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轄屬學校
獎補助金資訊建檔時間: 2022-09-19 05:59
☆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雲端系統: 學生就學補助資訊 ☆
104學年度第2學期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第2學期)
承辦單位協助種類 大里高中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40444
階段別 高中職
身分別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
申請資格說明 1.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 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2.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為 等第 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
,需檢附無 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3.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
,畢業當學期成績亦不得申請。
4.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補助內容 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大學(專)50名,每名6000元,高中(職)50名,每名300 0元:
1.前項名額,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優先錄取,各組均以30名為限,餘各組20 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2.前項所定名額應至少保留二名予外縣市高中(職)學生。
3.獎學金各組計算方法如下:
1.該校符合資格人數÷全縣符合資格人數=該校分配名額百分比(取至小數 點第四位)。
2.該校分配名額百分比×扣除掉優先錄取者名額後全縣核定人數=該校分配 4.獎學金錄取之評定,以各組校分配名額之申請人學業成績高低依次錄取,如學名額。
業成績同分,則比較操行成績,若兩者均相同者,則以所修學分較多者為優先 錄取(若所修學分數相同則以抽籤決定錄取學生)。扣除各校分配名額後,由未分 配名額之各校申請學生依成績高低依次錄取1名,直至額滿為止,若仍無法評定
,由審核委員討論評定之。
申請方式 申請方式:
1.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1.至本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
首頁右側)。
2.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2.開放予符合資格者自由登錄(惟請據實登錄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
申請日期截止即關閉登入系統。
3.申請人如為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申請組別應點選「一般組」。
4.請將下列附件(1) (2)
(3)於網路申請時,一併以 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
存成JPG檔或PDF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網路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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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請確認您的e-mail帳號有效,並記牢帳號與密碼。
1.戶口名簿(
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
或戶籍謄本(須為宜蘭縣籍學生且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戶 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不得以身分證代替。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學校戳章)。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
無效)或殘障手冊(學生本人),申請一般生組免附。
5.如上開附件資料無法以JPG檔或PDF 檔上傳者,
除前一學期成績證明
書正本、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外,其他影本附件資料(
務必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 申請人印章或本人簽名)掛號寄至 26060宜蘭市縣政七街50巷1號,凱旋 國中林均鍈組長收
(信封上請註明中上獎學金申請、申請人姓名及網路申請時編號),逾期(以郵戳 為憑)、資料不符或不全者取消資格。
如有申請獎學金相關問題,可洽 凱旋國中
林均鍈組長(電話:03-9255600#405)或教育處學管科李盈萱小姐 (電話:03-9251000#2676)
;使用網路系統,如有程式問題,請聯絡教網中心 方志倫老師(電話03-9369968#331)。
申請時間 開放網路申請日期(逾期恕不受理):
1.第一次(以第一學期成績申請):
每年3月1日至3月15日下午五點止。(校內申請時間) 2.第二次(以第二學期成績申請):每年9月1日至
9月15日下午五點止。(校內申請時間) 洽辦處室人員 教務處註冊組
單位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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