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 聰 敏 *
Kuznets (1966,1973)提出現代經濟成長(modern economic growth)的 概念,它指的是ー國之平均每人GDP成長率從接近於零提升爲顯著大 於零。台灣的現代經濟成長出現於日治初期,這是廣爲接受的看法,但 實際上並未有人具體比較1900年前後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之變動。
本文整理日治時期台灣的G D P統計,估算出日治初期台灣的平均每
人G D P大約是傳統農業社會的水準。利用此項推估結果,我們進ー步
推算淸國統治時期平均每人G D P之成長率。本文也利用人口變遷、身 高統計、單位面積產量與人口/耕地面積比例之變動,檢驗以上的推論。
關鍵詞••國內生産毛額,經濟成長 JE L分類代號: E3, N4, 04
1980年中期以来,經濟發展又成爲熱門的研究課題。在這一波的研究中,經濟 學家整理出更完整的各國長期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 與平均每人G D P統計。平 均 每 人G D P是經濟發展高低的指標之一 。當然,
單獨一項指標無法完整表現社會經濟發展的状況,不 過G D P指標與其他的福 利指標之間有密切的關聯。譬如,平 均 每 人G D P上升時,死亡率通常隨之而 下降,平均預期壽命通常也上升。因此,平 均 每 人G D P算得上是最具代表性 的經濟發展指標。
Kuznets (1966, 1973)提出現代經濟成長概念,它指的是ー國之平均每人
G D P成長率從接近於零提升爲顯著大於零。台灣的現代經濟成長出現於曰治
初期,這是廣爲接受的看法。但實際上,因爲台灣的長期經濟統計不夠完整,以
*作者爲台大經濟系教授。我特別感謝兩位審査人於本文初稿的意見,基於他們的批評與建 議,本文之第3節完全改寫。此外,我也感謝佘健源先生的建議,以及逢甲大學與中硏院台史所 硏討會上與會者,特別是柯志明與黃富三兩位先生之意見。最後,我要感謝林佳怡小姐幫忙整 理資料。
經濟論文叢刊(Taiwan Economic Review、、32:3 (2004), 293-320。 國立台灣大學經濟學系出版
往並未有人具體比較1900年前後平均每人G D P之變動。本 文 第1節首先整 理曰治時期之國民所得統計,並與戰後之G D P統計銜接。近年来,經濟學者 努力整理各國的長期G D P統計,有名的例子包括Summers and Heston (2003) 與G G D C資料庫,後者可銜接Maddison (1995)之長期經濟統計。1 這兩項硏 - 究都是以購買力平價(purchasing power parity)指數轉換各國之G D P統計。
爲了解台灣的經濟發展在全球經濟發展中的相對地位,本文所整理的日治時 A 期G D P統計以便銜接上G G D C資料庫中的戰後台灣G D P統計。
根據本文之整理,日治初期台灣的平均每人G D P大約是600元 (以1990 international dollar計債,下同)。此ー水準相當於經濟學者所認定的傳統農業 社會的平均每人所得水準。若以上之推估無厳重偏誤,則由此可推論台灣在 日治初期以前是ー傳統農業社會,其特點之ー是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幾乎爲 零。因此,日治初期台灣的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由零上升爲正値,的確符合 現代經濟成長的特徴。
關於台灣現代經濟成長的問題,Ho (1978,頁25-28)曾以早期學者所估算 的國內生產淨額加以討論。不過,學者對於日治時期台灣G D P的統計持續有 所修正與更新。此外,早期的G D P統計主要著眼於台灣本身的時間數列資料,
並未與各國之G D P統計銜接。本文將台灣早期的G D P統 計 與G G D C資料 銜接之後,我們即可比較台灣與世界各國的經濟成長,並具體探討一些相關的 議題。例如,我們可以比較台灣與中國、日本之經濟成長率的高低,由此思考 現代經濟成長啓動的條件與機制。
本文關於淸國統治時期台灣G D P之推算,是建立在傳統農業社會的概念 以及日治初期平均每人G D P約600元的估算値上。但是,愈早期之經濟調査 資料愈不完整,因此日治初期國民所得統計可能有很大的偏誤。本文第2節以 日治時期之人口變遷、平均預期壽命以及身高等統計,.驗證日治時期G D P之 估計是否可靠。台灣在日治時期有豐富的經濟調査資料,相對而言,淸國時期 則幾乎沒有可靠的時間數列資料。不過,本文第3節仍根據零星的單位面積產 量及人口/耕地面積比例資料,驗證淸治時期傳統農業社會的假設。
目前僅有少數已開發國家有較完整的長期經濟統計。台灣的長期經濟統 計雖然不算完整,但它有一項特點:某些重要的經濟統計可上溯到日治初期現 , 代經濟成長開始啓動之際。因此,對於經濟成長的硏究而言,台灣的長期經濟
1 參見 litt:p://www.eco.njg.nl/gg(ic/homegg<dc.html/0
圖1 :平 均每人GDP (1990國際元)
除了台灣之外,其他各國之成長‘徑都是橫軸所標示之特定年期的平均每 人G D P水準連接而成。資料來源:台灣之外各國之資料都取自Maddison (2001)。台灣平均每人G D P之統計,請見正文説明。本圖假設台灣1700年 之平均每人G D P爲500元。
均 每 人G D P成長率爲零;1820-1913年間更變成負値: -0.08% 。若以全球平 均來看,1500-1820之間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之推測値爲0.05%,1820-70 之間上升爲0.53% 。
圖1比較台灣與其他國家或地區之平均每人所得,縦軸取對數値,因此各 線之斜率即代表成長率。圖 中 的 「西歐」是西歐地區15個國家的平均値,2 這 是世界最早開始現代經濟成長的地區。另外一組較早開始成長的國家,Mad- dison稱 之 爲Wbstern offshoots,包括美國、加拿大、澳洲、與紐西蘭等4個英 語系國家。3 Kuznets (1966,1973)提 出 「現代經濟成長」的概念,這是指一個社 會由傳統經濟蛻變爲工業化經濟的過程。但是,傳統經濟與工業化經濟的特徵 是什麼呢?由國民所得統計來看,傳統農業經濟的主要特徵是平均每人GDP 成長率甚低,工業化社會的特點之一則是成長率較高。因此,Kuznets所謂的 現代經濟成長是指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由低轉高,其後並能維持高成長率。
Kuznets (1973,頁248,註3 )進ー步說明,就非共産制度的已開發國家而
215 個國家爲 Austria, Belgium, Denmark, Finland, France, Germany, Italy, Netherlands, Nor
way, Sweden, Switzerland, United Kingdom, Greece, Portugal, Spain。 3Maddison (2001),頁46。
統計及日治初期的經濟調查是異常珍貴的資料。第4節的結語中,我們對此略 加說明,並討論未来的硏究方向。
1 平均每人G D P 之長期變動
研究台灣長期的經濟發展,荷蘭統治時期是一個方便的起點。荷蘭統治台灣雖 然僅38年,但留下豐富的記錄與統計資料。日治時期開始,日本人在台灣進行 各式各樣的調査,所出版的統計資料以「汗牛充棟」來形容並不爲過。不過,夾 在荷治與日治時期之間的明鄭王朝與長達212年的淸國統治,經濟統計與文字 記錄都相當匱乏。就少數可見的統計資料而言,如耕地面積或人口數估計,其 品質也大有問題。欲具體探討台灣長期的經濟發展,淸治時期統計資料缺乏是 一個難以克服的困難。
晚近,關於各國的長期國民所得統計之硏究很多。其中,最廣爲人知的跨 國 G D P統 計可能是Summers and Heston (2003),其資料期間較短,僅涵蓋 第二次世界大戦以後的期間,優點是統計資料幾乎遍及世界各國。Maddison (1995,2001)也蒐集相當完整的各國G D P及人口統計,其特點是有些國家的 國民所得統計(或推測)可上溯至17世紀。另一項硏究是Lucas (2002),他整 理了 1750年以來世界主要地區之平均每人GDP。Maddison與Lucas之硏究 大體上依據相同的原始資料來源,因此彼此間的統計數字並無大大的差異。若 無特別説明,以下的討論主要使用Maddison (2001)的數字。
1 . 1 現代經濟成長
以平均每人G D P作爲經濟發展的指標,則19世紀初可以說是全球經濟發展的 一個轉捩點。根 據Maddison (2001,頁21,9 0 )之統計數字,在1700-1820年 間,西歐國家中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最高的是英國,平均年成長率爲0.34% 。 接下來的1820-1913之間,其成長率更上升至0.96% ,幾乎是前一段期間的3 倍。但是,同一期間美國的成長率更高。1700-1820間美國的平均每人GDP 成長率爲0.73%, 1820-1913爲1.56%。不過,1700年英國的平均每人GDP 是1,405元;美國則只有527元。因此,雖然美國的成長率較高,但1820年時英 國的平均每人GDP (2,121元)仍遠高於美國(1,257元)。
英美兩國是全世界高成長率的代表,中國則是低成長率的代表。根 據Mad- dison的谁測,1700年中國的平均每人G D P是600元。接下來的120年間,平
言,工業化經濟之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約2% , 傳統農業經濟之成長率則大約 只有其十分之一
,
也就是0.20%。若 從G D P水準値來看, Maddison (2001,頁 45)認爲傳統農業社會的平均每人G D P大約是600元,而西歐國家現代經濟 成長的起點大約是在1820年。19世紀初,當少數西歐國家開始現代經濟成長之際,世界各國的平均每人 所得水準事實上差異並不大。1820年時,世界平均每人所得最高的國家大約 是所得最低國家的3-4倍。譬如,英國是中國的3.5倍,荷蘭是中國的3.0倍。
不過,接下來的兩世紀當中,有些國家經濟持續成長(如美園);有些較晚才開 始 成 長(如日本與台灣) ;有些迄今尙未出現成長(如部分的非洲國家)。因爲長 期經濟成長率的差異,21世紀初全世界平均每人G D P最高的國家大約是最 低國家的50倍。1998年,非 洲57個國家的平均每人G D P是1,368元,大約是 西歐國家在1820年的平均値;其中,坦 桑尼亞(Tanzania)的平均每人G D P僅 有553元,是非洲國家中較低者。而 美 國1998年的平均每人G D P是27,331 元,高達坦桑尼亞的49倍!
1 . 2 台灣 平 均每 人G D P之變動
以下兩小節將分別說明日治時期與淸治時期台灣平均每人G D P之估算方法 及資料來源。根據本文之推算,1820年時台灣的平均每人G D P與中國應該 相差無幾,大約是介於500與600元之間。淸國統治時期,台灣與中國的制度 相同,生産技術水準也相同。19世紀中葉以後,資本與勞動力已經可以_由移 動,因此兩地的經濟發展程度應該很接近,台灣與中國東南沿海省份之平均每
人 G D P應該不會有太大差異。不過,到了 20世紀末期,兩地的之平均每人
G D P則出現顯著的差異。1998年,中國的平均每人0 0 ?是3,117元;台灣則
劇增 爲15,012元,高達中國的4.82倍。此ー巨大差異也是長期經濟成長率的
高低不同所造成。
台灣與中國的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開始出現差異是在日本治台初期。整 個曰治時期當中,兩地的所得差距日漸擴大。第二次世界大戦之後,台灣從 1960年代開始出現全球少見的高成長率,與中國的所得差距日益拉大。到了 1980年代,中國開始出現高經濟成長率,兩地的平均每人所得差距才略有縮 小。利 用G G D C的資料計算中國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1951-60爲4.47% , 1961-70 爲 1.90%, 1971-80 爲 3.19%,1981-90 爲 5.76%, 1991-99 爲 6.71% 。
同一期間,台灣的成長率分別爲: 4.37%, 6.87%, 7.70%, 6.29%,與5.61% 。 從探討經濟成長問題的角度來看,百年來台灣與中國所得差距的變化是ー 個旣有趣又重要的研究課題。由圖1可知,台灣的現代經濟成長出現在日治初 期;中國的現代經濟成長則遲至1980年代才開始。如果我們反過來問一個問 題:1895年之後若中國繼續統治台灣,1998年台灣的平均每人G D P會是多 少?答案應該是接近中國的平均値3,117元。反之,若中國在20世紀初就和台 灣ー樣開始成長,1998年的平均每人G D P應該是接近於台灣的水準,大約是
15,000元。以上的對比推論或許太過簡化,但凸顯出經濟學家企求解答的一個
大問題:現代經濟成長啓動的條件與機制是什麼?
1 . 3 曰治時期台灣的國内生產毛額
行政院主計處所估算的國民所得統計自1951年開始。關於日治時期的國民所 得,目前有幾套學者所推估的數字。荷蘭與淸國統治時期並無國民所得統計,
須間接推算或猜測。以下簡單說明推估的方法,推估結果請見本文附表。
日本統治時期,台灣的國民所得統計目前有國民支出毛額(Gross National
Expenditure)與國內生産毛額兩種系列。國民支出毛額是由溝ロ敏行所推估,
資料期間爲1903-38,刊載於溝ロ敏行•梅村又次(1988)。同書亦刊載一項國 內生產毛額統計,這是以李登輝(1976)的估算爲基礎,再經過調整而来。李登 輝的估算在日治時期涵蓋1911~40年期間,Ho (1978,頁25-28)之討論即列 出其結果,不過此一估算之方法與細節未見發表。溝ロ敏行•梅村又 次(1988) 以間接方法將李登輝之估算往前延伸至1903年。吳 聰 敏 (1 9 91)由生産面推 估1910-51年之間的國內生産毛額,此項推估涵蓋了日治末期與戰後初期的 悪性物價膨脹期間,可與戰後的國民所得統計銜接。但是,該文使用另行推估 之躉售物價指數作為G D P平減指數,故實質生産額數字可能有偏誤。4晚近,
郭 逢 耀•崔洲英•林 明 姿 •鍾 靜 宜 (1997)的 G D P估算涵蓋1937-50年期間,
並與主計處1951年起開始發布的國民所得統計銜接。
爲了作跨國比較,每一個國家之G D P必須轉換爲同一單位。最簡單的方 法是以匯率轉換,但因爲匯率在短期內可能大幅波動,故以匯率轉換並非理想 方法。比較好的方法是使用所謂的purchasing power parity converters (PPP
4吳聰敏(2001)對此問題有詳細的檢討。
converters)轉換。5本文所使用之台灣長期G D P統計是由幾項資料銜接而成。
首先,1951-99年G D P統 計 取 自G G D C資料庫,基 期是1990年。此項資料 基本上是Maddison (1995,2001)全球國民所得統計的延伸,其中各國之實質 G D P是 以PPP轉換,故方便作國際比較。1937-1950年期間則使用郭逢耀• 崔洲英•林 明 姿•鍾 靜 宜 (1997)之估算値。銜接方法如下•.先由郭逢耀等之統 計算出1938-51期間各年之成長率,再 由G G D C的1951年平均每人G D P數 字推算各年的G D P値。
1903-36年 間 之G D P推估也是採同樣方法。但因爲早期之國民所得統計 可能有較大的誤差,故1904-1937年間的成長率採取兩套推估數字。日治時 期,農業與砂糖製造業是台灣最重要的産業,其產値已有較精確的估算。第一 套推估數字是採用吳聰敏(2001)的農畜業生産額加上古慧雯•吳 聰 敏(2003) 的砂糖附加價値當作G D P之 代 表 値 (proxy)。其中,砂糖附加價値計入台灣 消費者所繳之砂糖消費稅。由代表値可算出各年之平均每人產値成長率,再 由1937年之平均每人G D P統計即可推算1903-36年之値。第二套推估數字 則是以吳聰敏(1991)的估計値銜接1910-36年期間,1903-1909期間則仍採 第一套數字(農畜業產額加砂糖附加價値)銜接。
計算平均每人G D P時須使用人口統計。1941年以前採用總督府之人口 統計,1942-50年間採用吳聰敏(1997)之估算數字。1951年之後的人口數則
採 用Ho (1978)之調整數字。目前,官方的人口統計並未計入戰後初期中國來
台軍人,但以上所引用的數字都已加入來台軍人之估算數。
比較以上兩套估算數字,我們發現兩者之間若有明顯差異,多出現於物價 劇烈變動時期。譬如,台灣的物價在1931年前後猛然下跌,而由附表可知,該 年 第 ⑵ 欄 之 估 算 値 遠 高 於 第 (1 )欄數字。事實上,若依 第⑵欄 之估 算數字, 日治時期平均每人G D P最高點是出現在1931年,但這與台灣重要産品的產 量數字並不相符。譬如,1931年的稻米與甘蔗産量分別只有1938年的76.0%
與62.3%。6綜合比較之後,我們認爲附表第(1)欄的數字在1903-36年間雖然 是以間接數字推算,但它較符合國民所得帳的標準方法,我們認爲此ー數列較 為可靠,故下文之討論將以此攔數字爲準。
5參見 Maddison (1995),頁 162-163,之討論。
6溝ロ敏行對於日治時期台灣的G D P也有後續的整理,結果發表於Mizoguchi (1999)。我 們也嘗試利用其估計値銜接1912-1936年期間之G D P統計,估算結果與附表第(2)欄之統計 有■似的性質。
根據第⑴欄估算數字,1903年台灣平均每人G D P爲559.79元。若使用 第 ⑵ 欄 估算數字,結果爲532.86元,兩者的差距不犬,平均値爲546.33元。但 根 據 第 (1 )欄估算數字,1903-1910間之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平均約6.1% , 似乎偏高。推究原因,可能是1900年代初期受戰亂影響,故 G D P特別低,或 _ 者是早期的統計調查涵蓋的範圍較小,後期的調查涵蓋的範圍擴犬,以致前一 時期之估算値偏低,因此出現成長率偏高的結果。在以下的討論中,我們將假 設1900年之平均每人G D P爲600元。 I
以1990年 international dollars計算,1998年 台 灣 的 平均每 人G D P是 15,012元,大約是1900年的25倍。若以當年價格計算,1998年平均每人GDP 爲新台幣410,475元。此項數値的25分之ー爲16,419元。換言之,以1998年 幣値計算,20世紀初台灣人之平均毎月所得爲1,368元。21世紀初的台灣人 可能很難想像,百年前的人們如此低的所得如何過日子。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 (1905,下巻,頁512-92)刊載一項1903年前後台灣人之生計費調査資料。此 項調査之樣本數很少,其代表性如何難以判斷。調査中將台灣人家庭分上中下 等三種階層,其中下等社會階層占大多敷。下等社會生計費調査又分小農、職 エ、行商、與勞動者等4類。以車夫生計費爲例(頁588-589),内容包括食費、
被服費、房租等六部分,一年支出合計117.71圓 (當年幣値),平均毎月支出約 9.8圓。生計費中,飲食爲最主要的支出項目,内容包括白米、火炭、蕃薯、食 鹽、醤油豆料、魚及肉、蔬菜、煙草、蠟燭等項。百年前支出項目與今天的支出 項目顯然差異甚大。
表1列出台灣、日本、與中國之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其中,台 灣1903- 1940年間之實質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係根據附表之數字計算。利用附表第 (1)欄之數字計算,1903-1940年台灣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爲1.97% 。7 與世 界平均比較,台灣的成長率仍然較高。但是,若與戰後時期比較,則戰前的成長 率遠遠不及。1951-1999年之間,台灣的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高達6.34% 。
1 . 4 清國統治時期國内生產毛額之推測
淸國統治時期,台灣連可靠的人口與耕地面積都沒有,遑論國民所得統計。顯 然,直接推估國民所得是不可能的。不過,退而求其次,我們可使用間接方法 , 推算經濟成長率。推估方法之原理可簡單說明如下:上一小節已整理日治初
7若以欄(2)數字計算,成長率爲2.19% 。
表 1 :平均每人G D P與人口成長率
成長率 年期
台灣平均每人GDP (1) 1.97% 1903-1940 台灣平均每人GDP (2) 2.19% 1903-1940 日本平均每人GDP 2.30% 1905-1940 中國平均每人GDP 0.33% 1914-1931 世界(56國)平均每人GDP 1.03% 1900-1938 亞洲(11國)平均每人GDP 0.66% 1900-1938 西歐(12國)平均每人GDP 1.12% 1900-1938 資料來源:台灣平均每人G D P分別取自本文附錄之欄(1)與欄(2)。
日本平均每人G D P取自Maddiscm (2001),頁206;成長率之計算是 先計算變數之自然對數値,再對時間作迴歸。中國之平均每人GDP 成長率取自Yeh (1979),原數字是指1914-1918至1931-1936年間 之平均成長率。亞洲11國、西歐12國、與世界56國平均每人GDP 取自Maddison (1995),頁212。末三項平均成長率是由1900與1938 兩年之G D P計算而得。
期台灣的平均每人G D P約600元,如果我們能推測出17世紀中葉的平均每
人G D P ,即能算出淸國時期的長期平均成長率。那麼,17世紀中葉台灣的平
均 每 人G D P是多少?
台灣在淸國統治時期是一個傳統農業經濟。根據各國之國民所得統計,經 濟學家已了解傳統農業經濟的平均每人G D P大約是多少。首先,根 據Pritch
ett: (1997)的推算,人類社會的最低存活水準(subsistence level) 大約是平均每 人GDP 300元。8如 果17世紀中葉台灣的經濟僅達最低存活水準,則當時的 平 均 每 人G D P大約就是300元。不過,由一般的文字描述來判斷,當時台灣 經濟發展的水準應高於此。
Lucas (2002)認爲西歐國家在工業革命(18世紀末與19世紀初)之前的傳 統農業社會,平均每人所得水準約爲600元。9不過,Lucas認爲早期國民所得 統計之誤差甚大,把估算誤差列入考慮,他認爲傳統農業社會之平均每人所得
8Pritchett的估算是以1985年的幣値爲單位,最低存活水準是250元;折算爲1990年幣値約 合300元。
9Lucas的計算也是以1985年international dollar爲單位,若改以1990年爲單位,此一估計 値會略高,但本文的分析不受影響。
水準應該介於400元與800元之間。Maddison (2001,頁90,126)也有類似的 看法,譬如,他推測1700年 與1820年中國的平均每人G D P都是600元;日本 1820年的平均每人G D P爲669元,1500年爲500元,這些都是傳統農業社會 平均每人G D P水準之代表數字。
上一小節説明,由實際資料估算出日治初期台灣的平均每人G D P大約 = 是600元,若假設台灣在1700年之平均每人G D P爲500元,而1900年平均 每 人G D P約爲600元,因此在這200年當中,平均成長率爲0.09% 。若假設 s 1700年之平均每人G D P僅400元,則年成長率將爲0.20%。不管是0.09% 還
是0.20%,這都符合台灣是一個傳統農業經濟低成長率的特徴。綜合以上所述,
台灣在淸國統治時期是一個傳統農業經濟,平 均 每 人G D P水準約介於400- 600元之間;平均成長率可能不超過0.20%。日治初期開始,平均每人G D P成 長率上升至2.0%左右。
以上的推算方法與Perkins (1969)研究中國14-2 0世紀上半農業發展的 方法類似。Perkins仔細分析ー些農業調査資料之後,認爲在20世紀中葉前的 600年之間,中國的平均每人農業産出大約是固定的。此ー結論與本文平均每 人G D P大約維持不變的推論是相符的,底下第3節將作進一歩的分析。
2 人□變遷
上一節從平均每人G D P統計推論,台灣在淸國統治時期是一個傳統農業社 會,現代經濟成長出現在日本統治初期。國民所得統計需要大量的經濟調査 資料,因此越早期的國民所得越難精確估算。即使是日本統治時期,雖然原始 調査資料甚爲豐富,但估算國民所得時仍然必須作許多的假設與猜測,估算結 果有誤差在所難免。本節將利用人口變遷與身高調查數字,驗証或反証上一節 分析之結論。
2 . 1 出生率與死亡率之變動
Kuznets (1966,頁230)指出,現代經濟成長除了平均每人G D P有較高的成長 率之外,另一個特徵是人口成長率也較高。人口學家的研究則進一歩指出,一 a 個國家開始現代經濟成長之際,通常伴隨如下之人口變遷現象。一開始,人口 出生率會隨著國民所得上升而增加,故平均每人所得僅緩慢增加。隨後,人口
表2 :台灣人的出生率與死亡率:1906-1943
1906-09 1910-20 1921-25 1926-40 1941-43 平均出生率
平均死亡率(%) 平均自然增加率(%)
40.25 33.35 6.90
41.40 29.37 12.03
42.08 24.61 17.47
45.24 21.20 24.04
41.10 18.23 22.83 資料來源:陳紹馨(1979a),頁103。
出生率會達到一個最高點,之後即出現下降趨勢。1G在同一期間,死亡率是呈 現長期下降趨勢,故人ロ的自然增加率在現代經濟成長開始之後,將呈現先增 加 (出生率上升、死亡率下降),後 下 降 (出生率與死亡率皆下降)的變動。
在最早開始成長的西歐國家中,瑞典有相當完整的人口變遷統計。18世紀 中期,瑞典的死亡率大約是30% ;但呈長期下降趨勢,到了 20世紀初死亡率降 爲 約15%。瑞典的出生率在19世紀上半之前大約是35%,之後呈下降趨勢,到 了 20世紀初降爲約25%。18世紀中期,瑞典的其人口自然增加率呈現增加趨 勢,19世紀晩期開始則出現下降趨勢。11表2列出日治時期台灣人之出生率與 死亡率。日治時期,較精確的人口統計始於1906年。1906^43年間,台灣的死 亡率呈長期下降趨勢,其中,1906-09年之間的死亡率爲33.35%,比瑞典18世 紀中葉還高。因此,台灣在日治初期的經濟與社會的狀況可能與瑞典18世紀 中葉相當。不過,瑞典的死亡率從1750年約30% 下降至1880年 約18% ,歷經 130年時間。相對的,台灣人的死亡率由33.35%下降至18.23% (1942^43年),
大約只花了 35年時間。12日治時期,台灣人的出生率極高,13大約在1930年代 晩期開始有下降趨勢。由出生率減去死亡率,台灣人口自然增加率自日治初期 開始上升,在1930年代中後期達到最高;之後則出現下降趨勢。
根據表2,日治時期台灣人口增加率具有現代經濟成長的特徴。不過,這並 不能証明台灣的現代經濟成長是在日治初期才開始的。台灣在I860年的開港 貿易與晚淸政府所推動的自強運動,有可能已經把台灣推進現代經濟成長的 途徑。Maddison (2001,頁18)認爲,過去一千年來各國產出與人口增加主要
10參見 Lucas (2002),陳紹馨(1979a),頁128-130,與 Maddison (2001),頁33-34。 11見 Maddison (2001),頁33。
12參見陳紹馨(1979b),頁42, 52。
13陳紹馨(1979a,頁101)的分析指出,1920~40年之間,台灣人的出生率是全世界最高的。
得力於下列三項因素:⑴ 征 服 與 移 民(conquest and settlement),⑵國際貿易 與資本移動,與 (3 )技術進步與制度革新。對一個封閉且落後的社會而言,對 外貿易開啓接觸先進技術與制度的管道,是促成現代經濟成長的重要機會。
從1684年淸國統治台灣開始,台灣的唯一貿易對象是淸國。但是,1858年 淸國與英、法、美、俄四國簽訂天津條約,其中規定台灣開埠通商。1862年, ; 基隆與高雄兩港開埠,台灣的貿易型態逐漸轉變,這也影響了産業的發展;其 中,最重要的是台灣北部茶業的興起。晚淸時期另一個可能促進經濟發展的因 素是淸政府所推動的自強運動,在台灣負責自強運動的官員包括沈葆楨、丁曰 昌、劉銘傳等人。I4因此,若1860年的開港與晚淸自強運動在經濟發展上已有 具體成效,則表2中之數字可能只是淸末已開始的人口變遷之延續,而不是變 遷的起點。
雖然國際貿易的機會可能促進經濟發展,但多數的研究似乎都認爲,晚淸 之開港與自強運動並未對台灣的經濟產生大大的影響。譬如,Ho (1978) 即認 爲淸國時期的台灣是一個傳統經濟,他檢討1860年台灣的開港貿易與1884- 1891劉銘傳治台期間所推動的改革,結論是:“Although aggregate production increased, there is little evidence that per capita income rose significantly (頁 24)。上一節已經說明,由實際資料估算的G D P最早可上溯到日治初期,因此 我們不能利用長期經濟統計資料分析晚淸g強運動之影響,底下將由平均預 壽命與身高之變動探討此問題。
2 . 2 平均預期壽命
平均預期壽命(life expectation at birth)的高低與平均每人G D P水準有密切的 關係,是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指標。根 據Maddison (2001,頁29-30)所整理的 統計資料,傳統社會之平均預期壽命最低者大約是25歳。譬如,英 國 在1301- 1425年間平均預期壽命約24.3歲,法國在1740-1749年間約24.8歲。一個國 家開始現代經濟成長之後,平均預期壽命也跟著上升。英國的平均預期壽命在
1726-51年間爲34.6歳,1820-1829間上升爲40.8歲。
表3比較台灣人、日本人、與中國人之平均預期壽命。1906年,台灣人之 平均預期壽命男性僅27.7歳,女性爲29.0歳;這與傳統農業社會之統計數字相,
當。不過,台灣人平均預期壽命在日治時期出現長足的進展,1921年男性增加 ^ 14有關於淸政府在台灣推動的自強運動之介紹,可參見許雪姬(1993)。
表3:平均預期壽命
性別 1906 1921 1926-1930 1936-1940 1956 台灣 男 27.7 34.5 38.8 41.1 60.2
女 29.0 38.6 43.1 45.7 64.2
中國 男 一 — 24.6* — 46.1
女 一 — 23.7* 一 48.1
日本** 男 — 42.1 44.8 46.9 62.8 女 — 43.2 46.5 49.6 66.8 説明:* 由1929-31年間之農村人口調査資料推算。* * 日本之數 字1919年是以1920-25年統計數字計算;192レ30年是以1925- 30年數字計算;1936-40年是以1935-36年數字計算;1956年是以 1954-55年數字計算。
陳紹馨(1979a,頁165)尙有其他期間之台灣平均預期壽命。譬如,
以男性而言,1909-1911期間之平均預期壽命統計爲32.4歲,1910- 1914期間爲32.4歲,1914-1916期間爲28.4歳,1919年爲27.7歳,
1920-1927期間爲3 6 .8歲。以上1909-1911期間的預期壽命似乎 偏低,1919年則又偏高。其中原因爲何,尙有待進一歩探討。資料 來源:台灣:Barclay (195 4,頁1 5 4)與陳紹馨(1979a),頁16 5;中國:
Banister (1987,頁5-6);日本:Taeuber (1958,頁288).
爲34.5歳,1936~40之間再增加到41.1歳。中國在二次大戰之前並無可靠的 平均預期壽命統計,表3所列是根據1929-31年間之農村人口統計間接推估,
男性平均預期壽命爲24.6歳,女性爲23.7歳,這與英國1301-1425年相當。
與西歐國家現代經濟發展之前的數字比較,台灣人在1906年之平均預期 壽 命 (男性27.7歳)已算是偏低。因此,若淸末的開港與自強運動對於平均預 期壽命有正面影響,這 表 示1860年之前台灣人的平均預期壽命低於27.7歳。
但是,有記錄可查的平均預期壽命最低大約是25歳,由此可推知,淸末的開港 與自強運動即使提升了台灣人的平均預期壽命,其效果也不大。
2 . 3 身高增加
魏 凱 立 (2000)對於淸末日初台灣人身高變動之研究,提供另一項証據以了解 晚淸自強運動對於經濟發展的影響。根據日治時期之身高調査,他分析1854- 1910年間出生的台灣成年人(22歲以上)之平均身高。他發現出生於1899-
1901年間之台灣男人的身高比出生於1887-1889年間的人平均高1.40公分; 女人身高則增加0.74公分。若比較1908-1910年間與1887-1889年間出生的 人,男人身高增加了2.62公分,女人增加2.48公分。顯然,台灣人的身高在日 治初期出現「結構性變動」。
另外,從1850年代中期到19世紀末,台灣成年人的身高並無增加之趨勢。
事實上,台中州1854-1889出生的男性,其成年後(35-39歳)之身高略呈下降 趨勢,1890-1892年出生者之成年身高始出現上升趨勢。類似的,1854-1892 之間出生之女性,身高也略呈下降趨勢;1893-1895以後出生者身高開始出 現上升趨勢。不管是男性或女性,1893-1895年間出生者其成年後的身高與 1860年前後出生者相仿。因此,由身高之變動來看,1860年的開港貿易對於 經濟成長似乎沒有造成可見之影響。至 於1890年代開始出現身高上升之現象 是否與自強運動有關,則有待進一步的探討。但即使是有影響,相對於日治初 期之變動而言,也屬輕微。
綜合以上之分析,由人口變遷,平均預期壽命與身高之變動可知,台灣於 曰治初期已進入現代經濟成長的階段。進ー步而言,1860年的開港通商及晚 淸的自強運動對於經濟發展有多大的影響?因爲資料有限,我們不能完全確 認。不過,由平均預期壽命及身高變動的資料的來看,這兩項因素對於經濟發 展即使有正面影響,效果並不大。
3 農業技術進步與平均每人所得
前面第1節由日治時初期平均每人G D P約600元之推估値,推論淸國統治時 期的台灣是一個傳統農業經濟,並進一歩推論淸治時期平均每人G D P水準幾 乎長期維持不變。我們有沒有其他的統計資料可以直接驗証或反証此點?衆 所週知,淸國統治時期的統計資料相當匱乏,這正是我們須以間接方法推估
G D P成長率的原因。不過,本節仍試以零星的統計數字作驗証。
淸國統計時期,我們可以找到的統計資料包括米債、利率、進 出 ロ (晚淸)、
人口、耕地面積、單位面積産量等。本文的目的是了解平均每人G D P的變 動,就此一目的而言,人口、耕地面積、與單位面積産量統計最有相關。Perkins
(1969)對於中國農業之分析主要也是根據上述三項資料。但遺憾的是,底下
將會說明,這幾項調査資料都很不準確。
Perkins (1969,頁183-189)硏究中國1368-1968期間之農業發展,認爲此 期間中國農業生產增加一半靠新開墾土地,另一半是靠單位面積產量的增加。
單位面積產量增加主要得力於農業技術進歩。包括引進新作物品種、水利建 設、肥料、單期作改變爲雙期作等。過 去600年間,中國農業生産技術的進歩 是緩慢而漸進的;土地的開墾則是由黃河流域向南延伸至長江流域。從這個推 論看来,台灣的開發可視爲是中國由北往南墾殖過程的延伸。淸國時期,來台 開墾之漢人主要來自福建、廣東一帯。因此,一個合理的推測是台灣的農業生 產技術應與中國東南沿海省份相同。從地理位置來看,台灣農業生産的條件與 福建、廣東應無大大的差異。因此,我們應該可以由中國東南沿海省份農業生 產的特徵來了解台灣的農業。
Perkins (1969)雖然沒有平均每人所得的估算數字,但他認爲14-20世紀 上半之間中國農民的平均每人產出可能是持平甚或下降(頁8)。此ー觀察結
論 與Malthusian傳統經濟的特徴相符,也是本文第1節所作之假設。每人產
出成長率等於零並不表示總產出固定不變。當生産技術進步或者耕地面積增 加時,農業産出即會增加。不過在傳統農業經濟中,產出增加時,人口將同幅 上升,使得平均每人所得維持不變。
王 世 慶 (1994,頁119)認爲淸國時期台灣米產之發達,「係隨稻田開墾面積 之增加而發達,並非因單位面積之產量增加而發達者」。厳格就字面意義來說,
此ー講法不可能正確,因爲農業技術的進步會提高單位面積産量。舉例來説, 淸國時期台灣的農田水利的開發程度雖然不如日治以後,但1903年埤圳灌概 面積占耕地面積已達28.2% 。15此ー數字反映淸國末期台灣農田水利發展的程 度。水田比旱田的生産力高,因此水利建設必然提升單位面積産量。
台灣在淸國時期僅有一些零星的單位面積産量、耕地面積、與人口統計,
本節試以這些資料與第1節的分析與推論比對。首先,我們推導平均每人GDP 與單位面積農業產値的關係。以 F代 表GDP,
Y
代表農業產値。在傳統農業 經濟中,農業產値遠大於工業與服務業,因 此G D P與農業產値之關係可表示 如下:Y = ( p . V
,<p> h
以
K
代表耕地面積,N
代表總人口,平均每人G D P爲:15見臺灣行政長官公署(1946),頁594。
Y c/)Y 9 K N = ~N
= 炎1 7 7,イ ^ : ) = 柳 ) +イ ;I ) - イ ミ ) 。 ⑴ -
其中,g(-)代表成長率。在經濟發展過程中,G D P對農業產値之比値長期上 升,因 此0 之成長率大於零。等號右邊第2項爲單位面積農業產値之成長率, 5 第3項爲人ロ /面積比例之成長率。
根 據 式 (1),欲計算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我們需取得等號右邊3項成長 率之數値。其中,單位面積農産値?/だ成長率之估計値最難取得,原因之一 是農家除了種植作物之外,通常還兼營其他生產活動。我們無法取得完整的資 料可估算淸國統治時期台灣農家各項生産活動之總產値,不過,在台灣稻米是 最重要的作物,故以下的分析將以單位面積稻穀產量代表f /尺。
3 . 1 單位面積之稻穀產量
日治之前,台灣並無有系統之單位面積稻穀產量統計。本節所將討論的是陳秋
坤 (1994)根據台灣中部岸裡社資料及其他零星資料所整理的數據。表4第1
列台灣中部水田數字爲陳秋坤(1994)所整理,這是由佃租資料間接計算而得。
原資料中,1742-1816年間的數字根據岸裡文書(10筆),之後則由其他資料補 充,全部樣本數爲19筆。由原表之資料可知,1816年以後之產量數字明顯高 於岸裡文書所記錄之數字,這可能反映農業生産技術隨著時間而有所進歩,但 也可能是資料來源不同所致。我們把岸裡文書的10筆數字另外整理於第2列 以資對照。
第1-2列之數字是否反映台灣全島之稻穀產量呢?我們可以拿日治初期的 普查資料作一比較。日治初期的土地調査中,日人調査全台農地的單位面積稻 米産量。台中廳水田稻米產量平均每甲23石,彰化廳平均25石。16取兩者之平 均,並假設1石米抵2石穀,則稻穀平均產量爲4 8日石/甲,列於表4第3列。爲 ュ 方便比較,表中所有産量之單位都轉換爲日石/甲。
比 較1-2列數字與臨時臺灣土地調査局之統計,不管是台灣中部水田或岸 裡文書,其記録之產量數字都高於臨時臺灣土地調査局之普查數字。表中第
16見臨時臺灣土地調査局(n.d.),頁219, 254。
表4:單位面積之稻穀產量
1700-1799 1800-1899 平均年成長率 1.台灣中部水田 37.90 61.05 0.60%
2 .岸裡文書(1742-1816) 35.03 48.43 0.37%
3 .台灣土地調査(約1903年) 48.00
4.廣東 19.66 46.08 0.86%
5 .中國5省平均 17.85 26.52 0.40%
單位:日石/甲。廣東與中國5省 (指浙江、江蘇、湖南、湖北、與廣東)之原 資料單位爲石/畝。在台灣,1甲= 11.3敏,見陳秋坤(1994),頁220;本表以 此數字轉換。(在中國,畝之大小因時因地而異,參見Perkins (1969,頁220) 之說明。)淸國時期之容量單位石= 1.036公石,見Perkins (1969),頁314。 而1公石= 0.55435日石,故1石= 0.5743日石。若依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 (1916,頁192),淸國時期台中通用之玄米用斗爲道斗,1石合0.597日石;葫 蘆墩則通用九三斗,1石合0.525日石。
資料來源:台灣中部水田與岸裡文書,陳秋坤(1994),頁177。第1列第2欄 之37.90日石/甲爲原表1720-77年共6筆資料之平均,第1列第3欄之61.05
日石/甲爲原表1801-90共13筆資料之平均,原單位爲石/甲。
第2列第2欄35.03日石/甲爲1742,1753,及1766三年之平均,第2列第3 欄之48.43日石/甲爲1805,1810,及1816三年之平均。第3列台灣土地調 查(約1903年) ,見正文説明。
廣東與中國5省平均,Perkins (1969),頁21,324。此爲佃租資料與單位面積 産量(yield data)數字之平均。
計算平均成長率時,第1-2列則先對單位面積産量取對數値,再對年期作迴 歸。第4-5列之樣本並無年期記錄,因此係以簡單平均計算。
2列岸裡文書之48.43日石/甲雖然與臨時臺灣土地調査局之數字幾乎相同,但 這是1801-1816年5筆資料之平均。換言之,岸裡文書所記録之19世紀初的單 位面積產量與20世紀初的普查數宇大約相等;而台灣中部水田之産量則更高
出13.05日石。事實上,台中、彰化ー帶的土地是台灣水田品質較佳之所在,若
以全台各種等級之水稻平均計算,1901年平均每甲稻穀產量僅18.88日石。17 以上的比較分析指出,表中第1-2列 之1800-1899數字並不能代表台灣的 單位面積産量。不過,如果我們考慮的不是單位面積産量,而是其成長率,則 表4之數字或許仍有參考價値。換言之,若18與19世紀之單位面積産量都是
17見臺灣行政長官公署(1946),頁549。原資料所列為水稻收穫量,我們以2石稻穀等於1石 米換算。
高估,則表中所計算之平均成長率也許還是能表現真正的成長率。不過,除非 有進一步的數字可資驗証,這仍然只是一項猜測。我們的結論是,由表4第1- 2列之數字,我們最多僅能說淸國時期台灣稻穀之單位面積産量可能呈上升趨 勢,但不能把這些數字作爲全台之平均。
零星的調査資料很難作爲時間數列分析的材料,這當然不是台灣特有的 - 問題。Perkins (1969,頁13-36) 仔細分析中國各項單位面積産量調查數字之 後,也得到類似的結論:零星的調査資料最多只能用於表現單位面積產量是長 $ 期上升或下降,無法用來代表真正的成長率。表4中第4-6列 數 字 爲Perkins
(1969)所整理,這些數字部分是根據産量調査,其餘也是由佃租資料間接推
估。Perkins的資料雖然涵蓋期間是18-19世紀,但樣本數其實很少,廣東省僅 56筆,中國5省合計之樣本數合計265筆。原資料包含廣東省及其他各省份,
廣東之地理位置較接近台灣,因此我們原則上應採用該省資料作比較。由表 4,1800-1899期間廣東省平均每甲稻穀產量爲46.08日石/甲,遠高於同一期 間中國5省平均。Perkins (1969,頁2 1 )將單位面積産量換算爲同一單位,發 現1800-1899期間廣東省之單位面積產量爲1,037市斤/市 畝(shih catties/shih mou),高達1957年調查數字(455市斤/市敏)的2.28倍。故前一數字顯然嚴重 高估。故下文之比較尙參考中國5省(浙江、江蘇、湖南、湖北、與廣東)平均 之數字。
淸治時期,台灣也好,中國其他省份也好,的確是有ー些單位面積産量的資 料存在。但由以上的分析可知,這些資料的偏誤太犬,無法作爲時間數列分析 的材料。底下我們將試以其他方法解決這個問題。
3 . 2 人□對耕地面積比例
欲 利 用 式 (1 )推算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我們尙需人口對耕地面積比例之 成長率。表5列出荷蘭統治時期至1955年人口與耕地面積之變動。根據估計,
1684年台灣約有13萬人口,其中跟隨鄭成功與他兒子來台的軍隊與移民約占 30%。18以1684及1905兩年的數字計算,在221年間台灣的年平均人口增加
18據估計,鄭成功於1661年帶入3萬 人 (含軍隊約2萬人);1664年他的兒子鄭經又帶入 6,000-7,000人 (含軍隊4,000人)。不過,1670年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報吿說,鄭經有登册士兵 7萬名,參見曹永和(2000),頁251。事實上,一直到日本人於1905年作人口普查之前,台灣 ' 並無精確的人口統計。中村孝志(1997,頁8 )估算1650年台灣的漢人與平埔族計有315村落,
15,249戶,人口 68,657人。此一時期中國大陸經常有大量的人民移入移出台灣,故人ロ數常有
表5: 台灣耕地面積與人口
耕地面積 人口 人口/面積
1645 2,486 一 ——
I660a 12,252 44,145 3.60
1684 32,064b 130,000 4.05
1756c 78,187 660,147 8.44
1905 643,869 2,973,280 4.62
1920 772,661 3,757,838 4.86
1940 887,124 6,077,478 6.85
1955 900,076 9,577,643 10.64
説明:耕地面積單位,甲;人口單位,人。
a 1645與1660年之耕地面積僅指台南赤崁附近。原資料單位爲mor- gen,約等於1甲。1660年之人口係由中國人35,000人 加 上1955年 赤崁附近之原住民人數而得。原住民人數由中村孝志推估,本文轉 引自Shepherd (1993),頁40,表2 .1 ,第5列數字。亦請參見冉福立 (Zandvliet, Kees) (1999),頁 70-6,之討論。
b 1684年若僅統計台灣府,面積爲18,454甲,其中田面積爲7,535甲,
園面積爲10,919甲。
c 1756年 (報稅)耕地面積爲1755年數字。人口/面積比例數字特別 高,反映所謂的「隱田」現象。若假設人口數字正確,並以人口/面積 比例爲4.20,則耕地面積應爲157,178甲;而申報面積僅占總耕地面 積的40% 。
資料來源: 1660年耕地面積,曹永和(1979),頁64。1684與1755年耕地 面積,陳秋坤(1980),頁170;人口,Shepherd (1993),頁86,161。1756 年人口,Shepherd (1993),頁86,1 6 U關於18世紀中葉台灣人口之統 計,故宮檔案中有ー些記録,參見莊吉發(1993)。1905-55年耕地面積 與人口數字,Taiwan Agricultural Statistics, 7 外 i- i タ 65 (1966)。
率 爲1.31%,同一期間之耕地面積成長率爲1フ5%。淸國統治時期,台灣人口 成長率遠高於中園。19人口的高成長率主要原因是來自福建、廣東的大量移 民。淸國統治時期,人口與耕地統計數字也有很多問題。表5所列之淸國時期
大幅起落。有關於荷蘭與淸國時期台灣人口之估計,請見Shepherd (1993),頁161。
19利 用Maddison (1998,頁158)所估算之數字,1820-1913年間中國人口平均成長率爲 0.15%。
數字 是Shepherd (1993)認爲較可靠者。
根據表5,1684年台灣的人口/耕地面積比是4.05人,1905年則增加爲4.62 人。表 中1756年之人口/面積比率特別高,這反映所謂的隠田現象。換言之,當 年眞實的耕地面積遠高於表中所列之數字。依 Perkins (1969,頁16)之推估,
中國每甲耕地之人口數,1770年爲4.13人,1873年爲4.21人,1893年爲4.52 ? 人,1933年爲4.95人。2G其中,前三個數字與台灣1684與1905年之數字相差 不多。這加強了我們對於表5數字之信心。以1684及1905年之數字計算,在 も 此期間台灣的人口/耕地面積比例平均年增率爲0.060%。相對而言,以1770 及1893年之數字計算,中國的人口/耕地面積比例平均年增率爲0.073% 。
以上分析淸國時期單位面積産量及人ロ /耕地面積比例之成長率。根據式 (1),我們還需要G D P占農業產値比例中之成長率,才能計算平均每人GDP 成長率。淸國時期並無中的可靠數字,但不難推測其成長率不會太犬。Mad- dison (1991,頁109)以16個國家的資料畫出農業部門就業(employment) 比 率對平均每人G D P之圖形。當平均每人G D P爲1,000元 (1985年美元)時,
農業部門就業比率約65%。依 第1節之分析,1900年台灣的平均每人G D P約 600元,1906年台灣農業人口占總人口比率爲64.2%。21我們由此推測,淸國末 期農業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大約爲65% 。我們沒有淸治時期農業人口比率之統 計,但 假 設1684年農業人口占總人口比率爲75%, 1895年比率降爲65% ,應 該是合理的。我們進ー步假設農業人口比率即反映農業產値占G D P之比率,
則g (0) = 0.0675%。以 上 關 於 之 討 論 沒 有 進 ー 步 的 資 料 可 為 佐 証 ,但 因爲其平均成長率甚低,由下文的計算與討論可知,上述的假設數字即使有較 大的偏誤,對於最後的結論並不會有大大的影響。
3 . 3 推估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
前面3.1節已經說明,台灣的單位面積産量資料並不可靠。不過,我們還是先以 表4第1-2列之數字計算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結果列於表6第1-2列。利用 岸裡文書之單位面積産量資料,淸國時期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將爲0.378% 。 , 這個數字合理嗎?
2G以上數字爲全國平均,在福建、廣東ー帶,人口密度應該更高ー些。
21資料來源爲臺灣行政長官公署(1946)頁144, 513。計算農業人口比率時,總人口數不計 入原住民。
表6 :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推算値 農產値占GDP
比例成長率
單位面積農 産量成長率
人口對耕地面 積比例成長率
平均每人 G D P成長率 1.台灣中部水田 0.0675% 0.600% 0.060% 0.608%
2.岸裡文書 0.0675% 0.371% 0.060% 0.378%
3.廣東省 0.0675% 0.855% 0.060% 0.863%
4 .中國5省 0.0675% 0.397% 0.060% 0.404%
5. Perkins 推算 0.0675% 0.225% 0.060% 0.233%
根據式⑴及表4,表5數字計算。第5列之“Perkins推算”之數字是利用Perkim 所間接推估之單位面積産量成長率0.225%所計算之結果。
若 平 均 每 人G D P成長率爲0.378%,這表示在淸國統治台灣的212年之 間,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將增加爲2.23倍。由1900年台灣平均每人G D P約 等於600元反推,淸國統治初期台灣平均每人G D P將等於269元,顯著低於 Prircherr (1997)所推估的最低存活水準,這與常理不合。若以表6第2列數字 計算,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將爲0.608%。這是更不合理的數字。
台灣的地理位置接近福建、廣東,因此農業生産技術應該相同,如果福建 與廣東有較好的單位面積産量成長率數字,也許可以用來代表台灣的情況。表 6第3~4列即根據前面表4第3~4列之結果計算而来。舉例言之,第3列之計算 假設台灣的單位面積産出之成長率與廣東的調査資料(0.855%)相同,平均每 人G D P成長率將爲0.863%。若以中國5省之調查數字(0.397%)計算,結果
將爲0.404%。與上面岸裡文書的成長率比較,可知這些仍然都是不合理的偏
高數字。
前面曾介紹Perkins對於中國農業產量之分析。有鑑於調査資料的誤差過 大,他使用另一種方法推估單位面積米穀産量之成長率。Perkins假設中國平 均每人米穀產量是某一近乎固定之數値,則由人口數及耕地面積即可推算單 位面 積 産量 (頁14)。同理,由人口成長率及耕地面積成長率也可進ー步推算 單位面積産量之成長率。舉例來説,Perkins (1969,頁17)假設14-20世紀上 半,中國農民平均每人產穀爲570斤 (cauies)。22由人口與耕地面積統計,他
22依Shepherd (1993), p. xviii, 1 catty (斤) = 0.597 公斤。
推算1770年之單位面積產量爲203斤/市畝,1850年增爲243斤/市畝。由此 推算,1770-1850年間中國平均單位面積米穀産量之平均年成長率爲0.225%
(表6第5列),這遠低於廣東省或中國5省平均,也遠低於台灣中部水田或岸裡 文書所計算之平均成長率。
Perkins之計算假設平均每人米穀產量爲固定値,這事實上相當於本文第1
節平均每人G D P近乎固定不變之假設。因此,我們不能用Perkins之計算結 果 「驗証」本文之假設。不過,這個0.225%成長率數字是Perkins仔細分析各 $ 項農業調査資料之後所作的推算。這雖然不是調査結果,但我們認爲專業學者 綜合各種資料所作之推測,應該比零星的調查數字之平均値更値得信頼。表6
第5列 以Perkins之推測値代表台灣的單位面積産量成長率,由此可算出平均
每 人G D P成長率爲0.233%。這仍然高於第1節間接推算的成長率0.20% ,但 在合理範圍内。若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爲0.233% ,淸國統治期間平均每人 G D P水準將增加爲1.638倍。根據 第1節之討論,曰治初期的平均每人GDP 爲600元,故淸國統治初期將爲366元。
4 結語
長期經濟成長研究的重點之ー是要理解全球所得分配之演變,並解釋現代經 濟成長的機制。從實証分析的角度來看,這需要有以共同的標準所估算之長 期G D P統計。本文整理日治時期台灣的平均每人G D P統計,並 銜接GGDC 的台 灣 戰 後G D P統計。根據本文的推算,日治初期台灣平均每人G D P約 600元,這大約是經濟學者所認定的傳統農業經濟之水準。我們由此進一歩推 論,淸國統治時期台灣的平均每人G D P成長率應該是接近於零。
目前,全世界僅有少數的已開發國家有涵蓋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的長期經 濟統計,開發中國家的長期經濟統計更爲少見。台灣的長期經濟統計雖然不若 已開發國家那麼完整,但少數的重要資料,如GDP,進出ロ,物價指數等,可上 溯到日治初期,而日本人在治台初期又作了許多清朝的舊慣調査。將這些資料 合併運用,研究者有機會透過客觀的統計數字與文字描述,觀察了解一個傳統 ら 農業經濟蛻變成現代經濟的過程。從這個角度來看,台灣的長期經濟統計與 日治初期的經濟調査資料對於研究現代經濟成長的學者而言,是一項不可多 >
得的珍貴資料。本文主要整理日治時期的G D P統計,未来希望能進一步探討 台 灣1895年前後的經濟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