3 個,只要將剩餘點分別連至一個 ”連接超過兩個點” 的 點,即完成塗色。
(b) 當 m、n 之間的個數滿足
{ m − n ≡ 2 (mod 4)
m + n ≡ 0 (mod 8) 或 { m − n ≡ 0 (mod 4) m + n ≡ 4 (mod 8)
時,會發生分完後 R、C 各剩下 2 個的情況,此時這 4 點無法以 3 條邊形成 符合條件的連通分支,會使所需的塗色方格數加 1。
6 合 合 合格 格 格的 的 的塗 塗 塗 色 色 色單 單 單元 元 元數 數 數的 的 的統 統 統 一 一 一
開始推廣至其他圖形前,我先對「合格的相關塗色單元數」進行了統一的定義。在觀察原 題條件後,我發現將 2 × 2 的正方形填滿時,全部方格都恰好符合條件,因此我將合格的對應塗 色單元數定為:
“將每邊兩個單元的圖形全部塗色時,每單元格所對應到的塗色單元數。"
7 三 三 三角 角 角形 形 形的 的 的討 討 討論 論 論
7.1 基 基 基本 本 本定 定 定義 義 義
在每邊包含 n 個點的正三角形中(下圖),與三邊平行的方向上之各點彼此相關。
例如下圖中,x 點與周圍 16 點相關。所求的目標即為使所有點均與至少兩塗色點相關的最 小塗色點數。
由於將每邊 2 點的三角形全部塗色時,每個點均與 2 點相關,因此將三角形的目標定為找 出使每個點對應到至少 2 塗色點所需的最小塗色點數。
7.2 初 初 初步 步 步獲 獲 獲得 得 得上 上 上下 下 下界 界 界
下界:
在一個每邊 n 個點的三角形中共有 n(n + 1)
2 個點,又每一塗色點能使 (2n − 2) 個點 的相關塗色點數加一。假設共需 x 個塗色點,則可得:
(2n − 2)x ≥n(n + 1) 2 ⋅2
⇒x ≥ n
2 +1 + 1 n − 1
⇒x ≥ [ n 2 ] +2
上界:
顯然地,將三角形之其中一邊全部填滿為一組解,故可知 x。又當 n ≥ 7 時,可如下構 造,將上界壓至 n − 1。
7.3 程 程 程式 式 式輔 輔 輔助 助 助
由於一時沒有什麼想法,我嘗試先以程式窮舉,找出在數字較小時的最小塗色點數。結果 如下表:
每邊點數 n 塗色點數 x
7 6
8 7
9 7
10 8
11 8
12 ≥9(等於 8 時無解)
可以發現當 n > 9 時,所得之塗色點數較原先得出之上界 n − 1 小。 其中,n = 9、10、11 的圖分別如下(垂直、水平、右上-左下為相關):
7.4 構 構 構造 造 造
研究下圖(n = 11)可發現,藍色框中各點可視為由兩個 “一邊填滿” 的三角形所組成,而 綠色框中之三角形亦為一滿足條件之三角形,而棕色框中各點,則分別與藍框及綠框中的一點相 關。
經過以上觀察和一些嘗試,我得出了一種構造方式:
首先將三角形依邊長模四之餘數分類。
n = 4k − 1 (k ∈ Z, k ≥ 3) 的三角形可沿中線放入兩個如藍色框中邊長為 k 的菱形,在其 中分別如上頁之藍、綠框內之塗法塗色即可符合條件。需要的塗色方格數為 3k − 1,即
3n − 1 4 。
n = 4k (k ∈ Z, k ≥ 3) 的三角形即為將 (4k − 1) 型之下方加入一列,並將由右下角數起第 2k + 1個點塗色,需 3k 個點,即 3n
4 。
n = 4k + 1 (k ∈ Z, k ≥ 3) 的三角形可沿中線分別放入邊長為 k、k + 1 的菱形,填法與 4k − 1 相同。共需 3k + 1 個塗色點,即 3n + 1
4 。
n = 4k + 2 (k ∈ Z, k ≥ 3) 的三角形即為將 (4k + 1) 型之下方加入一列,並將由右下角數起 第 2k + 2 個點塗色,需 3k + 2 個點,即 3n + 2
4 。
以下以 n = 12、13、14 分別演示被 4 整除、模 4 餘 1 和餘 2 的塗法。
8 立 立 立方 方 方 體 體 體的 的 的討 討 討論 論 論
8.1 基 基 基本 本 本定 定 定義 義 義
在每邊包含 n 個方塊的立方體中,定義每個方塊與同行、同列與同鉛直線上之各方塊相 關。
因為將 2 × 2 × 2 的立方體填滿後,所有方塊皆與 3 塗色方塊相關,故每個方塊必須與至少 3 塗色方塊相關。
8.2 上 上 上下 下 下界 界 界的 的 的獲 獲 獲得 得 得
下界:
一個每邊 n 個點的立方體中共有 n3 個方塊,又每一塗色點能使 (3n − 3) 個點的相關塗 色點數加一。假設共需 x 個塗色點,則可得:
3n − 3x ≥ n3×3
⇒x ≥ n2+n + 1 + 1 n − 1
⇒x ≥ n2+n + 2
上界:
當 n ≥ 4 時,將其中三個相互垂直的平面全部填滿必定符合要求,故知塗色方格數的上界 應為 3n2−3n + 1。
8.3 程 程 程式 式 式輔 輔 輔助 助 助
接著,我一樣嘗試利用程式輔助,但由於時間複雜度過高,僅得出 n = 3 之情形,至少需 要 15 個方塊,其中一種填法如下所示:
參 參 參考 考 考文 文 文獻 獻 獻
[1] EGMO. (2016, April 16). Retrieved from EGMO: (EGMO 2016 in Romania, 2016):
https://www.egmo.org/egmos/egmo5/solutions.pdf
[2] Nivasch, G., & Lev, E. (2005). Non-attacking queens on a triangle. Mathematics Magazine, 78(5), 399-403.
[3] 李威締;王執雋;賴亮宇, (104), 斜向座標上皇后之研究, 中華民國第 55 屆中小學科 學展覽會
作品評語
陳榮凱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數學系
從原本的競賽組合問題出發,討論在正方形中用最少方格來控制整個正方形的問題,巧妙 地轉換後問題可以轉換成二部圖 (bipartite graph) 的問題,進而可得到原題完整簡潔的答案。
鄭同學將以上的想法繼續拓展至三角型,長方形以及立方體的討論。透過程式的輔助,觀 察每邊個數較小的情形,並進一步在三角形的情形中獲得了不錯的構造。
整篇作品條理清晰,從實驗、觀察、推論、證明等部分都有清楚完整的脈絡呈現。雖然可 能是囿於問題本身的複雜本質,在其所推廣的情形無法如正方形有簡潔的答案,但是整體而言仍 是令人可喜且可讀性極佳的一篇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