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生命教育與健康促進研究所碩士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無犯罪促進會分區督導
/
專案研究員林吟霞
法務部矯正署台東戒治所秘書
葉長樹
一般論述
無犯罪計劃課程處遇者再犯情形之研究
Research on Recidivism Rate of Criminals Graduated for
CRIMINON Program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摘要
葉長樹、林吟霞
毒品防治,是世界各國亟欲克服的重大議題,筆者因工作之故,在臺南監獄與
「無犯罪計劃課程」有所接觸,該課程以專業戒毒輔導處遇課程自居,是否真如上過 課的受刑人所說的:「和其他戒毒班很不一樣」?是否可擴大推廣至各矯正機關以降 低毒品犯再犯率的教化課程?實為筆者意欲探究、驗證的主題。本研究採實證研究的 方式,探討無犯罪計劃課程對監獄吸毒受刑人的處遇成效。研究對象為民國100年至 105年當中,參與臺南監獄無犯罪計劃課程,通過課程拿到結訓證書後出監的183位 結訓男學員,進行出監後再犯調查。自變項為無犯罪計劃課程的介入;依變項為出監 後再犯調查結果,並依此結果與全國矯正機關最新公布毒品再犯率做比較、與同樣執 行無犯罪計劃課程的美國新墨西哥州Second Chance Center的再犯率做比較。研究 結果如下:
一、無犯罪計劃課程結訓學員近五年的出監毒品再犯率為33.3%,且再犯毒品 的高峰期往後遞延至出監後2-3年,此與全國矯正機關58.3%的毒品再犯率,且出監 6個月內再犯率最高的狀況,確實具十分明顯的改善。
二、臺南監獄無犯罪計劃課程結訓學員出監一年的再犯率為4.6%,優於Second Chance Center的無犯罪計劃課程結訓學員出所一年的34.3%再犯率。
本研究發現,無犯罪計劃課程經過學理上的剖析,以及近幾年課程執行後的本 土化調整,已臻於成熟。建議將無犯罪計劃課程推廣到全國各監所,成為各監所共通 且系統性之戒毒課程。
關鍵字:戒毒課程、毒品再犯率、吸毒受刑人
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一般論述
4
Abstract
Chang-Shu Yeh, Yin-Hsia Lin
Drug Abuse Prevention, it's an important issue every country desperate to overcome.
And because of my profession, I contacted "Criminon Program" in Taina Prison, and the courses take itself as the professional intervention courses of drug detoxification. Is it really the same as what inmates say, "Very different from other detoxification classes"? Does it could expand and promote into the enlightenment courses of Correctional Facilities, with effectiveness of lowering recidivism rate? Those are actually the subjects I want to explore and validate. This research is based on empirical research; discuss the intervention results of " Criminon Program" for drugged inmates. The subjects are 183 male students: they have participated in Criminon Program in Tainan Prison, and passed through it, got the certificate and went out of prison. The independent variable is intervention of Criminon Program;
the dependent variable is the investigation result of the recidivism after prison. Then we compare the results with the latest drug recidivism rate released from national Correctional Facilities, and we also compare it to the recidivism rate of Second Chance Center located in New Mexico, America which executes Criminon Program, too. The research conclusions are:
1.The latest 5-years drug recidivism rate after prison of students completing Criminon Program is 33.3%, and the peak period of drug recidivism delays to 2~3 years after prison.
Indeed, it’s obviously improved, comparing to 58.3% drug recidivism rate of national Correctional Facilities, along with its highest recidivism rate is within 6 months after prison.
2.The recidivism rate of the students completing Criminon Program in Tainan Prison after prison for 1 year is 4.6%, and it’s superior to 34.3% recidivism rate of Second Chance Center’s students after prison for 1 year.
This research discovers: Criminon Program have reached into maturity, through the practical analysis and the adjustment in recent years after completing it. It’s suggested that we promote Criminon Program into each and every prison in our country, and make it the common and systematic detoxification courses all over them.
Keywords: detoxification courses, drug recidivism rate, drugged inmates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壹、前言
毒品防治,因其牽涉的社會議題十分廣泛(如:治安、健康、教育…等),是世 界各國亟欲克服的重大議題。目前國內關於毒品防治的戒癮處遇模式可概分為四大 類:醫療藥癮戒治模式、司法矯正戒治模式、司法監禁輔導模式,以及社區戒癮模式。
其中,以司法監禁輔導、司法矯正戒治是成本最低的戒癮治療型態,與醫療戒癮模式 的成本差異約為5-25倍(李志恆,2003;賴俊雄,2003;楊士隆,2006;馬作鏹,
2009)。表示司法戒癮模式是最經濟效益的,所付出的成本最低,同一時間可同時容 納的戒癮人數也是最多。
國外學者Marlowe(2003)接受NIDA(National Institute Drug Abuse Publication) 所委託進行的一項大型研究中亦證實,在美國的監獄中,對非自願性毒癮患者實施 戒癮治療,若能落實得宜,可有效降低10%左右的毒品復發率。而國內學者蔡震邦 (2015)分析我國在2006- 2012的六年間,對毒品犯實施監獄毒品戒治輔導處遇計畫 後,實施追蹤出監毒品犯再犯率雖有更迭,但追蹤一年再犯率仍能持續向下減少約 5%。由此可確信,矯正機構若能持續實施更完整而全面的毒品犯戒治輔導處遇計畫,
未來必能呈現更好的可預期效益。
現今毒品處遇方案眾多,各模式與方案強調的戒治重點不一,對於毒品成癮性 較重之高再犯危險群,予以適當的藥癮醫療處遇;而有戒毒意願及改善可能性之毒品 施用者,另於出監前施以密集系統性輔導措施,以提升戒毒成效及預防再犯,故各監 所之「戒毒班」便因應而生。根據法務部矯正署各監所官方網站上教化活動(http://
www.mjac.moj.gov.tw/mp801.html)的資料顯示,自民國84年開始至今,監所開辦 之戒毒班課程設計,大致包含以下學科:衛教宣導、宗教輔導、生命教育、家庭支持、
法治教育、體能活動、經驗分享、技能訓練、就業輔導、心理諮商與團體輔導、讀書 會、才藝活動…等;另外亦有各類主題式戒毒班:園藝操作戒毒班、靜坐禪修解毒班、
焦點團體戒毒班、藝術治療班、正念戒毒班、台塑彩虹計畫與向陽計畫戒毒班,以及 無犯罪計劃課程班…等。戒毒班課程所加入的各學科,皆有其立意的理論基礎,但理 論與實際執行必須相配合,才能達到實質的成效、穩定持續的效益。
雖然學者楊士隆(2006)認為戒毒成效評估應從戒毒者的生理、心理、社會、行 為四面向來廣泛評估,才能透視毒癮戒治的全面成效。且許多學術研究的評估上,有
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一般論述
4
針對特定戒治方案或實驗課程,對心理特質或藥物濫用渴求、生活適應影響的成效評 估;或分析影響戒治之人口特質、家庭或同儕、社會相關因素;或評估戒毒者對戒治 機構內的各項處遇課程、生活適應、衛生醫療、技藝訓練等內容,對其戒癮治療之滿 意度、肯定、適應與主觀感受(李宗憲,2010)。但是,站在司法戒治處遇與社會安 定的角度,處遇的重點仍在於毒癮者不會再犯,所以「再犯率」仍被認為是主要的評 估指標(張伯宏、鄭安凱、洪嘉璣,2007)。筆者因工作之故,在臺南監獄與「無犯 罪計劃課程」有所接觸,該課程一直以來,皆以專業化毒品犯戒治輔導處遇課程自居,
是否真如上過課的受刑人所說的:「和其他戒毒班很不一樣」?是否可擴大推廣至各 矯正機關以降低毒品犯再犯率的教化課程?實為筆者意欲探究、驗證的主題。
貳、文獻探討
一、無犯罪計劃課程
無犯罪組織(Criminon International)是一個全球性的犯罪復健計畫,使用L.羅 恩賀伯特(L. Ron Hubbard)所發展出來的社會改善技術,致力於使世界免於毒品藥 物、犯罪、文盲,以及道德淪喪為宗旨。1972年,在紐西蘭開啟了第一個監獄無犯 罪計劃,目前全球共有超過1700間機構在致力於提供這個服務,執行此計畫的國家 累積有:美國、英國、南非、法國、德國、以色列、義大利、西班牙、印度尼西亞、
匈牙利、加拿大、哥倫比亞、墨西哥、委內瑞拉、俄羅斯、巴基斯坦和臺灣…等。在 監獄、假釋犯、法院、緩刑處…等地方都有提供無犯罪(Criminon)的課程,某些國 家也有替矯正官員和矯治計畫人員提供訓練服務(Criminon International, 2005)。
1998年,現任中華民國無犯罪促進會(The Association For No Crime,R.O.C.)榮 譽理事長的淨耀法師,在參訪墨西哥安瑟那達監獄及美國猶他州的少年感化院,所實 施的罪犯矯正計劃,並實際了解其成效後,回國將此計劃介紹給當時的法務部廖正豪 部長,即在臺北監獄施行一期實驗計畫,成果卓越。之後派遣無犯罪促進會前理事長 林珈甄女士,以及理事陳昭銘醫師到美國培訓,培訓人員回國後隨即成立「新生活教 育中心」以教育的方式幫助毒癮者戒除毒品(無犯罪促進會,2014)。爾後在前花蓮 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孫進興先生,以及社會各界熱心公益人士的支持下,社團法人中華 民國無犯罪促進會於2009年正式立案成立,陸續在花蓮監獄、花蓮看守所、臺東泰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源技訓所、新店戒治所、屏東監獄、臺南監獄明德戒治分監、臺北看守所、臺南監獄、
宜蘭監獄、綠島監獄、彰化監獄與嘉義監獄開設「無犯罪計劃課程」,藉由給予受刑 人自我改善課程,使其在監教化期間就能重建返回社會自信心、改變與社會的疏離關 係,進而出監後持續追蹤關懷,減少受刑期滿或假釋返回社會後的再犯罪問題。
無犯罪計劃課程是依據受矯治人的生活基本技能(Life Skills)而組合設計的專業 化毒品犯戒治輔導處遇計畫,提供四步驟計劃課程(La Vigne, Naser, & Owens, 2006) 給受刑人,其課程大綱及簡介詳附表1。
學者林瑞欽(2007)指出,在矯正機構內處遇課程的設計上,近年來國內外研究 多認為「認知改變」是較有效解決與疏緩犯罪再度發生的關鍵。無犯罪計劃四步驟課 程大多以閱讀、討論、寫作、實作練習、反覆演練的方式,對於藥物濫用者的濫用藥 物傾向(Beck, Wright, Newman& Liese,1993)進行一系列循序漸進的「認知改變」。
(
一)
面對能力與溝通課程毒品犯出獄後面對的是社會的現實,人際關係是第一個難關,因為毒品犯本身 有一個緊而密的副文化團體,從製毒、藥頭到吸食者之間有著非常親密的關係,所 以他們不容易與他人有良好的人際關係。林健陽、柯雨瑞(2002)針對衛生署草屯療 養院出院毒品戒治者,所進行之家庭訪視和電話訪談追蹤,發現毒品戒治者出院後 最迫切需要協助的問題為:交友問題、毒癮克制與家人的溝通障礙。本課程提供一些 良好溝通構成的元素,以及不構成溝通的說明,藉由夥伴配對的反覆演練,加強學員 與他人在非對抗性方式中達到溝通舒適性,且降低潛在不愉快狀況的敏感度。林瑞欽 (2007)的研究亦指出,出獄人在復歸社會的過程中常常會遭遇許多工作上的困難,或 者因「自我概念低下」、「好逸惡勞」、「低挫折容忍力」與「眼高手低」等特質,
導致高比例的更生失敗。本課程中的面對溝通所強調的,不是讓學員只有知道怎麼 做,還要讓學員真的在演練中「做出來」,例如:「TR0面對」的演練,就要學員實 實在在與夥伴面對面坐著一個小時,什麼都不想、什麼都不做,如果中途有抓癢、因 痠痛而移動位置…等,都會給予「不及格」,然後與夥伴一起重新計算演練的時間。
用循序漸進做演練的方式,提高學員的挫折容忍力、耐心與挑戰成功的自信。
此外,劉濤(2014)的研究亦指出,犯罪行為也是環境激發下的行為,具體的情
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一般論述
4
境能夠激發犯罪的發生,犯罪人的非理性主要表現在低自控與低自珍。低自控即自我 控制不足,指個人「不能」考慮行為的長遠後果,而追求短期滿足的傾向;低自珍即 自我珍惜不夠,指個人「不願」考慮行為的長遠後果,而追求短期滿足的傾向。本課 程中的每一項演練,都要經過一次又一次增加難度的反覆演練,來提升學員自我控制 與自我珍惜的能力。尤其是「TR0逗弄」,找出會引起學員起反應的動作、話語(如:
三字經)、主題(如:黃色笑話)、故事或腔調…等,來考驗學員的理性控制。預期效 果是增加信心,使其能處理爭議和口頭上的沮喪事件,進而改善人際關係、減少語言 和身體方面的衝突。
(
二)
增進學習能力課程根據學者李信良(2009)對矯治機構藥物濫用青少年的研究結果來看,青少年藥 物濫用最有影響的是「社會環境」(同儕影響、媒體廣告、自我角色認同)和「家庭 環境」(父母感情、父親關係、母親關係、父母用藥、家庭經濟、父母教育),然後才 是「學校狀況」(學業成績、人際關係)、「心理因素」(追求刺激、好奇心、追求獨立、
逃避心態)。雖然乍看之下,藥物濫用和學習能力好像沒什麼關係,但是仔細想想,
青少年運用錯誤的學習方法(如:死背、抄襲)也是能得到不錯的學習成就,但是其 對學習的樂趣會減少、會抗拒逃避學習、會對父母隱瞞或逃避談論學校學業的議題,
轉而依賴同儕肯定、受同儕影響,對自我角色認同不一,且容易無知地受到媒體廣告、
社會大眾的影響而錯誤的認知,接著做出錯誤的判斷。
人類最重要的生活技能(Life Skills)是學習能力和學習意願,透過學習新技能,
增加我們對周遭世界的了解,並能為自己生活所需提供更多的生產力、更充實的生 活,還能尋找方法來解決生活中不可避免的挑戰。本課程透過閱讀來提升學員獲得、
理解,及運用資訊的能力,教導學員會運用工具(如:字典),定義出學習中被使用 到的字之重要性與如何做;了解以適當的梯度(難度)來學習事物的重要;並理解到 在他們學習知識時,應用在此課程中所學技術的重要性。啟發學員自主學習的樂趣,
去除生活中許多一知半解、人云亦云、錯誤理解的字詞。長期預期效果是使學員能在 任何領域上成功的學習,並在日後的課程及出監適應社會生活、學習工作技能時應用 它。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
三)
快樂之道生物學家Pavlov(1927)提出「增強理論」,認為「行為」受個體內在「痛苦與 快樂」所控制,個體因受外界物質的刺激引發行為的增加,稱增強(Reinforcement); 反之,造成行為的減少稱「懲罰」。個體施用毒品後一旦感覺到欣快感或能解除渴癮 的痛苦,即會一再重複施用毒品的行為,這過程可能為正面或反面的增強作用。本課 程依此主題而展開,一開始即和同學討論什麼是真正的快樂?而什麼才是痛苦?依據 Beck, Wright, Newman與Liese(1993)的研究發現,藥物濫用者具有:1.對不愉快情 緒的過度誇大、敏感化;2.對控制行為欠缺動機;3.衝動;4.刺激尋求及對無聊感低 度容忍力;5.低度挫折容忍力;6.對獲得愉悅情緒缺乏利社會的替代行為,以及7.在 達到這些目標上的無助感,使他們容易傾向於濫用藥物的特性。由於上述性格特質,
當其面對復發高風險的情境,倘若欠缺因應反應,將減弱自我效能,並增加嘗試用藥 的預期效果,增加復發的可能性。所以,從「認知取向」治療的內涵出發,針對藥物 濫用者的自動化信念予以中斷,並以適應性的想法替代,可以中斷引發用藥行為的信 念,進而化解用藥的風險行為(江振亨,2005)。
心理學家 Maslow (1970)從人的需求滿足觀點解釋「行為」的成因與動機,認 為人類的行為動機是有其「目的」,人生追求的需求階段亦不同,其分為生理需求、
安全需求、愛與隸屬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實現需求、知識與理解需求以及審美需求,
這種詮釋一直是行為研究上探討的理論依據。
人生的需求目標是人類行為之動力,人存在的意義是在滿足各階段及過程,而 毒品的效力卻能超越時間與空間,立即性的達到人之需求感(欣快感)。成癮者能為 了毒品對親人施暴(愛的需求)、放棄安全需求(不畏刑罰)、不知存在的價值感何在,
甚至傷害自己的健康(安全需求)亦無所謂。毒品所產生的副作用讓腦神經產生非現 實感,扭曲對外界事物評價的看法,對於吸毒者來說,生命意義及目標已不存在,除 了毒品能滿足他的需求外,一切對他而言都是空。快樂之道課程涵蓋個人的、健康的、
心理的、公民的、工作的、法律的…等社會道德領域,藉由閱讀、討論、寫作與演練 方式,幫助學員認知、採用並實踐快樂之道守則所列之一般常識價值和原則。如:2-1
「不要吸毒」,課堂中會討論到,為什麼要吸毒?為什麼不要吸毒?吸毒之後,生活 上的問題就解決了嗎?引導學員從各種不同角度去想、去同理,提升學員利社會行為 的覺醒,並找到自我控制的動機、人生的意義。
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一般論述
4
課程預期效果是讓學員關注於生活、應用於生活,學會以社會可接受的方式去 行動,感覺依此方式行動是有能力、有價值的、有目標的,藉此恢復學員對自己的信 任、對他人的適切反應,使其有能力避免重蹈覆轍。
(
四)
社會人格者與反社會人格者吸毒者在人格方面有其特殊性,無法與一般人相處,他活在自己的副文化中,
也因此同類相聚,造成吸毒者是一群退縮的社會邊緣人,他們僅認同在此副文化的價 值體系。Watson與Clark(1993)的研究發現,吸毒者的人格特質,往往具有以下特點:
1.對社會習俗規範存有敵意;2.情緒極為不穩;3.強烈的自我矛盾及自戀傾向;4.行 為的極度不負責;5.好奇心強且興趣廣泛,但卻不願真實投入等。以上幾點人格特質,
正與本課程中所陳述的「反社會人格者」的12項特質不謀而合。本課程教導學員如 何識別人格特質,並藉由課程引導,讓學員察覺自己的行為模式,感知自己有吸毒和 沒有吸毒之間的人格差異,接著克服那些反社會人格者和潛在麻煩來源者(與壓抑者 有所接觸,並蒙受其不良影響者)的類型。
大部分吸毒者經過矯正機關的矯治出獄後,無法戒除毒品而再吸毒,「周遭環 境」是主要的影響因素,尤其是他的朋友及該結構化的生活型態,因為他們有很緊密 的「毒」副文化繫屬,是一種難分難離的共同利益關係,他們的生活型態及範圍是 非常封閉的,是一群社會邊緣次團體。所以林健陽、陳玉書、林褕鴻與呂豐足(2014) 針對吸毒者個人特性與再犯之關聯性研究中提及,要減少再犯應鼓勵毒品更生人與正 向同儕互動,維繫與同儕間的良好關係,協助有效處理與同儕間的衝突,並勸導其避 免出入複雜場所,以避免與不良同儕接觸的情境。本課程要學員能根據人格特質辨認 出「社會人格者」並與其親近,進一步使學員採用更多親社會的生活方式,幫助學員 成功達到人生的預設目標,且運用課程所學的方法,使自己能處理因個人所受到的壓 抑而造成的不穩定狀態。
以上四步驟的課程內容與執行方式,具有矯正諮商中有效元素,如:認知行為、
技能學習、家庭與人際關係…等(LaVigne, Naser & Colleen.,2006)。國際間,在處理藥 物依賴等複雜慢性疾病及預防復發方面,已證實「長期處遇方案」是最為有效的策略 (UNODC, 2012)。無犯罪計劃課程班,一期20至30位學員,參與每週一至週五全天
(每天至少四小時)密集性的課程,達三至四個月,合乎聯合國處遇平台(TREATNET)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以及美國藥物濫用研究所(NIDA),對藥癮處遇原則中所提及90天(三個月)以上之 充足處遇時間(UNODC, 2012; NIDA, 2012)。而且,一個無犯罪教室由一位研修過理 論課程、在監所實習完整課程,且通過能力檢定的專業指導員來執行課程的推展,符 合UNODC(2012)對藥物依賴處遇與照顧服務品質管制準則「3.13.專業處遇人員有必 要在職涯初期接受在職教育或進修相關課程」之建議。另外,為了延續課程成效、方 便給予社會支持與出監關懷、諮商,完成課程學員在課程結束之前,均有簽署「追蹤 授權同意書」,同意接受出監之後由無犯罪促進會辦公室職員對其做出監追蹤、生活 協助與調查。綜合以上,無犯罪計劃課程與臺灣各監所其他戒毒課程確實有很大的不 同。
二、無犯罪計劃課程的相關實證研究
筆者以搜尋引擎(如google及yahoo…等)尋找有關無犯罪計劃課程(Criminon) 的執行實證研究,且以學術中立角度探索其效能者有兩篇:一篇由美國新墨西哥大學 (The University of New Mexico)社會研究中心Paul Guerin(2008)博士所寫的研究論 文,該文乃由新墨西哥州參眾議院提供經費,請其檢視該州同為執行Criminon課程 的Second Chance Center,所做的成效研究報告;一篇由臺灣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 系林明傑、陳建霖、李宗憲(2017)對臺南監獄參與無犯罪計劃課程的吸毒受刑人所 做的成效研究。
Second Chance Center [SCC] (2015) 是一個運用無犯罪計劃課程(Criminon)於 幫助出監更生人過渡到成功、實現生活的機構,目的在減少社會再犯率,並保護更生 人後代免受犯罪思想、藥物濫用而經常入監的狀況在家庭中世代延續。該研究論文指 出,2006年9月至2008年5月中,位於新墨西哥州伯納利歐縣的Second Chance Center接收由州法官篩選6個月至1年刑期,且診斷有慢性藥物濫用問題的罪犯,
判處以SCC代替監獄的方案,共有147名受刑人參與課程,有105名於期間被釋放。
該研究指出, 2006年9月至2008年5月的105位出監學員中,因疾病而未完 成課程者佔16%;因刑期屆滿而未完成課程者佔16%;因讀不下去而未完成課程者
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一般論述
4
佔17%;因其他原因被停止上課而未完成課程者佔16%;完整上完12個課程者只佔 35%。另外,檢視一年後不同結案者之再犯狀況(如表1),在出監的學員當中,完成 完整12個課程的35人中,經過平均一年的追蹤發現8.6%再犯罪;22.9%被撤銷假釋;
而無犯罪、無撤銷假釋者有65.7%,亦即追蹤一年的再犯率為34.3%。
此外,尚有因疾病而未完成課程者、因刑期屆滿而未完成課程者,以及因其他 原因而未完成課程者,其再犯率各為43.8%、43.6%與47.0%,均比完成課程者追蹤 一年之成功率低(詳見表1)。
表1 SCC 出監學員一年後不同結案者之再犯狀況
一年後出 監狀況
完成完整課程 因疾病而未完成課程 因刑期屆滿 而未完成課程
因其他原因 而未完成課程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再犯罪 3 8.6% 4 25.0% 2 18.8% 3 17.6%
撤銷假釋 8 22.9% 3 18.6% 2 18.8% 3 17.6%
無犯罪/
撤假 23 65.7% 7 43.8% 7 43.6% 8 47.0%
失聯 1 2.8% 2 12.6% 3 18.8% 1 5.8%
再犯率 34.3% 43.8% 43.6% 47.0%
註:遺漏 7人
資 料 來 源:”Second Chance Center Preliminary Process Evaluation Study, ” by G. P. 2008, University of New Mexico, Institute of Social Research.
但是該方案與臺南監獄的無犯罪計劃課程不盡相同,臺灣各監所推行的無犯罪 計劃課程由監獄指導員配合監所作息時間,入監為受刑人教授四步驟的Criminon課 程; SCC則是受刑人住宿於該中心,接受長期的、具修復功能的12步驟模組課程,
完整的12步驟課程幾乎需要215個全天。兩方案相對應之課程名稱比較如下(表2):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表2 Second Chance Center 與臺灣 Criminon 計畫課程之比較
課程模組 Second Chance Center12步驟計畫課程 臺灣Criminon4步驟計畫課程
藥物康復模組
環境定位、適應
溝通 面對能力與溝通
桑拿排毒 進階溝通A 進階溝通B
學習技巧模組 學習技術 增進學習能力
自尊模組
自尊1 自尊2 自尊3
快樂之道 快樂之道
生活技能模組
改變生命歷程 克服生命高低潮
處理潛在麻煩來源 社會人格與反社會人格者
復歸模組 重返社會準備
資 料 來 源:”Second Chance Center Preliminary Process Evaluation Study, ” by G. P. 2008, University of New Mexico, Institute of Social Research.與無犯罪促進會(2012)。CRIMINON(克明納)無犯罪監獄計畫課程報告專刊。花蓮縣:無犯罪促進會。
同樣是藥物濫用問題的罪犯接受無犯罪計劃課程(Criminon),一者是在美國以 社區中心性質來執行12步驟課程;一者則是在臺灣配合監所作息進教室執行4步驟 課程。何者之毒品處遇成效較佳?實為筆者有興趣欲探討之,且期望作為學術界與實 務界之參考。
另一篇,由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的林明傑、陳建霖與李宗憲(2017)所撰,對 臺南監獄完成四步驟無犯罪計劃課程14位毒品受刑人為實驗組,另以同監獄背景相 仿無參加課程者為對照組,並以李俊珍(2004)在某監獄戒毒方案所用之田納西自我 概念量表、戒毒自我控制量表與戒毒自我效能量表為測量工具,做前後測對照變項分 析的成效研究。研究發現,無犯罪計劃課程在提升毒品罪犯之自我概念與自我控制上 確實有其功效,尤其在生理自我、道德自我、心理自我與社會自我方面皆達顯著差異。
但是,該研究在設計上以多種心理測驗量表比較生理自我概念、道德倫理自我 概念、心理性自我、家庭自我、社會自我、學業/工作自我概念等變項的差異,至多 只能推論其人格的改變,實無法評估其後是否會再進入吸毒的循環。若以其出監是否 再犯毒品為依變項,或可使研究發表臻於完善。
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一般論述
4
參、研究方法
一、研究架構
毒品犯戒毒是否成功,應以毒品犯出監後有無再繼續接觸毒品、吸食毒品,亦 即有無再犯為主。故本研究採實證研究的方式,探討無犯罪計劃課程對監獄吸毒受刑 人的處遇成效。自變項為無犯罪計劃課程的介入;依變項為出監後再犯調查結果,並 依此結果與全國矯正機關最新公布毒品再犯做比較、與Second Chance Center的研 究結果(Guerin, P., 2008)做比較。
二、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民國100年至105年當中,參與臺南監獄無犯罪計劃課程,通過課程 拿到結訓證書後出監的183位結訓男學員為對象,進行出監後再犯調查。研究對象基 本特性分布如下表所示,年齡分布以31-40歲所佔比例最高(50.3%),其次為41-50 歲佔28.4%,教育程度為國中居多,以單純施用一、二級毒品佔多數(42.6%),而未 婚單身者有106人(佔57.9%)。
自變項 無犯罪計劃課程
臺南地區 毒品受刑人
依變項 出監再犯調查結果
全國毒品受刑人 出監再犯調查結果
SCC完成課程學員 出監再犯調查結果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表3 研究對象基本特性分佈表 (N = 183)
變項 N 百分比
年齡
21-30歲 13 7.1%
31-40歲 92 50.3%
41-50歲 52 28.4%
51歲以上 26 14.2%
教育程度
國小 18 9.8%
國中 107 58.5%
高中職 53 29.0%
大專以上 5 2.7%
施用毒品狀況
單純施用1級 43 23.5%
單純施用2級 32 17.5%
單純施用1、2級 78 42.6%
施用1、2級併其他 24 13.1%%
持有或販賣 6 3.3%
婚姻狀況
未婚 106 57.9%
已婚 28 15.3%
離婚 49 26.8%
三、研究工具
完成課程學員在課程結束之前,均有簽署「追蹤授權同意書」,同意接受出監 之後再犯的調查。故於民國105年11月以全國刑案查詢系統,調閱此183位出監結 訓學員的判刑資料,以次數分配方式來統計出監再犯、再犯經過時間。
肆、研究結果與討論
一、與全國矯正機關出監毒品再犯做比較
調閱臺南監獄無犯罪計劃課程之183位結訓出監學員,從民國100年至105年
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一般論述
4
11月之近五年當中,統計有61位再犯毒品罪(表4),毒品再犯率為33.3%,此數據 優於最新的法務部(2016年7月)公布之「毒品情勢分析」所示之全國矯正機關出監 毒品受刑人再犯毒品統計之58.3%。
表4 出監毒品受刑人再犯毒品罪比較表 全國矯正機關
(97-104年底)
無犯罪課程結訓出監學員 (100-105年11月)
出監毒品受刑人數 79156 183
再犯經過時間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0-6個月 13694 17.3% 0 0%
6-12個月 12348 15.6% 4 2.2%
1年-2年 11794 14.9% 20 10.9%
2年-3年 4512 5.7% 22 12.0%
3年-4年 1979 2.5% 12 6.6%
4年以上 1821 2.3% 3 1.6%
總計 46148 58.3% 61 33.3%
說明:1. 本表再犯人數為受刑人出監後再犯罪,至統計截止日止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被提起公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緩起訴處分、
職權不起訴處分及移送觀察勒戒或戒治等有犯罪嫌疑者。
2.「再犯經過時間」係指自出監日至偵查案件新收分案日之時間。
依據法務部統計處(法務部,2016年7月)的統計資料顯示,毒品犯出監後再 犯毒品的高峰期為出監後2年內。因藥物濫用者出監後的個人問題或需求、介入與服 務,以及對藥物濫用者有正面影響的家庭、工作場所與社會是重要的(NIDA, 2012)。 為延續毒品受刑人在監接受無犯罪計劃課程之學習成效,課程結訓之前會宣導請學員 簽署「追蹤同意書」,讓無犯罪促進會辦公室職員定期以電話訪談輔導個案或其家屬,
追蹤關懷個案生活穩定度及工作情況,並適時給予課程複習。或許由於有此課後追蹤 的流程,表4呈現的資料顯示出無犯罪課程結訓學員出監後再犯毒品的高峰期往後遞 延至出監後2-3年(12%),此與全國矯正機關再犯經過時間最多在出監6個月內(17.3%) 的數據有十分明顯的差異。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誠如林明傑、陳建霖與李宗憲(2017)的研究所述,臺南監獄的無犯罪計劃課程 在參與方案者的自我控制與自我概念上,確實有所幫助,也的確如其在文章中所預期 之,學員上升的自我概念與自我控制,將會在參與者未來的戒毒過程中發揮功效。且 本研究結果證實無犯罪計劃課程確實有效降低毒品再犯率,可見無犯罪計劃課程適合 在我國刑事司法環境之下運作,一班20至30位學員,班期三至四個月,由一位專 職教室指導員進行每週一至五全天密集性的專業課程,相較於一般多位志工老師每週 一次的大班教學方式,更能輔導到毒品受刑人的錯誤認知、非理性情緒與曲解的價值 觀、人生觀,或可擴大推廣為各矯正機關具經濟效益、有效降低再犯率的教化課程。
二、與SCC結訓出所再犯做比較
在美國,根據國家藥事法庭專業人員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rug Court Professionals, n. d.)的估計,施用毒品受刑人出監後再犯吸食毒品者高達95%,而且 出監後受藥物的驅動而犯下新罪行就佔60%-80%。新墨西哥大學(The University of New Mexico)社 會 研 究 中 心 的Paul Guerin(2008)博 士 針 對Second Chance Center 所做的Criminon課程成效研究報告發現,參加Second Chance Center後而出所的 51人當中,完成完整半年課程的35名出所結訓學員,經過平均一年的追蹤調查有 3位(8.6%)因新犯罪而被逮捕;有8人(22.9%)因撤銷假釋再入監,而完全無以上兩 種者有65.7%,表示Second Chance Center的Criminon課程追蹤一年的再犯率為 34.3%(表5),確實已經低於美國整體的毒品再犯率很多。
但是,臺南監獄自民國100年6月至105年11月,共有338位完成Criminon 課程結訓,追蹤課程結訓後一年出監學員有132位,其中有3人(1竊盜,2毒品)因 再犯罪而被捕;3人因故(1竊盜,1毒品,1酒駕)被撤銷假釋;完全無以上兩種者 有126位(95.4%),表示臺南監獄的Criminon課程追蹤一年的再犯率僅只為4.6%(表 5)。以上臺南監獄與SCC的Criminon課程成效結果,雙雙印證了美國藥物濫用研究 所(NIDA, 2012)提出「處遇不必然是自願的才有效」之藥癮戒治處遇原則,家庭禁令、
工作配套或刑事司法體系的強制處遇,都能增加藥物濫用者的留置率、增加處遇介入 的成功率。
Second Chance Center的Criminon課程是由州法官篩選6個月至1年刑期,
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一般論述
4
且診斷有慢性藥物濫用問題的罪犯,判處受刑人住宿於SCC接受全天式、具修復功 能的12步驟模組課程,以代替入監的方案。此即近期臺灣司改委員所投書,倡議要 參照美國某些州對毒癮者成立「藥事法庭」(Drug Court)模式,來協助毒癮者擺脫反 覆吸毒、入監服刑的「旋轉門」現象(賴佩璇,2017年5月25日),欲整合司法、
矯正、醫療、保護、檢察、教育與執法單位,對成癮之毒品施用者給予主動進入法院 監督治療計劃的選項,作為交換較短刑期的模式。所以,有些毒品犯罪者可能被判在 社區接受中等程度的懲罰以替代入獄,像是軍事化訓練營、中途之家、每日向中心報 到、在家監禁或是電子監控…等(李思賢等,2015)。而SCC即為其中之一的轉介教 育機構。
或許因為美國與臺灣的國情、制度、毒品氾濫程度…等大環境的不同,導致相 類似的兩個課程運作後一年的再犯率為34.3%與4.6%之差別。例如:中美文化中,
家庭關係差異就很大,美國人成年後的家庭關係非常疏離,許多人出監後沒有家庭或 社交情感上的支援;反觀臺灣就有很多不放棄的爸爸、媽媽。此34.3%與4.6%的再 犯率比較(表5),或可作為司改國是會議中兩派論戰是否有必要設立「藥事法庭」一 案之參考,以提供政府規劃未來有效方案之決策。
表5 Second Chance Center 與臺南監獄結訓 1 年後出監狀況比較
Second Chance Center 臺南監獄
完成課程1年後 出監(所)人數
35 132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再犯罪 3 8.6% 3 2.3%
撤銷假釋 8 22.9% 3 2.3%
無犯罪/撤假 23 65.7% 126 95.4%
失聯 1 2.8% 0 0%
再犯率 11 34.3% 6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