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
體育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
動靜態啟動方式對撐竿跳高
助跑速度與起跳點變化之研究
The Comparsion Bewteen Dynamic and Static Approach Run
Start-up on Run up Velocity and Take-Off Point
Variablity in Pole Vault
研究生:蔡欣憲 撰
指導教授:張立羣 副教授
論 文 名 稱 : 動 靜 態 啟 動 方 式 對 撐 高 跳 高 助 跑 速 度 與 起 跳 點 變 化 之 研 究 總 頁 數 : 6 7 頁 校 所 組 別 : 國 立 臺 灣 體 育 運 動 大 學 體 育 研 究 所 畢 業 時 間 及 提 要 : 一 0 一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提 要 研 究 生 : 蔡 欣 憲 指 導 教 授 : 張 立 羣 副 教 授
摘 要
本 研 究 目 的 在 探 討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持 竿 助 跑 方 式 對 於 撐 高 跳 高 助 跑 速 度 、 助 跑 步 態 與 起 跳 點 位 置 的 影 響 。 以 九 位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在 4 . 2 0 公 尺 以 上 的 男 子 選 手 為 研 究 對 象 , 其 中 有 五 位 採 用 動 態 啟 動 另 外 四 位 為 靜 態 啟 動 。 利 用 三 部 數 位 攝 影 機 、 分 段 計 時 器 與 測 速 槍 , 收 集 參 與 者 在 助 跑 過 程 中 助 跑 開 始 前 三 步 與 最 後 六 步 至 起 跳 的 動 作 。 藉 由 動 作 分 析 系 統 獲 得 助 跑 的 相 關 運 動 學 參 數 , 以 獨 立 樣 本 t 考 驗 比 較 兩 種 啟 動 方 式 之 差 異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助 跑 開 始 第 一 步 與 第 二 步 步 幅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 而 助 跑 開 始 第 一 步 的 步 頻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 在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步 幅 以 最 後 第 五 步 與 第 一 步 步 幅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 降 竿 角 度 在 助 跑 最 後 第 六 、 第 五 、 第 四 與 第 三 步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 而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在 助 跑 最 後 1 6 - 1 1 公 尺 與 1 1 - 6 公 尺 的 助 跑 速 度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 但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起 跳 點 位 置 皆 無 顯 著 差 異 。 研 究 結 論 ; 動 態 啟 動 助 跑 對 於 提 高 助 跑 最 後 1 6 - 6 公 尺 水 平 速 度 有 顯 著 差 異 , 起 跳 點 無 差 異 ; 對 於 青 少 年 選 手 來 說 , 使 用 動 態 啟 動 助 跑 方 式 更 容 易 做 到 在 助 跑 最 後 2 至 3 步 內 保 持 很 好 的 加 速 意 識 , 從 而 提 升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 關 鍵 詞 : 動 態 啟 動 、 靜 態 啟 動 、 撐 竿 跳 高A b s t r a c t
T h i s r e s e a r c h a i m s t o d e l v e i n t o t h e i n f l u e n c e o f d y n a m i c a n d s t a t i c s t a r t - u p f o r p o l e - h o l d i n g r u n - u p a p p r o a c h e s o n R u n - u p v e l o c i t y , g a i t a n d p o s i t i o n o f t a k e o f f p o i n t i n t h e p o l e v a u l t . I n t h i s s t u d y , r e s e a r c h s u b j e c t s a r e 9 m a l e p o l e v a u l t e r s i n t h e 2 0 1 2 U n i v e r s i t y a n d C o l l e g e G a m e s a n d t h e 2 0 1 2 N a t i o n a l H i g h S c h o o l A t h l e t i c G a m e s w i t h t h e i r c o m p e t i t i o n h e i g h t s o v e r 4 . 2 0 m . T h e 9 s u b j e c t s w e r e d i v i d e d i n t o d y n a m i c s t a r t - u p g r o u p c o n s i s t i n g o f 5 v a u l t e r s a n d s t a t i c s t a r t - u p g r o u p c o n s i s t i n g o f 4 v a u l t e r s . D i g i t a l c a m e r a , s u b - t i m e r a n d v e l o c i t y s p e e d g u n w e r e u s e d i n t h i s r e s e a r c h t o s t u d y t h e p a r t i c i p a n t s ’ c h a n g e s i n g a i t o f t h e f i r s t t h r e e s t e p s i n t h e r u n - u p a n d c h a n g e s i n t h e l a s t s i x s t e p s t o t h e p o s i t i o n o f t a k e - o f f p o i n t . B y K w o n 3 D m o t i o n a n a l y s i s s o f t w a r e , w e o b t a i n e d t h e k i n e m a t i c s p a r a m e t e r s . T h e c o n t e n t s o b t a i n e d f o r a n a l y s i s o f t h i s s t u d y f o c u s o n d i f f e r e n c e s i n s t r i d e l e n g t h a n d f r e q u e n c y f o r t h e f i r s t s t e p t o t h e t h i r d s t e p a t t h e s t a r t o f t h e r u n - u p a n d f o r t h e l a s t s i x s t e p s a t t h e e n d o f t h e r u n - u p a s w e l l a s d i f f e r e n c e s i n t h e p o l e - l o w e r i n g a n g l e , r u n - u p v e l o c i t y a n d p o s i t i o n a t t o u c h d o w n a n d t a k e - o f f f o r t h e l a s t T s a i H s i n - H s i e n ( 2 0 1 3 ) . T h e C o m p a r s i o n B e w t e e n D y n a m i c a n d S t a t i c A p p r o a c h R u n S t a r t - u p o n R u n u p Ve l o c i t y a n d T a k e - O f f P o i n t Va r i a b l i t y i n P o l e Va u l t . U n p u b l i s h e d m a s t e r t h e s i s N a t i o n a l T a i w a n U n i v e r s i t y o f P h y s i c a l E d u c a t i o n a n d S p o r t .s i x s t e p . R e s e a r c h f i n d i n g s i n d i c a t e t h a t s t r i d e l e n g t h f o r t h e f i r s t a n d s e c o n d s t e p a t t h e s t a r t o f t h e r u n - u p h a s s h o w n s i g n i f i c a n t d i f f e r e n c e s ( p < . 0 5 ) . S t r i d e f r e q u e n c y f o r t h e f i r s t s t e p i n t h e r u n - u p h a s s h o w n s i g n i f i c a n t d i f f e r e n c e s ( p < . 0 5 ) . S t r i d e l e n g t h f o r t h e f i f t h a n d f i r s t s t e p o f t h e l a s t s i x s t e p s i n t h e r u n - u p h a s s h o w n s i g n i f i c a n t d i f f e r e n c e s ( p < . 0 5 ) . P o l e - l o w e r i n g a n g l e s f o r t h e l a s t s i x t h , f i f t h , f o u r t h a n d t h i r d s t e p i n t h e r u n - u p h a v e i n d i c a t e d s i g n i f i c a n t d i f f e r e n c e s ( p < . 0 5 ) . P o l e - h o l d i n g v e l o c i t y a t 1 6 ~ 1 1 m a n d 1 1 – 6 m i n t h e r u n - u p h a s s h o w n s i g n i f i c a n t d i f f e r e n c e s ( p < . 0 5 ) . B o t h d y n a m i c a n d s t a t i c s t a r t - u p a p p r o a c h e s f o r t a k e - o f f p o s i t i o n i n t h e r u n - u p h a v e i n d i c a t e d n o s i g n i f i c a n t d i f f e r e n c e . T h e c o n c l u s i o n o f a n a l y s e s i n d i c a t e s t h a t d i f f e r e n t s t a r t - u p a p p r o a c h e s f o r s t a b i l i t y o f g a i t o f t h e f i r s t t h r e e s t e p s a t t h e s t a r t o f t h e r u n - u p w i l l a f f e c t t h e m a x i m u m c o n t r o l l a b l e s p e e d f o r t h e f i r s t 1 6 - 1 1 m v e l o c i t y a n d 1 1 - 6 m i n t h e t a k e - o f f ; t h e f a s t e r t h e v a u l t e r s , t h e s m a l l e r t h e e r r o r v a l u e s , a n d o n t h e c o n t r a r y , i n s u f f i c i e n t v e l o c i t y w i l l i n d i r e c t l y a f f e c t a c c u r a t e b o x - h i t t i n g m o t i o n f o r t h e p o l e a n d t a k e - o f f p o i n t . K e y w o r d : D y n a m i c S t a r t - U p , S t a t i c S t a r t - U p , P o l e V a u l t
謝 誌
在 體 育 研 究 所 兩 年 的 學 習 過 程 , 隨 著 論 文 的 付 梓 , 即 將 劃 上 句 點 , 這 段 時 間 以 來 的 點 點 滴 滴 , 有 回 憶 , 有 不 捨 ; 回 憶 之 情 將 在 我 的 懷 中 日 漸 晶 瑩 光 耀 。 本 論 文 能 順 利 完 成 , 幸 蒙 指 導 教 授 - 張 立 羣 老 師 的 指 導 , 對 於 研 究 的 方 向 、 觀 念 的 啟 迪 、 架 構 的 匡 正 、 資 料 的 提 供 與 求 學 的 態 度 逐 一 斧 正 , 於 此 獻 上 最 深 的 敬 意 與 謝 意 。 論 文 口 試 期 間 , 承 蒙 口 試 委 員 何 維 華 老 師 與 許 弘 恩 老 師 的 鼓 勵 與 疏 漏 處 之 指 正 , 使 得 本 論 文 更 臻 完 備 , 在 此 謹 深 致 謝 忱 。 在 研 究 所 修 業 期 間 , 感 謝 許 光 麃 、 駱 明 瑤 、 高 明 峰 、 陳 重 佑 與 聶 喬 齡 等 老 師 在 課 業 知 識 的 傳 授 。 還 要 感 謝 實 驗 室 的 所 有 成 員 兩 年 來 的 切 磋 討 論 與 鼓 勵 , 銘 修 學 弟 在 實 驗 觀 念 與 軟 體 之 教 授 使 用 , 使 我 獲 益 良 多 永 難 忘 懷 。 另 口 試 時 也 給 我 許 多 幫 助 的 學 弟 妹 們 : 偉 達 與 芸 蔓 謝 謝 你 們 平 常 的 照 顧 與 幫 助 , 伴 我 渡 過 這 二 年 的 研 究 所 生 涯 。 最 後 , 特 將 本 文 獻 給 我 敬 愛 的 父 母 親 , 感 謝 無 怨 無 悔 的 養 育 與 關 懷 照 顧 , 還 有 家 人 、 女 朋 友 在 精 神 上 的 支 持 , 讓 我 能 專 注 於 課 業 研 究 中 , 願 以 此 與 家 人 共 享 。 今 後 , 將 奉 行 由 臺 體 一 再 提 倡 的 『 駱 駝 』 之 精 神 , 實 際 應 用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及 工 作 上 , 發 揮 所 學 。 願 以 此 期 勉 自 己 的 未 來 , 作 一 個 『 有 熱 血 、 有 理 想 』 的 青 年 。 欣 憲 謹 誌 於 國 立 臺 灣 體 育 運 動 大 學 體 育 研 究 所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6 月目 錄
中 文 摘 要 . . . I 英 文 摘 要 . . . I I 謝 誌 . . . I V 目 錄 . . . V 表 目 錄 . . . V I I 圖 目 錄 . . . V I I I 第 壹 章 緒 論 . . . 1 第 一 節 問 題 背 景 . . .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 . . 3 第 三 節 研 究 範 圍 . . . 4 第 四 節 研 究 限 制 . . . 4 第 五 節 名 詞 解 釋 . . . 4 第 貳 章 文 獻 探 討 . . . 6 第 一 節 持 竿 助 跑 動 作 技 術 . . . 6 第 二 節 持 竿 助 跑 至 插 竿 起 跳 動 作 技 術 . . . 9 第 三 節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對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影 響 . . . 1 1 第 四 節 結 語 . . . 1 7 第 参 章 研 究 方 法 . . . 1 9 第 一 節 研 究 對 象 . . . 1 9 第 二 節 實 驗 日 期 與 地 點 . . . 2 0 第 三 節 實 驗 儀 器 與 設 備 . . . 2 1 第 四 節 實 驗 場 地 佈 置 . . . 2 2第 五 節 實 驗 步 驟 . . . 2 4 第 六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 . . 2 5 第 肆 章 結 果 . . . 2 7 第 一 節 助 跑 開 始 第 一 步 至 第 三 步 的 步 幅 與 步 頻 . . . 2 7 第 二 節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的 步 幅 與 步 頻 . . . 3 0 第 三 節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的 降 竿 角 度 . . . 3 3 第 四 節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 . . 3 4 第 五 節 起 跳 點 位 置 . . . 3 6 第 伍 章 討 論 . . . 3 8 第 一 節 助 跑 開 始 前 三 步 與 最 後 六 步 的 步 幅 與 步 頻 . . . . 3 8 第 二 節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的 降 竿 角 度 與 起 跳 點 位 置 . . . 4 1 第 三 節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和 速 度 利 用 率 . . . 4 3 第 陸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 . . 4 6 參 考 文 獻 . . . 4 8 中 文 部 分 . . . 4 8 外 文 部 分 . . . 4 8 附 錄 . . . 5 1
表 目 錄
表 2 - 1 百 公 尺 成 績 與 助 跑 步 數 對 應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的 關 係 . . 1 3 表 2 - 2 不 同 速 度 水 準 的 合 適 助 跑 距 離 . . . 1 6 表 3 - 1 受 試 者 基 本 資 料 . . . 2 0 表 4 - 1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開 始 第 一 步 至 第 三 步 步 幅 . . . 2 8 表 4 - 2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開 始 第 一 步 至 第 三 步 步 頻 . . . 2 9 表 4 - 3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步 幅 . . . 3 0 表 4 - 4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步 頻 . . . 3 1 表 4 - 5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降 竿 角 度 . . . 3 3 表 4 - 6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速 度 . . . 3 4 表 4 - 7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之 1 6 - 6 公 尺 助 跑 速 度 、 平 跑 速 度 與 速 度 利 用 率 . . . 3 6 表 4 - 8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起 跳 腳 著 地 點 與 起 跳 點 位 置 . . 3 7圖 目 錄
圖 2 - 1 助 跑 三 個 階 段 的 技 術 . . . 7 圖 3 - 1 實 驗 場 地 佈 置 圖 . . . 2 3 圖 4 - 1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開 始 前 三 步 步 幅 . . . 2 8 圖 4 - 2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開 始 前 三 步 步 頻 . . . 2 9 圖 4 - 3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步 幅 . . . 3 1 圖 4 - 4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步 頻 . . . 3 2 圖 4 - 5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降 竿 角 度 . . . 3 4 圖 4 - 6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之 1 6 - 1 1 公 尺 與 1 1 - 6 公 尺 助 跑 速 度 . . . 3 5第 壹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問 題 背 景
撐 竿 跳 高 是 一 項 以 短 跑 、 跳 躍 和 體 操 合 於 一 體 的 田 徑 運 動 項 目 。 其 動 作 由 多 個 技 術 相 結 合 , 包 括 : 持 竿 助 跑 、 插 竿 起 跳 、 懸 垂 擺 體 、 倒 立 伸 展 、 引 體 轉 身 、 過 竿 落 墊 等 動 作 ( 許 弘 恩 , 2 0 0 9 ), 由 於 撐 竿 跳 高 技 術 的 複 雜 性 使 該 項 目 選 手 成 績 要 突 出 , 其 訓 練 的 週 期 需 較 長 , 一 般 長 期 培 養 優 秀 選 手 訓 練 年 限 可 達 8 ~ 1 0 年 以 上 。 撐 竿 跳 高 與 田 徑 其 他 跳 躍 項 目 的 最 大 區 別 在 於 其 持 竿 進 行 助 跑,並 藉 助 於 竿 子 的 支 撐 完 成 跳 躍; 竿 子 由 早 期 木 竿 、 竹 竿 、 金 屬 竿 及 至 今 的 玻 璃 纖 維 竿 , 其 演 變 使 該 項 目 的 技 術 動 作 發 生 了 相 對 變 化 。 田 文 政 ( 1 9 8 1 )認 為 自 從 玻 璃 纖 維 竿 出 現 以 後 ,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大 幅 的 提 昇 , 因 為 其 纖 維 竿 具 有 : 持 竿 輕 巧 感 、 竿 子 彈 性 係 數 高 與 回 復 狀 況 佳 等 三 種 特 性 。 其 竿 子 的 材 質 得 到 進 步 的 改 良 與 提 高 , 對 於 選 手 的 助 跑 、 起 跳 以 及 竿 上 技 術 有 更 高 的 要 求 。 撐 竿 跳 高 持 竿 跑 的 速 度 慢 於 徒 手 跑 , 乃 助 跑 時 雙 臂 負 載 撐 竿 , 雙 臂 承 受 竿 子 重 量 且 無 法 做 前 後 擺 動 藉 以 增 加 速 度 的 影 響 , 使 助 跑 速 度 減 慢 ( 田 文 政 , 1 9 8 1 ) 。 第 一 個 由 玻 璃 纖 維 竿 所 創 的 撐 竿 跳 高 世 界 紀 錄 是 4 . 8 3 公 尺 , 由 美 國 選 手 D a v i s 在 1 9 6 1 年 所 創 造 , 目 前 世 界 記 錄 在 1 9 9 4 年 由 烏 克 蘭 選 手 B u b k a 成 功 地 躍 過 6 . 1 4 公 尺 , 在 玻 璃 纖 維 竿 時 期 男 子 世 界 紀 錄 共 改 寫 了 5 1 次 。 但 近 年 來 , 男 子 撐 竿 跳 高 選 手 呈 現 出 成 績 低 落 的 局 面,世 界 記 錄 1 6 年 來 沒 有 突 破,國 際 大 賽 的 金 牌 成 績 很 少 超 過 6 公 尺。相 較 之 下,於 1 9 9 7年 才 首 次 列 入 世 界 正 式 比 賽 的 女 子 撐 竿 跳 高 項 目 卻 頻 頻 被 多 次 打 破 , 目 前 女 子 世 界 紀 錄 為 5 . 0 6 公 尺 , 由 俄 羅 斯 運 動 選 手 Y e l e n a I s i n b a y e v a 在 2 0 0 9 年 所 創 造 。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的 主 要 決 定 因 素 為 選 手 透 過 持 竿 助 跑 得 到 速 度 動 能 , 藉 助 於 撐 竿 將 動 能 轉 變 為 彈 性 能 和 人 體 的 重 力 位 能 而 飛 越 過 橫 竿 ( H a y , 1 9 8 5 ) 。 持 竿 助 跑 是 選 手 獲 得 動 能 的 主 要 階 段 , 也 是 影 響 撐 竿 跳 高 運 動 成 績 的 關 鍵 因 素 ( A n g u l o - K i n z l e r 等 , 1 9 9 4 ), 目 前 世 界 優 秀 男 子 撐 竿 跳 高 選 手 助 跑 的 末 段 速 度 可 達 9 . 8 公 尺 / 秒 ( G r o s & T e r a u d s , 1 9 8 3 ) 。 如 果 人 體 與 竿 子 的 質 量 不 變 , 那 麼 助 跑 速 度 越 快 動 能 也 就 越 大 ; 動 能 越 大 , 選 手 增 加 握 竿 高 度 和 騰 越 高 度 的 可 能 性 也 就 越 大 。 因 此 , 提 高 助 跑 速 度 以 及 增 加 握 竿 高 度 是 撐 竿 跳 高 現 今 研 究 的 主 要 方 向 。 而 選 手 助 跑 所 獲 得 的 動 能 是 否 能 夠 有 效 的 轉 變 成 彈 性 能 和 重 力 位 能 , 會 受 選 手 起 跳 與 擺 翻 技 術 所 影 響 。 選 手 通 過 起 跳 和 擺 腿 將 助 跑 所 獲 得 的 動 能 轉 變 為 撐 竿 的 彈 性 能 和 人 體 的 重 力 位 能 , 在 這 個 轉 換 過 程 中 , 助 跑 速 度 損 失 越 小 , 說 明 起 跳 技 術 水 平 越 高 , 在 擺 體 與 捲 體 時 竿 子 彎 曲 度 越 大 , 說 明 擺 翻 完 成 的 越 有 效 。 因 此 助 跑 速 度 與 插 竿 起 跳 是 撐 竿 跳 高 的 重 要 環 節 。 過 去 研 究 發 現 , 助 跑 速 度 與 握 竿 高 度 呈 現 高 度 正 相 關 , 即 助 跑 速 度 跑 得 越 快 , 握 竿 高 度 就 越 高 ( M c G i n n i s , 1 9 9 7 )。 撐 竿 跳 高 助 跑 的 方 式 基 本 上 與 跳 遠 助 跑 技 術 相 似 , 助 跑 的 方 式 可 分 有 兩 種 。 一 種 靜 態 啟 動 即 是 站 立 原 地 啟 動 助 跑 , 然 後 逐 漸 加 快 速 度 , 另 一 種 動 態 啟 動 是 先 輕 鬆 跑 幾 步 踩 到 標 記 點 後 再 開 始 全 力 加 速 。 前 者 動 作 較 自 然 , 其 優 點 為 助 跑 速 度 易 控 制 , 而 後 者 的 助 跑 加 速 較 早 , 能 獲 得 更 大 的 水 平 速 度 , 但 對
起 跳 前 身 體 相 對 位 置 的 調 整 帶 來 一 定 的 難 度 。 目 前 靜 態 啟 動 和 動 態 啟 動 助 跑 方 式 都 有 世 界 級 優 秀 選 手 採 用 , 然 而 目 前 並 未 有 相 關 研 究 來 探 討 這 兩 種 助 跑 方 式 的 特 徵 及 差 異 。 選 手 會 選 擇 採 用 哪 一 種 方 法 較 合 適 , 也 沒 有 一 定 的 規 準 , 此 議 題 值 得 進 一 步 探 討 。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目 的 在 於 探 討 動 態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方 式 對 於 撐 竿 跳 高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 助 跑 步 態 與 起 跳 點 位 置 的 影 響 , 期 望 研 究 結 果 能 提 供 有 用 的 數 據 , 提 供 教 練 與 選 手 訓 練 的 參 考 。 其 具 體 目 的 如 下 : 一 、 動 態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方 式 對 助 跑 開 始 前 三 步 步 幅 與 步 頻 之 影 響 。 二 、 動 態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方 式 對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步 幅 和 步 頻 之 影 響 。 三 、 動 態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方 式 對 降 竿 角 度 之 影 響 。 四 、 動 態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方 式 對 助 跑 速 度 與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之 影 響 。 五 、 動 態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方 式 對 起 跳 點 位 置 之 影 響 。第 三 節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以 1 0 1 年 全 國 大 專 運 動 會 公 開 男 子 組 與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運 動 會 高 中 男 子 組 選 手 為 對 象,分 析 靜 態 與 動 態 啟 動 助 跑 方 式 從 助 跑 開 始 至 起 跳 腳 離 地 瞬 間 的 動 作,而 起 跳 離 地 後 的 技 術 , 懸 垂 擺 體 、 倒 立 伸 展 、 引 體 轉 身 與 過 竿 落 墊 等 動 作 則 不 在 本 研 究 的 範 圍 。第 四 節 研 究 限 制
本 研 究 為 非 比 賽 時 進 行 測 驗,所 做 的 測 驗 會 受 各 校 訓 練 期 別 之 影 響 , 最 理 想 的 狀 況 是 在 選 手 參 加 正 式 的 撐 竿 跳 比 賽 中 , 進 行 有 關 助 跑 分 段 速 度 或 起 跳 位 置 的 測 量 , 此 為 本 研 究 限 制 。第 五 節 名 詞 解 釋
一 、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 選 手 原 地 站 立 於 助 跑 起 始 點 位 置 , 直 接 開 始 助 跑 , 並 逐 漸 加 快 速 度 的 助 跑 方 式 。 二 、 動 態 啟 動 助 跑 : 選 手 位 於 助 跑 起 始 點 位 置 之 後 , 助 跑 開 始 先 輕 鬆 向 前 跑 幾 步 , 在 踩 到 助 跑 起 始 點 位 置 後 , 逐 漸 加 快 速 度 的 助 跑 方 式 。 三 、 持 竿 助 跑 最 高 速 度 : 指 在 持 竿 助 跑 過 程 中 , 出 現 最 快 的 瞬 時 速 度 。 四 、 持 竿 平 跑 速 度 : 指 在 跑 道 上 進 行 4 0 公 尺 持 竿 跑 , 前 1 0 公尺 給 予 選 手 加 速 , 測 量 3 0 公 尺 跑 的 時 間 , 以 此 時 間 計 算 其 3 0 公 尺 的 平 均 速 度 。 五 、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 持 竿 助 跑 最 後 1 6 - 6 公 尺 速 度 × 1 0 0 % 持 竿 平 跑 速 度 註 : 持 竿 助 跑 最 後 1 6 - 6 公 尺 速 度 代 表 速 度 表 現 能 力 持 竿 平 跑 速 度 代 表 速 度 基 本 能 力 六 、 降 竿 角 度 : 黏 貼 在 竿 子 上 兩 個 標 記 點 之 連 線 與 水 平 面 所 形 成 的 夾 角 。 七 、 起 跳 階 段 : 從 起 跳 腳 著 地 瞬 間 到 起 跳 腳 離 地 瞬 間 。 八 、 起 跳 點 : 在 起 跳 腳 離 地 瞬 間 , 持 竿 上 手 的 握 點 與 地 面 之 間 垂 直 線 之 位 置 。 九 、 步 幅 : 為 腳 尖 離 地 瞬 間 位 置 到 另 一 腳 腳 尖 著 地 瞬 間 位 置 之 間 的 水 平 距 離 。 十 、 步 頻 : 為 腳 尖 離 地 瞬 間 到 另 一 腳 腳 尖 離 地 瞬 間 , 所 花 費 的 時 間 。
第 貳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章 針 對 撐 竿 跳 高 助 跑 技 術 相 關 文 獻 分 成 下 列 四 節 進 行 探 討 。 第 一 節 為 持 竿 助 跑 動 作 技 術 。 第 二 節 持 竿 助 跑 至 插 竿 起 跳 動 作 技 術 。 第 三 節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對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影 響 ; 第 四 節 結 語 。第 一 節 持 竿 助 跑 動 作 技 術
撐 竿 跳 高 是 田 徑 運 動 技 術 中 極 為 複 雜 及 動 作 技 術 性 高 的 項 目 , 選 手 以 自 己 的 力 量 影 響 彈 性 竿 子 , 同 時 竿 子 的 彈 性 作 用 又 影 響 著 選 手 的 動 作 。 所 以 , 如 何 使 人 體 的 運 動 與 竿 子 的 運 動 協 調 配 合 , 而 以 最 大 限 度 地 發 揮 出 玻 璃 纖 維 竿 所 特 有 的 優 越 性 , 以 提 高 人 體 的 運 動 效 果 , 是 撐 竿 跳 高 技 術 形 成 和 發 展 的 主 要 依 據 。 而 整 個 完 整 的 撐 竿 跳 高 技 術 可 分 為 : 持 竿 助 跑 、 插 竿 起 跳 、 懸 垂 擺 體 、 倒 立 伸 展 、 引 體 轉 身 、 過 竿 落 墊 等 六 個 動 作 ( 許 弘 恩 , 2 0 0 9 ) 。 楊 守 博 、 簡 榮 章 ( 1 9 8 9 ) 指 出 撐 竿 跳 高 持 竿 助 跑 動 作 技 術 可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 圖 2 - 1 ) : 第 一 起 始 階 段 : 啟 動 後 加 速 。 這 階 段 的 距 離 有 4 ~ 6 步 , 主 要 目 的 是 使 選 手 迅 速 脫 離 靜 止 狀 態 , 為 進 一 步 發 揮 速 度 條 件 。 無 論 選 手 採 用 靜 態 或 動 態 啟 動,在 本 階 段 盡 量 保 持 步 長 和 步 頻 的 穩 定 , 以 保 證 整 個 助 跑 的 準 確 性 。 第 二 途 中 跑 階 段 : 這 一 階 段 的 距 離 有 8 ~ 1 0 步 , 主 要 目 標 是 充 分 發 揮 速 度 , 以 達 選 手 可 以 控 制 的 最 大 速 度 。 在 本 階 段 要 求 選 手充 分 高 抬 大 腿 , 保 持 上 體 的 正 直 姿 勢 , 這 一 階 段 末 期 , 應 達 到 助 跑 的 最 高 速 度 。 第 三 起 跳 階 段 : 保 持 速 度 階 段 。 此 階 段 的 距 離 有 4 ~ 6 步 , 其 主 要 目 標 是 保 持 已 獲 得 的 助 跑 速 度 , 順 利 地 進 入 插 竿 起 跳 。 為 此 選 手 要 注 意 加 快 步 頻 , 自 我 感 覺 好 像 是 人 在 追 著 竿 子 跑 進 。 起 始 階 段 途 中 跑 階 段 起 跳 階 段 圖 2 - 1 助 跑 三 個 階 段 的 技 術 資 料 來 源 :“ 田 徑 ” 。 楊 守 博 、 簡 榮 章 , 1 9 8 9 , 北 京 體 育 學 院 出 版 社 , 頁 3 2 1 。 助 跑 在 現 代 撐 竿 跳 高 技 術 中 佔 有 很 重 要 的 地 位 , 它 是 決 定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的 基 本 因 素。因 動 能 的 大 小 與 助 跑 速 度 的 平 方 成 正 比 ( E = 1 / 2 m v2 ) , 然 而 , 由 於 插 竿 起 跳 等 因 素 的 制 約 , 撐 竿 跳 高 選 手 的 助 跑 速 度 是 要 極 度 準 確 , 且 是 可 以 控 制 的 最 大 速 度 。 G r o s a n d T e r a u d s ( 1 9 8 3 ) 研 究 發 現 世 界 男 子 選 手 在 助 跑 倒 助 跑 1 8 ~ 2 2 步 ( 3 6 - 4 2 公 尺 ) 啟 動 後 穩 定 跑 4 ~ 6 步 ( 6 - 8 公 尺 ) 加 速 跑 8 ~ 1 0 步 ( 1 6 - 2 0 公 尺 ) 降 竿 插 竿 起 跳 4 ~ 6 步 ( 1 0 - 1 2 公 尺 )
數 第 二 步 助 跑 速 度 介 於 9 . 3 ~ 9 . 7 公 尺 / 秒 。 而 目 前 世 界 級 撐 竿 跳 高 選 手 助 跑 速 度 普 遍 達 到 9 . 3 4 尺 / 秒 ( 王 勇 健 , 1 9 9 6; A d r i a n & C o o p e r , 1 9 8 9 ) 。 張 武 紀 、 王 代 才 ( 1 9 9 4 ) 研 究 發 現 助 跑 的 節 奏 須 由 慢 漸 快 , 步 幅 由 大 變 小 , 最 高 速 度 是 最 後 1 0 公 尺 ( 約 跑 最 後 6 步 ) 出 現 , 剛 好 配 合 降 竿 時 所 產 生 的 拉 力 , 轉 為 加 速 的 牽 引 力 。 徐 政 ( 2 0 0 5 ) 研 究 表 示 , 持 竿 助 跑 的 最 後 4 ~ 6 步 對 整 個 助 跑 至 起 跳 具 有 重 要 意 義 , 最 後 兩 步 助 跑 對 起 跳 、 彎 竿 及 選 手 運 動 成 績 具 有 決 定 性 的 影 響 。 根 據 力 學 原 理 : 動 量 = 質 量 × 速 度 , 橫 竿 越 高 , 相 對 助 跑 速 度 及 距 離 勢 必 也 要 加 快 加 長 , 握 竿 高 度 及 磅 數 必 然 提 升 。 要 提 升 握 竿 高 度 及 加 長 助 跑 距 離,先 決 條 件 為 加 強 選 手 本 身 的 肌 力 及 速 度。要 利 用 短 距 離 衝 刺 的 速 度 來 做 持 竿 助 跑 並 且 完 成 準 確 的 插 竿 起 跳 點 , 是 不 容 易 的 。 助 跑 時 , 選 手 手 持 撐 竿 , 竿 子 重 心 的 相 對 前 移 就 會 形 成 前 翻 力 距 , 一 般 來 說 , 這 於 選 手 發 揮 和 保 持 速 度 都 有 一 定 的 影 響,握 竿 愈 高,這 種 影 響 就 越 明 顯( 竿 子 重 量 3 公 斤 , 握 竿 在 4 公 尺 8 0 時 , 其 負 荷 將 增 至 1 5 ~ 1 8 公 斤 )。 A n g u l o - k i n z l e r 等 ( 1 9 9 4 ) 提 到 一 個 選 手 應 該 要 發 揮 最 有 效 率 的 握 竿 高 度 , 試 著 在 插 竿 階 段 避 免 竿 子 過 度 向 前 旋 轉 的 時 間 。 所 以 培 養 選 手 助 跑 的 正 確 動 作 結 構 和 持 竿 方 法,是 改 進 助 跑 的 基 本 目 標 。
第 二 節 持 竿 助 跑 至 插 竿 起 跳 動 作 技 術
插 竿 起 跳 是 通 過 助 跑 動 能 轉 換 成 位 能 的 關 鍵 階 段 。 田 敏 、 程 昊 、 陸 宇 明 ( 2 0 1 2 ) 認 為 持 竿 助 跑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為 了 再 最 後 一 步 腳 處 及 地 面 地 面 瞬 間 產 生 較 高 的 水 平 速 度 獲 得 適 宜 的 動 能 , 並 使 選 手 在 插 竿 起 跳 時 處 於 較 佳 位 置 。 因 為 選 手 利 用 起 跳 蹬 地 獲 得 支 撐 反 作 用 力 , 使 身 體 騰 起 , 由 於 插 竿 受 到 制 動 , 撐 竿 合 地 面 又 成 一 定 夾 角 , 助 跑 起 跳 的 動 量 作 用 於 撐 竿 , 使 撐 竿 彎 曲 並 使 人 體 隨 撐 竿 同 時 擺 起。指 出 起 跳 在 撐 竿 跳 高 裡 是 最 重 要 的 階 段 , 它 必 須 將 助 跑 所 產 生 的 水 平 速 度 轉 換 成 垂 直 速 度 , 並 且 將 能 量 的 損 失 減 到 最 小 , 是 能 量 轉 換 的 重 要 關 鍵 ( M c G i n n i s , 1 9 9 7 ) 。 從 動 作 結 構 來 看 , 插 竿 起 跳 是 從 起 跳 前 第 三 步 腳 著 地 瞬 間 開 始 , 到 起 跳 腳 蹬 離 地 面 瞬 間 結 束 。 正 確 的 插 竿 動 作 能 減 少 能 量 的 損 失 並 將 助 跑 產 生 的 最 大 動 能 轉 移 至 竿 上 。 當 竿 頭 植 入 植 竿 箱 同 時 , 起 跳 腳 著 地 , 竿 頭 最 初 是 與 插 竿 箱 底 壁 接 觸 。 此 時 , 舉 竿 與 插 竿 是 撐 竿 跳 高 技 術 中 的 準 備 起 跳 階 段 , 雖 然 這 一 階 段 是 助 跑 的 最 後 兩 步 , 但 技 術 動 作 完 全 不 同 於 持 竿 助 跑 技 術 。 這 兩 步 的 好 壞 , 正 確 與 否 , 直 接 影 響 後 面 的 起 跳 技 術 動 作 。 因 此 , 在 助 跑 的 倒 數 第 二 步 開 始 進 行 插 竿 , 這 個 時 間 的 控 制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 舉 竿 過 早 會 破 壞 助 跑 結 構 , 影 響 助 跑 速 度 , 過 晚 容 易 引 起 動 作 的 延 遲 。 許 弘 恩 ( 2 0 0 9 ) 指 出 插 竿 太 慢 是 選 手 經 常 所 犯 的 嚴 重 錯 誤 , 它 是 由 不 好 的 助 跑 及 降 竿 所 引 起 的 。 插 竿 採 用 雙 手 直 接 的 ” 翻 舉 ” 技 術 , 要 求 倒 數 第 二 步 結 束 時 , 右 手 翻 至 肩 上 部 , 左 手 高 於 左 肘 關 節 位 於 胸 前 , 最 後 一 步 起 跳 腳 著 地 時 , 兩 手 臂 盡 量 上 舉 , 右 上 臂 位 於 右 耳 側 。 在 整 個 插 竿 的過 程 中 , 左 手 始 終 不 能 低 於 左 肘 的 高 度 , 左 手 是 一 個 向 上 的 翻 舉 動 作 , 再 加 上 右 手 充 分 上 舉 , 就 可 以 加 大 起 跳 時 撐 竿 與 地 面 的 夾 角 , 這 角 度 的 增 大 對 於 豎 竿 是 十 分 有 利 的 。 A n g u l o - K i n z l e r 等 ( 1 9 9 4 ) 指 出 較 長 的 倒 數 第 二 步 以 及 較 短 的 最 後 一 步 是 大 部 份 選 手 一 致 的 特 徵,優 秀 的 男 子 撐 竿 跳 高 選 手 中,助 跑 最 後 兩 步 的 倒 數 第 一 步 步 長 幾 乎 比 倒 數 第 二 步 短 5 ~ 1 5 % ( 魏 巍 、 黃 昕 , 2 0 0 9 ) 。 縮 短 最 後 一 步 步 長 能 使 選 手 在 起 跳 瞬 間 具 有 較 高 的 身 體 重 心 進 入 起 跳 階 段,這 樣 更 有 利 於 助 跑 水 平 速 度 向 起 跳 垂 直 速 度 的 轉 換 。 插 竿 起 跳 過 程 中 手 臂 的 動 作 要 積 極 主 動 , 甚 至 有 ” 引 領 ” 的 意 味 , 最 後 兩 步 插 竿 跑 的 要 更 積 極 , 用 速 度 去 攻 擊 撐 竿 , 在 起 跳 時 才 能 獲 得 更 大 的 動 力 。 插 竿 研 究 指 出 , 插 竿 起 跳 的 動 作 要 點 有 三 : 第 一 , 選 手 的 起 跳 點 嚴 格 控 制 在 上 手 握 點 的 垂 直 下 方 ; 第 二 , 當 起 跳 腳 的 蹬 伸 動 作 即 將 完 成 時 竿 頭 才 真 正 觸 及 植 竿 箱 後 壁 ; 第 三 , 在 起 跳 過 程 中 , 竿 子 沒 有 彎 曲 ( S c h a d e , I s o l e h t o , A r a m p a t z i s , B r ü g g e m a n n , & K o m i , 2 0 0 7 ) 。 陳 泰 郎( 1 9 9 6 )指 出 起 跳 在 上 握 竿 手 垂 直 線 稍 遠 的 起 跳 點 將 有 利 於 彎 竿 儲 存 較 大 的 動 量 。 在 起 跳 過 程 中 , 不 應 過 多 地 追 求 撐 竿 的 彎 曲 量 , 否 則 , 將 會 對 起 跳 產 生 較 大 的 約 束 , 阻 礙 後 序 運 動 環 節 的 動 作 速 度。選 手 在 插 竿 時 必 須 讓 起 跳 腳 正 好 在 上 握 竿 手 的 下 方 , 如 果 起 跳 腳 的 位 置 在 上 握 竿 手 的 垂 直 線 的 後 面 , 就 必 須 在 擺 體 階 段 有 更 大 的 動 力 , 才 能 掌 控 後 續 的 動 作 ( A n g u l o - K i n z l e r 等 , 1 9 9 4 ) 。 而 在 正 確 的 起 跳 點 前 後 8 公 分 的 位 置 是 不 會 影 響 到 起 跳 和 插 竿 技 術 ( S c h a d e 等 , 2 0 0 7 ) 。 但 起 跳 點 太 近 與 太 遠 , 都 會 影 響 整 個 技 術 的 流 暢 性 , 更 是 影 響 成 績 的 一 個 關 鍵 因 素 。
插 竿 起 跳 時 , 當 插 竿 槽 抵 住 撐 竿 後 , 竿 子 碰 觸 插 竿 箱 底 部 的 瞬 間 反 作 用 力 量 , 會 減 緩 人 體 重 心 向 前 的 速 度 ( A n g u l o - K i n z l e r 等 , 1 9 9 4 ) , 當 插 竿 槽 抵 住 撐 竿 後 , 撐 竿 對 人 體 的 向 前 運 動 實 際 上 是 一 種 抵 制 , 這 種 抵 制 的 結 果 迫 使 撐 竿 產 生 彎 曲 。 起 跳 點 愈 近 抵 制 愈 大 , 隨 之 撐 竿 也 就 愈 加 彎 曲 。 插 竿 起 跳 的 目 的 使 盡 可 能 地 保 持 起 跳 過 程 中 人 體 的 運 動 速 度,從 而 為 懸 垂 擺 體 累 積 更 多 的 動 量 。 H a y ( 1 9 8 5 ) 提 到 要 有 好 的 起 跳 水 平 速 度 , 就 必 須 具 有 兩 項 基 本 條 件 : 速 度 與 起 跳 準 確 性 ; 起 跳 是 撐 竿 跳 高 技 術 中 最 關 鍵 的 技 術,關 係 著 能 否 將 助 跑 中 獲 得 的 動 能 儘 可 能 轉 化 為 人 體 向 上 的 動 能 和 彎 竿 的 能 量 , 同 時 , 起 跳 動 作 的 能 量 又 關 係 著 後 繼 的 懸 垂 擺 體 及 竿 上 動 作 的 成 敗。田 敏 等( 2 0 1 2 ) 提 到 前 世 界 記 錄 保 持 者 在 越 過 5 . 9 6 公 尺 的 橫 竿 時 , 起 跳 過 程 中 的 水 平 速 度 損 失 值 為 1 . 6 9 公 尺 / 秒 ; 世 界 男 子 撐 竿 高 紀 錄 保 持 者 , 前 蘇 聯 優 秀 選 手 B u b k a 在 越 過 6 . 1 4 公 尺 的 橫 竿 時 , 身 體 重 心 水 平 速 度 損 失 值 為 1 . 5 7 公 尺 / 秒 。 這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響 撐 竿 向 前 的 運 動 速 度 及 撐 竿 彈 性 位 能 的 儲 備,最 終 影 響 運 動 成 績 的 提 高 。
第 三 節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對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影 響
影 響 助 跑 速 度 快 慢 的 主 要 因 素 有 兩 個:第 一 是 選 手 本 身 速 度 能 力 ( 即 絕 對 速 度 ), 第 二 是 選 手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 國 內 高 水 平 的 撐 竿 跳 高 選 手 ,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都 比 較 高 , 但 經 常 會 出 現 助 跑 速 度 不 足 , 影 響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表 現 ( 許 弘 恩 , 2 0 0 3 )。 田 敏 、 程 昊 、 陸 宇 明 ( 2 0 1 2 ) 研 究 指 出 持 竿 助 跑 的 最 後 四 步 到 六 步 速 度 利 用 率 對 整 個 助 跑 與 起 跳 環 節 具 有 重 要 意 義,尤 其 是持 竿 助 跑 最 後 兩 步 是 助 跑 起 跳 的 過 渡 階 段 , 對 起 跳 、 彎 竿 及 運 動 成 績 有 決 定 性 的 影 響 。 直 接 影 響 著 助 跑 與 起 跳 技 術 的 銜 接 , 插 竿 起 跳 是 助 跑 的 動 能 轉 變 為 撐 竿 位 能 的 重 要 環 節 。 B r ü g g e m a n n , & A r a m p a t z i s ( 1 9 9 7 ) 指 出 男 子 助 跑 速 度 和 橫 竿 的 高 度 之 間 的 相 關 係 數 為 ( r = 0 . 6 9 ), 從 能 量 的 角 度 分 析 , 撐 竿 跳 高 是 利 用 助 跑 獲 得 動 能 , 並 利 用 能 量 轉 化( 撐 竿 從 彎 曲 到 豎 直 復 原 ), 使 身 體 騰 躍 更 高 橫 竿 的 競 技 項 目 。 這 個 過 程 需 要 綜 合 能 力 , 快 速 積 極 的 助 跑 是 起 跳 過 程 中 的 關 鍵 , 精 確 的 助 跑 非 常 重 要 。 只 有 牢 牢 地 掌 握 助 跑 速 度 和 插 竿 技 術 , 運 動 成 績 才 能 得 到 提 高 。 因 此 , 整 個 助 跑 過 程 值 得 深 入 分 析 , 如 何 讓 選 手 在 短 短 的 4 0 公 尺 距 離 中 能 將 速 度 提 升 到 一 定 程 度,進 而 提 供 後 半 段 動 作 所 需 的 速 度 , 這 確 實 值 得 我 們 一 探 究 竟 。 以 下 將 分 成 二 個 部 分 來 作 探 討 : 一 、 持 竿 助 跑 水 平 速 度 對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影 響 從 許 多 國 內、外 優 秀 撐 竿 跳 高 選 手 同 時 也 是 優 秀 短 距 離 選 手 的 例 子 中 得 到 印 證,撐 竿 跳 高 選 手 的 絕 對 速 度 是 助 跑 速 度 的 基 礎 。 助 跑 速 度 是 撐 竿 跳 高 技 術 中 的 關 鍵 性 技 術 環 節 之 一 。 在 比 賽 當 中,有 時 完 全 可 以 從 選 手 助 跑 技 術 表 現 精 確 推 斷 試 跳 結 果 。 李 鴻 江 ( 2 0 0 1 ) 指 出 撐 竿 跳 高 過 程 中 , 各 階 段 的 技 術 存 在 著 彼 此 相 依 的 關 係,如 握 竿 點 提 高 對 選 手 取 得 優 異 成 績 十 分 重 要 , 但 要 提 高 此 一 指 標 ( 表 2 - 1 ) , 必 須 仰 賴 提 高 助 跑 速 度 為 基 礎 。
表 2 - 1 百 公 尺 成 績 與 助 跑 步 數 對 應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的 關 係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 公 尺 ) 4 . 8 0 - 5 . 0 0 5 . 1 0 - 5 . 4 0 5 . 5 0 - 5 . 9 0 5 . 6 5 - 6 . 1 0 1 0 0 公 尺 成 績 ( 秒 ) 1 2 . 0 - 1 2 . 5 1 1 . 2 - 1 1 . 5 1 0 . 6 - 1 0 . 8 1 0 . 2 - 1 0 . 4 助 跑 步 數 ( 步 ) 1 4 1 6 1 8 2 0 握 竿 高 度 ( 公 尺 ) 4 . 5 0 - 4 . 8 5 4 . 7 0 - 4 . 8 0 4 . 8 5 - 5 . 0 0 5 . 0 5 - 5 . 1 5 騰 越 高 度 ( 公 尺 ) 5 5 - 7 0 7 0 - 8 0 8 0 - 9 0 1 0 0 - 1 1 0 資 料 來 源 :“ 青 少 年 田 徑 技 術 訓 練: 撐 竿 跳 高 ”。廣 田 哲 夫 ,1 9 8 9 ( 李 鴻 江 等 譯 , 2 0 0 1 ) , 人 民 體 育 出 版 社 , 頁 1 7 。 助 跑 速 度 是 選 手 獲 得 動 能 的 主 要 階 段,不 斷 提 高 助 跑 速 度 就 有 可 能 騰 越 更 高 的 高 度 , 為 了 適 應 高 握 點 的 需 求 , 選 手 就 需 要 獲 得 更 大 的 動 量 。 助 跑 階 段 的 步 長 大 小 , 將 影 響 著 助 跑 速 度 。 徐 政 ( 2 0 0 5 ) 指 出 助 跑 最 後 四 步 的 步 長 , 更 是 直 接 反 映 了 助 跑 最 後 階 段 的 步 幅 和 節 奏,從 而 影 響 了 助 跑 速 度 及 速 度 損 失 的 狀 況 , 進 而 影 響 起 跳 效 果 。 A n g u l o - K i n z l e r ( 1 9 9 4 ) 指 出 有 效 的 持 竿 助 跑 是 合 理 完 成 後 續 技 術 動 作 的 基 礎,持 竿 助 跑 環 節 的 好 壞 決 定 了 選 手 能 否 獲 得 理 想 速 度 , 越 過 一 定 的 高 度 。 G r o s a n d T e r a u d s ( 1 9 8 3 ) 研 究 指 出 世 界 男 子 選 手 在 助 跑 倒 數 第 二 步 助 跑 速 度 介 於 9 . 3 ~ 9 . 7 公 尺 / 秒 。
由 上 述 文 獻 得 知 要 跳 的 更 高,快 速 的 持 竿 助 跑 水 平 速 度 是 必 備 條 件 。 通 常 , 倒 數 二 步 步 長 較 起 跳 前 四 步 步 長 小 , 選 手 在 助 跑 最 後 二 步 縮 短 步 長,通 過 積 極 下 壓 和 倒 數 起 跳 前 二 步 的 步 長 縮 短,此 時 選 手 起 跳 腳 接 觸 地 面 因 制 動 引 起 的 水 平 速 度 的 損 失 變 小 , 選 手 在 起 跳 時 就 可 能 獲 得 更 大 的 水 平 速 度 。 如 果 選 手 助 跑 最 後 兩 步 步 長 變 化 不 大 , 甚 至 出 現 ” 步 長 增 大 ” 的 現 象 , 將 會 影 響 助 跑 最 後 兩 步 的 水 平 速 度 , 同 時 不 利 於 選 手 起 跳 動 作 。 二 、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對 成 績 的 影 響 人 體 所 能 跳 躍 過 的 高 度 , 取 決 於 助 跑 時 所 獲 得 的 動 能 , 而 這 能 量 的 大 小 , 是 與 人 體 的 助 跑 速 度 息 息 相 關 。 撐 竿 跳 高 助 跑 的 方 式 基 本 上 與 跳 遠 助 跑 技 術 相 似,撐 竿 跳 高 選 手 的 助 跑 最 高 速 度 會 受 插 竿 起 跳 能 力 的 影 響 , 選 手 不 能 像 跑 1 0 0 公 尺 那 樣 , 無 所 顧 忌 地 全 力 奔 跑 , 也 很 難 達 到 個 人 平 跑 的 最 高 速 度 , 撐 竿 跳 高 選 手 的 助 跑 速 度 就 存 在 對 個 人 最 高 平 跑 速 度 的 發 揮 問 題 , 也 就 是 我 們 常 說 的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問 題 。 H a y ( 1 9 8 8 ) 認 為 跳 遠 助 跑 是 把 選 手 帶 到 起 跳 板 ; 其 重 點 在 於 : 1 、 腳 趾 越 接 近 起 跳 板 前 沿 越 好 2 、 在 能 控 制 的 情 形 下 水 平 速 度 越 快 越 好 3 、 在 起 跳 瞬 間 水 平 速 度 損 失 越 少 越 好 , 垂 直 速 度 則 越 大 越 好。撐 竿 跳 高 的 持 竿 助 跑 水 平 速 度 亦 是 求 得 最 大 可 控 制 速 度 。 因 此 , 助 跑 的 方 式 可 分 有 兩 種 。 一 種 靜 態 啟 動 即 是 原 地 起 動 助 跑 , 然 後 逐 漸 加 快 速 度 , 另 一 種 動 態 啟 動 是 先 輕 鬆 跑 幾 步 後 在 開 始 全 力 加 速 。 前 者 較 自 然 , 動 作 易 控 制 , 後 者 加 速 早 利 於 獲 得 更 大 的 水 平 速 度,當 然 對 最 後 起 跳 身 體 相 對 位 置 的 調 整 帶 來 一 定 的 難 度 。 所 以 採 用 哪 一 種 方 法 , 需 要 根 據 選 手 的 個 人
體 能 特 點 , 目 前 動 靜 態 兩 種 持 竿 助 跑 方 式 已 被 教 練 用 於 訓 練 上 。 因 此 持 竿 助 跑 方 式 的 不 同 , 對 於 起 跳 前 降 竿 及 起 跳 瞬 間 的 動 作 表 現 亦 深 具 影 響 。 現 今 中 國 與 日 本 優 秀 撐 竿 跳 高 選 手 絕 對 速 度 水 平 與 世 界 優 秀 選 手 存 在 著 很 大 的 差 距 , 因 此 , 提 高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 成 為 縮 短 我 國 與 世 界 優 秀 撐 竿 跳 高 選 手 成 績 差 距 的 一 條 重 要 途 徑 , 更 高 的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 能 有 效 地 彌 補 了 我 國 選 手 絕 對 速 度 水 平 的 先 天 不 足 。 . G r o s a n d K u n k e l ( 1 9 9 0 ) 指 出 B u b k a 跳 越 過 6 . 0 5 公 尺 時 的 助 跑 速 度 為 9 . 6 5 公 尺 / 秒 , 此 助 跑 速 度 與 他 的 平 跑 速 度 相 差 小 於 1 公 尺 / 秒 。 優 秀 世 界 男 選 手 的 助 跑 距 離 都 在 3 6 ~ 4 2 公 尺 之 間 , 可 控 制 的 助 跑 速 度 的 提 高 首 先 依 賴 於 平 跑 能 力 的 發 展,這 是 撐 竿 跳 高 體 能 訓 練 的 首 要 任 務 , B u b k a 的 1 0 0 公 尺 成 績 1 0 . 2 秒 , 6 0 公 尺 成 績 為 6 . 3 秒 。 由 以 上 的 文 獻 中 發 現 助 跑 是 取 得 優 異 成 績 的 重 要 因 素,助 跑 速 度 能 否 有 效 的 運 用 在 起 跳 動 作 上,對 於 找 出 適 當 的 助 跑 距 離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 理 想 的 撐 竿 跳 高 助 跑 距 離 , 取 決 於 選 手 發 揮 最 高 速 度 的 加 速 距 離,所 以 能 夠 找 出 選 手 最 佳 助 跑 距 離 與 助 跑 方 式 相 信 對 提 升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更 有 助 益 。 楊 守 博 、 簡 榮 章 ( 1 9 8 9 ) 指 出 可 利 用 3 0 公 尺 與 1 0 0 公 尺 跑 的 成 績 作 為 助 跑 距 離 的 指 標 ( 表 2 - 2 ) 。
表 2 - 2 不 同 速 度 水 準 的 合 適 助 跑 距 離 3 0 公 尺 成 績 1 0 0 公 尺 成 績 助 跑 距 離 助 跑 步 數 ( 步 ) ( 秒 ) ( 秒 ) ( 公 尺 ) 3 . 8 1 0 . 8 2 ~ 1 0 . 6 0 3 6 ~ 4 2 2 2 4 . 0 1 1 . 2 0 ~ 1 1 . 0 0 3 6 ~ 4 2 2 0 4 . 2 1 1 . 8 0 ~ 1 1 . 6 0 3 6 ~ 4 2 1 8 4 . 4 1 2 . 4 0 ~ 1 2 . 2 0 2 8 ~ 3 2 1 6 4 . 6 1 3 . 0 0 ~ 1 2 . 8 0 2 8 ~ 3 2 1 4 資 料 來 源 : “ 田 徑 ” 。 楊 守 博 、 簡 榮 章 , 1 9 8 9 , 北 京 體 育 學 院 出 版 社 , 頁 3 2 0 。 黎 玉 棋( 1 9 9 4 )指 出 撐 竿 跳 高 選 手 助 跑 速 度 是 提 高 握 竿 高 度 及 增 大 撐 竿 彎 竿 度 取 得 撐 竿 跳 高 優 異 成 績 最 終 要 因 素。因 此 改 進 助 跑 技 術 提 高 速 度 的 利 用 率 就 成 為 訓 練 的 關 鍵 。 由 此 得 知 ,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越 高 , 成 績 水 準 越 好 。 隨 著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的 提 高 , 對 起 跳 能 力 的 要 求 也 更 高 , 在 相 對 於 自 己 的 絕 對 速 度 水 平 的 前 提 下 , 選 手 在 助 跑 中 跑 得 越 快 , 起 跳 的 難 度 也 越 大 。 因 為 在 助 跑 階 段 中 , 速 度 高 峰 可 能 在 前 段 出 現 , 也 可 能 在 後 段 出 現 , 也 可 能 出 現 一 次 , 也 可 能 出 現 數 次 。 現 代 撐 竿 跳 高 助 跑 技 術 要 求 加 速 或 保 持 速 度 插 竿 起 跳 , 所 以 , 更 確 切 地 說 , 助 跑 速 度 的 高 峰 應 在 起 跳 或 接 近 起 跳 時 出 現,對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的 提 高 是 最 有 利 的 。 因 此 文 中 提 出 了 “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 的 概 念,即 選 手 起 跳 瞬 間 的 人 體 重 心 水 平 速 度 與 平 跑 中 的 最 高 水 平 速 度 ( 絕 對 速 度 ) 的 比 值 。 在 國 內 優 秀 的 撐 竿 跳 選 手 中,持 竿 助 跑 及 起 跳 的 速 度 已 經
成 為 成 績 的 主 要 因 素,但 選 手 根 據 自 身 的 素 質 選 擇 不 同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來 控 制 持 竿 助 跑 啟 動 的 速 度 、 節 奏 、 步 長 , 將 有 利 於 水 平 助 跑 速 度 向 垂 直 起 跳 速 度 的 轉 換 。 因 此 ,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是 指 選 手 在 助 跑 起 跳 過 程 中 對 自 身 最 高 速 度 的 使 用 水 平,通 常 用 選 手 助 跑 中 最 高 速 度 與 平 跑 中 最 高 速 度 的 比 值 來 表 示。提 高 選 手 的 絕 對 速 度 不 是 最 終 目 的,重 要 的 是 通 過 一 定 的 科 學 訓 練 手 段 把 選 手 的 絕 對 速 度 最 大 強 度 的 轉 化 為 助 跑 中 的 可 控 速 度。提 高 助 跑 起 跳 速 度 利 用,可 使 用 選 手 的 絕 對 速 度 在 助 跑 過 程 中 得 以 很 好 地 發 揮,進 而 有 效 地 提 高 選 手 的 速 度 能 力 為 創 造 優 秀 成 績 奠 定 基 礎 。
第 四 節 結 語
藉 由 上 述 文 獻 探 討 得 知,影 響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最 重 要 的 因 素 在 於 助 跑 速 度 、 降 竿 插 竿 時 機 點 與 起 跳 點 位 置 。 助 跑 速 度 越 快 與 插 竿 的 動 作 銜 接 流 暢 , 成 績 將 愈 好 ; 起 跳 點 位 置 更 準 確 , 起 跳 前 的 起 跳 時 間 越 短 其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越 好 。 助 跑 速 度 的 好 壞 , 取 決 於 助 跑 之 距 離 , 若 要 決 定 助 跑 距 離 , 必 須 考 慮 到 選 手 的 最 高 速 度 與 維 持 最 高 速 度 的 能 力。起 跳 動 作 乃 是 受 到 插 竿 時 間 與 起 跳 速 度 的 影 響 , 起 跳 時 間 越 短 , 起 跳 速 度 越 快 成 績 越 好 。 因 此 若 能 保 持 最 大 助 跑 速 度 起 跳 及 在 最 短 起 跳 時 間 產 生 正 確 起 跳 位 置 的 起 跳 速 度 相 信 更 能 提 升 其 撐 竿 跳 成 績 。 但 由 文 獻 得 知 起 跳 水 平 垂 直 速 度 較 無 法 同 時 達 到 最 大 數 值。從 國 外 大 多 相 關 文 獻 探 討 中 大 部 份 都 是 從 事 助 跑 與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的 相 關 或 起 跳 與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之 相 關 研 究。較 少 有 針 對靜 態 與 動 態 啟 動 助 跑 速 度 與 起 跳 位 置 這 一 方 面 相 關 加 以 分 析 研 究。因 此 本 研 究 將 針 對 動 態 與 靜 態 持 竿 啟 動 之 助 跑 速 度 與 起 跳 位 置 這 兩 者 之 間 加 以 分 析 及 探 討,盼 能 找 出 配 合 起 跳 位 置 之 最 佳 助 跑 速 度 , 能 夠 對 提 升 撐 竿 跳 高 成 績 有 所 助 益 。
第 参 章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以 二 度 空 間 影 片 分 析 方 法 來 獲 得 運 動 員 靜 態 與 動 態 持 竿 啟 動 助 跑 方 式 之 運 動 學 數 據,探 討 對 撐 竿 跳 高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 助 跑 步 態 和 起 跳 點 位 置 的 影 響 。 其 研 究 方 法 分 為 六 部 分 說 明 : 一 、 研 究 對 象 ; 二 、 實 驗 日 期 與 地 點 ; 三 、 實 驗 儀 器 與 設 備 ; 四 、 實 驗 場 地 佈 置 ; 五 、 實 驗 步 驟 ; 六 、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第 一 節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邀 請 1 2 名 參 加 1 0 1 年 全 國 大 專 運 動 會 公 開 男 子 組 與 1 0 1 年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運 動 會 高 中 男 子 組 撐 竿 跳 高 比 賽 , 且 參 賽 成 績 在 4 . 2 0 公 尺 以 上 的 選 手 為 研 究 對 象 。 其 中 六 位 選 手 採 用 動 態 啟 動 助 跑 , 另 外 六 位 選 手 為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 但 因 受 試 者 參 與 其 他 比 賽 及 受 傷 等 因 素 影 響,本 研 究 分 析 動 態 啟 動 助 跑 的 選 手 五 名 ;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的 選 手 四 名 , 其 受 試 者 基 本 資 料 , 如 表 3 - 1表 3 - 1 受 試 者 基 本 資 料 受 試 者 身 高 ( 公 尺 ) 體 重 ( 公 斤 ) 1 0 0 公 尺 ( 秒 ) 助 跑 距 離 ( 公 尺 ) 助 跑 步 數 ( 步 ) 試 跳 高 度 ( 公 尺 ) 最 佳 成 績 ( 公 尺 )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A 1 . 7 0 6 3 1 1 . 9 7 2 9 . 0 0 1 4 3 . 8 0 4 . 2 0 動 態 B 1 . 7 6 7 0 1 1 . 7 0 2 7 . 0 0 1 2 4 . 3 0 4 . 6 0 動 態 C 1 . 8 2 7 3 1 1 . 1 7 3 1 . 0 0 1 4 4 . 3 0 4 . 7 0 動 態 D 1 . 7 0 5 7 1 1 . 7 0 3 0 . 0 0 1 4 4 . 3 0 4 . 7 8 動 態 E 1 . 7 0 6 0 1 2 . 1 0 2 4 . 5 0 1 2 4 . 0 0 4 . 4 0 動 態 F 1 . 7 6 6 3 1 1 . 6 6 3 1 . 5 0 1 6 3 . 8 0 4 . 3 0 靜 態 G 1 . 6 9 6 1 1 1 . 7 0 3 3 . 6 0 1 6 3 . 8 0 4 . 3 0 靜 態 H 1 . 7 2 6 2 1 1 . 7 0 2 6 . 0 0 1 2 4 . 0 0 4 . 4 0 靜 態 I 1 . 8 1 7 3 1 1 . 8 0 3 3 . 9 0 1 6 4 . 3 0 4 . 8 5 靜 態 平 均 數 1 . 7 4 6 4 . 6 7 1 1 . 7 2 2 9 . 6 1 1 4 . 0 0 4 . 0 7 4 . 5 0 標 準 差 0 . 3 5 5 . 9 5 0 . 2 6 3 . 2 8 1 . 7 3 0 . 2 3 0 . 2 3
第 二 節 實 驗 日 期 與 地 點
一 、 預 備 實 驗 日 期 與 地 點 :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2 8 日 於 臺 中 市 立 惠 文 高 級 中 學 田 徑 場 二 、 正 式 實 驗 日 期 與 地 點 :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5 月 5 日 於 國 立 臺 灣 體 育 運 動 大 學 田 徑 場第 三 節 實 驗 儀 器 與 設 備
一 、 儀 器 設 備 : 1 、 高 頻 測 速 槍 一 台 ( L D M 3 0 0 C S p o r t ) 1 0 0 H Z 2 、 S O N Y 數 位 攝 影 機 三 部 ( S O N Y D C R - T R V I S 6 0 H Z ) 3 、 數 位 錄 影 帶 三 卷 ( S O N Y D V M 6 0 ) 4 、 分 段 計 時 系 統 一 組 ( N e w t e s t p o w e r t i m e r 3 0 0 ) 5 、 筆 記 型 電 腦 二 台 6 、 5 0 公 尺 助 跑 專 用 皮 尺 二 卷 7 、 比 例 尺 8 、 水 平 儀 9 、 腳 架 四 支 二 、 資 料 處 理 : 1 、 W i n d o w s M o v i e M a k e r 影 像 處 理 軟 體 2 、 K w o n 3 D 動 作 分 析 系 統 3 、 L A V E G 3 . 8 版 雷 射 距 離 訊 號 收 集 與 處 理 軟 體 4 、 M i c r o s o f t E x c e l 2 0 0 7 試 算 分 析 軟 體 5 、 S P S S f o r W i n d o w s 1 2 版 統 計 分 析 軟 體第 四 節 實 驗 場 地 佈 置
將 高 頻 測 速 槍 置 於 助 跑 道 上 距 離 插 竿 槽 4 5 m 處 , 測 速 槍 鏡 頭 對 準 受 試 者 背 部 且 鏡 頭 高 度 與 受 試 者 背 部 平 行,以 測 量 助 跑 全 程 的 速 度 。 而 在 助 跑 道 運 動 行 進 方 向 的 右 側 , 分 別 架 設 三 部 數 位 攝 影 機 ( 圖 3 - 1 ) , 三 部 數 位 攝 影 機 位 置 均 置 於 距 離 助 跑 道 中 線 2 0 公 尺 處 , 第 一 部 攝 影 機 架 設 在 距 離 插 竿 槽 3 0 公 尺 處 , 拍 攝 範 圍 為 助 跑 啟 動 及 前 三 步 的 動 作;第 二 部 攝 影 機 架 設 在 距 離 插 竿 槽 1 5 公 尺 處 , 拍 攝 範 圍 為 助 跑 倒 數 第 六 步 、 第 五 步 與 第 四 步 動 作 ; 第 三 部 攝 影 架 設 在 距 離 插 竿 槽 5 公 尺 處 , 拍 攝 範 圍 為 助 跑 倒 數 三 步 至 起 跳 離 地 瞬 間 的 動 作 。 此 外 , 在 助 跑 道 運 動 行 進 方 向 的 左 側 架 設 三 個 分 段 計 時 器 , 分 別 距 離 插 竿 槽 6 公 尺 、 1 1 公 尺 以 及 1 6 公 尺 處 , 以 測 量 6 - 1 1 公 尺 及 1 1 - 1 6 公 尺 助 跑 的 平 均 速 度 。 3 0 公 尺 持 竿 加 速 跑 測 驗 場 地 佈 置 方 面,首 先 在 跑 道 上 標 示 0 、 1 0 、 4 0 公 尺 的 位 置 , 0 - 1 0 公 尺 為 選 手 加 速 區 , 再 將 分 段 計 時 器 置 於 1 0 公 尺 與 4 0 公 尺 處 , 測 得 1 0 - 4 0 公 尺 ( 即 3 0 公 尺 測 驗 區 的 時 間 ) 。第 1 台 攝 影 機 影 像 第 2 台 攝 影 機 影 像 第 3 台 攝 影 機 影 像 分 段 計 時 器 1 6 - 1 1 m 1 1 - 6 m 6 - 0 m 2 0 m 2 0 m 1 0 m 5 m 第 1 台 攝 影 機 第 2 台 攝 影 機 第 3 台 攝 影 機 圖 3 - 1 實 驗 場 地 佈 置 圖 助 跑 道 4 0 m 起 始 點 高 頻 測 速 槍
第 五 節 實 驗 步 驟
本 研 究 受 試 者 進 行 兩 項 測 驗 , 一 、 3 0 公 尺 持 竿 加 速 跑 測 驗 , 二 、 以 個 人 在 2 0 1 2 年 最 佳 成 績 的 9 0 % 之 高 度 試 跳 六 次 。 其 詳 細 實 驗 步 驟 如 下 : 一 、 實 驗 前 首 先 告 知 受 試 者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與 實 驗 的 步 驟 , 讓 受 試 者 對 本 實 驗 的 內 容 有 充 分 的 了 解 後 , 給 予 填 寫 實 驗 同 意 書 與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 包 括 姓 名 、 身 高 、 體 重 、 1 0 0 公 尺 成 績 、 竿 子 尺 寸 、 助 跑 距 離 與 歷 年 最 佳 成 績 。 未 滿 1 8 歲 須 經 監 護 人 同 意 。 二 、 架 設 實 驗 儀 器 與 設 備 , 並 依 據 儀 器 相 關 標 準 程 序 進 行 校 正 , 以 確 保 實 驗 數 據 之 正 確 性 。 三 、 實 驗 前 , 受 試 者 依 以 往 參 加 比 賽 的 熱 身 活 動 方 式 進 行 熱 身 , 熱 身 結 束 後 , 首 先 進 行 3 0 公 尺 持 竿 加 速 跑 測 驗 , 由 抽 籤 決 定 測 驗 的 順 序 , 在 跑 道 上 進 行 4 0 公 尺 持 竿 跑 , 受 試 者 前 1 0 公 尺 持 續 加 速 , 測 驗 3 0 公 尺 跑 的 時 間 。 每 位 受 試 者 測 驗 2 次 , 中 間 休 息 6 分 鐘 。 四 、 在 測 驗 後 , 受 試 者 即 進 行 步 點 丈 量 , 助 跑 練 習 與 試 跳 , 期 間 施 測 人 員 記 錄 受 試 者 助 跑 起 始 點 、 第 二 個 助 跑 步 點 、 起 跳 點 位 置 以 及 試 跳 的 架 距 。 五 、 實 驗 開 始 由 試 跳 高 度 最 低 者 先 進 行 試 跳 , 當 每 位 受 試 者 均 完 成 一 次 試 跳 後 , 休 息 1 5 分 鐘 , 進 行 第 二 輪 試 跳 至 全 部 6 次 試 跳 結 束 。 受 試 者 每 次 試 跳 均 須 完 成 整 個 撐 竿 跳 高 的 過 程 。 未 完 成 時 , 如 助 跑 到 一 半 停 下 來 或 未 完 成 過 竿 動 作 , 則 休 息 3 分 鐘 再 進 行 一 次 試 跳 。第 六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本 研 究 受 試 者 六 次 試 跳 的 助 跑 速 度,由 分 段 計 時 器 獲 得 助 跑 最 後 1 6 - 6 公 尺 、 1 6 - 1 1 公 尺 及 1 1 - 6 公 尺 的 時 間 與 平 均 速 度 , 而 高 頻 測 速 槍 獲 得 全 程 助 跑 的 速 度 變 化 曲 線、最 高 速 度 及 最 高 速 度 出 現 位 置 與 時 間 。 將 受 試 者 六 次 試 跳 的 影 像 ,經 由 W i n d o w s M o v i e M a k e r 軟 體 進 行 影 像 剪 輯,第 一 台 攝 影 機 擷 取 腳 接 觸 助 跑 起 始 點 瞬 間 前 五 張 影 片 到 助 跑 第 三 步 結 束 腳 離 地 瞬 間 後 五 張 片。第 二 台 攝 影 機 擷 取 助 跑 倒 數 第 六 步 開 始 腳 著 地 瞬 間 前 五 張 影 片 到 助 跑 倒 數 第 四 步 結 束 腳 離 開 地 面 瞬 間 後 五 張 影 片。第 三 台 攝 影 機 擷 取 助 跑 倒 數 第 三 步 開 始 腳 著 地 瞬 間 前 五 張 影 片 到 起 跳 腳 離 地 瞬 間 後 五 張 影 片 為 分 析 範 圍 。 利 用 K w o n 3 D 動 作 分 析 系 統 , 將 各 運 動 員 從 三 部 數 位 攝 影 機 所 擷 取 的 影 片 進 行 數 位 化 處 理,本 研 究 以 手 動 方 式 分 別 點 取 持 竿 上 手 與 下 手 的 位 置、左 腳 尖 與 右 腳 尖 , 然 後 將 三 部 攝 影 機 所 獲 得 的 二 度 空 間 個 別 座 標 系 統 資 料 , 利 用 系 統 中 所 提 供 的 B u t t e r w o r t h 4 t h o r d e r Z e r o L a g D i g i t a l 程 式 將 原 始 資 料 進 行 修 勻 , 截 斷 頻 率 為 6 H Z 。 最 後 將 修 勻 過 的 資 料 , 利 用 K w o n 3 D 動 作 分 析 系 統 及 M i c r o s o f t E x c e l 2 0 0 7 版 資 料 分 析 軟 體 計 算 各 項 運 動 學 參 , 進 行 分 析 與 討 論 。 本 研 究 分 析 的 運 動 參 數 如 下:助 跑 開 始 第 一 步 至 第 三 步 之 步 長 與 步 頻 、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之 步 長 與 步 頻 、 助 跑 最 後 第 六 步 之 降 竿 角 度 、 助 跑 最 後 1 6 - 6 公 尺 、 1 6 - 1 1 公 尺 及 1 1 - 6 公 尺 的 時 間 與 平 均 速 度 、 持 竿 平 跑 速 度 、 持 竿 助 跑 最 快 速 度 與 出 現 位 置 、 起 跳 腳 著 地 點 位 置 、 起 跳 點 位 置 等 數 據 。 最 後 , 利 用 S P S S f o r W i n d o w s 1 2 版 統 計 分 析 軟 體 以 描 述統 計 方 法 計 算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 以 獨 立 樣 本 t 考 驗 來 比 較 靜 態 啟 動 和 動 態 啟 動 助 跑 的 各 項 運 動 學 差 異 情 形 , 顯 著 水 準 定 為 α = . 0 5 。
第 肆 章 結 果
本 研 究 目 在 於 探 討 靜 態 與 動 態 啟 動 助 跑 方 式 對 於 撐 竿 跳 高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 助 跑 步 態 與 起 跳 點 位 置 的 影 響 。 透 過 測 速 槍 、 分 段 計 時 器 與 三 部 攝 影 機 收 集 資 料 , 經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後 , 將 所 得 結 果 分 為 五 個 部 分 加 以 闡 述 : 一 、 助 跑 開 始 第 一 步 至 第 三 步 的 步 幅 與 步 頻 ;二 、助 跑 最 後 第 六 步 步 幅 與 步 頻 ;三 、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的 降 竿 角 度 ; 四 、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 五 、 起 跳 點 位 置 。第 一 節
助 跑 開 始 第 一 步 至 第 三 步 的 步 幅 與 步 頻
表 4 - 1 為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開 始 第 一 步 至 第 三 步 的 步 幅 。 由 表 中 顯 示 ,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開 始 都 是 第 三 步 步 長 最 長 , 第 一 步 最 短 。 圖 4 - 1 比 較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發 現 , 第 一 步 與 第 二 步 步 幅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 都 是 動 態 啟 動 助 跑 的 步 幅 顯 著 較 長 。0
0.5
1
1.5
2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步數
步幅(公尺)動態啟動
靜態啟動
表 4 - 1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開 始 第 一 步 至 第 三 步 步 幅 (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 啟 動 方 式 第 一 步 * 第 二 步 * 第 三 步 動 態 啟 動 1 . 6 0 ± 0 . 4 6 1 . 7 5 ± 0 . 4 4 1 . 7 8 ± 0 . 2 6 靜 態 啟 動 1 . 2 1 ± 0 . 5 7 1 . 4 5 ± 0 . 2 8 1 . 6 4 ± 0 . 5 1 單 位 : 公 尺 * 代 表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 * 圖 4 - 1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開 始 前 三 步 步 幅 *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3.00
3.50
4.00
4.50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步數
步頻(步/秒)動態啟動
靜態啟動
表 4 - 2 為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開 始 第 一 步 至 第 三 步 的 步 頻 。 由 表 中 顯 示 ,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開 始 都 是 第 一 步 的 步 頻 最 快 , 開 始 第 二 步 最 慢 。 圖 4 - 2 比 較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發 現 , 助 跑 開 始 第 一 步 的 步 頻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 以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的 步 頻 顯 著 較 快 。 表 4 - 2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開 始 第 一 步 至 第 三 步 步 頻 (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 啟 動 方 式 第 一 步 * 第 二 步 第 三 步 動 態 啟 動 3 . 7 6 ± 0 . 5 6 3 . 4 6 ± 0 . 4 1 3 . 4 9 ± 0 . 2 5 靜 態 啟 動 4 . 1 5 ± 1 . 5 0 3 . 3 5 ± 0 . 4 9 3 . 5 2 ± 0 . 7 8 單 位 : 步 / 秒 * 代 表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 圖 4 - 2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開 始 前 三 步 步 頻 * 代 表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第 二 節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的 步 幅 與 步 頻
表 4 - 3 為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的 步 幅 。 由 表 中 顯 示 ,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都 是 最 後 第 一 步 步 長 最 短 。 圖 4 - 3 比 較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發 現 , 最 後 第 五 步 與 第 一 步 步 幅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 都 是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的 步 幅 顯 著 較 長 。 表 4 - 3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步 幅 (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 助 跑 最 後 步 數 動 態 啟 動 靜 態 啟 動 第 六 步 1 . 8 5 ± 0 . 0 3 1 . 8 3 ± 0 . 0 8 第 五 步 * 1 . 8 0 ± 0 . 1 1 1 . 9 3 ± 0 . 1 0 第 四 步 1 . 8 0 ± 0 . 0 7 1 . 8 3 ± 0 . 1 1 第 三 步 1 . 7 1 ± 0 . 1 1 1 . 8 1 ± 0 . 2 3 第 二 步 1 . 8 2 ± 0 . 1 4 1 . 8 1 ± 0 . 1 0 第 一 步 * 1 . 5 3 ± 0 . 1 8 1 . 7 7 ± 0 . 2 6 單 位 : 公 尺 * 代 表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1.50 1.55 1.60 1.65 1.70 1.75 1.80 1.85 1.90 1.95 2.00 第六步 第五步 第四步 第三步 第二步 第一步 步數 步幅(公尺) 動態啟動 靜態啟動 * * 圖 4 - 3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步 幅 * 代 表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表 4 - 4 為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的 步 頻 。 由 表 中 顯 示 ,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都 是 最 後 第 四 步 的 步 頻 最 快 , 最 後 第 六 步 最 慢 。 圖 4 - 4 比 較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發 現 ,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步 頻 皆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 表 4 - 4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步 頻 (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 助 跑 最 後 步 數 動 態 啟 動 靜 態 啟 動 第 六 步 4 . 1 0 ± 0 . 3 6 3 . 9 6 ± 0 . 2 8 第 五 步 4 . 4 0 ± 0 . 3 4 4 . 6 5 ± 1 . 4 2 第 四 步 5 . 4 5 ± 1 . 3 2 5 . 7 1 ± 1 . 8 8
3.50 4.00 4.50 5.00 5.50 6.00 第六步 第五步 第四步 第三步 第二步 第一步 步數 步頻(步/秒) 動態啟動 靜態啟動 第 三 步 4 . 6 4 ± 0 . 4 5 4 . 7 6 ± 1 . 2 3 第 二 步 4 . 6 9 ± 0 . 4 1 4 . 9 2 ± 1 . 3 6 第 一 步 4 . 9 0 ± 0 . 4 8 4 . 9 1 ± 1 . 4 3 單 位 : 步 / 秒 圖 4 - 4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步 頻
第 三 節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的 降 竿 角 度
表 4 - 5 為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支 撐 腳 著 地 瞬 間 的 降 竿 角 度 。 由 表 中 顯 示 ,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都 是 在 助 跑 最 後 第 三 步 時 , 持 竿 角 度 非 常 接 近 0 度 。 圖 4 - 5 比 較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發 現 , 助 跑 最 後 第 六 、 第 五 、 第 四 與 第 三 步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 都 是 靜 態 啟 動 降 竿 角 度 顯 著 較 大 。 表 4 - 5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降 竿 角 度 (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 助 跑 最 後 步 數 動 態 啟 動 靜 態 啟 動 第 六 步 * 2 5 . 2 3 ± 5 . 1 6 3 0 . 1 8 ± 4 . 5 4 第 五 步 * 2 1 . 0 3 ± 4 . 4 7 2 4 . 8 8 ± 3 . 7 5 第 四 步 * 1 4 . 8 2 ± 4 . 6 3 1 9 . 2 5 ± 5 . 2 2 第 三 步 * 4 . 2 8 ± 3 . 2 5 7 . 2 5 ± 6 . 5 5 第 二 步 * - 1 7 . 1 5 ± 2 . 7 5 - 1 6 . 9 7 ± 2 . 5 2 第 一 步 * - 3 1 . 6 6 ± 7 . 7 0 - 3 4 . 5 2 ± 3 . 3 7 單 位 : 度 註 : 正 值 代 表 竿 子 在 水 平 面 上 , 負 值 則 相 反 。 * 代 表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35.00 -25.00 -15.00 -5.00 5.00 15.00 25.00 35.00 第六步 第五步 第四步 第三步 第二步 第一步
步數
角度
(
度)
動態啟動
靜態啟動
* * * * 圖 4 - 5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最 後 六 步 降 竿 角 度 * 代 表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第 四 節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表 4 - 6 與 圖 4 - 6 為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的 速 度 。 由 表 中 顯 示 ,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在 1 6 - 1 1 公 尺 與 1 1 - 6 公 尺 的 助 跑 速 度 都 是 動 態 啟 動 比 靜 態 快 , 且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但 在 持 竿 助 跑 最 高 速 度 與 最 高 速 度 出 現 位 置 則 都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 動 態 助 跑 的 最 高 速 度 出 現 位 置 在 插 竿 箱 前 9 . 0 9 公 尺 處 ; 而 靜 態 助 跑 的 最 高 速 度 則 出 現 在 插 竿 箱 前 8 . 8 1 公 尺 處 。 顯 示 動 態 啟 動 比 靜 態 啟 動 的 水 平 速 度 較 快 出 現 。6.5 7 7.5 8 8.5 9 16-11公尺 11-6公尺 速度(公尺/秒) 動態啟動 靜態啟動 表 4 - 6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速 度 (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 啟 動 方 式 1 6 - 1 1 公 尺 * ( 公 尺 / 秒 ) 1 1 - 6 公 尺* ( 公 尺 / 秒 ) 最 高 速 度 ( 公 尺 / 秒 ) 最 高 速 度 出 現 位 置 ( 公 尺 ) 動 態 啟 動 7 . 6 3 ± 0 . 3 1 8 . 4 5 ± 0 . 2 4 8 . 7 2 ± 0 . 3 8 9 . 0 9 ± 4 . 1 8 靜 態 啟 動 7 . 2 0 ± 0 . 2 8 8 . 2 6 ± 0 . 3 5 8 . 6 0 ± 0 . 4 8 8 . 8 1 ± 2 . 7 0 * 代 表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 * 圖 4 - 6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之 1 6 - 1 1 公 尺 與 1 1 - 6 公 尺 助 跑 速 度 * 代 表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表 4 - 7 為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之 1 6 - 6 公 尺 助 跑 速 度 、 平 跑 速 度 與 速 度 利 用 率 。 由 表 中 顯 示 ,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在 1 6 - 6 公 尺 助 跑 速 度 以 動 態 啟 動 比 靜 態 啟 動 快 , 且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 , 在 持 竿 平 跑 速 度 和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 則 都 未 達 顯 著 差 異。但 動 態 啟 動 助 跑 的 持 竿 平 跑 速 度 以 及 速 度 利 用 率 都 大 於 靜 態 啟 動 的 趨 勢 , 其 速 度 利 用 率 相 差 1 . 8 8 % 。 表 4 - 7 動 態 啟 動 與 靜 態 啟 動 助 跑 之 1 6 - 6 公 尺 助 跑 速 度 、 平 跑 速 度 與 速 度 利 用 率 (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 啟 動 方 式 1 6 - 6 公 尺 助 跑 速 度 * ( 公 尺 / 秒 ) 持 竿 平 跑 速 度 ( 公 尺 / 秒 ) 持 竿 助 跑 速 度 利 用 率 ( % ) 動 態 啟 動 8 . 0 1 ± 0 . 2 5 8 . 3 3 ± 0 . 2 3 9 6 . 2 0 ± 1 . 2 7 靜 態 啟 動 7 . 6 9 ± 0 . 2 4 8 . 1 5 ± 0 . 1 5 9 4 . 3 2 ± 1 . 4 7 * 代 表 兩 種 助 跑 啟 動 方 式 達 顯 著 差 異 ( p < . 0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