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應屆畢業生
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視覺傳達設計系
適用 105 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一、應屆畢業生規定:
• 應屆畢業生規定:
• 未修足學期數,但學分已修足欲畢業者,須依 學則第 54 條規定申請提前 1 學期業,審核通 過者始得畢業。
• 申請提前畢業,請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間 辦理,約為期中考後 1 週內申請。
2
二技 四技
4 學期皆在學 8 學期皆在學 註:休學之學期不算在學。
二、畢業自審:
• 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係依入學時之課程規劃 表修習,可至
https://www.cyut.edu.tw/~visual/chinese/courses/courses.html下載課 程規畫表。
• 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審核自審】自我審核各 應修類別是否有漏修。
• 「畢業審核自審」自三上起,即可自行上網查看
。
• 校訂必修及專業必修,若為重補修課會對應至
「自由選修」頁籤,請先與通識中心 ( 學院 ) 老 師或系辦助教確認後,再於〔自審異動〕註記即
可。
3三、視覺傳達設計系(四日)畢業資格應修學分數:
◎
適用課規: 105 學年度入學適用※ 畢業自審: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 畢業審核自審】先進行自審作業。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
選修 總學 分數 應修科目
數及學分
13 科 30 學分
21 科 48 學分
最少應選 修 48 學
分
2 學分 128 學分
4
5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選修
備註
除表列課 程外,尚 須修習
「大學入 門」及
「創造力 講座」
1. 以系上開 立之課程為 主
2. 畢業應通 過系辦規定 之「資訊證 照門檻」
多修之學 分數得認 列為自由 選修
得修習各 系或通識 課程
四、視覺傳達設計系 (四日) 畢業資格審
查項目:
五、視覺傳達設計系 (四日)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1 :
• 非學年度課程,同一科目名稱重複修習,第 2 門不得認 列為畢業學分,
如:選項體育選修 2 次籃球課,第 2 次修習的籃球不得列 計至畢業學分中,須再補修 1 門非籃球課之選項體
育。
• 專業必修課程務必修習系上開設之課程,延修等因素經 系主任同意,始得修習系上規定之相近課程替代。
• 勞作教育為必修,須 2 次成績及格 ( 學則第 23 條規 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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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視覺傳達設計系 (四日)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2 :
• 外語能力輔導課程,若於應屆畢業之次學期開學前未 及格或未取得規定之證照門檻,須選修「外語能力輔 導課程」並完成註冊繳費。
• 創造力講座,為日間部四年制學生畢業門檻之一,可 至【學生資訊系統 / 畢業證照門檻】查詢是否通過。
• 系上規定未開課之證照門檻,於應屆畢業之次學期開 學前未取得者,須完成次學期之註冊繳費程序,次學 期取得證照經系辦通過者,得於次學期之期末始得領 取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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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視覺傳達設計系 (四日)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2 :
• 資訊證照門檻須通過始得畢業,取得證照時,請至
【學生資訊系統 / 畢業證照門檻】,查詢是否通過。
( 取得證照時,請將證照電子檔傳送至系辦查驗 )
• 專業證照與校外專業競賽(含學術發表)之積分,佔 畢業專題總成績百分之三十 ( 積分至少要 1 分 ) 。若 畢業專題成績已達六十分,但因專業證照與校外競賽 成果之總積分不足,而導致專題設計總成績未達六十 分者,亦須延畢補足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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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是否仍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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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上網查看 【畢業生專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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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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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必修、專業選修及自由選修之認列,請先洽系辦助教確認(分機 7182 )。
• 通識課程,請洽通識中心 ( 學院 ) 老師(分機 7246 )
• 外語能力檢定、大一大二英文,請洽語言中心助教(分機 7524 、分機 7525)
• 創造力講座 , 請洽三創教育與發展中心 ( 分機 6302)
• 勞教資訊 , 請洽學務處服務學習組 ( 分機 5042 、 5044)
• 畢業資格審查系統問題 ( 如已修科目未出現等 ) : 日間部學生:請洽註冊組(分機 4012~4016 )
進修部學生:請洽進修教學組(分機 4652~4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