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總 部 教 育 局
Education Bureau
Government Secretariat,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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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全 港 中 學、小 學、特 殊 學 校、提 供 非 本 地 課 程 的 學 校、幼 稚 園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及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的 校 監 及 校 長
各 位 校 監/校 長 :
全 港 學 校 2021/22 學 年 面 授 課 堂 的 相 關 安 排
教 育 局 考 慮 了 疫 情 的 最 新 發 展 及 學 校 的 準 備 情 況 , 決 定 所 有 幼 稚 園 及 中 小 學 ( 包 括 特 殊 學 校 及 提 供 非 本 地 課 程 的 學 校 ) 及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一 般 稱 為「 補 習 學 校 」)在 2021/22 學 年 繼 續 進 行 半 天 面 授 課 堂 。
接 種 疫 苗 或 定 期 檢 測 的規定
學 校 是 學 生 學 習 和 活 動 的 地 方 , 校 園 內 活 動 頻 繁 , 學 校 教 職 員 及 學 生 應 積 極 接 種 疫 苗 , 以 加 強 防 疫 屏 障 , 締 造 一 個 健 康 及 安 全 的 學 習 環 境 , 讓 學 生 安 心 學 習 。
教 育 局 要 求 由 2021 年 9 月 1 日 起,上 述 學 校 的 全 體 教 職 員,包 括 由 學 校 直 接 僱 用 的 教 學 及 非 教 學 人 員 、 提 供 在 校 服 務 的 人 士 , 以 及 經 常 出 入 校 園 的 人 士 1 ,必 須 至 少 2已 接 種 第 一 劑 2019 冠 狀 病 毒 病 疫 苗,或 定 期 進 行 2019 冠 狀 病 毒 病 檢 測 並 取 得 陰 性 結 果,檢 測 的 密 度 為
1 教學人員包括校長、教師及教學助理;非教學人員包括學校行政主任、文書人員/助理、校工、廚師、
校巴司機、學校小巴司機及跟車保姆、實驗室技術員、點字印製員、教師助理、工場雜務員、技工、
社會工作人員、教育心理學家、言語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職業治療助理員、護士、看 守員、及屬於社會工作主任、社會工作助理及福利工作員職系的宿舍部員工。提供在校服務人士的例 子包括興趣班導師,而經常出入校園的人士的例子包括義工。
2 接種兩劑亦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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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兩 星 期 3進 行 及 完 成 一 次 檢 測 , 有 關 檢 測 樣 本 必 須 是 非 自 行 採 集 的 鼻 腔 和 咽 喉 合 併 拭 子 樣 本 。 深 喉 唾 液 測 試 或 快 速 抗 原 測 試 的 檢 測 結 果 均 不 獲 接 受 。 如 個 別 教 職 員 或 人 士 身 體 情 況 不 允 許 接 種 疫 苗 或 就 其 他 原 因 未 接 種,便 需 定 期 進 行 上述檢 測。除 非 持 有 醫 生 證 明 書 證 明 4健 康 狀 況 不 允 許 接 種 疫 苗 , 否 則 所 有 因 未 接 種 疫 苗 而 須 定 期 進 行 的 檢測 , 都 必 須 在 工 作 時 間 以 外 按 自 費 原 則 處 理 。
半 天 面 授 課 堂 及 活 動 安 排 (a) 課 堂 安 排
(i) 中 學 方 面,學 校 可 安 排 學 生 於 上 午 或 下 午 回 校 進 行 不 多 於 半 天 的 面 授 課 堂 或 進 行 考 試。學 校 不 可 安 排 同 一 級 別 學 生 進 行 全 日 課 堂 或 考 試,即 上、下 午 每 節 課 堂 的 學 生 須 為 不 同 的 班 級 ;
(ii) 小 學 方 面,學 校 可 安 排 所 有 學 生 於 上 午 回 校 進 行 不 多 於 半 天 的 面 授 課 堂 或 進 行 考 試,學 校 不 可 在 另 一 個 半 天 安 排 任 何 個 別 級 別 學 生 的 學 習 或 其 他 活 動 ;
(iii) 幼 稚 園 方 面,上 午 班 或 下 午 班 的 幼 稚 園 可 安 排 學 童 分 別 於 上 午 或 下 午 回 校 進 行 半 天 課 堂,而 全 日 班 的 幼 稚 園 可 安 排 學 童 於 上 午 或 下 午 回 校 進 行 不 多 於 半 天 的 面 授 課 堂,幼 稚 園 不 可 在 另 一 個 半 天 安 排 同 一 批 學 生 回 校 學 習 或 進 行 其 他 活 動 ; (iv) 特 殊 學 校 和 提 供 非 本 地 課 程 的 學 校 原 則 上 參 考 普 通 學 校 的
安 排 , 並 會 因 應 學 校 的 情 況 和 學 生 的 需 要 而 決 定 細 節 安 排 ; 及
(v) 至 於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學 校 可 安 排 學 生 回 校 進 行 不 多 於 半 天 的 面 授 課 堂 。
(b) 課 外 活 動 安 排
(i) 學 校 在 現 階 段 不 應 舉 行 大 型 活 動 , 如 家 長 日 、 開 放 日 或 校 園 參 觀 等。一 般 而 言,學 校 亦 應 盡 量 避 免 舉 辦 畢 業 禮,但 若 學 校 認 為 有 必 要 舉 辦 , 則 須 盡 量 縮 短 典 禮 時 間 、 減 少 安 排 表 演 活 動、並 根 據 場 地 或 教 育 局 相 關 指 引 要 求(包 括 限 制 入
3 為確保教職員及人士能於9 月 1 日或之前獲得有效的檢測結果,他們應不早於 2021 年 8 月 19 日進行 檢測,並每兩星期進行定期檢測。
4 學校須提醒有關學校教職員及人士備妥醫生證明書,有關醫生證明書樣本可參考相關網頁: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chi/cap599FG_forms.html。
場 總 人 數 等); 及
(ii) 如 個 別 學 生 已 完 成 接 種 第 二 劑 2019 冠 狀 病 毒 病 疫 苗 並 超 過 十 四 天 , 學 校 可 安 排 相 關 學 生 在 上 學 的 另 一 個 半 天 安 排 非 學 術 性 的 課 外 活 動(如 音 樂 、 體 育 活 動 )。
全 日 面 授 課 堂 安 排
若 學 校 教 職 員 和 學 生 有 理 想 的 疫 苗 接 種 率,便 會 建 設 有 效 的 防 疫 屏 障 , 有 關 學 校 可 為 學 生 安 排 更 多 的 學 習 時 間 。 若 個 別 學 校 內:
(i) 已 完 成 接 種 第 二 劑 疫 苗 並 超 過 十 四 天 的 直 接 僱 用 教 職 員 (包 括 教 學 及 非 教 學 人 員 )達 到 70%; 及
(ii) 已 完 成 接 種 第 二 劑 疫 苗 並 超 過 十 四 天 的 全 校 學 生 達 到 70%,
教 育 局 會 按 這 些 學 校 的 實 際 情 況,讓 有 關 學 校 的 學 生 回 復 正 常 的 校 園 生 活 , 包 括 進 行 全 日 面 授 課 堂 、 午 膳 , 及 參 與 課 外 活 動 。 若 已 完 成 接 種 第 二 劑 疫 苗 並 超 過 十 四 天 的 全 校 學 生 未 達 到 70%, 但 個 別 級 別 的 學 生 已 完 成 接 種 第 二 劑 疫 苗 並 超 過 十 四 天 的 人 數 達 到 70%, 我 們 亦 可 允 許 有 關 學 校 為 該 級 別 的 學 生 進 行 全 日 面 授 課 堂 及 其 他 活 動 。
若 學 校 已 達 到 上 述 條 件 並 有 意 為 全 校 或 為 符 合 條 件 的 個 別 級 別 學 生 安 排 全 日 面 授 課 堂,學 校 在 取 得 法 團 校 董 會/校 董 會 的 同 意 後,須 填 妥 附 件 , 在 全 校 或 個 別 級 別 安 排 全 日 面 授 課 堂 的 目 標 日 期 前 最 少 四 個 工 作 天 , 通 知 教 育 局 所 屬 學 校 發 展 組 其 上 課 安 排 。 一 般 而 言 , 教 育 局 會 在 約 兩 個 工 作 天 內 發 出 回 條 確 認 。 學 校 亦 應 盡 早 通 知 家 長 、 學 生 及 相 關 持 分 者 學 校 的 安 排 。 學 校 須 妥 善 保 存 相 關 疫 苗 接 種 記 錄 。 上 述 全 日 面 授 課 堂 安 排 並 不 適 用 於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衞 生 防 疫 措 施
學 校 須 繼 續 嚴 格 執 行 教 育 局 發 出 的《 學 校 健 康 指 引 》及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的《 預 防 2019 冠 狀 病 毒 病 給 學 校 的 健 康 指 引 》所 載 的 各 項 衞 生 防 疫 措 施 , 包 括 在 校 園 內 所 有 人 士 須 時 刻 戴 上 口 罩 , 保 持 適 當 的 社 交 距 離 、 在 校 舍 出 入 口 為 師 生 量 度 體 溫 等 , 以 保 障 師 生 健 康 。 學 校 應 時 刻 保 持 校 園 環 境 清 潔 衞 生 。 我 們 稍 後 會 更 新 《 學 校 健 康 指 引 》 供 學 校 參 考 。
接 種 疫 苗 是 治 本 關 鍵 的 一 步 。 政 府 已 於 本 年 6 月 為 學 校 推 出
「2019 冠 狀 病 毒 病 疫 苗 接 種 計 劃 」, 包 括 (i)透 過 團 體 預 約 集 體 到 社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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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 苗 接 種 中 心 接 種 疫 苗 及(ii)到 校 外 展 疫 苗 接 種 服 務,我 們 鼓 勵 學 校 繼 續 積 極 參 與,並再 次 呼 籲 學 校 教 職 員、學 生 及 家 長,主 動 接 種 疫 苗,為 個 人 、 家 人 及 全 港 市 民 帶 來 保 障 。
行 政 安 排
一如以往,學校應留意及採取以下的行政安排:
(i) 如 有 需 要,學 校 須 如 常 保 持 校 舍 及 宿 舍 (如 適 用 )開 放,讓 家 中 缺 乏 人 照 顧 的 學 生 返 回 學 校 或 宿 舍 (如 適 用 ), 並 要 確 保 學 生 之 間 有 足 夠 社 交 距 離。學 校 亦 須 安 排 教 職 員 當 值,處 理 校 務、
回 答 家 長 查 詢 及 照 顧 已 回 校 的 學 生。在 人 手 安 排 方 面,應 以 適 量 和 適 切 為 原 則,而 回 校 當 值 的 教 職 員,亦 應 保 持 適 當 的 社 交 距 離 , 做 足 防 疫 措 施 ;
(ii) 學 校 應 盡 早 通 知 持 分 者( 包 括 教 職 員、校 巴 營 辦 商、小 賣 部 營 辦 商 等 )有 關 2021/22 學 年 的 面 授 課 堂 安 排,並 與 家 長 緊 密 溝 通 ; 及
(iii) 學 校 亦 應 向 教 職 員 預 先 說 明 未 能 符 合 接 種 第 一 劑 2019 冠 狀 病 毒 病 疫 苗 , 或 定 期 進 行 及 完 成 病 毒 檢 測 安 排 的 相 關 跟 進(包 括 紀 律 行 動), 以 讓 上 課 安 排 進 行 順 利 , 避 免 影 響 學 生 的 學 習 。 如 有 任 何 查 詢,請 與 所 屬 的 高 級 學 校 發 展 主 任 或 高 級 服 務 主 任 聯 絡 。
教育局局長
(劉穎賢 代行)
2021 年 8 月 2 日
全校 / 個別級別全日面授課堂通知
致: 區學校發展組 [傳真號碼: ]
根據教育局於 2021 年 8 月 2 日發出的信件,本校茲證明已符合全校 / 個別級別全日 面授課堂的條件,並在適合空格加 ‘’ 號﹕
全校全日面授課堂 – (i) 已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並超過十四天的直接僱用教職員達到 70%,以及(ii)已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並超過十四天的全校學生達到 70%。
個別級別全日面授課堂 – (i) 已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並超過十四天的直接僱用教職員達 到 70%,以及 (ii) 已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並超過十四天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級(請 填寫有關級別 )達到 70%。
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