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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重要變革採用線上報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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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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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國民中學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管道一 報名注意事項

報告人:成功國中 許佳齡組長

1

110學年度重要變革

採用線上報名系統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2月31日中市 教特字第1090113634號函,學生各就讀國 中於團體報名時,因繳交報名費及寄送報名 表件所生之相關費用(如手續費、郵資等),

由各校相關經費項下自行支應。

(2)

承辦學校

ㄧ般智能:黎明國中、成功國中 數理性向:漢口國中、大雅國中 語文性向:光明國中、惠文高中

3

• 各國小特推會協助檢核初選報名資料

• 各國中校內個別報名

• 各國中特推會進行校內初審

• 通過初審學生由各國中向承辦學校團體報名

• 參加初選

初 選

• 通過初選學生向各國中辦理複選校內個別報名

• 各國中審查通過後向承辦學校團體報名

•參加複選

•鑑定通過者進行原校安置

複 選

鑑定流程

(3)

5 5

日期 辦理項目 日期 辦理項目

4/26(一)前 學生新生報到後於各國中初選校內 個別報名

6/2(三) 中午12時前

公告初選結果

公告後學生或學生家長於7/15前可至線上 報名系統自行列印鑑定初選結果通知書 公告後即開放複選報名系統

4/29(四)前 各國中線上列印團體報名繳費單,

至各金融機構臨櫃繳款

6/4(五) 9:00-11:30

初選成績複查(請學生或學生家長親自到 應試地點之學校申請複查)

複查費每科100元

4/30(五)前 以郵戳為憑

【各國中完成初選校內審查及團體報名 作業】

各國中將初選團體報名表等相關表件以 限時掛號郵寄至各鑑定承辦學校

6/8(二)前

【學生家長線上進行複選報名】

初選結果公告後即開放複選報名系統,符 合複選報名資格之學生家長自行至系統報 名,並列印報名表後簽名

5/18(二)

【初選鑑定入場證開放列印】

學生或學生家長自行至線上報名系統列 印「初選鑑定入場證」,不另寄發

6/9(三) 13:00-16:30

【複選校內個別報名】

初選通過者,向各國中校內個別報名

5/21(五) 中午12時前

公布初選試場位置圖(各承辦學校網站 公告)

因應疫情,不開放查看試場

6/15(二)前 各國中線上列印團體報名繳費單,至各金 融機構臨櫃繳款

5/22(六)

初選

6/16(三)前以郵戳為憑

【各國中完成複選校內收件及團體報名作 業】

各國中將複選團體報名表等相關表件以限 時掛號郵寄至各鑑定承辦學校

重要日程 (學校版)

日期 辦理項目

6/23(三)前 6/23起,學生或學生家長自行至線上報名系統 列印「複選鑑定入場證」,不另寄發

6/25(五) 中午12時前

公布複選試場位置圖(各承辦學校網站公告) 因應疫情,不開放查看試場

6/26(六)

複選

7/7(三) 中午12時前

公告複選結果

公告後學生或學生家長於7/15前可至線上報名系統自行列印 複選結果通知書

7/9(五) 9:00-11:30

複選成績複查(請學生或學生家長親自到應試地點之學校申 請複查)

複查費每科100元

7/15(四) 中午12時前

通過複選學生向原就讀學校完成報到

繳交鑑定複選結果通知書影本(亦可至線上報名系統列印)

(4)

報 名

資格1

通過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之應屆畢業 生,須持續接受資賦優異教育相關服務,且110學年度已 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資格2

通過110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之 應屆畢業生,且110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到者。

資格3

具有三類資賦優異潛能之應屆畢業生,其資賦優異學生家長觀 察推薦表、資賦優異學生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觀察推薦表(附 件五)均達80分以上,並採計國小六年級第一學期指定科目定 期評量成績,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後加總,達全校六年級學生 前15%者 (說明如下), 且110學年度已向本市國中完成入學報 到者 。

110年4月14日前各國小完成報名資料檢核。

國小端完成報名資料檢核

7

報名資格3:採計國小六年級第一學期定期評量成績

類別 檢核科目 成績資格

一般智能 國語、數學、自

然與生活科技

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後加總,

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15%

數理性向 數學、自然與 生活科技

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後加總,

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15%

語文性向 國語、英語

各自轉換為標準分數後加總,

達全校六年級學生前15%

.T分數,計算至小數點第 4 位,第 5 位四捨五入

.15% 指扣除上述資格1資優學生人數

初選

(5)

110年4月14日(星期三)前,各國小完成報名 資料檢核。

初選各國中校內個別報名日期:

公立學校:同新生報到日期及時間

私立學校:110年4月中至4月26日前【依各校 規定之日期及時間】

收件時請各校確認學生已向國中完成入學報 到且通過國小報名資料檢核

國中校內個別報名注意事項

9

【附件二】 推薦報名表

(

初選報名表

):

一、請家長至線上報名系統登錄初選報名資料,上傳6

個月內數位證件照,並自行列印初選推薦報名表,

再請家長簽章、國小導師簽章。

二、審查:

1.審查學生是否經國小特推會檢核通過,同時審查學 生各項資料是否備齊。

2.收取鑑定報名費新臺幣600元(現金)。

初選 國中校內個別報名注意事項

(6)

三、初選報名文件審查結果:

請各國中依審查項目勾選,通過審查者 請勾選「符合鑑定報名資格」,並在

「就讀國中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核章」

空格內核章。

國中校內個別報名注意事項

11

附件五】觀察推薦表(紙本,共3頁)

家長觀察推薦表與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觀察推薦 表須附上,且得分均達80分以上。

不必繳交觀察推薦表者:

1.國小是資優生 2.小五跳級國一

初選 國中校內個別報名注意事項

(7)

觀察推薦表可單或雙面列印。

報名文件順序:按簡章附件順序排列(每位學生之 報名資料用迴紋針夾好即可,勿使用釘書機裝訂,

便於資料抽取)。

填寫錯誤之處更正後,需蓋學生、家長私章或業

務承辦人職章。

若有影本資料證明者,請務必蓋上「與正本相符」

及「承辦人職章」。

國中校內個別報名注意事項

13

各校代為收取報名費每生新臺幣600元整,

請先開立繳費證明給學生。

【各校繳費證明表格電子檔請逕自「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組織職掌-各 科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臺中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 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費收據參考範本」下載】

學生到校報名時,請記得提醒學生或學生家 長於5月18日(星期二)起自行至線上報名 系統列印「初選鑑定入場證」 (另含防疫注意事項

及實聯制措施登記表) ,鑑定當日自行攜帶至試場,

不另寄發。

初選 國中校內個別報名注意事項

(8)

免收費用資格-1

(初選600元、複選1500元、

複查每科100元)

(一) 中低收入戶子女或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區 公所核發於有效期限內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二)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 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 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 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15

免收費用資格-2

(初選600元、複選1500元、

複查每科100元)

(三) 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

手冊人士之子女: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及戶口

名簿影本。

(四) 報名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各校檢核時自行

查驗正本。

(9)

各國中完成校內初審後,請至線上報名系統登錄初 審結果。

線上列印團體報名繳費單後,於4月29日(四)前

至金融機構臨櫃繳款(成功國中提前至4月28日)。

繳款後各國中及承辦學校可從線上系統得知繳費狀 況,確認完成繳費後才可列印團體報名表。

各國中列印出團體報名表後逐級核章,於4月30日

(五)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相關表件(團體報

名表、推薦報名表、觀察推薦表及相關表件)以限

時掛號寄到各承辦學校。

國中團體報名注意事項

17

退費注意事項

除符合下列規定者初選報名費得予退費外,已繳報 名費概不退還:

一、對象:學術性向【管道二】審查通過者暨需

經進一步評估參加【管道一】複選者

二、退費時間及手續:

(一)由承辦學校通知各國中辦理退費事宜。

(二)請各國中通知學生辦理【管道一】初選報 名費退費事宜。

初選

(10)

學生或學生家長自行列印 初選鑑定入場證

請提醒學生或學生家長5/18 (二)起自行至線上 報名系統列印初選鑑定入場證,不另寄發。

請提醒學生或學生家長6/2(三)中午12時前公告 初選結果,公告後於7/15(四) 前可至線上報名 系統自行列印初選結果通知書。

19

初選鑑定試場

 請各校提醒學生試場為所選鑑定地點,注 意鑑定入場證上時間,並配合防疫注意事 項載明之校園開放時間提早抵達。

 鑑定日期: 5月22日(星期六)

 初選試場(鑑定地點):

ㄧ般智能:黎明國中、成功國中 數理性向:漢口國中、大雅國中 語文性向:光明國中、惠文高中

初選

(11)

初選結果

 6月2日(三)中午12:00前公告初選 結果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 及各承辦學校網站,線上報名系統亦 同步開放列印初選結果通知書。

 公告後學生或學生家長於7月15日

(四)前可至線上報名系統自行列印 初選結果通知書。

21

通過初選

 初選結果公告後即開放複選報名系統。

 告知通過初選者之家長自行至線上報名 系統點選複選報名並列印報名表後簽名

,於6月9日(三)下午1:00~4:30向各 就讀國中個別報名,並繳交報名費新臺 幣1,500元整。

初選

(12)

1.對象:管道一初選通過者

管道二審查結果需經進一步評估者 2.時間:6月9日(星期三)下午1:00~4:30

3.複選報名表照片為上傳數位證件照,各國 中不用加蓋承辦處室戳章。

國中校內個別報名注意事項-1

23

時間:6月16日(星期三)前完成(6/9校內個別報

名後即可至線上系統作業)。

各國中至線上報名系統確認及點選學生報名狀態,

線上列印團體報名繳費單後,於6月15日(二)前

至各金融機構臨櫃繳款(成功國中提前至6月14 日)

繳款後各承辦學校及各國中可從線上系統得知繳費 狀況,確定無誤後即可列印團體報名表逐級核章,

於6月16日(三)前(以郵戳為憑)將團體報名表

及複選報名表以限時掛號寄至各承辦學校。

國中團體報名注意事項

複選

(13)

學生到校報名時,請記得提醒學生或學生 家長於6月23日(星期三)起自行至線上報 名系統列印「複選鑑定入場證」 (另含防疫注意 事項及實聯制措施登記表) ,鑑定當日自行攜帶至試 場, 不另寄發。

請提醒學生或學生家長7/7(三)中午12時前 公告複選結果,公告後於7/15(四) 前可至 線上報名系統自行列印複選結果通知書。

學生或學生家長自行列印 複選鑑定入場證

25

複選鑑定試場

鑑定日期:6月26日(星期六)

鑑定地點:同初選鑑定地點

ㄧ般智能:黎明國中、成功國中

數理性向:漢口國中、大雅國中

語文性向:光明國中、惠文高中

複選

(14)

一般智能類複選梯次由線上報名系統隨機 抽籤決定,不得異議。

完成報名手續後

不得要求退費或改報其 他鑑定項目。

27

公告綜合研判結果

7月7日(三)中午12:00前公告綜合研 判結果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 網及各承辦學校網站,線上報名系統 亦同步開放列印複選結果通知書。

 公告後學生或學生家長於7月15日(四) 前可至線上報名系統自行列印複選結 果通知書。

複選

(15)

學生報到

對象:經鑑輔會綜合研判,符合安置 標準之學生。

時間:請於110年7月15日(四)中午 12:00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 動放棄資賦優異學生身份暨其享有之 相關服務。

報到地點:原就讀國中。

繳交證件:複選結果通知書影本。

(亦可至線上報名系統列印)

29

安置原則

若經綜合研判通過者安置於原就讀國中分散 式資優資源班,如原就讀學校未設置分散式 資優資源班,則由該校提供校內資優學生特 殊教育方案。

放棄安置者視同自動放棄資賦優異學生身份 暨其享有之相關服務,不得再要求重新安置 於分散式資源班或另外實施特殊教育方案。

資優學生申請重新安置依據「臺中市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重新安置作業要點」

(16)

對象:身心障礙學生對試務有特殊需求者(含調整 評量工具及程序)

請於各國小檢核報名資料時即檢具:

1.

有效期限內縣市鑑輔會核發之鑑定暨就學安置 結果影本

2.

「或」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3.

服務需求申請表(附件三)

提請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採個案審 核。

服務項目之提供,以不影響整體鑑定公平性為原則

31

成績複查

複查申請日期及時間,逾時不受理:

1.初選6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2.複選7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申請複查地點:各應試地點之學校。

家長親自到場申請,不受理郵寄申請。

填妥附件八「鑑定成績複查申請表」暨「鑑定成

績複查回覆表」紙本,並檢附鑑定結果通知書影

本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貼妥35元郵票,並寫

明收件學生姓名及住址)。

(17)

鑑定內容及通過標準-1

一般智能:

1.鑑定內容:團體智力測驗及

學科成就測驗(含國文及數學二科)

2.通過標準:團體智力測驗得分及學科成就測驗 國文及數學之成績均達平均數正 1.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3以 上。

33

語文性向:

1.鑑定內容:語文學科成就測驗 (含國文、英語二科) 2.通過標準:語文學科成就測驗之成績各

科均達平均數正1.5個標準差 以上或百分等級93以上。

數理性向::

1.鑑定內容:數理學科成就測驗 (含自然、數學二科) 2.通過標準:數理學科成就測驗之成績各

科均達平均數正1.5個標準差 以上或百分等級93以上。

鑑定內容及通過標準-2

初選

(18)

鑑定內容及通過標準-1

一般智能:

1.鑑定內容:個別智力測驗

2.通過標準:個別智力測驗成績達平均數正2個 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7以上者

,送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兼採學生所檢具之 觀察推薦表及相關申請資格證明 資料進行綜合研判。

35

數理性向

1.鑑定內容:數學及自然性向測驗

2.通過標準:數學及自然性向測驗成績兩科均達平

均數正1.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3 以上,且其中一科須達平均數正2個標 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7以上者,併同

觀察推薦表及相關申請資格證明資料,

送「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 輔導會」進行綜合研判。

鑑定內容及通過標準-2

複選

(19)

語文性向:

1.鑑定內容:語文性向測驗(含國語文及外語文)

2.通過標準:國語文及外語文性向測驗成績兩科均達

平均數正 1.5 個標準差以上或 百分等級 93 以上,且其中一科須達平均數正 2 個 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7 以上者,併同

觀察推薦表及相關申請資格證明資料,

送「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 導會」進行綜合研判。

鑑定內容及通過標準-3

37

以上報告完畢

110學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學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管道一

報名注意事項

謝謝您的聆聽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二) 依【管道一】複選鑑定,數學及自然性向測驗成績兩科均達平均數正 2 個標準 差或 PR97

(二) 依【管道一】複選鑑定,國語文性向測驗成績達平均數正 2 個標準差或 PR97 以上,外語文性向測驗成績達平均數正 1.5 個標準差或 PR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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