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0 學年度二年制在職專班考試招生
戲劇學系【專業術科】試場分配表及注意事項
日期 時間 科目 試場(報到)地點 准考證號
五月八日(星期六)
08:40
︱
09:00 報到
戲劇大樓一樓 實驗劇場
5171001 5171002 5171003 5171004 5171005 5172001 5172002 5172003 5172004
09:00
︱ 10:30
即興表演 個人專長才藝
戲劇大樓三樓 大排演教室
聲音肢體表情測驗 面試
戲劇大樓三樓 表演教室D
※考試注意事項 一、 考試項目說明:
1. 即興表演:現場發題應試,主要為測驗應試者對戲劇表演之潛能與創意。
2. 個人專長才藝:以3分鐘為原則;考場僅提供CD Player、電腦(外接喇叭設備)
供考生音樂檔播放,其它播放器材、傳輸線材等相關設備,請考生自備。建議 音樂播放檔準備2份(例如:光碟、USB隨身碟等各1份),以備不時之需,且 該檔案請考生務必先行測試過,避免屆時無法播放。若因檔案或設備產生相容 性問題,請考生自行負責。。
3. 聲音與肢體表情測驗:現場發題應試,主要為測驗應試者對戲劇表演之潛能與 創意。
4. 面試:若考生有相關的作品、文字、照片、影音等備審資料想讓主考老師參閱(若 無亦可),建議準備一式三份,於考試當天報到時交給現場工作人員,面試結束 後當場歸還(不需事先郵寄)。
5. 考生應考時請勿佩帶飾品及手錶,並請穿戴寬鬆衣物,以利肢體動作進行。個 人專長才藝或其他表演項目之動作設計,切勿為求表演效果,而有傷害自己或 他人身體行為。。
二、 其他注意事項:
1.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本系備有額溫槍及酒精,請考生攜帶
「口罩」、「考生健康聲明切結書」及配合量測體溫。如有發燒(≧37.5∘C)或咳 嗽等呼吸道症狀,應主動告知,由試務人員直接引導至隔離試場,並全程配戴 口罩應試。
2. 考生請攜帶「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或以學生證、駕照或健保卡等貼 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正本代替),以查核身分。
3. 考生務必於規定之報到時間辦理報到,報到完畢後於報到處等候應考。
戲劇系聯絡人:朱賢賢,電話:(02)2272-2181 轉 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