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祿琳琅書目》考辨古籍版本 方法述評
楊 果 霖
「天祿琳琅」是清代乾隆時期宮廷善本藏書之所,而乾隆皇帝命令于敏中等人 編撰《天祿琳琅書目》,用以記錄該地藏書之盛。于敏中等人整理「天祿琳琅」藏 書之時,需先考出古籍版本的時代,而其應用之法極多,實有值得探討之處,惜歷 來學者未能針對此一課題,進行深入的研究工作。本文嘗試整理于敏中等人鑒定版 本的方法,並且評議其得失,期使讀者瞭解于氏諸人的學術表現,也能明白《天祿 琳琅書目》的學術價值,更能深入認識乾隆時期版本學的發展,已能具有良好的基 礎。
一、 前 言
《天祿琳琅書目》係版本目錄的代表作 [1],該目所涉方法極多,尤其擅長於
關鍵詞(Keywords)﹕于敏中;《天祿琳琅書目》;版本學
楊果霖:國立臺北大學古典文獻與民俗藝術研究所副教授;E-mail: [email protected]
[1] 有關於《天祿琳琅書目》的評價,歷來學者多有正面評述,例如:姚名達《中國目錄學 史》:「後來善本目錄者,莫不謹守其(指《天祿琳琅書目》)法焉。」;吳楓《中國古 典文獻學》:「書目(指《天祿琳琅書目》)以版本時代分類,將宋版、元版、明版、影宋 版、抄本,各從其類,分類敘列并對刊刻時代、地點、收藏家姓名和印章題記,詳加考證。
摘 要
古籍版本的鑒定要領,綜觀全目的解題內容,已能有效掌握鑒定版本之法,是以 讀者若能從中吸取經驗,並且瞭解相關方法的應用,將有助於從事版本學的研 究,惜歷來學者的研究成果,未能全面從本書內容之中,爬梳條例,以見其中應 用之法,顯然若能從方法論的角度,進行此書內容的探索,將是一個值得開發的 議題。
《天祿琳琅書目》分為前編、後編二種(下文為便於陳述,二種書目分別 簡稱《前目》、《後目》,不另作說明),二部書目分屬不同時期之作,而分別 著錄乾隆時期、嘉慶初年「天祿琳琅」所藏之籍,惟此地所藏圖書,命運各不相 同,《前目》所錄圖書,業已全數亡於大火,是以僅存書目解題錄其梗概,而由 於著錄之籍不存於世間,不似《後目》所錄之籍,泰半仍存於世間,是以學者們 對於《前目》的內容,其研究成果,顯然不及《後目》的成績。[2] 本文擬以《前 目》為研究題材,係因為此目的編撰者 [3],皆屬一時之碩彥,而且編者在編撰書 目之時,亦能發凡起例,使其鑒定版本諸法,已能形成完整體系,是以極具學術 價值,而有值得探述之處,而藉由本議題的探索,不僅有助於瞭解于敏中等人的
從此,各藏書家關於宋元舊刊和名人手抄,展開了廣泛的研究討論逐漸形成古籍版本學。」
(頁181);唐桂豔〈略論《天祿琳琅書目》的文獻學價值〉:「《天祿琳琅書目》是我國 首部規範的官方善本書目,在版本學、目錄學、藏書史研究的諸方面,都有發韌之功。它豐 富的藏書、刻書、抄書史料,大大提升了其文獻學價值。」(頁146);周鐵強〈古籍版本 學形成時期辨疑〉:「乾隆九年敕撰的《天祿琳琅書目》,詳載皇室藏書,每書均有提要,
首舉篇目,次詳考證,次訂鑒藏,次臚闕補。全書以版本朝代為綱,以宋版、影宋、影遼、
金版、元版等為次,各版本下繫以經史子集各類書,并考證版刻年月、藏者時代、爵里、題 識、印記和授受源流,條分縷析,極其詳備,為官修目錄之始。」(頁31)等論述屬之。
[2] 由於《後目》著錄典籍尚存,是以學者單就其存書現況,以及著錄圖書版本糾正等單篇 論文,即有數十篇之多,例如:施廷鏞撰〈故宮圖書記〉(《圖書館學季刊》,1:1,
1926.3);施廷鏞撰〈天祿琳琅查存書目〉(《圖書館學季刊》,1:3,1926.9);吳哲夫撰
〈天祿琳琅書目續編著錄之宋版書籍探究〉(《國立中央圖書館館刊》,11:1,1978.6);
吳哲夫撰〈天祿琳琅藏書〉(《故宮文物月刊》,2:7,1984.10)……。其餘相關論文簡 目,可以參見謝宛芝「《天祿琳琅書目.後編》研究」的「徵引書目」。又謝宛芝「《天祿 琳琅書目.後編》研究」(新北市:國立台北大學古典文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7),
該文雖為碩士論文,但內容多達三百三十頁,較之唐桂豔撰「《天祿琳琅書目》研究」(濟 南市:山東大學古籍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8)一書,多出二百餘頁,而唐氏的碩士論文,係 以《前目》為討論題材,二者論文探討對象雖有不同,且內容尚有未足,但是從論述要點之 中,顯然《後目》所涉及的內容,要較《前目》有著更多探討主題。
[3] 此書的編纂者,包含于敏中(1714-1779)、王際華(1717-1776)、梁國治(1723-1786)、
王杰(1725-1805)、彭元瑞(1731-1803)、董誥(1740-1818)、曹文埴(1735-1798)、沈 初(1729-1799)、金士松(1730-1800)、陳孝泳(1715-1775)等十人。
版本學知識,也能拓展學者們對於該目的認知,進而提供版本學入門學習的門 徑。
二、 《天祿琳琅書目》鑒定版本的方法
《天祿琳琅書目》收錄宋版七十種,附錄金版一種,影宋鈔本二百零八種,
元版八十一種,明版二百五十一種 [4],在眾多古籍刻本之中,何種典籍屬於宋 版?何種圖書屬於明版?自有其判斷標準。葉德輝(1864-1927),《書林清話》
卷10,〈天祿琳琅宋元刻本之偽〉指稱:「《天祿琳琅書目後編》所載宋版書,
不如《前編》之可據。」[5]。今日暫且不論《前目》的鑒定結果,是否較之《後 目》更有依據,但是顯然于敏中(1714-1779)等人的鑒定方法,已深獲葉德輝 的賞識,而其鑒定版本之法,必有值得探述之處。因此,筆者爬梳全書解題,逐 步釐析相關條例,並參考李清志《古書版本鑑定研究》的論述,相關條例釐析為
「直觀法」、「理攻法」二大體系 [6],其下再條分細項,期使讀者能完整認識于 氏諸人的學術成果,說明如下:
(一)直觀法 1. 核校版本異同
程千帆、徐有富《校讎廣義(版本編)》指出:[7]
比勘是鑒定版本最科學的方法,所以我們在鑒定版本時應盡可能找相同版 本,或影印本、書影以及其它有關版本來進行比勘。
據此,可見透過別本比勘之法的應用,往往是最科學的鑒定之法。于敏中等 人在鑒定圖書版本之時,往往能持宮廷所藏諸本,核驗相關異同,用以判明版本 差異,例如:《前目》卷3,《新刊五百家注音辨昌黎先生文集》條下曰:「此 本與前部版同,紙色墨光,亦復相似,皆一時摹印之書。」[8],此處指出二部典 籍,版式、紙墨相似,當為同時摹印之版本,此乃透過目驗之法,藉以訂其版本 異同。其次,透過版本之間的直觀比較,也能釐清版本翻刻之先後,例如:《前
[4] 參考清.于敏中等奉敕編撰,《天祿琳琅書目》,(北京:中華書局,1995),〈影印說 明〉,頁1的統計結果。
[5] 葉德輝,《書林清話》,(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73.12),卷10,頁521。
[6] 李清志,《古書版本鑑定研究》,(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86)
[7] 程千帆、徐有富,《校讎廣義―版本編》,(山東:齊魯書社出版社,1998),頁398。
[8] 同註3,卷3,《新刊五百家注音辨昌黎先生文集》條下解題,頁52,下左。
目》卷9,《初學記》條下,先將九洲書屋本列之於前,其後再以錫山安國校刊本 列之於後,並云:「此書版式字體與前二部相同(即九洲書屋本),蓋取九洲書 屋之本而翻刻之」[9],則二部圖書版式、字體相同,但因後本內容有「錫山安國 校刊」字樣,顯係另為別本,而透過不同版本的比較,可知二者版本互異,進而 釐清版本先後,由於需取異本目視,是以屬於「直觀法」的應用。綜觀《前目》
所錄之籍,多能錄及各種異本 [10],而其判明版本之法,也是校核諸多版本,並且 以目驗版本異同,進而察知各種差異,而能確定版本之先後、異同。
2. 審驗紙墨特點
刻印古籍所用的紙墨,往往會隨時代、區域不同,而有所差異,是以鑒藏家 在收入古籍刻本之時,亦能審驗紙墨特點,藉以判明版刻時代,也能瞭解其刻印 區域。綜觀《前目》所錄解題,可見于敏中等人在鑒定古籍刻本之時,亦多能審 驗紙墨特色,用以鑒定版刻的時代。例如:《前目》卷5,《宋名臣言行錄》條下 云:「此本字畫不勻,紙墨麄黝,係元時翻刻,非宋槧也。」[11],又《前目》卷 5,《自警編》條下亦云:「書中字體,規仿顏柳,未始不善,而墨黯紙麤,決 非宋本。」[12],據此,于敏中等人認定紙張粗糙,墨色黝黯的刻本,絕非宋槧之 本,顯然是以紙墨特點為依據,因而排除「天祿琳琅」所藏《宋名臣言行錄》、
《自警編》二書,並非屬於宋版圖書。綜觀《前目》全書解題,處處可見其對紙 墨的論述,例如:「印紙堅緻瑩潔」[13]、「紙質薄如蟬翼,而文理堅緻」[14]、「紙 質如玉,墨光如漆」[15]、「其字古墨香」[16],上述所評之籍,全係宋刻圖書的特 點,既然宋刻用紙多呈現出紙張細白、薄如蟬翼、文理堅緻的特點,而非關此類 特點的古籍,自非宋刊之籍。此外,在用墨方面,于敏中等人也多應用相關特 點,以釐清版本的時代,例如:宋刻之籍,多呈現色黑味香的特點,而這些用墨 特點,正是他朝刊本所不及,可據以鑒定是否為宋版圖書的依據。反之,「墨光
[9] 同註3,卷9,《初學記》條,頁195,上左。
[10] 楊果霖,〈清乾隆時期「天祿琳琅」藏書的特點及其現象〉,《國家圖書館館刊》,2
(1996.12),頁139。
[11] 同註3,卷5,《宋名臣言行錄》條下解題,頁106,上左。
[12] 同註3,卷5,《自警編》條下解題,頁106,下右。
[13] 同註3,卷2,《唐書》條,頁27,上左。
[14] 同註3,卷2,《資治通鑑考異》條下,頁28,上左。
[15] 同註3,卷3,頁56,上左至下右。
[16] 同註3,卷2,頁43,下左。
稍遜」[17]、「惜墨色少差耳」[18]、「紙色墨光遠遜之矣」[19]、「紙墨亦俱不佳,
非善本也。」[20] 等等,則非宋版圖書的特色,而于敏中等人廣泛應用紙墨特點,
用以鑒定版刻時代,顯然也累積不少鑒定經驗,雖然其鑒定過程,仍然偏於目驗 之法,而需要經驗的累積,始能實際應用相關方法,用以鑒定版本資料,是以讀 者需要較多時間的養成,始能有良好的學習成效。
3. 鑒別字體形式
又古代刻書的字體,亦會隨著時地不同,而呈現出各種差異,是以藏書家在 鑒定古籍版本之時,也能從經驗法則之中,歸納出字體特點,再依其相關特點,
藉以判定版本的時代,而于敏中等人接觸舊刻古籍日久,自然也能有累積不少經 驗,是以能歸納各期版刻字體特色,以供鑒定版本之依據。例如:《前目》卷7,
《詩經集傳》條下曰:[21]
此書前後俱無序跋,亦不載刊刻年月,而板式字體,實屬明刊,其刻字印工 咸出上選,惜墨色少差耳。
又《前目》卷1,《春秋公羊經傳解詁》條下曰:[22]
鐫刻年月不載,而字體甚古,於宋孝宗以上諱,皆闕筆,知為南渡後刊。
于敏中等人所謂「板式字體,實屬明刊」、「字體甚古」諸詞,顯然多為主 觀見解,雖未能明白標示特點,但其鑒定版本結果,仍具有參考價值。
綜觀《前目》考證之語,處處可見于敏中諸人參考版刻字體,以考其版刻時 地之語,大抵言之,有如下幾種鑒定方式:
第一,根據字體的粗細工整,以定版本情況。例如:《前目》卷7,《埤雅》
條下指出:[23]
此仿巾箱本式,而不能作繩頭細書,且字法端楷有餘,流麗不足,去宋刊遠 矣。
從《前目》考證之語,得知于敏中等人對於宋代巾箱本的看法,實為「字畫
[17] 同註3,卷5,《唐國史補》條下,頁102,下右。
[18] 同註3,卷7,《詩經集傳》條下,頁135,下。
[19] 同註3,卷7,《韓詩外傳》條下,頁135,上左。
[20] 同註3,卷7,《監本附音春秋穀梁傳注疏》條下,頁140,上左。
[21] 同註3,卷7,《詩經集傳》條下解題,頁135,下。
[22] 同註3,卷1,《春秋公羊經解詁》條下解題,頁16,下左。
[23] 同註3,卷7,《埤雅》條下解題,頁149,上左至下右。
倍加纖朗」[24]、「密行細書,橅印工緻」[25],而此本雖仿巾箱本形式,但因字體 未能「繩頭細書」,字體未如其他宋版細緻,是以絕非宋刊之籍,可見于氏等人 能考量字體粗細情況,以便做出版本的判定。又《前目》卷5,《宋名臣言行錄》
條下云:「此本字畫不勻,紙墨麄黝,係元時翻刻,非宋槧也。」[26],字體粗細 不均,未如宋刊本細緻,故定此書非宋槧之本。又字畫工整與否,也成為于氏等 人鑒定版本的參考條件之一,例如:《前目》卷9,《宣和書譜》條下謂:「此 本橅印雖清,而字畫不能工整,其為明代坊間所刻無疑。」[27],此本字畫未能工 整,不僅與傳統宋元刊本特質未合,且與官方印本不同,是以于氏等人將該書版 本的鑒定,認作明代坊間刻本,可見其應用之法,多能根據自己的經驗,而能做 出綜合的推論,雖然推論過程未能全然細緻,但也驗證其對於版本的綜合判斷。
綜合上述所論,于氏等人嘗試歸納宋槧本的字體形態,並將其應用於版本鑒定,
而能收致參考成效。
第二,根據字體的字蹟結構,以定版本情況。例如:《前目》卷5,《通鑑總 類》條下曰:[28]
本朝季振宜(西元1630年-?)亦經收藏,其用宋本印,蓋因樓鑰(西元 1137-1213)〈序〉中有公之季子守潮陽,欲鋟版以廣其傳語,然書之字體結 構,與宋槧本不同,且印工墨色,亦欠精朗,其為優絀,固不能自掩耳。
此處僅言「字體結構,與宋槧本不同」,顯係訴諸個人的經驗法則,使得讀 者較難歸納其細則,以供鑒定版本之用。又《前目》卷3,《六家文選》條下指 出:[29]
此書與前四部,別為一版,亦未載刊刻年月,惟昭明〈序〉後有「此集精加 校正,絕無舛誤,見在廣都縣北門裴宅印賣」木記,考《一統志.四川統 部表》載:「益州蜀郡,東晉分成都,置懷寧、始康二郡;又分廣都縣,
置蜀郡。」是廣都縣之稱,得名最古,宋時鏤版,蜀最稱善,此本字體結搆
〔構〕精嚴,鐫刻工整,洵蜀刊之佳者。
[24] 同註3,卷2,《南華真經》條下解題,頁38,下左。
[25] 同註3,卷6,《東坡集》條下解題,頁124,下左。
[26] 同註3,卷5,《宋名臣言行錄》條下解題,頁106,上左。
[27] 同註3,卷9,《宣和書譜》條下解題,頁193,上左。
[28] 同註3,卷5,《通鑑總類》條下解題,頁100,下右。
[29] 同註3,卷3,《六家文選》條下解題,頁62,下右。
是本字體結構精嚴,符合蜀地刊本的特色,是以于氏諸人將此書列入「蜀刊 之佳」者,可見其鑒定版本之時,明顯係以字體結構、形態,成為其判斷標準之 一。
又《前目》卷10,《六家文選》條下曰:[30]
此書於蕭統(西元501年-531年)〈序〉末,及卷六十後,偽刊「淳祐二年
(西元1242年)庚午歲,上蔡劉氏刊」隸書木記,字體杜撰,漫無準繩,亦 即用袁氏版竄易亂真者,合計此書,共成十部,而作偽者居其九,其閒變易 之計,狡獪多端,或假為汴京所傳,或託南渡之末,雖由書賈謀利欺人,亦 足見袁氏此書,橅印精良,實為一時不易得之本,今登冊府者至十部之多,
且袁氏所藏宋槧元本,已入前宋版書中,七百餘年,後先輝映,猗歟盛矣。
根據于氏等人的解題內容,可知此書實為「明嘉靖己酉(二十八年,1549)
吳郡袁氏嘉趣堂覆宋廣都裴氏本」,而書賈以此書近於宋刻之籍,乃偽刊「淳祐 二年(1242)庚午歲,上蔡劉氏刊」木記,而此一木記字體,實係杜撰之文,乃 是書賈藉以改頭換面,妄圖竄易亂真,是以此書絕非宋槧之作,否則不當有此謬 誤,可見刻版文字的字蹟,亦能成為判定版本之據。
第三,根據字體的風格特色,以定版本情況。例如:《前目》卷8,《漢書》
條下曰:「此書未知誰氏字畫,頗具顏體,似明初之本。」[31],此處直接根據版 本的字體風格,近乎顏真卿(707-784)字體,與明代中期以後流通的刊本,其風 格自是不同,而認為此本疑似「明初之本」,蓋歷朝版刻字體,代有不同,且其 書法體勢,實各具特色,可成為鑒定版本之據,而明代中葉以後,刻書字體突作 明顯改變,係「採用流行迄今的所謂『宋體字』。」[32],而此本所採用的字體,
即近於顏真卿字體,實近同於宋刊之本,但與宋版圖書相較,仍有著若干差異,
可見此書並非宋槧之籍,乃疑此書似為明初版本,蓋明初之版本,去宋代未遠,
是以多具其神韻,故于敏中等人乃疑此本,疑似明初之版本。
又《前目》卷5,《山海經》條下曰:[33]
此本字仿歐體,用筆整嚴,刻手雖未能盡得其妙,而摹印清朗,在元刻中,
洵為善本。
[30] 同註3,卷10,《六家文選》條下解題,頁222,下左至頁223,上右。
[31] 同註3,卷8,《漢書》條下解題,頁156,下左。
[32] 同註6,頁6。
[33] 同註3,卷5,《山海經》條下解題,頁107,上右。
于敏中等人指明此本「字仿歐體」,所謂「歐體」,乃是仿歐陽詢(557- 641)字體,而歐體是北宋常見的版本字體,惟此版本雖仿歐體,但是未能「盡得 其妙」,僅具有「用筆整嚴」的特點,反觀宋刻字體特點,多能兼具布局整齊、
字劃瘦勁,棱角分明的特點,而此本僅及「用筆整嚴」,卻未及其他特點,是以 略遜於宋刻,但是由於「摹印清朗」,是以仍獲致「洵為善本」的評價。綜觀
《前目》所錄解題,多能廣泛應用字體風格、特色,以為判明版本之據,甚至於 乾隆御題內容,亦能見及此類用語,例如:《前目》卷2,《資治通鑑考異》條下 曰:[34]
御題:是書字體渾穆,具顏柳筆意,紙質薄如蟬翼,而文理堅緻,為宋代所 製無疑。
此書已被文臣鑒定為宋本,而乾隆皇帝對此書版本的觀察,適足以說明刻 本字體、紙墨等諸多特點,可以成為鑒定版本的條件之一。乾隆所謂:「字體渾 穆,具顏柳筆意。」,乃是根據字體特點加以詮釋,並確認此本「為宋代所製無 疑」,而審度其見解,也能合於今日版本學學者們的普遍認知,尤其是南宋的古 籍刻本,多通行歐陽詢(557-641)、顏真卿(709-789)、柳公權(778-865年)
等諸家字體,與元代、明初刊本,多採用趙孟頫(1254-1322)字體,顯然有所區 別,可見乾隆雖非親自參與版本的鑒定,但是其對於版本字體的認知,顯然也是 同於當代學者的看法,而能與文臣鑒定版本之法,可以相互呼應,可見刻本字體 風格、特色,可用以鑒定古籍版本的時代。
綜合上述所論,字體的風格特色,實能成為判別版本的依據,而于敏中等人 鑒定版本之時,亦能兼用字體要點,以為考辨版本之用,今視其鑒定法則,雖不 乏主觀見解,卻是于氏諸人多年經驗所致,故其鑒定結果,也能提供後人參考之 用。
4. 目驗版式變化
又于敏中等人鑒定版本之時,也經常觀察版式異同,藉以掌握歷朝版式特 色,並且用以鑒定版本時地,例如:《前目》卷10,《楚辭》條下曰:[35]
此本雖無刊刻年月,然以版式定之,則為明代坊間所梓行者,故其橅印,亦 復不能精善,若以前宋版中《集註》一書較之,其紙色墨香,則相去遠甚
[34] 同註3,卷2,《資治通鑑考異》條下解題,頁28,上左。
[35] 同註3,卷10,《楚辭》條下解題,頁204,下左。
矣。
此書內容並無刊刻年月,故難以定其時代,而于氏諸人明言「以版式定之,
則為明代坊間所梓行者」,其所憑藉之法,乃是綜合歷朝版式的特點,以便做出 合適結論,可見于氏等人確曾考察版式變化,用以鑒定版本時代。又《前目》卷 1,《周易》條下曰:[36]
是書不載刊刻年月,而字法圓活,刻手精整,且於宋光宗以前諱皆缺筆,又 每卷末詳記經注音義字數,宋版多此式,其為南宋刊本無疑。
此本卷末詳記經注音義字數,實為宋版樣式 [37],而于敏中等人乃定以為「南 宋刊本無疑」,此處明白根據版式特點,以為考訂版本之據,而衡諸《前目》全 書內容,不乏此類鑒定之語,例如:「版式字體,實屬明刊」[38]、「觀其版式,
蓋出明人所刊」屬之[39],惜此類鑒定標準為何?竟未能詳述清楚,而較難釐析細 則條例。但是,于氏諸人考知版刻時代,其中的諸多論見,仍有值得參考之處,
例如:《前目》卷2,《纂圖互註南華真經》條下謂:[40]
此與前一部版式相同,惟每葉左方欄線外俱刊篇名、卷數、葉數於上,宋版 往往有此。
此處根據宋版圖書的邊欄,大都刊有篇名、卷數、葉數,而此本同之,乃將 其判為宋版圖書,此係據其版式情況,而定其版本時代。
又如:《前目》卷2,《太學新編排韻字類》條下曰:[41]
《經義考》云:「天下印書,福建本幾徧天下。」(李)錫、(虞)韶俱閩 人,當是閩中刊行之書,且版高半尺,乃巾箱本,亦宋所盛行者,字朗紙 堅,瑩然可寶。
此處明言宋代巾箱本之特點,乃是版高半尺,而此版高度相合,適能符合宋 代巾箱本之特點,故于敏中等人乃將此書列入宋版圖書。又如果為同時刊板,則 版高必屬一致,若是版刻高度無定,則其中必有可疑者,可成為判明版本之據,
[36] 同註3,卷1,《周易》條下解題,頁11,上右。
[37] 同樣的論點,另見於註3,卷1,《周禮》條下云:「又卷末各詳記經注音義,字數點畫完好,
紙色極佳。」(頁12,下左),而此本亦判為宋版之籍,顯然于敏中等人根據卷末「詳記經注 音義」的版式特點,以為判別宋版圖書的依歸。
[38] 同註3,卷7,《詩經集傳》條下,頁135,下。
[39] 同註3,卷9,《初學記》條下,頁194,下左。
[40] 同註3,卷2,《纂圖互註南華真經》條下解題,頁39。
[41] 同註3,卷2,《太學新編排韻字類》條下解題,頁43,下左。
例如:《前目》卷5,《說文解字》條下云:[42]
宋時監本刻印尤精,此書雖仿其式,而版之長短無定,紙之質理亦粗,以
〈牒〉所稱何如鄭重,不當有此,其為元時翻刻無疑。
據此,則此書版式雖然近同於宋監本,但是版高長短無定,不似宋代監本的 品質,是以將其判為元時翻刻之作,因而列入元刻本。綜合上述所論,于敏中等 人經常比較版式情況,以為判明版本的根據,其判斷依據,雖然屬於經驗之談,
但其論點多有參考價值。
5. 辨識刀刻技法
又《前目》卷10,《六家文選》條下曰:[43]
此書亦將袁氏〈識語〉木記,妄為割補,其卷五十二末葉所有「戊申孟夏 十三日李宗信雕」一行,雖於橅印之時,以別紙掩蓋其上,然「十三」兩 字,墨痕猶隱透行間,依稀可辨,乃版心上方,復以「熙寧四年(1071)
刊」五字別刻木記,逐幅鈐印,抑何其心勞日拙耶?
于敏中等人掌握此本卷52末葉,實有「戊申孟夏十三日李宗信雕」一行內 容,其上掩以別紙,意圖掩飾刻工之名。據查,李宗信為明代嘉靖年間的著名刻 工 [44],而書中錄有「李宗信雕」之字樣,則此書實為明刊本無疑,今考其實際版 本,則是「明嘉靖己酉(二十八年,1549)吳郡袁氏嘉趣堂覆宋廣都裴氏本」,
而于氏審視書中紙頁,察覺其中填補之痕,實有刻工李宗信之名,乃將此書版本 題作明刊本,今審視其考訂結果,實能正確判明版本時代,而具有參考價值。
又刻工運刀的手法、筆勢,亦有其時代風格,故能根據刀刻方式,以定其版 本時地。《前目》卷7,《重刊許氏說文解字五音韻譜》條下解題指出:「(此 本)規仿宋刊,頗殊俗本,而篆法橅刻未精,亦形筆弱。」[45],從解題得知:此 本雖係規仿宋刻之作,已較流通之本為佳,然而運刀筆勢未精,使得筆勢形弱,
未如一般宋版風格,因而據其刀工手法,而判定此書實非宋刻本,乃將其列入明 版圖書。
[42] 同註3,卷5,《說文解字》條下解題,頁91,上右。
[43] 同註3,卷10,《六家文選》條下解題,頁223,上右。
[44] 參考李國慶編纂《明代刊工姓名索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頁139。該索引羅 列李宗信所刻之書,合計2部,而李清所刻之籍,合計十部。
[45] 同註3,卷7,《重刊許氏說文解字五音韻譜》條下解題,頁149,下右。
(二)理攻法 1. 查辨木記資訊
于敏中等人鑒別版本之時,往往查辨木記內容,以定版本情況,例如:《前 目》卷8,《史記》條下指稱:[46]
此與前書同出一版,前書目錄後之第三行四行有割去重補之痕,當是明人所 記刻書年月,書賈以其形似宋版,故為割去。此書目錄後無「史記目錄終」
五字,而有「校對宣德郎祕書省正字張來」隸書木記,較前書所補之痕,增 寬一倍,若果為原版所有,前書何以割去,即或割之,而補痕寬窄何以不 合?按:祕書省正字雖宋代官名,而張來者,亦無可考,其為書賈欲偽充宋 槧,別刊目錄,末葉增入木記彰然矣。
此處先用版本相較之法,以找出相同版本核之,而知此本目錄後無「史記 目錄終」五字,代之而起的,乃是「校對宣德郎祕書省正字張來」隸書木記,然 木記寬度明顯增加一倍,如果此書為原始刻本,理應不會出現割補之痕,且其木 記寬度,應該合乎邊欄位置,而不當有此差異,是以「校對宣德郎祕書省正字張 來」的木記,明顯為後世書賈割補所致,而其木記寬度不合,係為了取代「史記 目錄終」五字,乃將木記增寬一倍,並且補以「校對宣德郎祕書省正字張來」諸 字,期以「祕書省正字」五字為宋代官名,而誘使藏書家誤信此書為宋版圖書,
然割補之痕明顯,是以木記內容不足為據。據此,于敏中等人乃係根據木記位 置,應該合於邊欄寬度,如若寬度不合,則是書商割補木記所致,既然此書係書 賈割補木記,以圖偽冒宋版之籍,則其原始版本,必非宋版之籍,而于氏諸人乃 參酌相關條件,轉將此書列入明版圖書。
又《前目》卷9,《戰國策》條下解題指出:[47]
前宋版《戰國策》有王信〈序〉,自記其梓刻之由,此本無之,惟卷末有
「嘉定五年(西元1212年)夏月世綵堂刊」木記,其左右邊闌墨綫,俱就版 中分行綫痕湊成木記之式,其為偽造,固已顯然。
此本雖有「嘉定五年(1212)夏月世綵堂刊」木記,惟此木記的邊闌墨線,
明顯與版中分行線相互湊合,顯然非嘉定五年所有木記,而有偽造之跡,是以不 能採納此一木記內容,轉而參酌其他條件,而將此本列入明版圖書。由此可見,
[46] 同註3,卷8,《史記》條下解題,頁156,上左至下右。
[47] 同註3,卷9,《戰國策》條下解題,頁184,上左至下右。
木記應有的位置及其形式,常能成為學者判明版本的條件,而于敏中等人亦能善 用此法,以定版刻的時代。
2. 審核藏印內容
從藏印內容之中,亦可考察版本傳承過程,若是該書曾為宋人收藏之籍,則 必為宋版圖書,而于敏中等人亦曾廣泛考察藏印內容,以為審訂版本的依據。例 如:《前目》卷2,《資治通鑑考異》條下曰:[48]
《書史會要》:「建炎間,劉夫人掌內翰文字,及寫宸翰,高宗甚眷之,亦 善畫,畫上用『奉華堂』印記,又見陳善《杭州志》,此本南渡初已入鑒 藏,更足徵為北宋本。
于氏諸人根據此本錄有「奉華堂」印記,證明此書在南宋初期之時,業已錄 藏於宋代宮廷之中,故能證明該書版本的時代,自當早於南宋初期,而將此書題 作北宋刊本。
又《前目》卷7,《重刊許說文解字五音韻譜》條下曰:「此本篆法亦劣,
以書中印記證之,乃建本也。」[49],于敏中等人僅云「以書中印記證之,乃建本 也」,而解題末附此書印記,實為「閩南開府所得之書」朱文長印[50],由於本書 版本難辨,而于敏中等人據書中印文,而逕以閩南所得之書,當為閩刻之籍,殊 不知南宋時期浙本、蜀本、建本早已遍及各地,明代更不用說,書籍流通廣泛,
公私藏家遍布,而于氏諸人於此書版本的鑒定,僅是參考藏印資料,論證並不充 分,但是從其評價之中,可知其對福建刊本的整體印象。
3. 蒐檢避諱文字
程千帆、徐有富《校讎廣義(版本編)》一書指出:[51]
在古代文獻載體中,為避免直接提到君、父或其他尊者之名而將文字用某些 方法加以改變或回避,以表示尊敬,稱為避諱。
據此,在古籍刻本之中,若有避諱君父之字者,則能據以考其時代,尤其是 宋刻之籍,更是嚴守份際,使得宋版圖書之中,往往多有避諱之舉,而「天祿琳 琅」既是典藏宮廷特藏圖書之所,是以所藏宋版書籍之中,亦多見此類特點,而 于敏中等人鑒定版本之時,多將此類圖書,判作宋版之籍。從于敏中等人的鑒定
[48] 同註3,卷2,《資治通鑑考異》條下解題,頁28,下右。
[49] 同註3,卷7,《重刊許說文解字五音韻譜》條下解題,頁150,上右。
[50] 同註3,卷7,《重刊許說文解字五音韻譜》條下解題,頁150,上左。
[51] 同註5,頁311。
過程之中,處處可見有關於版刻避諱文字的論述,更能得知其蒐檢諱字之舉,實 能有助於版本的鑒定。例如:《前目》卷2,《唐宋名賢歷代確論》條下曰:[52]
按書中事涉宋主皆空格,於宋諱均有缺筆,且字畫刷印俱工,信宋本也。
據此,可知此本凡遇宋代帝王名諱,均有著缺筆情況,是以于敏中等人判為
「信宋本也」,可見其應用避諱之法,用以判定版刻時代。綜觀《前目》全書解 題,多能應用避諱之法,以考其正確版本,茲舉數例述以之,說明如下:
第一,仁宗以上諱及嫌名,缺筆甚謹,不及英宗以下,其即為嘉祐奉敕所刊 之本無疑。[53]
第二,欽宗以下諱俱不闕,當是元祐刊本。[54]
第三,「構」字闕筆,「慎」字、「瑗」字不闕,乃高宗時刊本。[55]
第四,宋諱「桓」、「構」、「瑗」諸字皆缺筆,為紹興末年校刊,而孝宗 時成書者。[56]
第五,宋孝宗以上諱,可定為南渡後刊本。[57]
第六,「慎」字有缺筆,係避宋孝宗諱,又凡遇「完」字皆缺筆,係欽宗嫌 名,則知此本必為南宋時重刻之書,而非熙寧舊本。[58]
第七,宋光宗以前諱皆缺筆,為南宋刊本無疑。[59]
第八,避宋寧宗名諱「廓」字,可定為南宋嘉定間刊本。[60]
綜合上述之文,于敏中等人在鑒定版本之時,多能善用避諱之字,以考知 版刻時代,尤其在鑒定宋本圖書之時,更具有參考指標,蓋因宋版圖書避諱嚴謹 之故,是以能夠利用書中避諱文字,藉以判明版本時代,而于氏諸人廣泛應用此 法,則其鑒定結果,亦具有參考價值。
4. 廣徵文獻著錄
于敏中等人鑒定版本之時,亦曾廣徵各種著錄,用以考其版本情況,例如:
[52] 同註3,卷2,《唐宋名賢歷代確論》條下解題,頁34,上左。
[53] 同註3,卷2,《唐書》條下,頁27,上左。
[54] 同註3,卷2,《資治通鑑考異》條下,頁28,上左。
[55] 同註3,卷1,《五經》條下,頁18,下右。
[56] 同註3,卷2,《後漢書》條下,頁25,下。
[57] 同註3,卷1,《春秋公羊經傳解詁》條下,頁16,下左。
[58] 同註3,卷2,《漢書》條下,頁22,上左至下右。
[59] 同註3,卷1,《周易》條下,頁11,上右。
[60] 同註3,卷2,《隋書》條下,頁26。
《前目》卷9,《野客叢書》條下稱:[61]
按:紹彭所作〈楙壙銘〉,述此書考證經史百氏,下至騷人墨客佚事,細大 不捐,士大夫爭先謄寫,欲鋟木以傳,先生辭之。據此,則是書在宋時本未 刊行,故《文獻通考》諸書及《宋史.藝文志》均未著錄,直逮明時始有刊 本,而王圻(1529年—1612年)《續通考》仍未採入,則固收藏希有之書 也。
據此,于氏諸人根據郭紹彭所撰〈楙壙銘〉一文,得知王楙(1151-1213)生 前未嘗刊印行世。其次,又據《文獻通考》、《宋志》未曾收錄此書,乃定此書 未有宋元刊本,而此書既為刊本形態,則當屬於明版圖書,是以于氏諸人將其列 入明刊本,顯係根據相關文獻是否著錄,再行綜合研判所致。
又《前目》卷9,《白孔六帖》條下指稱:[62]
白書為制科特設,故以帖為名,其載於《宋史.藝文志》者,則稱《白氏六 帖》三十卷,前後《六帖》三十卷,注云:《前(六帖)》,白居易(西元 772至西元846年)撰;《後(六帖)》,宋孔傳(生卒不詳)撰。所云前後
《六帖》三十卷者,蓋謂前後皆三十卷,共六十卷也,故陳氏《書錄解題》
及馬氏《文獻通考》皆先列《六帖》三十卷,後列《六帖》三十卷,合之皆 止六十卷,今本分為百卷,乃明人所更,與宋槧卷目異焉。
此本題作「一百卷」,與《宋志》、《書錄解題》、《文獻通考》所錄卷 帙分合不同,蓋上述三書,均分別著錄前後《六帖》各三十卷,合計六十卷,而 非一百卷,然此本既題作一百卷,顯然並非宋元舊本,而係後人變更卷目,使得 卷帙分合與諸家著錄未合。因此,于敏中等人將此書列入明代刊本,而其判斷標 準,乃是根據著錄內容,並且綜合各種判斷,用以考訂版本時代。據此,可知于 氏諸人考訂版本時代之時,確曾參照前目著錄之文,以考其卷帙分合,復據卷帙 分合情形,以定其版本時代。
5. 審訂書籍內容
書籍所涉內容,由於涉及各類主題,可據以考出版刻時代,而于敏中等人亦 曾廣泛應用此法,以考出版本時地,總其應用方法如下:
(1) 據標目例
[61] 同註3,卷9,《野客叢書》條下解題,頁189,下。
[62] 同註3,卷9,《白孔六帖》條下解題,頁196,上。
標目的題稱,亦可成為審訂版刻依據。例如:《前目》卷5,《博古圖》條下 指出: [63]
此書係仿宣和舊刻,前後序跋俱無,惟每卷首行標題冠以「至大重修」四 字,按:「至大」為元武宗年號,書中字體圖式,規模略具,而不能工整,
非元刻之佳本也。
此本標題既稱「至大重修」,則必為元武宗時重修刊刻之本,雖其版式仿宣 和舊刊,同於宋刊之本,但因標題錄有「至大」之名,則必為元刻本無疑,是以 于敏中等人將其列入元代刻本。
又標題位置之下,往往記有版刻資料,可資鑒別版本之用,例如:《前目》
卷9,《古今合璧事類備要》條下解題稱:[64]
此書每集卷首標題之下,皆稱「三衢夏相重摹宋版校刊」,則知此書非宋槧 矣。
此書標題之下,既稱「三衢夏相重摹宋版校刊」,可知底本係源自宋版,若 果真為宋版之籍,則不當標示「宋版」之名,顯示此本必為後世刊本,是以于敏 中等人根據相關資料,可知此本實為後人校刊之作,並將其列入「明版」之籍。
從書籍的標題,甚或標題之下,往往能看出版本的時地,而于敏中等人也 能應用此法,以考知版本的正確時代,今審度其應用之法,實有值得後人學習之 處。
(2) 據人名例
古籍刻本之中,往往涉及各種人名,而相關人物所處時代,亦能成為判明版 本的參考,例如:《前目》卷2,《太學新編排韻字類》條下曰:[65]
《經義考》云:「天下印書,福建本幾徧天下。」(李)錫、(虞)韶俱 閩人,當是閩中刊行之書,且版高半尺,乃巾箱本,亦宋所盛行者,字朗紙 堅,瑩然可寶。
于敏中等人認為:此書既為李錫(生卒不詳)、虞韶(生卒不詳)編次而 成,而李、虞二人俱為閩人[66],則此一刊本,定屬於福建刊本,則其鑒定之法,
[63] 同註3,卷5,《博古圖》條下解題,頁107,下左。
[64] 同註3,卷9,《古今合璧事類備要》條下解題,頁199,下左。
[65] 同註3,卷2,《太學新編排韻字類》條下解題,頁43,下左。
[66] 于敏中等人認為李錫、虞韶俱為閩人,不知所據為何?據查,李錫為李舜臣之祖,李性傳之曾 祖,而據脫脫撰,《宋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6),卷404〈李舜臣傳〉所錄之文,
實乃據人名所處籍貫,而定其版本時地。今考李錫為李性傳之曾祖[67],雖其生卒 年不詳,但從李性傳為嘉定四年(1211)進士推估 [68],則李錫的生存年代,約為 北宋後期至南宋初期之間,而虞韶生卒年亦不詳,但據《福建通志》卷26所記,
曾於淳祐間任汀州府教授 [69],又同書卷34記載:虞韶曾於紹興三十年(1160)任 甌寧縣令[70],則虞氏任職期間,與李錫所處年代相符,且此書版式合乎宋版樣 貌,是以于敏中等人根據人物的朝代、籍貫,而將此書列入宋版之籍。
又《前目》卷3,《新刊詁訓唐昌黎先生文集》條下曰:[71]
是書惟卷一下標「臨邛韓醇」四字,前後俱無序跋,考之《宋史》,不載
〈醇傳〉。按:宋刊《五百家詁訓昌黎文集》列諸儒名氏,載「醇,字仲 韶」,又《詁訓柳宗元集》亦出醇手,書後有醇〈記〉,作於宋孝宗淳熙 丁酉(西元1177年),稱「世所傳昌黎文公文,雖屢經名儒手,余昔校以家 集,其舛誤尚多有之,用為之詁訓」云云,則醇為愈之後裔,可知其家在臨 邛,當即為蜀中所刊。
此版錄有韓醇之名,而韓醇(生卒不詳)為臨邛人,此書既屬韓醇新刊之 作,且韓氏為宋朝之人,則此書必為宋代蜀地刊本。據此,于敏中等人係根據
「韓醇」之名,以考其版刻時地。
又《前目》卷3,《居士集》條下曰: [72]
(祝)庇民〈序〉稱:「太守陳公,嘗以公帑之餘,刻《居士集》五十卷,
觀者猶恨未為全,今太守方公惜之,俾嗣其事。」云云,其書中所列之人,
《宋史》俱無傳,考《吉安府志》載:「宋徽宗宣和三年(西元1121年)至 五年,知州事者為陳城。六年,繼其任者為方時可。」,則〈序〉中所稱太 守陳公即為陳城,〈序〉後所列銜名,蓋(方)時可同官,卷五十後所列銜
李舜臣實為「隆州井研」人(頁12223),顯見李舜臣實為蜀人,惟李錫以下二代,是否曾有 遷徙之舉?則礙於文獻不足之故,今暫記疑點如上,以俟後考。
[67] 宋.徐元杰,《楳埜集》,(北京:線裝書局,「宋集珍本叢刊」,2004),卷7,〈李性傳 曾祖追贈制〉冊83,頁753上。
[68] 元,脫脫撰,《宋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6),頁12559。
[69] 清,郝玉麟等監修,謝道承等編纂,《福建通志》,(台北:臺灣商務印書局,「四庫全書」
本,1986.7),冊528,頁317。
[70] 參考前註,冊529,頁60。
[71] 同註3,卷3,《新刊詁訓唐昌黎先生文集》條下解題,頁49,下右。
[72] 同註3,卷3,《居士集》條下解題,頁54,下。
名,蓋(陳)城同官也。(陳)城與(方)時可,世系里居,《志》亦未 載,而核其官,稽其時,寔兩相脗合,則是書之為北宋刊本,信而有徵矣。
根據〈序〉言所述太守姓氏,可知前後任太守分別為陳姓、方姓,然根據
《志安府志》內容,可知二人實為陳城(生卒不詳)、方時可(生卒不詳)二 人,而二人擔任太守之職,則為北宋宣和年間,故而鑒定此書版本,必定屬於北 宋刊本,此處的判斷標準,乃是根據刻書者的官名,進而考出刻書者的姓名,以 考出版本的時代。
(3) 據史實例
根據史實內容,亦能成為鑒定版刻的條件,例如:《前目》卷1,《春秋分 記》條下曰:[73]
此本卷中多有元時鈐用官印,且於首尾紙背,用紅字條記,係大德十年(西 元1306年)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奉中書省取備國子監書籍,令儒學副提舉陳公 舉校勘申解,考《元史》:世祖至元十二年(西元1275年)「括江西諸郡書 板」,宜春隸江西,蓋至元詔取,而大德始上,此即宋刊元印之本。
于氏諸人根據書中多處鈐有元時官印,且首尾紙背,均用紅字條記,得知係 大德十年(1306)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奉中書省取備國子監書籍,復考《元史》錄 及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括江西諸郡書板」一事 [74],得知其事蹟始末,乃定 此本實為至元十二年搜求的江西諸郡書版,而於大德十年刊印行世,但由於至元 十二年係改朝換代不久,所取書版必是宋代刊本無疑,乃將此書題作宋刊元印之 本。據此,乃是根據歷史事實,藉以還原刻版時代,而將此書列入宋刊本。
又《前目》卷五,《資治通鑑》條下錄及王磐(生卒不詳)〈序〉文云:[75]
朝廷於京師創立興文署,置令丞,并校理四員,厚給祿廩,召集良工,剡刻 諸經子史,版本流布天下,以《資治通鑑》為起端之首,可為識時事之緩 急,而審適用之先務。
[73] 同註3,卷1,《春秋分記》條下解題,頁18,上左。
[74] 此文出於明宋濂,《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4),卷8〈世祖本紀〉,頁170,原文指 出:「丙申,以玉昔帖木兒為御史大夫。括江南諸郡書版及臨安祕書省乾坤寶典等書」,其中 于敏中等人錄及「括江西諸郡書板」之語,今本《元史》錄作「括江南諸郡書版」,顯然一作
「江西」,一作「江南」,二者所論行政區域,或有不同。然而,至元十二年之時,確有收括 書版一事。
[75] 同註3,卷8,《資治通鑑》條下解題,頁98,上左。
于敏中等人據此序文所述內容,進而尋找《元史》相關記錄,考之如下:[76]
按:《元史》載:「世祖至元二十七年(西元1290年)正月立興文署,掌經 籍版。」(王)磬〈序〉所言,與史脗合,則知此書乃元時官刻本也。
今考《元史》卷16,〈世祖本紀〉確實錄有此事 [77],適與王磬(生卒不詳)
〈序〉文所論內容相符,則據王磬〈序〉文,可知此書確為元時官刻之本,而將 版本定作元刊本。
(4) 據年代例
書中所涉年代,實能成為考訂版本的重要依據,而于敏中等人亦能檢視書中 年代,用以判明版刻時代。例如:《前目》卷10,《六家文選》條下曰:[78]
此書亦存《揮麈錄》一條,而六十卷之末,偽刊「奉議郎充提舉茶鹽司幹辦 公事臣朱奎(生卒不詳)奉聖旨廣都縣鏤版,起工於嘉定二年(1209),歲 次己巳,畢工於九年壬子臘月」,并標督工把總惠清(生卒不詳),亦係割 去原紙別刊,半葉黏接於後,且嘉定九年(1216),係丙子,而非壬子,則 其作偽益顯然矣。
是本偽刊「奉議郎充提舉茶鹽司幹辦公事臣朱奎奉聖旨廣都縣鏤版,起工於 嘉定二年(1209),歲次己巳,畢工於九年(1216)壬子臘月」字樣,于敏中據 嘉定九年(1216)的甲子紀年,實為「丙子」,非如書中所云「壬子」,若是此 書果真鐫於嘉定年間,則不當有此錯誤,顯見應為後世書賈偽冒古本所致,是以 此書必為偽本圖書,不足採信,乃將其刊刻時代,逕題作明代刊本,此係根據年 代內容,用以辨明版本時代。
綜合上述所論內容,可知于敏中等人善於檢核書中文字,以考其版刻時地,
而由於所涉內容極廣,兼以考及各類文獻,藉以證成版刻時地,則其辨識結果,
不乏可供參考之處。
(5) 考訂序跋記錄
又序跋所涉內容,往往成為鑒定版本的參考,程千帆、徐有富《校讎廣義
(目錄編)》指出:[79]
序跋除叙述該書內容、編者意圖外,往往還介紹書的版本源流、修訂情況以
[76] 同註3,卷5,《資治通鑑》條下解題,頁98,上左。
[77] 參見註74,卷16,〈世祖本紀〉,頁334。
[78] 同註3,卷10,《六家文選》條下解題,頁220,下右。
[79] 同註7,頁355。
及刊印過程,末署序跋作者的姓名和撰寫時間。序跋的撰寫時間同書的刻印 時間往往相差不遠,因此序跋對鑒定版本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據此,序跋的功效顯著,也往往成為學者鑒定版本標準之一。于敏中等人已 能善用序跋資料,藉以考察版刻時地,例如:《前目》卷10,《陶靖節集》條
下曰:[80]
此書亦不載刊刻年月,卷十末於顏延之(西元384年至西元456年)撰〈陶徵 士誄〉、陽休之(西元509年至西元582年)〈序錄〉之外,凡宋人刊刻《陶 集》諸序,皆附錄於卷中,則此本之非宋槧,無可疑矣,況其橅刻本不甚工 也。
此書未載刊刻年月,然卻將宋人刊刻的諸多序跋,附錄於卷中,既然此本錄 及諸多宋人序跋,顯示此本刊刻時代,應該略晚於宋代,則定非屬於宋槧,而于 敏中等人乃將此書定作明刊本,雖然此一推論未必屬實,但是于氏諸人鑒定版本 之時,已能廣泛應用序跋資料,以定版刻時代。
又《前目》卷10,《鐔津文集》條下云:[81]
又有〈後序〉一篇,稱天全叡公為東海慧眼宏辨禪師之弟子,似亦沙門所 作,乃書賈於署名處割補別紙,意在偽充宋槧,而不知原旭之〈疏〉、宏宗 之〈序〉,已題洪武永樂年號,又安(從而)掩飾乎?
此書「書末有〈洪武甲子(1384)天台松雨齋沙門原旭募重刊鐔津集疏〉
一篇,又有〈永樂三年(1405)嘉興沙門宏宗書後〉一篇」[82],明顯已露「洪 武」、「永樂」年號,則必為明刻本無疑。據此,乃係根據序跋所涉年月,而定 其版刻時代。
又《前目》卷9,《梁谿漫志》條下解題指出:[83]
此書初刻,係出施濟之手,然書前所載樓鑰〈序〉文,乃作於嘉定元年(西 元1208年),則距施濟刻梓之時,已逾七載,施之刊本,不應有之,或鑰 所作〈序〉者,又別為一本,此則明代所刻,因合前人所有〈序〉與〈識 語〉,而并載之耳。
此本所載序跋識語,均為宋人所撰之文,易使藏書家誤認此書出於宋刻,
[80] 同註3,卷10,《陶靖節集》條下解題,頁205,上左至下右。
[81] 同註3,卷10,《鐔津文集》條下解題,頁217,下。
[82] 同註3,卷10,《鐔津文集》條下解題,頁217,下右。
[83] 同註3,卷9,《梁谿漫志》條下解題,頁189,上。
惟當時所傳宋版,僅見及施濟(生卒不詳)初刻本,而施濟刻本刊於嘉泰元年
(1201),若確為施濟刻本,則不當錄及嘉定元年(1208),樓鑰(1137-1213)
〈序〉文,是以此書並非施濟刻本,故非宋刊本圖書,而于敏中等人將其考作明 人刊本,乃是根據書中所錄序跋資料,並參酌年代先後,而得出最後結論。
綜合上述所論內容,序跋所錄內容豐富,若能善用相關資料,往往可供考 訂版本的參考,而于敏中等人亦常運用此法,並參酌相關文獻,進而考出版本時 代,今觀其作法,雖然偶有推論之作,但部分內容考訂翔實,亦不乏精闢論點,
而有值得後人參考之處。
(6) 考察刻工姓名
刻工姓名的考察,往往成為學者們鑒定版本的依據,而于敏中等人亦能運用 此法,以供鑒別版本的參考。例如:《前目》卷2,《後漢書》條下曰:[84]
此書於宋諱「桓」、「構」、「瑗」諸字皆缺筆,字畫歀式,與《前後書》
相同,版心下方刻書人姓名,如劉仲、王中、陳仲等,亦與前書相合,蓋皆 為紹興末年校刊,而孝宗時成書者,特以劉昭《志》合刻始於乾興,故仍列 舊牒於書首。
此書所錄刻工之名,如劉仲(生卒不詳)、王中(生卒不詳)、陳仲(生卒 不詳)等人,亦出現在宋版《漢書》之中,惟「天祿琳琅」所藏宋版《漢書》已被 判為紹興末年校刊之本,而至孝宗時始為成書,是以此本《後漢書》的刻工,既屬 同一批刻工,則必是宋槧之本。據此,如若檢核刻工姓名,可以確定版刻時地。
又《前目》卷5,周作琦《六書正 》條下謂:[85]
今觀書中篆法,深合史籀準繩,或即伯琦所自作刊手,亦頗得用筆之妙,乃 元版中不可多得之本。
此處據書中篆刻手法,合乎史籀準繩,而能深得用筆之妙,顯然絕非一般刻 工所為,乃疑此書為周伯琦自刻行世,而伯琦既為元人,則其所刻之籍,必屬元 刻本無疑。
綜合上文所述內容,于敏中等人鑒定版本之時,實能應用諸多方法,顯見乾 隆時期版本學的發展,已有良好的基礎與成效,而由於相關基礎日漸穩固,也帶 動清代考證學的興盛,更為清代學術發展,奠下良好的基礎。
[84] 同註3,卷2,《後漢書》條下解題,頁25,下。
[85] 同註3,卷5,《六書正 》條下解題,頁93,上右。
三、 《天祿琳琅書目》鑒定版本之法評議
《前目》屬於清代版本目錄的代表之作,而其解題內容,兼及各種方法的應 用,說法詳見上文分析,茲不贅述。在下文之中,筆者嘗試評議于氏諸人的應用 之法,期使讀者對其方法的應用,能有更深入的認識,說明如下:
(一)議論極廣,頗具體系
《前目》所涉鑒定版本之法,能夠涉及各種主題,舉凡諸多版式行款、刻 工姓名、避諱文字、刻書牌記、裝訂方式、前後序跋、題識,乃至於收藏印記、
紙墨字體,甚至於刻工精拙等等,均能有所涉獵,是以于敏中等人鑒定版本的結 果,不乏可供後人參考之處。筆者在下文之中,嘗試將于氏等人的鑒定方法,與 後人所論鑒定版本之法相較,以見此目所涉諸多方法,實能自成系統,也足以反 映乾隆時期版本學的發展,能有著高度的學術成就,今繪製簡表一〈歷來鑒定版 本方法體系比較表〉,以見各家論述異同。根據簡表一的內容,我們能有如下幾 點看法:
第一,《前目》鑒定版本之法,已能兼具直觀法,例如:「審驗紙墨特 點」、「辨識刀刻技法」等方法;另外,也多能應用理致法,例如:「查辨木記 資訊」、「審核藏印內容」、「蒐檢避諱文字」等法屬之,且各種鑒定方法,體 系大致完備,而李清志、程千帆等人的撰著,曾專論版本鑒定之法,而二人歸納 法則,雖有出於于敏中諸人論述之外,但是于氏等人應用之法,已能將鑒定古籍 版本的方法,推向一個學術的高峰,而後人所論鑒定版本之法,大抵還是延續于 氏諸人所用諸法,只是稍為細密一些,顯見乾隆時期版本學的發展,已能具有良 好成就。
第二,對比李清志《古書版本鑑定研究》所論之法,其中所論諸多方法,
雖有與于敏中諸人應用之法,似乎稍有不同。但是,有關於「初印與後印」、
「原版與修版」、「原刻與覆刻」諸項,實應屬於鑒定版本的結果,至於方法的 討論,應同於「核校版本異同」之法,雖然于氏於此一部分,大多僅限於異本考 察之用,其鑒定結果,也能釐析出「初印與後印」、「原版與修版」、「原刻與 覆刻」差異。又「辨偽」一項,雖能涉及方法的應用,但是辨識偽版圖書之法,
亦只是排除偽版圖書,至於真正鑒定圖書版本之法,實難脫離其餘諸法的利用,
雖然于氏等人確實究考辨偽版圖書方面,能多所用心,其應用之法,也能自成體
糸,而相關討論內容,詳見筆者另篇論文[86],茲不贅述。如果暫且排除「初印 與後印」、「原版與修版」、「原刻與覆刻」、「辨偽」四項,則《前目》所涉 鑒定版本之法,僅未見「裝訂」、「封面」二項方法。誠然,李氏論述的內容,
確實要較于氏諸人更為細密,但是于氏等人身處於乾隆之世,即有相關方法的應 用,其整體成就,仍令人深感敬佩。
綜合上述所論內容,于敏中等人鑒定版本之法,實能形成完整的系統,縱使 後人所論鑒定版本之法,尚有出於于氏諸人之上,也有更細緻的呈現,但是于敏 中等人在版本學鑒定所累積的經驗,仍有其值得參考之處。
〈簡表一:歷來鑒定版本方法體系比較表〉
方法 體系
《前目》 李 清 志 《 古 書 版 本 鑑 定研究》
程千帆、徐有富
《校讎廣義─版本編》
一、直觀法 (一)核校版本異同 直觀法:六、初印 與後印
直觀法:七、原版 與修版
直觀法:八、原刻 與覆刻
第十一節 別本比勘
一、直觀法 (二)審驗紙墨特點 直觀法:四、紙墨 第五節 紙墨 一、直觀法 (三)鑒別字體形式 直觀法:一、字體 第六節 字體 一、直觀法 (四)目驗版式變化 直觀法:三、版式 第四節 版式 一、直觀法 (五)辨識刀刻技法 直觀法:二、刀法
二、理攻法 (一)查辨木記資訊 理攻法:一、刊記 第一節 牌記
二、理攻法 (二)審核藏印內容 理攻法:八、藏印 第九節 題識與藏印 二、理攻法 (三)蒐檢避諱文字 理攻法:四、避諱 第三節 諱字
二、理攻法 (四)廣徵文獻著錄 理攻法:七、諸家 著錄
第十節 著錄情況 二、理攻法 (五)審訂書籍內容 理攻法:六、書內
資料
第八節 內容 二、理攻法 (六)考訂序跋記錄 理攻法:三、序跋 第七節 原書序跋 二、理攻法 (七)考察刻工姓名 理攻法:五、刻工 第二節 刻工
直觀法:五、裝訂 直觀法:九、辨偽 理攻法:二、封面
第十二節 綜合考辨
[86] 楊 果 霖 , 〈 《 天 祿 琳 琅 書 目 》 考 訂 偽 本 圖 書 方 法 析 論 〉 ( 《 書 目 季 刊 》 , 4 0 : 2 , 2006.12.15),頁9-30。
于敏中等人鑒定版本之時,廣泛應用各種方法,相關方法的條例,已見於上 文分析,茲不贅述。此外,于氏諸人鑒定版本之時,並非只據單一法則,即用以 判斷版本時代,而是綜合各種文獻,並且參酌諸多方法、特點,用以定其版刻時 代,是以判斷結果,能夠兼具客觀性,也能符合科學的精神。例如:《前目》卷 2,《唐書》條下曰:[87]
宋葉夢得論天下印書,有杭州為上,蜀本次之,福建最下之語,意當時《新 唐書》成,朝廷特重其事,故特下杭州鏤版,詳閱此本,行密字整,結構精 嚴,且於仁宗以上諱及嫌名,缺筆甚謹,不及英宗以下,其即為嘉祐奉敕所 刊之本無疑,印紙堅緻瑩潔。
根據上文得知,于敏中等人將此本判為「嘉祐奉敕所刊之本」,除了書中有 缺筆避諱之字以外,另參據行款、字蹟、紙質等特點,可見于氏諸人在鑒定版本 之時,並非單純根據「避諱」一法的應用,而是參據諸多方法,使其判定結果,
更能具有正確性。
又《前目》卷7,《韻補》條下云:「此本係明時坊刻,其版式猶規宋槧,
而字畫、紙色,迥乎不侔矣。」[88],案:此書如果僅據版式而論,則猶似宋槧之 版,故易被判為宋版之籍,惟于敏中等人另據字畫、紙色的特點,實與宋刻特點 不同,轉而將其定作「明時坊刻」之本,顯係于氏諸人在判明版本之時,能夠兼 容多法,且兼具「直觀法」及「理攻法」的應用,使其判別結果,更具客觀公 正,而多有參考價值。
(二)憑藉經驗,較難襲用
于敏中等人在鑒定版本之時,往往憑藉個人長期讀書經驗,是以累積相當豐 富的版本學知識,而有助於版本的鑒定工作。因此,當其判斷古籍版本之時,也 多憑藉個人經驗法則,用以從事古籍版本的判定,諸如此類的判定方式,雖有其 參考價值,但是稍嫌主觀定取,例如:《前目》卷7,《詩經集傳》條下曰: [89]
此書前後俱無序跋,亦不載刊刻年月,而板式字體,實屬明刊,其刻字印工 咸出上選,惜墨色少差耳。
此處解題所論內容,未能言明「版式」、「字體」的標準,也未能明確釐清
[87] 同註3,卷2,《唐書》條下解題,頁27,上左。
[88] 同註3,卷7,《韻補》條下解題,頁151,下右。
[89] 同註3,卷7,《詩經集傳》條下解題,頁135,下。
墨色差異,而僅以目驗為據,使得後人雖欲效其方法,用以鑒定其他古籍版本,
但是于氏諸人未能明言標準為何?是以讀者較難歸納其細則,因而稍嫌可惜。
又《前目》卷1,《春秋公羊經傳解詁》條下曰: [90]
鐫刻年月不載,而字體甚古,於宋孝宗以上諱,皆闕筆,知為南渡後刊。
「字體甚古」一詞,乃是累積多年經驗之結果,但是其中標準為何?卻未有 明確說明,若能說明其字體特點,而非僅以「甚古」稱之,或許讀者能從中習得 更多鑒定方法,可惜于氏等人於此處所用的方法,多僅主觀認知所致。
綜合上述所論,于敏中等人鑒定古籍版本之時,往往憑藉個人主觀經驗,用 以鑒定版本的時地。然而,其鑒定結果,雖仍具參考價值,但其論斷之法,卻未 能廣為學者所襲用,且其鑒定版本之時,偶有錯判版本時代,因而有失,至於相 關例證,詳見下文說明,茲不贅述。
(三)鑒定結果,多有謬誤
于敏中等人綜合應用各種方法,然部分版本資訊不足,加以偽造宋槧實多,
難免有誤判版本的情況,顯見于氏諸人鑒定方法雖多,亦能兼用諸法,但在面對 書賈刻意造假之下,也產生若干的鑒定錯誤。例如:《前目》卷6,《黃太史精華 錄》條下曰:[91]
朱承爵〈跋〉不記年月,觀其跋稱:「任子淵(生卒不詳)《精華錄選》,
予嘗得其目錄,蓋宋元祐間刻版,而亡其文,愚輯其辭而完刻之。」云云。
是承爵必非宋人,以板式、紙質定之,當屬元時刊本無疑。
《前目》考「承爵必非宋人」,其說尚屬正確,但以「板式、紙質」定此書 為元刊本,則失其實矣。朱承爵(生卒不詳)字子爵,號舜城漫士,又號左庵,
江陰人。朱氏為文古雅有思致,能畫,好蓄書,嘗以愛妾換宋刻漢書,著有《存 餘堂詩話》、《灼薪劇談》,曾於正德十六年(1520)刻有唐杜牧《樊川詩集》
及《浣花集》等書,可見朱承爵確為明人[92],而其所刻之版本,理當列入明刻 本,而不應列於元刊本。又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有明弘治十六年(1503)朱承爵刻 本《黃太史精華錄》八卷,可知朱氏刻印該書之年,而于氏僅據版式、紙質,再
[90] 同註3,卷1,《春秋公羊經傳解詁》條下解題,頁16,下左。
[91] 同註3,卷6,《黃太史精華錄》條下解題,頁127,下右。
[92] (清)張廷玉等奉敕撰,《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6),卷99,藝文四,集類三,文 史類,頁2500著錄朱承爵《詩話》一卷。又國立中央圖書館編,《明人傳記資料索引》(臺北
:國立中央圖書館,1965-1966),頁130錄有相關資料。
加上對於朱承爵的行事,多有未知,而誤以為宋人,是以于氏等人對於該書版本 鑒定結果,顯然有所錯誤,相較之下,《後目》所錄版本錯誤之處,更甚於《前 目》內容。[93]
(四)歸隸標準,互有不同
《前目》撰者合計十人,但是每人分工各自不同,是以所撰解題內容,判斷 標準各異,而未能完全一致,例如:《前目》卷1,《春秋分記》條下曰: [94]
此本卷中多有元時鈐用官印,且於首尾紙背,用紅字條記,係大德十年(西 元1306年)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奉中書省取備國子監書籍,令儒學副提舉陳公 舉校勘申解,考《元史》:世祖至元十二年(西元1275年)「括江西諸郡書 板」,宜春隸江西,蓋至元詔取,而大德始上,此即宋刊元印之本。
此本係宋代刻版,但係元代印本,惟刊本實為宋刻,故于敏中等人乃將此書 定作「宋刊本」,顯然其鑒定標準,係以刻板時代為準,如果刻版屬於宋代,則 縱使為元代印本,仍將其列入宋刊之本。然而,亦有前代刊版,而後朝印本,仍 將其列入後朝之本,例如:《前目》卷7,《韓詩外傳》條下指出: [95]
錢惟善〈序〉作於元順帝至正十五年(西元1355年)稱:「海岱劉侯貞來 守嘉禾,聽政之暇,因以所藏諸書,悉刊郡庠。」云云,是此書實為元末刊 本,然觀其紙質與明版諸書相同,當屬元刊而明印者。
此書版本實為元代刊版,而於明代再印刷行世,卻仍列於「明版經部」之 下 [96],顯然又以刊印時代為準,而非純以刊版時代為據。據此,可知《前目》判 明版本的標準,或有不同,此乃緣於撰者數人,而標準或異,致使判判方式,各 有不同,使得判斷體例,互有牴觸。
綜合上述所論,于敏中等人判定版本的結果,往往成為學者參考的依據,
[93] 有關於《天祿琳琅書目》述及鑒定版本之失者,有劉薔〈"天祿琳琅"版本鑑定錯誤及其原因 探析〉一文,曾有完整的討論,其〈摘要〉指出:「在全面調查海內外存世天祿書的基礎上,
以《天祿琳琅書目》與存世書相互對勘,結合文獻、他書,考證辨別,首次統計出《天祿琳琅 書目》前後編中版本鑒定錯誤的總體情況,得出整部《天祿琳琅書目後編》版本誤判比例高達 三分之一,而宋元版部分更是幾近三分之二的結論。」(《圖書館雜誌》,第9期,2011),
惟該文多以《天祿琳琅書目》二編著錄版本之誤,為其探討主題,而本文僅及於《前編》內 容,特此說明。
[94] 同註3,卷1,《春秋分記》條下解題,頁18,上左。
[95] 同註3,卷7,《韓詩外傳》條下解題,頁135。
[96] 同註3,卷7,《韓詩外傳》條下解題,頁135,上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