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 應屆畢業生
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工業設計系
適用 101 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1
一、應屆畢業生規定:
應屆畢業生規定:
未修足學期數,但學分已修足欲畢業者,須依學則第 54 條規定申請提前 1 學期業,審核通過者始得畢業。
申請提前畢業,請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間辦理,約為
期中考後 1 週內申請。
2四技
8
學期皆在學
註:休學之學期不算在學。
二、畢業自審:
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係依入學時之課程規劃表修習。
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審核自審】自我審核各應修類別是否有漏修。
「畢業審核自審」自三上起,即可自行上網查看。
校訂必修及專業必修,若為重補修課會對應至「自由選修」頁籤,請先與 通識中心 ( 學院 ) 老師或系辦助教確認後,再於〔自審異動〕註記即可。
自審異動後,須經系辦助教確認並審核通過後,才會對應至正確的位置。
3
三、工業設計系(四日)畢業資格應修學分數:
◎ 適用課規: 101 學年度入學適用
※ 畢業自審: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 畢業審核自審】先進行自審作業。 4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
選修 總學 分數
應修科目 數及學分
14
科
30學分
21
科
56學分
最少應選 修 46 學
分
4
學分
136學
分
四、工業設計系(四進)畢業資格應修學分數
:
◎ 適用課規: 101 學年度入學適用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
選修 總學 分數
應修科目 數及學分
13 科 28 學分
15 科
44 學分 最少應選
修 50 學分 6 學分 128 學分
5
※ 畢業自審: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 畢業審核自審】先進行自審作業。
五、工業設計系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6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選修
備註
除表列課程外,
尚須修習「大學 入門」及「創造
力講座」
1. 以系上開立之 課程為主 2. 畢業應通過系 辦規定之「資訊
證照門檻」
多修之學分數 得認列為自由
選修
得修習各系 或通識課程
六、工業設計系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1 :
7
• 非學年度課程,同一科目名稱重複修習,第 2 門不得認 列為畢業學分,如:
選項體育選修 2 次籃球課,第 2 次修習的籃球不得列計 至
畢業學分中,須再補修 1 門非籃球課之選項體育。
• 專業必修課程務必修習系上開設之課程,延修等因素經
系主任同意,始得修習系上規定之相近課程替代。
六、工業設計系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2 :
8
• 外語能力輔導課程,若於應屆畢業之次學期開學前未及格或未取得 規定之證照門檻,須選修「外語能力輔導課程」並完成註冊繳費。
• 系上規定未開課之證照門檻,於應屆畢業之次學期開學前未取得者
,須完成次學期之註冊繳費程序,次學期取得證照經系辦通過者,
得於次學期之期末始得領取畢業證書。
• 資訊證照門檻須通過始得畢業,取得證照時,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畢業證照門檻】上傳證照電子檔並將紙本繳至系辦查驗,始得通 過。
Q&A
是否仍有問題 ?
.
請先上網查看 【畢業生專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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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9
洽詢單位
10
• 專業必修、專業選修及自由選修之認列,請先洽系辦助教確認(分 機 7213 )。
• 通識課程,請洽通識中心 ( 學院 ) 老師(分機 7246 )
• 外語能力檢定、大一大二英文,請洽語言中心助教(分機 7525)
• 畢業資格審查系統問題 (如已修科目未出現等 ): 日間部學生:請洽註冊組(分機 4012~4016 )
進修部學生:請洽進修教學組(分機 4652~4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