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號:(15) in EDB/PDT (ATE) 61 Pt.20
教育局通函第 175/2022 號
分發名單: 各幼稚園、小學、中學 及特殊學校校監/校長
/教師
副本送: 各組主管 — 備考
2022 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 摘要
本通函旨在通知各幼稚園、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的教師,
有關由國家教育部舉辦的「2022 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詳情,並邀 請學校及教師報名參加基礎教育範疇的教學成果獎。
背景
2. 國家教育部每四年開展一次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表 彰在教學中作出突出貢獻,有效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取得顯著 成果的團體和教師。「2022 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包括基礎教育、職 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3 個大類。基礎教育國家級教學 成果獎的範圍涵蓋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及特殊教育各階段、各領域 的教學成果,包括課程設計、學與教、評估、資源建設、教師專業發 展等;並設特等獎 2 項、一等獎 70 項、二等獎 500 項,獲獎者授予 證書、獎章和獎金。
3. 參加者可以個人(連同組長在內,不超過6 人),
或單位1(不超過 3 個,主持單位計算在內)形式申報教學 成果,經香港教育局推薦,由國家教育部成立的基礎教育 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評審。詳情請瀏覽《教育部
關於開展2022 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http://www.mo e.gov.cn/srcsite/A10/s7058/202209/t20220919_662794.html)。上述公告、
《2022 年基礎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安排》、報名須知、報 名表格及校長/校監同意書亦已上載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 /teacher/qualification-training-development/Award/NTAA/20
22.html),以便學校參考。
1 單位是指學校或其他機構組織。
香港地區評審程序
4. 遵照國家教育部對基礎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要求,教育 局會成立評審委員會,成員包括專家學者、資深校長和社會人士等,
依據既定的成果要求(請參閱上述評審工作安排的資料)進行香港地區 評審,擇優推薦參選。獲推薦的名單及教學成果資料將於 2022 年 10 月17 日於教育局網頁展示,並於 2022 年 10 月 25 日前呈交國家教育 部評審。
報名日期及遞交資料
5. 報名須知、報名表格及校長/校監同意書(只適用於個人名 義申請)已上載教育局網頁,有意報名的教師/單位,請填妥有關資 料並送交或郵寄至教育局教師獎項及語文教師資歷組(地址:香港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213 號 胡 忠 大 廈 11 樓 1107 室 ), 或 電 郵 至 ntaa2022@edb.gov.hk。截止日期為2022 年 10 月 7 日。若以郵遞方式 遞交文件,則以郵戳日期為準。
查詢
6. 如有查詢,請致電 2892 5452 與教師獎項及語文教師資歷組 盧萃怡女士聯絡。
教育局局長 李惠萍代行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