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Copied!
100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107學年度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復華中學 教務主任 詹耀宗

(2)

術科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大學、四技二專、軍警院校

考試分發

大學、科技大學入學管道

特殊選才(11月)

(3)

學測之前-特殊選才

中山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具體客觀之篩選條件:

不以學科測驗為甄選條件,以參加資訊及軟、硬 體相關競賽為選才依據,具體客觀之篩選條件:

至少滿足下列一項,並持有證明者。

(1)三個或以上的國家參加之國際數學或軟、硬體 相關競賽獲獎或檢定列名前20%,並持有證明者。

(2)完成奧林匹亞數學、資訊相關競賽之國家培訓,

持有證明者。

(4)

學測之前-特殊選才

中山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3)各縣市政府(或教育局處)主辦之數學及軟、硬體 能力相關競賽,範圍涵蓋一個縣市或以上,獲得 前三名,並持有證明者。

(4)「臺灣國際計算機器程式競賽暨檢定學會」所 主辦之「大學程式能力檢定」當次考試列名前3%,

並持有證明者。

(5)其他具有資訊運用特殊專才,有事證足以證明 者。如:APP開發或網站設計

(6)境外臺生參加各國大學入學測驗或高中學業性 向測驗表現優異,例如ACT(American College

Testing)或SAT(Scholastic Aptitude Test)

(5)

收到學測 成績單後 報名

(三月初)

繁星錄取不得報名 參加個人申請及科 大申請。

放棄錄取資格後可 參加考試入學分發!

待繁星推薦放榜後 進行報名,每人最 多可選擇6個志願

大學各學系 採計 3-5科

(6)

107學年大學入學重要時程

• 特殊選才

(10月中簡章發行,11月開始報名)

英聽測驗(106/10/21、106/12/16)

學科能力測驗(107/1/26-1/27)

• 術科能力測驗

美術(107/2/2~2/3) 體育(107/2/5~2/7) 音樂(107/2/8~2/11)

繁星報名(107/3/7-3/8)

申請報名( 107/3/20-3/22)

指定科目考試(107/7/1-7/3)

(7)

「考招分離」

「考試」

1.學科能力測驗、指定科目考試、

英語聽力測驗→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2.術科考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招生」

1.繁星推薦、個人申請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2.考試入學→大學入學考試分發委員會

(8)

• 考試介紹:

為了鑑別考生的學科能力,推出 幾種功能不同的統一入學考試:

1、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2、學科能力測驗

3、術科考試

4、指定科目考試

(9)

• 考試介紹:

為了鑑別考生的學科能力,推出 幾種功能不同的統一入學考試:

1、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2、學科能力測驗

3、術科考試

4、指定科目考試

(10)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說明

測驗範圍 高中必修科目「英文」課綱所訂之1-4學期必修課程。

測驗目標 提供各大學校院招生選才之參考。

測驗內容

涵蓋生活化、實用性之主題,情境包括家庭、校園、公共場所、

社交場合等。詞彙範圍以高中英文常用4500字詞為主,可參考大 考中心高中英文參考詞彙表第一至第四級

(http://www.ceec.edu.tw/Research/paper_doc/ce37/ce37.htm)

測驗日程 第一次英聽測驗 (106/10/21) 第二次英聽測驗 (106/12/16)

測驗用途

由大學校系自訂是否設為「繁星推薦入學」、「個人 申請入學」及「考試入學」之招生檢定項目或納為

「個人申請入學」審查資料之一。

測驗結果

A B C F

(11)
(12)
(13)

• 考試介紹:

為了鑑別考生的學科能力,推出 幾種功能不同的統一入學考試:

1、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2、學科能力測驗

3、術科考試

4、指定科目考試

(14)

學科能力測驗

測驗範圍 高一、高二兩學年必修課程

測驗目標 檢測就讀大學所需要的基本學科能力 測驗難度 範圍較小,難度較低

測驗科目 國、英、數、社、自五科,五科都必須應考 測驗日程 107學年為107年1月26、27日

測驗用途

繁星推薦入學、個人申請入學、考試入學、離 島及原住民學生保送甄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 年制申請入學、警大申請入學、軍校甄選入學、

進修學士班、部分國外大學等招生管道使用。

(15)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範圍說明

考科 測驗範圍

國文 高一必修科目國文、高二必修科目國文、

高三上必修科目國文

英文 高一必修科目英文、高二必修科目英文、

高三上必修科目英文

數學 高一必修科目數學、高二必修科目數學A版

社會 高一必修科目歷史、必修科目地理、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高二必修科目歷史、必修科目地理、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自然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一、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一)

必修科目基礎生物(1)、必修科目基礎地球科學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二A、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二)

(16)

學科測驗級分計算方式

原始得分0分為0級分,最高為15級分,缺考以0級分 計。各級分與原始得分X、級距(L)之對照表如下:

級分 原始得分範圍 級分 原始得分範圍

15 14L<X≦滿分 10 9L<X≦10L

14 13L<X≦14L 9 8L<X≦9L

13 12L<X≦13L 8 7L<X≦8L

12 11L<X≦12L 7 6L<X≦7L

11 10L<X≦11L 6 5L<X≦6L

(17)

學科測驗級分計算方式

各科前百分之一考生的平均分數,假設算出來的平均值

是90,把這個值除以15,就可得到6,當作數學科的級距。

級分就分配如下:

15

級分

84~100 14

級分

78~84 13

級分

72~78 12

級分

66~72 11

級分

60 ~66 10

級分

54~60

9

級分

48~54 8

級分

42~48

7

級分

36~42 6

級分

30~36

5

級分

24~30 4

級分

18~24

(18)

106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原始分數與級分對照表

科目 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自然

級距

5.81 6.28 6.29 8.75 8.28

級分 分數區間

15 81.35 - 108.00 87.93 - 100.00 88.07 - 100.00 122.51 - 144.00 115.93 - 128.00

14 75.54 - 81.34 81.65 - 87.92 81.78 - 88.06 113.76 - 122.50 107.65 - 115.92

13 69.73 - 75.53 75.37 - 81.64 75.49 - 81.77 105.01 - 113.75 99.37 - 107.64

12 63.92 - 69.72 69.09 - 75.36 69.20 - 75.48 96.26 - 105.00 91.09 - 99.36

11 58.11 - 63.91 62.81 - 69.08 62.91 - 69.19 87.51 - 96.25 82.81 - 91.08

10 52.30 - 58.10 56.53 - 62.80 56.62 - 62.90 78.76 - 87.50 74.53 - 82.80

9 46.49 - 52.29 50.25 - 56.52 50.33 - 56.61 70.01 - 78.75 66.25 - 74.52

8 40.68 - 46.48 43.97 - 50.24 44.04 - 50.32 61.26 - 70.00 57.97 - 66.24

7 34.87 - 40.67 37.69 - 43.96 37.75 - 44.03 52.51 - 61.25 49.69 - 57.96

6 29.06 - 34.86 31.41 - 37.68 31.46 - 37.74 43.76 - 52.50 41.41 - 49.68

5 23.25 - 29.05 25.13 - 31.40 25.17 - 31.45 35.01 - 43.75 33.13 - 41.40

4 17.44 - 23.24 18.85 - 25.12 18.88 - 25.16 26.26 - 35.00 24.85 - 33.12

3 11.63 - 17.43 12.57 - 18.84 12.59 - 18.87 17.51 - 26.25 16.57 - 24.84

2 5.82 - 11.62 6.29 - 12.56 6.30 - 12.58 8.76 - 17.50 8.29 - 16.56

1 0.01 - 5.81 0.01 - 6.28 0.01 - 6.29 0.01 - 8.75 0.01 - 8.28

0 0.00 - 0.00 0.00 - 0.00 0.00 - 0.00 0.00 - 0.00 0.00 - 0.00

(19)

學科能力測驗五標

標準 說 明

頂標 該科成績位於第88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前標 該科成績位於第75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均標 該科成績位於第50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後標 該科成績位於第25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底標 該科成績位於第12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繁星推薦入學」、「個人申請入學」及「考試入學」

之招生檢定標準

(20)

106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五標

106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總級分與各科成績標準一覽表

頂標 前標 均標 後標 底標

國文 13 12 11 9 7

英文 13 11 8 5 4

數學 11 9 6 3 2

社會 14 13 11 9 7

自然 13 12 9 6 5

總級分 62 55 44 34 27

(21)

項目 \ 標準

頂標 前標 均標 後標 底標

學年度

104

105

106 104

105

106 104

105

106 104

105

106 104

105

106

國文

13

13

13 13

12

12 11

10

11 10

9

9 8

7

7

英文

14

14

13 12

12

11 9

9

8 6

6

5 4

4

4

數學

12

12

11 10

10

9 7

7

6 4

4

3 3

3

2

社會

14

13

14 13

12

13 11

10

11 9

8

9 7

7

7

自然

12

13

13 11

11

12 9

9

9 6

6

6 5

5

5

總級分

63

62

62 57

56

55 47

45

44 36

35

34 28

28

27

104、105、106學年度學測五標

(22)

• 考試介紹:

為了鑑別考生的學科能力,推出 幾種功能不同的統一入學考試:

1、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2、學科能力測驗

3、術科考試

4、指定科目考試

(23)

指定科目考試

測驗範圍 包含高中三學年的必修及選修課程。

測驗目標 主要在仔細篩選學生。

測驗難度 範圍較大、難度較高。

測驗科目

國、英、數甲、數乙、化學、物理、生物、歷 史、地理、公民與社會10科,大學校系可以依 據發展特色及需要採計某些指定考科,考生可 以根據自己的興趣、能力以及志願校系自行選 考考科。

測驗日程 107學年為107年7月1、2、3日。

測驗用途 作為大學考試入學、進修學士班分發之依據。

(24)

指定科目考試考試範圍說明

考 科

國文 高一必修科目國文、高二必修科目國文、高三必修科目國文 英文 高一必修科目英文、高二必修科目英文、高三必修科目英文 數學甲 高一必修科目數學、高二必修科目數學B版、

高三選修科目數學甲Ⅰ、高三選修科目數學甲Ⅱ 數學乙 高一必修科目數學、高二必修科目數學A版、

高三選修科目數學乙Ⅰ、高三選修科目數學乙Ⅱ

歷史 高一必修科目歷史、高二必修科目歷史、高三選修科目歷史 地理 高一必修科目地理、高二必修科目地理、高三選修科目地理 公民與社會 高一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高二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高三選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物理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一、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二B、選修科目物理 化學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一)、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二)、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三)、選修科目化學

生物 必修科目基礎生物(1)、必修科目基礎生物(2)(應用生 物)、選修科目生物

(25)

術科考試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考試分發

大學入學管道

(26)

大學「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

入學招生名額

繁星推薦 繁星比例 個人申請 申請比例 合計名額 招生總額

102 10246 9.87% 46908 45.21% 57154 103766

103 11270 10.89% 49726 48.07% 60996 103462

104 13357 12.91% 54322 52.49% 67679 103496

105 15735 16.36% 55732 54.45% 71467 102437

106 17589 17.35% 55954 55.20% 73535 101356

(27)

繁星推薦重要概念~學群

第一類學群 文、法、商、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等學系(學程) 第二類學群 理、工等學系(學程)

第三類學群 醫藥衛生(醫學系除外) 、生命科學、農等學系(學程) 第四類學群 音樂相關學系(學程)

第五類學群 美術相關學系(學程) 第六類學群 舞蹈相關學系(學程) 第七類學群 體育相關學系(學程)

第八類學群 醫學系需面試(兩階段)

(28)

106 學年度繁星推薦

可選填志願數

若檢定標準未通過,填了也是白費!

可選填志願數與檢定標準要同時考量

108學年開始最多採計學測4科成績(高一高二) 28

(29)

繁星推薦

• (1)宗旨精神

• 分散大學招生來源,對同一所高中以錄取1人為原 則。讓每一所高中都有學生可進一流大學的機會。

• (2)適合學生

• 首重:高一高二成績超過(50%)

側重:學測成績可過門檻之同學

(30)

推薦條件

• 符合繁星推薦資格之高級中等學校、全程就讀同 一所高中、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

(轉學生不得推薦)。

• 且高中前四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 比符合大學之規定(校排百分比前20%、30%、40

%、50%)。

• 該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術科成績通過校系之檢 定標準 。(須參加學測)

• 高中對大學每個學群至多推薦2名(排定學生推薦

順序)。

(31)

106學年度繁星推薦入學「在校學業成績」百分比標準

學業成績

全校排名 大 學 校數

前20% 台大、成大、清大、交大、陽明、政大、中央、

中山、台北、高雄、嘉義、師大、彰師大、北 藝大、台藝大、馬偕

16

前30% 中興、中正、高師、暨南、台南、東華、宜蘭、

國北教大、台中教大、國體大、南藝大、長庚、

北醫

13

前40% 海洋、東吳、淡江、高醫、中醫大、中山醫、

輔仁、元智、聯合、屏東

10

前50% 台東、台北市大、國台體、慈濟、東海、中原、

世新、逢甲、文化、靜宜、大同、亞洲、大葉、

中華、華梵、義守、實踐、銘傳、長榮、南華、

29

(32)

分發比序

• 第1比序為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 第2~7比序為學測各單科級分或總級分,或各單 科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 單科為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

地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音樂、美 術、舞蹈、體育等14科

• 音樂、美術、舞蹈、體育專業成績僅供第四~第 七學群之校系擇一使用

32

(33)

繁星推薦簡章重要規定

• 每一名考生僅能被推薦至1校1學群,選填志 願數依大學之規定

• 高中對大學每個學群至多推薦2名

• 如高中對同一大學推薦超過1名學生時,必須 排定其學生推薦順序,甄選入學委員會分發 時即依高中排定的推薦順序分發

• 因第一輪分發時,各大學對同一所高中

原則以錄取1名為限

(34)

兩輪分發

• 第一輪分發,各大學對同一高中非藝才班、

非體育班之學生,以錄取一名為限

• 對同一高中各藝才班及體育班之學生,其對 應之學群亦各以錄取一名為限

• 大學校系經第一輪分發後仍有缺額者,依該 校系之分發比序項目進行第二輪分發。各大 學對同一高中在錄取人數不受一名之限制。

冠廷 冠宇 雅婷 宗翰 怡君 家豪

第一學群 第一學群 第二學群 第二學群 第三學群 第三學群

4 2 1 6 3 5

(35)

某高中推薦T大學序 T大學學群&選填科系 志願序

1 – 雅婷 第二學群 電子工程學系 1

化學系 2

機械系 3

2 – 冠宇 第一學群 外文系 1

財經系 2

企管系 3

3 – 怡君 第三學群 獸醫系 1

牙醫系 2

生物系 3

4 – 冠廷 第一學群

國貿系 1

哲學系 2

法律系 3

5 – 家豪 第三學群

醫學系 1

森林系 2

農推系 3

6 – 宗翰 第二學群 資工系 1

錄 取

一輪一名

35

(36)

某高中推薦T大學序 T大學學群&選填科系 志願序

1 – 雅婷 第二學群 電子工程學系 1

化學系 2

機械系 3

2 – 冠宇 第一學群 外文系 1

財經系 2

企管系 3

3 – 怡君 第三學群 獸醫系 1

牙醫系 2

生物系 3

4 – 冠廷 第一學群

國貿系 1

哲學系 2

法律系 3

5 – 家豪 第三學群

醫學系 1

森林系 2

農推系 3

6 – 宗翰 第二學群 資工系 1

電機系 2

錄 取

有缺額

有缺額 有缺額額滿

額滿

額滿 額滿 額滿 額滿 額滿 額滿

二 輪

二 輪

二 輪

二輪分發不管 推薦序,直接 與他校該科系 推薦人再次評 比,同高中不 限錄取1名

36

(37)
(38)

台 大 第 一 類 學 群 共 有 22 個 系

12

(39)

優勢分析

一、前50%的學生可參與繁星推薦 二、共有68所大學參與繁星推薦

三、各校的校內成績百分比是等值的

雄中的1%

雄女的1%

復華的1%

等 值

(40)
(41)
(42)
(43)

108學年開始最多採計學測4科成績(高一高二)

(44)

108學年開始最多採計學測4科成績(高一高二)

(45)

108學年開始最多採計學測4科成績(高一高二)

(46)

術科考試

繁星推薦

大學個人申請

考試分發

大學入學管道

(47)

大學「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

入學招生名額

繁星推薦 繁星比例 個人申請 申請比例 合計名額 招生總額

102 10246 9.87% 46908 45.21% 57154 103766

103 11270 10.89% 49726 48.07% 60996 103462

104 13357 12.91% 54322 52.49% 67679 103496

105 15735 16.36% 55732 54.45% 71467 102437

106 17589 17.35% 55954 55.20% 73535 101356

(48)

每人申請六所校系

• 個人申請每一考生,申請校系數以六校系 (含)為限。

•第二階段甄試時間、地點

–考量不同甄試時間的學系

• 大學得限制考生申請該校學系數量(系統會 檢核)。

• 請參閱個人申請招生簡章首頁「招生學校暨 個人申請選填學系(組)限制一覽表」

• 錄取後可不可以轉系,各校系自訂。

(49)

申請入學條件及成績計算

(50)

學科能力測驗篩選 第一階段

科目 檢定 篩選倍率

校系代碼 011082 國文 -- --

招生名額 30 英文 前標 5

性別要求 無 數學 前標 4

預計甄試 人數

90 社會 -- --

原住民外 加名額

無 自然 前標 3

指定項目 甄試費

1100 總級分 -- --

(51)

30x5=150 根據英文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5倍的人

30x4=120 根據自然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4倍的人

個人申請總人數

500

根據數學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3倍的人 預計甄試人數 90

篩選倍率=人數 倍率篩選

從倍率高的科目開始篩選:5 → 4 → 3

(52)

30x5=150 根據英文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5倍的人

30x4=120 根據自然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4倍的人

30x3=90 根據數學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3倍的人

英文最低級分

自然最低級分

數學最低級分

最低級分

個人申請總人數

500

(53)

數學同分怎麼辦?

• 比總分

• 再同分,增額錄取進第二階段

(54)

學科能力測驗 第二階段資訊

• 招生名額、第一階段名額

• 審查資料內容

• 甄試說明

• 第二階段甄試時間、地點

– 考量不同甄試時間的學系

• 相關資訊都在簡章中

(55)

全面線上書審 (備審資料電子化)

(56)

審查資料項目名稱 24所試辦大學採用校系數 比例

(有採用校系共727)

71所大學 採用校系數

比例

(有採用校系共1623)

(1)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693 95.32% 1,477 91.00%

(2)自傳(學生自述)

618 85.01% 1,414 87.12%

(3)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482 66.30% 1,050 64.70%

(4)成果作品

143 19.67% 375 23.11%

(5)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355 48.83% 721 44.42%

(6)社團參與證明

171 23.52% 443 27.30%

(7)學生幹部證明

83 11.42% 217 13.37%

(8)英語能力檢定證明

224 30.81% 343 21.13%

(9)證照證明

40 5.50% 103 6.35%

(10)社會服務證明

30 4.13% 91 5.61%

(11)個人資料表

204 28.06% 266 16.39%

(12)學習檔案

40 5.50% 52 3.20%

(13)數理能力檢定證明

38 5.23% 48 2.96%

(14)小論文(短文)

14 1.93% 26 1.60%

(15)學習心得

17 2.34% 29 1.79%

(16)其他

325 44.70% 741 45.66%

102線上書審審查資料項目統計

56

(57)
(58)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http://depart.moe.edu.tw/ED2200/News_Content.aspx?n=5E9ABCBC 24AC1122&sms=C227CFDC4553F3D5&s=2933604CCCC4309B

106學年度日間學制學士班新生招生名額分配表

(68)

術科考試

繁星推薦

科技大學個人申請

考試分發

科技大學入學管道

(69)

106年四技日間部高中生申請入學時程

日期 重要項目

3/10~3/15 報名

3/23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

4/1~4/30 各校複試時間

5/5 錄取名單

5/10日 12:00止

第一階段:正取生及備取生

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5/10 13:00

~

第二階段:備取生

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70)

申請校系(組)、學程數

1.申請生報名校系(組)、學程數 最多以 5 個為限。

2.但 各招生學校得限制,申請生僅能申請該校 1 個 系(組)、學程,請參閱簡章「招生學校區位及 是否僅限選填 1 系(組)、學程一覽表」。

3.申請生須自行檢查第二階段報名校系(組)、學 程之複試日期是否衝突。

4.各校第二階段複試日期彙整表,請參閱簡章

(71)

第一階段報名程序

(72)

第一階段成績篩選

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 科目 權重 成績(級分)

( 實得加權 成績 級分/最 高加權 成 國文 ×1.00

9

績級分)×100,如因加權平均成績 英文 ×2.50

10

相同,致使參加複試人數超出預計 數學 ×2.00

11

複試人數時,則該同分之申請生一 社會

--- 8

律取得參加複試之資格。 自然 ×1.00

7

國文級分 × 國文權重 + 英文級分 × 英文權重 + 數學級分 × 數學權重 + 社會級分 × 社會權重 + 自然級分 × 自然權重

×100 15 × 國文權重 +15 × 英文權重 +15 × 數學權重 +15 × 社會權重 +15 × 自然權重

9 × 1.00+10 × 2.50+11 × 2.00+ 8 × 0+ 7 × 1.00

× 100 = 64.62 15 × 1.00+15 × 2.50+15 × 2.00+15 × 0+15 × 1.00

篩選倍率由各科技校院自訂,最多為招生名額之5倍。

(成績取至小數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

(73)

(預估)108學 年開始最多採 計學測4科成績

(高一高二)

(74)

第二階段報名程序

第二階段「複試」由各校辦理,辦理時間請詳閱簡章「貳、分則」各校系(組)、學程規定。

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寄送資格審查應繳資料或繳交複試費(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中低收入

戶申請生減免30%)者,視同放棄參加複試資格,不得參加複試;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網路

上傳書面審查資料或未參加複試,而致第二階段複試項目成績零分者,不予錄取。

(75)

第二階段複試 -資格審查

1.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申請生,如欲參加第二階段複 試者,須依各校系(組)、學程規定截止期限及方 式,郵寄資格審查證明文件接受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須繳交:

A.學歷證件影本 B.歷年成績單正本

A、B資料提供各校資格審查之用,經審查不符者,

取消其申請入學資格,且不退還複試費。

3.詳細繳交資料請參閱簡章。

4.各校郵寄資格審查資料截止日一覽表,請參閱簡章

(76)

第二階段複試 -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1

1.第二階段複試項目,僅書面審查資料辦理「書面審查電子化 作業」,所需書面審查資料皆以網路上傳為準,上傳資料一 經確認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請務必審慎檢視 上傳的資料後再進行確認。

2.書面審查資料上傳期限為自106年3月23日10:00起至各校規 定截止日止。

3.上傳系統開放每日8:00起至22:00止,為避免網路塞車,

請儘早上網完成上傳作業。

4.未依規定期限完成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而致第二階段複 試項目之書面審查資料成績零分者,不予錄取。

5.部分校系(組)、學程之審查資料除以網路方式上傳外,另 以郵寄或其他方式繳交至該校,為避免自身權益受損,考生 務必詳閱請參閱簡章分則各校規定。

(77)

第二階段複試- 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2

6.書面審查資料項目請依各校系(組)、學程要求,分項製作 成PDF格式檔案並逐一上傳,單一項目之檔案大小以5MB為 限(各個檔案不得壓縮),每1校系(組)、學程所有審查項 目之檔案大小總和,以10MB為限。

7.「必繳項目」為必要上傳項目;「選繳項目」為可選擇上傳 之項目,如因受限所有上傳檔案大小總和限制而無法全部上 傳時,請慎重選擇上傳選繳項目。

8.申請生上傳書面審查資料後,須於繳交截止日前完成網路上 傳審查資料「確認」作業,完成確認後,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即產生「書審資料上傳確認表」,申請生應自行下載存檔。

9.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之操作手冊,可於資料上傳期間至本 委員會網站下載參考使用。

(78)

第二階段複試- 複試項目

各校系(組)、學程複試項目

請參閱簡章分則「招生學校系(組)、學程一覽表」

複試項目由各招生學校自訂,可能包含: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3.術科測驗 4.筆試

5.英文能力測驗 6.中/英文面試

7.評量測驗 …等

(79)

錄取及公告

1.各校依申請生之甄試總成績高低決定最低錄取標準。

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缺額,亦不予錄取。

2.甄試總成績相同時,則依各校系(組)、學程所訂

「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及同分參酌順序」之規定,決 定錄取優先順序。

(參酌至最後一項仍同分時,得增額錄取。)

3.複試項目中任何一項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4.甄試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由各科技校院通知申請生。

(80)
(81)

點選

「簡章查詢與下載」

即可查詢各校系的簡 章資料

(82)

收到學測 成績單後 報名,約 三月初

錄取生不得報名參 加個人申請及科大 申請,放棄錄取資 格後可參加考試入 學分發!

待繁星推薦放榜後 進行報名,每人可 選擇1至6個志願

大學各學系 採計 3-5科

(83)

術科考試

繁星推薦

軍警院校申請

考試分發

軍警院校入學管道

(84)
(85)

中央警察大學 警察專科學校

入學方式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甄選入學 獨立招生自辦筆試 複試內容 口試、體格檢查、體能測驗 口試、體格檢查、體

能測驗

招生科別

刑事警察學系、消防學系、交通學 系、資訊管理學系、鑑識科學系、

水上警察學系、行政警察學系、

公共安全學系、犯罪防治學系、

外事警察學系、國境警察學系、

行政管理學系、法律學系

消防安全科 海洋巡防科 行政警察科

學制 四年制 兩年制

(86)
(87)
(88)
(89)

軍校正期班甄選入學

• 分為「推薦甄選」和「申請入學」

• 申請入學:至多5校系

• 體格檢查:預約制1051201-1060301、禁止紋身

• 第一階段:學測成績篩選

• 第二階段(4月中):實施生活及情緒適應問卷、智力 測驗、口試等。

• 軍事學校有:陸軍官校、海軍官校、空軍官校、政治 作戰學校、國防大學(國防醫學院、國防管理學院、

政治作戰學院、中正理工學院、中科院代訓生)

(90)

術科考試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考試分發

大學入學管道

(91)

學系

學科能力測 驗檢定項目 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科 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 順序

中國文學系

國文 x1.50 英文 x1.25 數學乙 x1.00 歷史 x1.25 地理 x1.00

1國文 2英文 3歷史

加權總分=國文x1.5+英文x1.25+數學乙x1+歷史x1.25+地理x1

108學年開始最多採計4科成績(高一高二)

(92)

學系

學科能力測 驗檢定項目 及標準

指定考試採計科 目及方法

同分參酌 順序

經濟學系 社會(均標) 自然(均標)

國文 x1.50 英文 x1.50 數學乙 x2.00

1 數學乙 2 英文 3 國文

加權總分=國文x1.5+英文x1.5+數學乙x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誠摯祝福

金榜題名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主要指標 單位 參考期.

主要指標 單位 參考期.

主要指標 單位 參考期.

主要指標 單位 參考期.

主要指標 單位 參考期.

修訂數字 百分率 百分點 少於. 絕對數值為零 不適用

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 108年8月14日(星期三)16時至16時30分。如報名人 數過多,致延後考試期程,而延後放榜時將於放榜公

一、成績計算:以術科實作及面試之原始分數計算,術科實作成績佔 70%,面試成績佔 30% (術 科實作原始分數*70%+面試原始分數*30%,分數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