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 108 年度 約用人員(網路管理工程師)甄選簡章
一、辦理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 108 年 5 月 8 日府授人力字第 1080102550 號函。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度教育網路中心基礎維運計劃。
二、工作內容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下稱資網中心)網路管理及相關 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資網中心(臺中市太平區樹德一街 136 巷 30 號)。 四、甄選職缺及名額:約用人員(網路管理工程師)壹名。
五、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之情事者;
縱因事前未經察覺而於錄取後發覺者,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報考資格
1.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2.須具備大學以上資訊相關科系所之學歷。
3.須熟悉電腦基本維修、文書處理、網際網路、資通安全、應用軟體等資訊處理 知能,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4.須具英語能力普通程度以上。
5.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6.倘具備網路管理相關職務年資 2 年(含以上),或具備網管證照(例如 CCNA 及以上)尤佳。
六、聘任期間、上班時間及薪給
(一)聘期自 108 年 6 月起至 108 年 12 月止共 7 個月,或聘任原因消失即停止。
(二)上班時間: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實際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準)8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止(並得依規彈性上下班)。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 46,887 元(比照 376 薪點)。
(四)本項說明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臺中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及業 務助理僱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七、報名方式暨時間
(一)報名方式:請填寫案附報名表並親自簽名後,掃瞄(或拍照)存成電子檔,
併同檢附個人簡歷自傳(A4 大小、3 頁以內,格式自訂),以電子郵件寄 至葉天喜課程督學信箱(day228@st.tc.edu.tw)。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案 係OOO先生(小姐)應徵 108 年度資網中心約用人員(網路管理工程 師)」。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8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12 時止,以電子郵件系 統紀錄之時間戳記為憑,逾期送件不予受理;另若無人應徵,得視需要酌 予延長報名時間。
(三)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報名資料恕不予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存。
八、甄選方式
(一)符合本甄選簡章第五點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
(二)面試當天報到時,應攜帶上開報名表及個人簡歷自傳所述之身份證及相關 學(經)歷證書正本審核,甄選單位必要時得以影本存查。
(三)面試時間訂於 108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20 分前至資網中心行 政管理組報到,逾時視同放棄。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備取)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有效。
九、錄取結果公告時間:108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15 時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 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
十、本案聯絡人及電話:資網中心行政管理組葉天喜課程督學,04-23952340 轉 113。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 108 年度 約用人員(網路管理工程師)甄選報名表
【表格自行下載使用,列印時請以 A4 紙張列印】
姓 名 出生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照 片 現職機
關學校
字 號 身分證
服 役
情 形 □男性免役 □男性役畢 □女性未有服役義務 □其他 戶 籍
地 址 現 居 地 址
□同戶籍地址
聯 絡 方 式
市話: 手機:
電子郵件:
學 歷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別 起 迄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繳 驗 證 件
類 別 證 書 字 號 發 證 日 期 發 證 機 關 備註
經 歷
曾服務之機關學校 職 稱 起迄年月 曾服務之機關學校 職 稱 起迄年月
填表人簽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本報名表內容如有故意填寫不實,填表人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並賠償所生民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