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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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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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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朝陽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應屆畢業生

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資訊管理系

     適用 104 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2)

一、應屆畢業生規定:

• 應屆畢業生規定:

   

• 未修足學期數,但學分已修足欲畢業者,須依 學則第 54 條規定申請提前 1 學期業,審核通 過者始得畢業。

• 申請提前畢業,請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間 辦理,約為期中考後 1 週內申請。

二技 四技

4 學期皆在學 8 學期皆在學

註:休學之學期不算在學。

(3)

二、畢業自審:

• 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係依入學時之課程規劃表 修習。

• 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審核自審】自我審核各應 修類別是否有漏修。

• 「畢業審核自審」自三上起,即可自行上網查看。

• 校訂必修及專業必修,若為重補修課會對應至「自 由選修」頁籤,請先與通識中心(學院)老師或系 辦助教確認後,再於〔自審異動〕註記即可。

• 自審異動後,須經系辦助教確認並審核通過後,才

(4)

三、資管系(四日)畢業資格應修學分數:

◎ 適用課規: 104 學年度入學適用

※ 畢業自審: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 畢業審核自審】先進行自審作業。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

選修 總學 分數

應修科目 數及學分

12 科 30 學分

22 科 61 學分

最少應選 修 25 學

12 學分 128 學

(5)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

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選修

備 註

除表列課程 外,尚須修 習「大學入 門」及「創 造力講座」

1. 系上開立之 必修課程為主 2. 應通過本 系規定之「技 能檢定」或國 際證照。

多修之學 分數得認 列為自由 選修學分

可承認之非 本系學分數 上限包含外 系學分、課 程規劃中未 有之本系課 程、超修的 本系專業選 修學分或校 訂必修及選 修學分。

四、 資管系(四日)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6)

五、 資管系(四技)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1 :

• 非學年度課程,同一科目名稱重複修習,第 2 門不得 認列為畢業學分,如:選項體育選修 2 次籃球課,第 2 次修習的籃球不得列計至畢業學分中,須再補修 1 門非籃球課之選項體育。

• 專業必修課程務必修習系上開設之課程,延修等因素 經系主任同意,始得修習系上規定之相近課程替代。

• 創造力講座,為日間部四年制學生畢業門檻之一,可 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證照門檻】 查詢是否通過。

• 勞作教育為必修,須2次成績及格 ( 學則第 23 條規

(7)

五、 資管系(四技)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2 :

外語能力輔導課程( 請洽語言中心 ) ,若 於應屆畢業之次學期開學前未及格或未取 得規定之證照門檻,應先考過相關外語證 照後,選修「外語能力輔導課程」。

• 系上規定「程式能力檢定 / 技能檢定」之

門檻,於應屆畢業之次學期開學前未取得

者,須完成次學期之註冊繳費程序,次學

期取得證照經系辦通過者,得於次學期之

(8)

Q&A

是否仍有問題 ?

請先上網查看 【畢業生專區】資訊

.

『各系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9)

• 專業必修、專業選修及自由選修之認列,請先洽系辦助教確認(分機 7122 )。

• 通識課程,請洽通識中心 ( 學院 ) 老師(分機 7246 )

• 外語能力檢定、大一大二英文,請洽語言中心助教(分機 7524 、 7525)

• 創造力講座,請洽三創教育與發展中心(分機 6302)

• 勞作教育,請洽學務處服務學習組(分機 5044)

• 畢業資格審查系統問題 ( 如已修科目未出現等 ) :

洽詢單位

學校電話: (04)2332-300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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