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第 2 屆第 2 次定期大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業務報告
報告人:局長 姚雨靜 日 期:104 年 10 月 1 日
目錄 頁數
壹、 組織架構與主管人員名冊 1
貳、 前言 3
參、 半年來創新及重要措施 4
肆、 重點業務報告 11
一、兒童少年福利 11
二、婦女福利 27
三、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 33
四、老人福利 38
五、身心障礙福利 45
六、社會救助 54
七、石化氣爆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58
八、社會工作 61
九、志願服務 62
十、社區發展 64
十一、人民團體 68
十二、其他 69
伍、 未來努力方向 71
陸、 結語 74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業務報告
壹、組織架構與主管人員名冊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組織架構
人事室
政風室婦女及保護服務科 秘書室 會計室
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人民團體科 社會救助科 老人福利科 身心障礙福利科 社會工作科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仁愛之家 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無障礙之家 中區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北區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西區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南區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東區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 副局長
主任秘書
副局長
專門委員 專門委員
局長
局本部附屬機關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主管人員名冊
職稱 姓名
局長 姚雨靜
副局長 謝琍琍
副局長 葉玉如
主任秘書 陳世璋
專門委員 李慧玲
專門委員 林智鴻
人民團體科科長 陳綉裙
社會救助科科長 林欣緯
老人福利科科長 劉華園
身心障礙福利科科長 方麗珍 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科長 黃慧琦 婦女及保護服務科科長 劉蕙雯
社會工作科科長 劉玲珍
秘書室主任 陳韻雅
會計主任 張寬楨
政風室主任 蔡仲欣
人事室主任 吳美鳳
仁愛之家主任 姚昱伶
兒童福利服務中心主任 何秋菊
無障礙之家主任 陳桂英
長青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劉耀元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 許慧香
貳、前言
康議長、蔡副議長、各位議員女士、先生:
欣逢 貴會第 2 屆第 2 次大會,雨靜謹代表本局全體 同仁向議長、副議長及各位議員女士、先生對本市社會福 利工作的支持與指導,表示謝意與敬意。
為讓民眾從出生到安老的每一階段都能受到關懷與照 拂,本局從市民需要角度出發,積極規劃各項社會福利措 施、創新服務與設置近便多元的服務據點,透過熱誠且專 業、用心且細膩的軟體服務與硬體設施,打造令人感到安 心、友善、尊嚴的宜居城市。
近期本局創新及重要成果,在兒少福利部分,完成設 置 15 處公共托嬰中心及 14 處育兒資源中心、辦理全國首 創夜間托育補助、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保障托育品質。在 婦女福利部分,成立路竹新移民及婦女家庭服務中心、推 行男性參與家庭照顧工作多元支持服務。在家庭暴力防治 部分,建置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專家協助評估診斷與鑑定 計畫、辦理特殊境遇婦女自立生活服務計畫、成立幸福天 使宣導隊。在老人福利部分,設立仁武日間照顧中心、積 極籌設北長青綜合服務中心及仁愛之家長期照顧園區。在 身障福利部分,推廣輔導身心障礙友善商家計畫、建構心 智障礙者雙老高風險家庭服務。在社會救助部分,辦理石 化氣爆災後復原重建工作、推展脫貧自立計畫及開辦實物 銀行。在社會工作及志願服務部分,規劃辦理本市社會工 作人員人身安全相關事宜及成立志願服務資源中心。在人 民團體及社區發展部分,強化非營利組織公民責任與永續 經營觀念及深化社區培力機制。
現謹將本局104年1至6月新辦及重要措施、重要工作執行情形 以及未來努力方向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參、半年來創新及重要措施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
(一)設置公共托嬰中心及育兒資源中心
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支持家庭生養,運用閒置公共 空間籌設公共托嬰中心,提供育兒家庭平價、優質托 育服務,截至 104 年 6 月底,已於三民(2 處)、鳳山(
2 處)、左營、前鎮、仁武、大寮、小港、新興、岡山
、鼓山、林園、前金及路竹區成立 15 處公共托嬰中心
,委託民間單位籌設及經營管理,收托 0-2 歲幼兒,
提供幼兒教保、保健、生活照顧等服務,共計可收托 660 人。另於前鎮(3 處)、三民(2 處)、鳳山、左營、
仁武、大寮、小港、岡山、林園、前金及路竹等區設 置 14 處育兒資源中心,並建置托育諮詢服務專線,提 供嬰幼兒及其家庭托育資訊、辦理嬰幼兒課程、親職 教育課程及提供民眾關於保母課程、托育補助之相關 訊息等服務,104 年 1-6 月計服務 214,174 人次。
(二)創新辦理夜間托育補助
「支持夜間工作家庭育兒服務」為全國創新措施,自 102 年 8 月開辦本服務,協助因夜間(輪班)工作將 未滿 6 歲之子女送托至社區保母系統托育人員照顧之 父母,藉由補助夜間托育費用,減輕托育負擔,促使 夜間工作者能安心就業,除「保母托育費用補助」每 月 3,000 元外,市府再加碼每月最高補助 2,000 元。
104 年 1-6 月計補助 357 人次、62 萬 7,000 元。
(三)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
因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自 103 年 12 月 1 日 起全面實施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從事居家式托育
服務者(托育人員),收費照顧 3 親等以外幼兒,應依 規定向本局辦理執業登記並納入管理,截至 104 年 6 月底計有 2,313 人完成托育服務登記。為維護托育服 務品質,本市設置 6 區社區保母系統,協助落實輔導 管理居家托育服務人員,並透過訪視輔導、在職訓練 提昇托育人員專業知能。
二、婦女福利
(一)成立路竹新移民及婦女家庭服務中心
運用路竹區舊行政大樓,104 年 5 月 21 日成立路竹新 移民及婦女家庭服務中心,並結合民間團體資源提供 路竹、永安、湖內、阿蓮、茄萣等 5 區新移民及社區 婦女福利服務,服務對象包含新移民、單親家庭、一 般婦女及其家庭成員,以婦女「第二個娘家~後頭厝」
的經營理念,規劃多功能空間,辦理法律諮詢、親職 講座等多元課程,提供參與活動婦女培力與互助資 源,使新移民姊妹及社區婦女感受支持與關懷,有如 娘家(後頭厝)般的歸屬感。
(二)推行男性參與家庭照顧工作多元支持服務
以「倡議均等親職」、「照顧支持」及「提供心理關懷」
三項主軸推行「不守「父」道-高雄市鼓勵男性參與家 庭照顧工作多元支持服務」,內容包含「父」幼日系列 活動,並辦理男性照顧者座談會與男性單親家庭支持 活動,提供男性家長育兒照顧技巧及關懷輔導服務,
本方案榮獲行政院第 13 屆金馨獎肯定。
三、家庭暴力防治
(一)成立幸福天使宣導隊
103 年 6 月成立「幸福天使宣導隊」走入社區宣導,
透過行動劇演繹生活中常見之家庭內衝突,提供化解
衝突及有效之溝通技巧及妙招,104 年 1-6 月共計辦 理 2 場次、330 人次參加。
(二)辦理特殊境遇婦女自立生活服務計畫
為協助本市受暴婦女自立生活之準備,透過提供個案 輔導、目睹兒少關懷扶助、團體輔導之培力課程及中 長期住宅服務措施等服務,增強婦女權能,達到就業
、累積財富及自立生活能力,104 年 1-6 月受理轉介 計 28 戶、78 人,提供居住規劃、就業協助、經濟扶 助及法律扶助等服務計 703 人次。
(三)建置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專家協助評估診斷與鑑定計 畫
為協助本市受理之兒童或少年受虐案件研判是否有受 虐情事及其傷害程度……等,特邀請醫療、諮商心理
、特教……等不同領域之專家加入兒童及少年保護案 件調查機制並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及診斷評估與鑑定,
以供案情研判之佐證,提升兒童少年驗傷採證及醫療 服務品質,健全兒少權益保護制度,104 年 1-6 月轉 介 18 案,醫療機構(高醫)協助 15 案次,跨專業網絡 研討會 2 場次,個別專家提供社工諮詢協助 3 案次。
四、老人福利
(一)規劃區區有日照(托)服務
已於 104 年 8 月成立仁武日間照顧中心,將陸續於內 門、彌陀、三民區增設 3 處日間照顧中心,以及於甲 仙、大樹、鹽埕區增設 3 處日托據點,提供長輩照顧 需求及學習娛樂場所,促進老人多元社會參與,以維 持老年生活品質並成功老化。
(二)籌設高雄市北長青綜合福利服務中心
採 BOT 方式辦理招商作業,引進民間資源依法興建營
運。以預防醫學、健康促進概念,提供老人健康休閒
、連續性照顧、長青學苑及活絡社區等服務。
(三)籌設仁愛之家長期照顧園區
引進民間參與機制,業於 103 年底完成仁愛之家「長 期照顧園區整體功能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期以 提供「社會福利機能-照顧與醫療」為主,包含老人 住宅、機構式(含長期照顧、養護、失智服務)、護理 之家、日間照顧、醫療中心、健康照顧中心、住宿會 館(家屬、銀髮住宿場所),並規劃設置具「學習服務 機能-學習與交流」、「健康服務機能-運動與休閒」
之場所。
五、身心障礙福利
(一)推廣輔導身心障礙友善商家計畫
提供友善商店、餐廳空間及服務內容查詢系統,鼓勵 及輔導商店建置無障礙設施,進而提高身障者社會參 與及生活品質,截至 104 年 6 月底共計邀請 350 家餐 廳或商店參與友善商家認證,計有 66 家商店獲選友 善認證標章。
(二)建構心智障礙者雙老高風險家庭服務
自 103 年 5 月起結合本市 4 個民間單位共同辦理,藉 由需求評估指標篩檢本市心智障礙者雙老家庭危機 情形及壓力負荷現況等適時提供服務,104 年 1-6 月 計服務 97 位心智障礙者,83 個家庭。
(三)成立陽光重傷者重建中心
與陽光基金會合作設置「陽光高雄重建中心」,提供 燒傷者心理暨社會重建、家庭及生活、工作能力強化 訓練等服務,恢復其生理功能、心理調適及社會參 與、職業重建,核定經費計 1,612 萬 8,541 元。於
103 年 10 月 16 日正式啟用,截至 104 年 6 月底提供 復健服務 2,455 人次;壓力衣服務 358 人次;燒傷居 家照顧 415 人次;心理諮商 259 人次;方案活動 191 人次、電話訪問及關懷訪視計 543 人次。
六、社會救助
(一)辦理石化氣爆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石化氣爆事件捐款截至 104 年 6 月 30 日止總計 45 億 6,284 萬 99 元,指定用途部份計 3 億 6,079 萬 526 元
,非指定用途部分計 42 億 204 萬 9,573 元,經「高雄 市政府八一石化氣爆民間捐款專戶管理會」核定 45 項 計畫、共計 34 億 4,576 萬 2,796 元,核定計畫依「生 活扶助與照顧」、「災區救助與振興」,及「安全城市與 防災」等三大面向規劃。
(二)推展脫貧自立計畫
培養低收入戶脫貧動機,累積能量,激發其潛能及提 升社會競爭力,以本市列冊低收入戶為服務對象,服 務內容包含:理財、身心、學習、環境及就業等,104 年 1-6 月辦理心靈成長、法律知能、理財、身心舒壓 及青少年自我探索等課程與營隊活動,計辦理 25 場次
、941 人次參與。
(三)辦理街友服務
設有三民、鳳山街友服務中心提供收容安置,另為使 街友收容安置更加多元及符合立即性需求,訂定「高 雄市政府街友短期住宿旅館實施計畫」,於颱風、天然 災害及寒流等氣候不良或天災發生時,給予街友短期 安置住宿場所,104 年 1-6 月短期旅館安置服務計 110 人次,並於入冬後提供低溫關懷服務,發放睡袋、外 套、暖暖包等禦寒物品。
(四)開辦實物銀行
為有效管理運用各界善心資源,並推展實物給付救助 作業,提供弱勢家庭各項生活物資以維繫其生活所 需,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幸福分享中心-高雄市實物 銀行」,自 103 年 11 月起於三民區、小港區及美濃 區分別成立 1 處實體商店,另結合 49 個社福團體於 各區設置物資發放站,由社工人員針對弱勢民眾提供 服務,民眾可依生活所需選取各項生活物資,截至 104 年 6 月底累計服務 7,253 戶、18,763 人。
七、社會工作與志願服務
(一)規劃辦理本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相關事宜
為保障社工人員執業安全,全國首創訂定「高雄市政 府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維護要點」,依要點規範定 期檢視辦公環境、購置訪視時所需使用之設備及辦理 相關研習訓練,104 年 1-6 月辦理社工人身安全危機 辨識、實務演練等教育訓練共計 22 場次、631 人參 訓。
(二)成立志願服務資源中心
整修本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並更名為「志願服務資源 中心」,於 104 年 6 月 5 日重新啟用,為本市志願服 務資源連結、創新與資訊統合的指標性場館,提供本 市志願服務團隊研討交流與辦理活動,激發更多的服 務創意,也讓有意願參與志願服務的民眾、非營利組 織或企業,透過中心的引導,參與服務體驗,進而投 入志願服務。
八、人民團體與社區發展
(一)強化非營利組織公民責任與永續發展
辦理本市社團領袖研討觀摩交流,透過社團領袖交
流,了解市府市政建設之理念及努力願景,並發展公 私協力互助合作新契機,激發非營利組織創新及永續 經營之觀念,提升積極參與並推動公民權與福利。
(二)深化本市社區培力機制
賡續推動「社區願景培力中心」,延續社區培力基礎,
規劃辦理區域陪伴與培訓課程、社區幹部培訓、社區 協力、區域串聯方案、師資庫建立與媒合等具體作法
,發展本市社區區域網絡,深化社區培力機制。
九、公私協力
(一) 積極結盟民間資源
由本局各單位主動結合民間慈善團體各類資源,用 於本市弱勢民眾濟助、兒少保護方案、新移民婦女 人力教育及產業發展等,104 年 1-6 月共計結盟財 力、物力 3,588 萬 1,832 元。
(二) 辦理弱勢家庭食物券服務方案
針對本市弱勢家庭,經社工員評估有受助需求且對 改善家庭生活有積極動力之家戶,每戶每月提供最 高 1,500 元食物券,並鼓勵案家參與社區(志願)
服務,104 年 1-6 月累計服務達 3,180 戶,投入食 物券金額計 406 萬 1,900 元、白米 1,664.2 公斤,
案家提供社區(志願)服務累計達 2,030 小時。
(三) 辦理港都聯合助學方案
由本局與本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透過結合本市慈善 團體、企業及善心個人捐贈每學期 5,000 元或 1 萬 元助學金方式,104 年 1-6 月提供 218 位清寒學生 助學金,共計 196 萬 5,000 元。
肆、重點業務報告 一、兒童少年福利
至 104 年 6 月底止,本市未滿 12 歲兒童計有 268,975 人,佔全市總人口 9.68%,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少年人口數有 187,074 人,佔 6.73%,本局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交 易防制條例」等法規,提供托兒服務、兒童少年保護 及輔導工作、貧苦失依及不幸兒童少年照顧、弱勢兒 少社區照顧、經濟扶助、醫療補助、發展遲緩兒童早 期療育及綜合性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重要措施如下
:
(一)生育、育兒補助及服務
1.本市為支持及服務家庭育兒,迎接新生命的誕生,
辦理生育津貼,補助第 1、2 胎每名 6,000 元,第 3 胎以上每名 4 萬 6,000 元。104 年 1-6 月計補助 10,310 人、發放 1 億 1,398 萬元。另提供第三胎以 上子女 1 歲前健保費自付額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659 元,104 年 1-6 月計補助 310 人、194 萬 3,024 元。
2.為傳達市府對於新生兒家庭體貼,於家長辦理新生 兒戶籍登記時,即致贈育兒袋,包含育兒資源手冊
、免費參觀動物園票券、育兒禮物等,104 年 1-6 月計發放 10,585 份。
3.開辦「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對於父或母一方 因照顧未滿 2 歲幼兒致無法就業者,依家庭經濟條 件每月補助 2,500 元至 5,000 元不等,以支持家庭 生養,104 年 1-6 月共補助 21,519 人、2 億 7,286 萬 3,322 元。
4.設置 14 處育兒資源中心,提供嬰幼兒遊戲空間、親
子活動、親職教育及育兒諮詢等服務,協助支持家 庭育兒,減輕育兒負擔,並結合本市社會福利服務 中心、孕媽咪資源中心等,並設置 14 處育兒資源站
,提供幼兒遊玩空間、多項 0 至 6 歲幼童之玩具及 圖書、托育資源諮詢等服務。另為縮短育兒資源城 鄉差距,更於大旗山 9 區及大岡山(含沿海地區)11 區設置育兒資源車「青瘋俠 1 號」及「草莓妹 1 號
」進行定點定時或接受社區預約育兒巡迴服務,提 供育兒家庭專業完整的托育服務資源。
5.為方便市民快速搜尋本市育兒資源,考慮網站使用 者的使用經驗和需求,運用行動應用程式(APP)的 概念,開發「雄愛生囝仔‧FUN 心育兒資源網」(
http://childcare.kcg.gov.tw),呈現出簡潔、溫 馨的網頁介面,讓民眾快速、清楚的找出想要蒐尋 的資訊及服務內容。另為讓育兒家庭熟悉及運用相 關 資 源 , 設 立 托 育 服 務 單 一 窗 口 諮 詢 服 務 專 線 394-3322(就是深深愛兒),提供托育諮詢服務(如 找尋托育人員、托嬰中心、申請補助等),讓市民方 便諮詢。
6.為提升父母親職知能,強化家庭照顧功能,補助辦 理「0~2 歲兒童親職教育」,規劃「兒童發展」、「生 活安全」、「親子互動」、「生活照顧」4 項主題課程
(每個主題 3 小時),104 年 1-6 月計辦理 61 場次
、1,630 人次參與;並成立 0 至 2 歲兒童親職教育 臉書粉絲團,運用社群網站推廣育兒親職教育。
(二)兒童托育服務
1.設置公共托嬰中心
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支持家庭生養,提供育兒家
庭平價、優質托育服務,已運用閒置公共空間,籌 設公共托嬰中心,並委託民間機構經營管理。截至 104 年 6 月底,已於三民(2 處)、鳳山(2 處)、左營、
前鎮、仁武、大寮、小港、新興、岡山、鼓山、林 園、前金及路竹等區成立 15 處,可收托 0-2 歲幼兒 660 名,提供幼兒托育、保健、生活照顧等服務。
2.為保障托嬰中心收托兒童安全,依法輔導本市立案 托嬰中心為其收托之兒童辦理團體保險。本局補助 托嬰中心幼童保險費(一般身分補助 3 分之 1;特 殊身分全額補助)。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計補助 1,270 人、49 萬 5,520 元。
3.辦理「托嬰中心訪視輔導暨專業人員研習訓練」,依 據中央規定收托動態、環境設施、照護行為等指標 對全市立案托嬰中心進行全面訪視,並對新立案、
訪視結果欠佳之托育機構,強化密集性訪視及後續 輔導事宜,104 年 1-6 月完成 77 家次托嬰中心訪視 輔導、家長電話訪談,104 年 1-6 月辦理托嬰中心 專業人員在職訓練課程 35 小時。
4.聯合市府工務局、消防局、衛生局執行托嬰中心公 共安全聯合稽查。104 年 1-6 月共稽查及輔導 47 所 次托嬰中心。
5.為協助家長兼顧就業及育兒問題,委託民間團體及 大專院校承辦本市 6 個社區保母系統,截至 104 年 6 月底加入系統納入管理之托育人員計 4,639 人。
並開辦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針對育有未 滿 2 歲幼兒之家庭依其家庭經濟狀況及保母資格,
每月補助 2,000 元至 5,000 元。104 年 1-6 月計補 助 5,184 人、補助金額 6,673 萬 1,000 元。
6.為因應 103 年 12 月 1 日起實施居家托育服務登記制
,協助民眾取得合格托育人員資格,開辦托育人員 專業訓練課程,104 年 1-6 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 署高屏澎東分署辦理公費班 9 班(截至 104 年 6 月底 止共 6 班結訓),結訓人員計 249 人;本局委辦自費 班 16 班(截至 104 年 6 月底止共 9 班結訓),結訓人 員計 404 人,合計開設 25 班(截至 104 年 6 月底止 共 15 班結訓),結訓 653 人。
7.全國首創「支持夜間工作家庭育兒服務」,自 102 年 8 月開辦,協助因夜間(輪班)工作將未滿 6 歲之 子女送托至社區保母系統輔導管理托育人員照顧之 父母,藉由補助夜間托育費用,提升居家托育人員
(保母)收托意願,促使夜間工作者能安心就業,
除「保母托育費用補助」每月 3,000 元外,再加碼 每月最高補助 2,000 元。104 年 1-6 月計補助 357 人次、62 萬 7,000 元。
(三)重視兒童安全
1.於三民陽明育兒資源中心設立第 1 處兒童居家安全 檢測站及體驗空間,提供嬰幼兒居家安全體驗示範
,由專業人員協助依據「居家安全檢核表」,提供居 家安全檢測服務與諮詢、指導改善方式、學習事故 預防及因應策略,給孩子更安全的成長空間。104 年 6 月底業於本市 13 處育兒資源中心完成設置,104 年 1-6 月提供諮詢服務 1,057 人次及活動參與 2,261 人次。
2.為提醒民眾重視兒童安全並提升兒童獨處時自我保 護能力,本局結合文教基金會,深入本市各社區進 行兒童安全獨處議題調查,針對高雄市家有國小兒
童之家長及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各發 1,537 份問卷
,並於 104 年 5 月 16 日假本市夢時代購物中心 1 樓 幸福廣場辦理「104 年高雄市兒童安全日宣導活動
」,共計 1,563 人參加。
3.本市於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時,贈送「高雄寶貝育 兒袋」,內附實用育兒用品及育兒資源手冊,為方便 新手爸媽容易閱讀,104 年特別改版分為 3 篇編輯
,其中編製「居家安全篇」,內容包含居家安全檢核
、兒童居家安全檢測站、居家防護 DIY、兒童居家 安全防護示範,協助新生兒家庭瞭解居家環境佈置
、兒童安全維護實用技巧,104 年 1-6 月共發送 10,585 份。
4.響應「515 全國兒童安全日」,本市 13 處育兒資源 中心於 104 年 5 月 12-17 日辦理「兒童安全宣導周
」活動,各育兒資源中心分別針對不同主題的兒童 安全面向,舉辦遊戲闖關、有獎徵答、兒童戲劇等 多元宣導活動,並 5 月 15 日兒童安全日當天辦理兒 童安全宣導親子活動,共計服務 1,895 人次。
(四)失依及受保護兒童及少年安置服務
1.為提供本市失依或需保護安置之兒童少年完善之生 活照顧及適當醫療照護,本市設有 1 家公設公營、4 家公設民營及 11 家私立安置教養機構,並與 7 所身 心障礙教養機構、外縣市 22 所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 簽約委託辦理安置服務。104 年 1-6 月業務執行概 況如下:
(1)安置人數:提供兒童少年安置服務計 487 人、2,473 人次。
(2)聯繫會議:104 年 4 月 30 日召開「104 年度兒少
安置教養機構第 1 次業務聯繫會報」,邀請本市各 兒少安置教養機構,共計 50 人參加。
2.辦理兒童及少年寄養業務,104 年 1-6 月業務執行概 況如下:
(1)寄養人數:委託寄養 280 人、1,387 人次;自辦兒 童及少年親屬寄養 30 人、171 人次。
(2)本期業務執行概況如下:
A.3 月進行寄養家庭 104 年第 1 季寄養查核,共 計查核 8 戶。
B.4 月 27 日召開 104 年第 1 次新進寄養家庭審 查會,共計 6 戶通過審查。
C.5 月 29 日召開 104 年第 1 次寄養家庭聯繫會 議,參與人數共 19 人。
D.6~7 月進行寄養家庭 104 年第 2 季寄養查核,
共計查核 8 戶。
(五)弱勢兒童少年社區照顧服務
1. 委託或輔導民間團體辦理 17 處弱勢兒童少年社區 照顧服務中心,104 年 1-6 月計服務兒童少年 1,293 人,辦理關懷訪視、課後照顧、團體課程、親職教 育、親子活動及資源媒合等,計服務 93,459 人次。。
另普設 60 處弱勢家庭兒少社區照顧服務據點,輔導 民間團體申請本局補助辦理課後生活照顧及相關服 務,減輕弱勢家庭照顧壓力,104 年 1-6 月服務 1,200 名弱勢兒童及少年。
2. 結合民間團體於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六龜 區及甲仙區等 5 個莫拉克風災重建區成立「弱勢家 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中心」,為失依、單親及 弱勢家庭支持系統較薄弱之莫拉克風災重建家庭提
供支持性及補充性福利服務,以撫平重建家庭兒童 及少年心理創傷、分擔家庭教養及照顧壓力,104 年 1-6 月計服務兒童少年 274 人,辦理關懷訪視、
課後照顧、團體課程、親職教育、親子活動及資源 媒合等,計服務 18,679 人次;另針對上述 5 處兒少 中心之社工員定期辦理團體督導及聯繫會報,期能 提升工作人員專業知能並增進服務品質,104 年 1-6 月辦理團體督導 4 場次、10 人次參加;聯繫會報 1 場次、10 人參加。
(六)經濟扶助及醫療補助
1. 為協助遭遇變故之高風險家庭或功能不全之弱勢家 庭紓緩經濟壓力,維持子女生活安定,避免兒童及 少年受虐情事發生,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 生活扶助計畫,補助上述家庭 18 歲以下子女每人每 月 3,000 元,104 年 1-6 月計補助 889 人、1,120 萬 8,600 元。
2. 單親家庭子女福利服務
(1)辦理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104 年 1-6 月計補 助 21,510 人、2 億 6,475 萬 9,092 元。
(2)辦理單親家庭子女教育補助,104 年 1-6 月計補 助 300 人、210 萬元。
3.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提供緊急生活扶助、子女 生活津貼、子女托育津貼及傷病醫療補助等,協助 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 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104 年 1-6 月計核發 緊急生活扶助計 134 人、239 萬 2,215 元;子女生 活津貼補助 624 人、728 萬 9,235 元;子女托育津貼 補助 26 人、12 萬 9,378 元;傷病醫療補助 11 人、
6,920 元。
4.為協助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生活陷入困境、因懷孕或 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辦理弱勢兒童及少年生 活扶助,104 年 1-6 月計補助 150 人、186 萬 2,800 元。
5.為使弱勢兒童及少年獲得適切之健康照顧,維護其 就醫權益,針對弱勢兒童少年補助相關醫療費用及 協助繳納符合補助資格前未保中斷和欠繳之健保費
,104 年 1-6 月補助 40 人、63 萬 8,320 元。
(七)兒童少年保護業務
1.以本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及 5 區綜合社會 福利服務中心為據點,配置專業社工員分區專責,
結合 24 小時保護專線,提供兒童少年保護個案立即 性的危機處遇及相關協助,104 年 1-6 月計受理兒 童少年保護個案舉報 3,044 案、開案 438 案,提供 關懷訪視輔導或諮詢服務。
2.與兒少保護後續輔導民間單位召開個案討論及業務 協調會議,104 年 1-6 月計 2 次。
3.為加強本市兒少保護直接服務工作同仁專業知能邀 請本市兒少委員及實務專家就兒少保護相關議題講 授,並召開個案研討會,針對個案處遇困境及方向,
提供訓練與諮詢指導,104 年 1-6 月共召開 3 次討 論會議。
4.對於施虐情節嚴重之父母或監護人施予強制親職教 育輔導,委由民間團體辦理,104 年 1-6 月計新開 立 15 人、217 小時,輔導服務 679 人次。
5.辦理高風險家庭關懷服務方案,分區結合 7 個民間 團體提供關懷訪視、情緒疏導、經濟扶助、就醫就
學協助等服務,104 年 1-6 月計接獲通報案件 1,006 案,開案服務計 308 案,其餘由本局兒少保護及家 防中心等單位後續協助或轉介其他單位協助。
6.針對本市員警、國中小教師、里長、里幹事及社區 民眾等宣導「高風險家庭之評估通報」及「社區中 危機家庭的辨識與協助」等議題,加強網絡人員對 高風險家庭案件之敏感度與通報,另印製高風險家 庭宣導簡介,於相關活動中加強宣導,104 年 1-6 月共辦理宣導 33 場次。
7.辦理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計畫
協助國中畢業或年滿 15 歲以上,結束安置或經評 估不宜返家而在外獨立生活,及社區中因原生家庭 失功能而被迫在外自立生活之少年,提供短期住 宿、安定住所、適切且即時之心理、就學、經濟、
生活適應等服務,104 年 1-6 月追輔服務 87 名自 立少年,電訪 533 人次、面訪 414 人次、生活補助 117 人次、租屋補助 68 人次、學雜費補助 13 人次 並提供 5 名少年入住自立生活宿舍。
8.辦理提供弱勢兒少餐食計畫,提供本市高風險弱勢 家庭現就讀國中、小子女及兒童、少年保護個案,
於寒暑假期間亦能每日有可溫飽的餐食食用,結合 本市超商及便當專賣廠商共 596 個據點提供服務,
經社工評估的兒童少年持券可至居住處所附近 24 小時營業便利超商換取便當、組合餐點、麵包、飯 糰等餐食補充之服務,104 年度寒假期間受惠兒少 計有 1,194 人次,自 98 年開辦迄今累計服務 19,329 人次。
9.辦理「生命轉彎、傳愛達人」關懷陪伴服務方案,招
募社會善心人士長期陪伴安置機構中的兒童少年,提 供家庭的溫暖,截至 104 年 6 月底止計有 51 位達人 服務 47 位兒少。
10.辦理「高雄市六歲以下弱勢兒童關懷方案」針對未 納健保、未依規定入學、未成年生育子女、未按時預 防接種及逕為出生登記,及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入監服 刑之育有六歲以下兒童等家戶進行關懷訪視,並視案 家需求適時媒合福利資源予以協助,以預防兒少受不 當照顧及虐待事件發生。104 年 1-6 月完成訪視 784 名六歲以下弱勢兒童,其中疑有兒少保護情事,主管 機關需依法介入調查者有 4 位,需列入高風險家庭追 蹤評估有 16 位,其他資源轉介有 15 位,不需社工後 續處遇有 593 位,其他(包括已有社工關懷處遇中、
搬遷、多次訪視未果、居住國外、拒訪、查無此人等 )共 156 位。
11.本局與本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共同辦理「港都聯合 助學」方案,透過結合慈善團體、企業及善心個人 捐贈每學期 5,000 或 1 萬元助學金方式,104 年 1-6 月提供 218 位清寒學生助學金,共計 196 萬 5,000 元。
(八)監護權訪視及收出養服務
1.輔導本市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提升收出養媒合服務 品質,102 年 5 月 13 日率先於南部地區設置「高雄 市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資源服務中心」,設置諮詢專線 349-7885,提供民眾單一服務諮詢窗口及公開資訊 交流平台,除凝聚收出養專業團體間服務共識與維 護服務品質外,也讓合法且正確之收出養資訊皆能 在第一時間提供給有需求的民眾,讓兒少權益能獲
得更好的保障。104 年 1-6 月計服務 3,633 人。
2.受理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監護訪視調查案件」,委 託民間團體訪視調查,104 年 1-6 月計 717 件;辦 理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訪視調查業務」,委 託民間團體訪視調查,104 年 1 月至 6 月計 101 件
。
(九)設置「高雄市政府駐院家事資源服務站-社政服務站」
因應家事事件法自 101 年 6 月 1 日上路,本局於臺灣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設置高雄市政府駐院家事資源服 務站-社政服務站,提供未成年子女出庭前準備、陪同 出庭服務及相關社會福利諮詢服務,讓有需求之民眾 可就近取得相關服務,以建立友善兒少司法環境。104 年 1-6 月計服務 907 人次。
(十)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 性交易防制條例」相關業務
1.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情事 依法處分,104 年 1-6 月計罰鍰 5 件、金額計 3 萬 元;強制性親職教育 15 件,時數計 217 小時。
2.104 年 1-6 月受理兒少性交易防制案件責任通報 70 件、70 人,移請市府警察局調查。對經警方查獲未 滿 18 歲有從事性交易或從事之虞之兒童少年,派員 陪同偵訊,受理陪同兒少共計 33 人。
3.對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安置期滿返 家之兒童少年進行追蹤輔導,104 年 1-6 月計追蹤 輔導 111 人、1,062 人次。
4.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行為人輔導教育及公告
;104 年 1-6 月安排輔導教育共計 30 人、公告 9 人
。
5.參與市府聯合稽查每週 1-2 次,104 年 1-6 月計稽 查 20 次。並每 3 個月參與地檢署「兒少性交易防制 執行小組」、「加強婦幼保護」執行會報。
6.委託民間團體至校園辦理「兒少性剝削防制暨社區 預防校園宣導」,透過影片及互動式問答方式,提醒 兒童及少年對於自身安全的警覺性及拒絕有害物質 侵害觀念,104 年 1-6 月共計宣導 4 場次、314 人次 受益。
(十一)提供 0 至 6 歲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
1.設置 4 個通報中心及 6 個個案管理中心,受理通報 轉介並提供個案管理服務,104 年 1-6 月受理新增通 報個案 821 件,截至 6 月底仍持續服務計 3,275 人、
15,520 人次。
2.設立 14 處公設民營早療服務據點,辦理發展遲緩兒 童日間托育服務計收托 226 人、1,312 人次,時段療 育訓練計 250 人、5,371 人次。結合社區資源辦理、
親職講座、成長團體、親子活動、早療宣導等活動,
104 年 1-6 月共計服務 19,999 人次。
3.結合社區資源辦理辦理兒童發展篩檢宣導,104 年 1-6 月計辦理 107 場次,篩檢幼童 1,539 人,發現 疑似發展遲緩個案並進行通報 198 人。
4.對於因經濟困窘、交通不便或家長照顧能力等因素未 能銜接療育資源之個案提供到宅服務,目前服務 78 名幼童、服務 3,031 人次。
5.辦理托嬰中心巡迴輔導服務,計輔導 4 家、14 名幼 兒、入中心輔導 37 次,服務 315 人次。社區保母系 統巡迴輔導,計輔導第 1 區及第 6 區社區保母系統 轄下保母及其照顧之幼兒各 1 名,共計提供服務 18
次、服務 58 人次。
6.針對社區保母系統及托嬰中心人員辦理「0-3 歲兒 童語言發展」初階教育訓練及「激發 0-3 歲兒童語 言能力的點子和遊戲」進階教育訓練,計 2 場次、
215 人參加。
7.受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申請,104 年 1-6 月核定補助計 1,988 人次、753 萬 4,271 元。
(十二)綜合性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
1.設立兒童福利服務中心,提供 0-12 歲兒童遊戲空 間、親子圖書借閱之場域,104 年 1-6 月計服務 92,858 人次。
2.為增進親子關係,結合學校、社團、社區資源及幼 兒園、社福中心等單位,辦理親子活動 51 場次、3,615 人次參加;並於 104 年 1-6 月辦理寒假活動 17 場次
,計 366 人次參加。
3.慶祝兒童節系列活動 6 場次,包括遊戲總動員、FUN 電影、快樂不插電-相約桌遊童樂會等計 5,760 人 次參加。
4.104 年 3 月 26 日啟用「0-未滿 2 歲探索遊戲室」,
全國唯一為 0 至未滿 2 歲嬰幼兒打造的專屬遊戲空 間,促進本市嬰幼兒的發展,內部空間有 0-6 個月 寶寶區、軟質玩具及探索區、三角鏡面小隧道、站 立學步步道、滑坡洞穴區及感官體驗地板等多元遊 戲區域,自啟用日至 6 月底計服務 5,637 人次。
5.設立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設有 0-6 歲親子遊戲 室、兒童科學遊戲室、萬象屋、親子共讀室、康樂 室、青少年圖書室、閱覽室等空間,提供兒童及青 少年休閒成長空間,並增進親子關係,104 年 1-6
月共服務 108,119 人次;另辦理兒童、青少年及親 子等活動,104 年 1-6 月計 120 場次、4,001 人次參 與。
(十三)設置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建構近便福利服務輸 送體系
1.為提供民眾更便捷的福利申請及服務,本局以小社 會局的概念,設置東、西、南、北、中區 5 區綜合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下設 15 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增 加低(中低)收入戶資格申請(復)、專用停車位識 別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醫療補 助)…等福利申辦服務,並朝連結區域性的民間資 源,以推動具地方特色的福利服務。104 年 1-6 月 與在地慈善團體召開聯繫會報計 5 場次、395 人參 與。
2.15 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皆配置專業社工員,提供社 區內保護個案及弱勢家庭輔導服務,並設置物資站
,結合民間資源,募集食品、生活用品及物資,提 供經濟陷於困境家庭生活基本所需,104 年 1-6 月 共計服務 6,070 人次。
3.依年齡層不同屬性之需求辦理各項休閒、成長、知 性益智及社區服務等活動,104 年 1-6 月辦理各項 休閒、成長、親子、知性益智及社區服務等活動,
共計 8,415 人次參與。另提供中心各項軟硬體設施 設備使用服務,增進市民餘暇從事休閒活動之去處 與機會,104 年 1-6 月共計服務 109,010 人次。
(十四)未成年懷孕防治作為
1.由本局結合教育局、衛生局及相關公私立部門機構 整合成立「幸福 885(幫幫我)」關懷小組,104 年
4 月 24 日召開 104 年度第 1 次「未成年懷孕防治作 為網絡會議」,針對連結防治宣導資源網絡及各單位 辦理情形進行討論,以因應推動未成年懷孕防治工 作。
2.結合本局社福中心、勵馨基金會及大高雄生命線協 會提供未成年懷孕個案個別化服務,104 年 1-6 月 共計服務 81 人。並結合勵馨基金會設置未成年懷孕 服務專線及求助網站,104 年 1-6 月計提供諮詢服 務 162 人次。
3.宣導活動 104 年 1-6 月執行成效:
(1)結合民間團體於 104 年 2 月 6 日辦理「當邱比特 撞到牆」分手暴力暨青少女懷孕防治宣導活動,
透過記者會響應高雄無暴力城市及 OBR 反暴力活 動(即十億人站出來反暴力行動),另辦理青春 講座,提升青少年學習如何面對分手和調適自 我,以降低發生分手暴力的機會,共計 100 人次 參加。
(2)結合民間團體於 104 年 4-11 月辦理「Hold 住妳 的『性』福」未成年懷孕防治活動,透過班級講 座,推廣安全性教育及身體界線觀念,104 年 4-6 月共計辦理 13 場次、749 人次參加。。
(3)結合民間團體於 104 年 4-11 月辦理「逆光飛翔、
讓愛發聲」未成年懷孕防治團體活動,藉由團體 帶領與青少年建立互信關係,鼓勵自我揭露並深 入討論,進行價值澄清和態度重建,建立自我保 護技巧及正確的性知識,104 年 4-6 月共計辦理 5 場次、62 人次參加。
(4)市府各網絡單位辦理例行性社區及校園宣導活
動,包括正確兩性交往、性教育、預防約會強暴、
未成年懷孕防治、性侵害防治等議題,共計 68 場次、4,782 人次參與。
(十五)青少年社會參與服務
1.辦理第三屆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少年代 表培力,104 年經公開遴選本市 12 至 18 歲兒童及 少年,其背景除熱心公益學生外,包含新移民、單 親、弱勢家庭…等多元背景,共計 31 名少年代表,
並辦理培訓與輔導,協助兒少代表進行議題聚焦,
列席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會,為本 市兒童少年發聲。104 年 1-6 月共辦理培訓活動及 會議 15 場次、272 人次參與。
2.辦理「大高雄青年圓夢基金」,支持青少年勇於實踐 夢想,鼓勵青少年提案申請,期望促使青少年將夢 想具體化且發揮公益及關懷精神,創造社會正面影 響力,104 年度共受理 44 件,通過審查 12 件,補 助 45 萬元,協助 37 位青少年圓夢。
3.辦理「青春作伴好還鄉—高雄市 2015 青年與社區共 同參與行動計畫」,為鼓勵在地青少年及青年學子關 心及參與在地事務及社區發展,透過實際參與使其 對生活的土地有更進一步的瞭解與認識。於 104 年 8-9 月辦理培訓課程及培力 5 隊學生青年團隊進行 社區服務。
(十六)青少年休閒活動
1.委託民間經營五甲青少年中心,提供青少年撞 球、桌球、圖書閱覽、k 書等空間服務。並每週 定期辦理休閒社團活動、學習指導活動,並提供 諮詢、輔導與外展服務,104 年 1-6 月計服務
11,359 人次。
2.於高雄捷運美麗島站設置「青春福利社」,委託民 間經營,提供青少年多元的交流平台,讓青少年 方便取得社會福利之各種資訊,提供青少年休憩 娛樂空間、志願服務推廣及媒合、心理諮商輔導 轉介,同時辦理青春講座、青春文創展及青少年 活動等,104 年 1-6 月服務計 19,160 人次。
3.設置高雄市探索體驗學園,運用包括巨人梯、蔓 藤路、獨木橋、砲彈穿越及攀岩等探索設施供青 少年探索體驗,以符合少年冒險需求,及培養其 學習重視安全和團隊合作,104 年 1-6 月辦理 108 場次、722 人次受惠。
二、婦女福利
至 104 年 6 月底止,本市女性人口計 139 萬 6,902 人,佔全市總人口數 50.27%。本局針對各層面婦女 不同需求,規劃各項福利措施,在一般婦女福利方面
,積極推動權益相關工作及鼓勵婦女知性成長,針對 單親、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族群,研訂單親家庭補助 等扶助法規與福利措施,並結合單親團體推展支持輔 導措施,以展現對單親及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者之重 視,重要措施如下:
(一)一般婦女福利服務
1.本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以三級議事機制運作下,
分為小組會議、組長會議及委員會議,規劃研議本 市婦女權益政策措施及議題,104 年 1-6 月計召開 小組會議 1 次、組長會議 1 次及委員會議 2 次。
2.補助與督導婦女團體辦理婦女及單親家庭成長、特 殊弱勢婦女福利及親職教育等活動,並結合消除對
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婦女健康議題倡導 及多元文化家庭服務等議題,以促進本市婦女及單親 家庭福利,保障其權益,提升其社會參與率。104 年 1-6 月計補助民間團體與協助層轉申請辦理 76 項 方案計畫,計約有 3 萬 8,567 人次受益。
3.設置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婦女館提供婦女福利服 務,104 年 1-6 月服務內容如下:
(1)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設施設備空間服務:
①電話諮詢 1,235 人次、面談諮詢 2,100 人次,
並提供 89 位婦女、8,853 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參 與機會。
②設置女人家、圖書室、親子空間、韻律教室及 舞蹈教室等空間共計服務 110,421 人次;另辦 理婦女自我成長與學習、女性影展、婦女體能 休閒等系列課程共計辦理 393 場次、22,820 人 次參與。
(2)婦女館設施設備空間服務
①電話諮詢 1,214 人次,專線及面談諮詢 60 人次
,免費法律諮詢 13 人次,提供 66 位婦女、4,315 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參與機會。。
②成立女性圖書史料室,辦理性別議題讀書會、
電影導讀等相關座談,共計 40 場次、2,150 人 次參與。另館藏利用、諮詢、參觀等共計 2,332 人次。
③成立女人空間辦理婦女培力服務成長課程、動 靜態展等,共計 312 場次、2,557 人次參與,
另空間使用、參觀等共計 7,364 人次。。
④自行辦理或結合民間婦女團體辦理婦女節慶活
動、性別議題講座、主題活動、展覽及婦女培 力課程等,共計辦理 86 場次、6,061 人次參與
。
(3)開辦社區婦女大學
①女性學習系列課程 86 場次、1,235 人次參與。
②辦理婦女組織經營系列課程,思考女性在公民 社會的角色,進而鼓勵其投入公共事務的參 與,共計 26 場次、1,143 人次參與。
③辦理社區婦女大學巡迴說明會、講座及影展座 談等培力課程,共計 44 場次、1,804 人次參 與。
④辦理社區培力系列成長團體及增能成長團 體,共計 12 場次、162 人次參與。
(4)辦理數位婦女創業班及婦女經濟培力方案
①截至 104 年 6 月底止計有 16 個團體、80 名婦 女加入本方案。
②為增進婦女數位網拍技能,縮短婦女數位落 差,辦理電腦網拍班,共計辦理 1 期、2 班、
46 人報名參加。
③開設「好好逛」實體市集,增加學員與消費者 互動的管道及收入,截至 104 年 6 月底共計 17 人設攤,營業額計 598 萬元。另成立「好好逛 幸福館」及好好逛粉絲專頁,透過網路平台以 姐妹創業故事行銷產品及與消費者交流心得,
截至 104 年 6 月底共 1,504 人次瀏覽。
(二)推動性別主流化
104 年 4 月 21 日召開市府 104 年度第 1 次性別主流化 工作小組,審查本市性別人才資料庫推荐名單以及針
對性別影響評估、性別預算、性別統計與性別意識培 力等辦理情形進行追蹤報告。
(三)CEDAW 法規檢視工作
辦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法規檢 視工作,104 年由本市婦權會與主計處,持續追蹤自 治條例 78 案「性別統計」辦理情形,並針對性別落差 過大者,由法規權管局處進行「性別分析」並研擬相 關解決方案。
(四)推展「懷孕婦女友善城市」計畫
1.結合市府各局處共同推出友善懷孕婦女之貼心服 務措施;截至 104 年 6 月底止共募集 48 家懷孕婦女 友善商家、設置 374 格親善汽機車停車位,並於公 共場所設置 179 處哺(集)乳室、認證 24 家母嬰親 善醫院。
2.推出「坐月子到宅服務」友善婦女新措施,培訓坐 月子到宅服務員提供婦女產後身心照顧服務,包括 月子餐料理、簡易家務及婦嬰照顧。可自行選擇生 育津貼 6,000 元現金補助或免費 48 小時(價值 12,000 元)坐月子到宅服務;103 年 12 月創新推出
「包月升級版」服務內容,提升服務績效。104 年 1-6 月提供坐月子到宅服務 335 人,諮詢電話 3,841 人次。
3.設置「孕媽咪資源中心暨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
計 2 處,提供孕媽咪從懷孕到產後坐月子期間之照 護與育兒親子教育,包括辦理父母成長課程、親職 成長教育團體、親子活動及宣導活動等,104 年 1-6 月計辦理 14 場次、1,194 人次參與。
(五)新移民家庭服務
1.本局分別於本市鳳山、岡山、旗山、前金及路竹區設 立 5 處新移民家庭服務中心,提供新移民家庭諮詢 服務、關懷訪視、個案管理及各項福利性、聯誼性 活動等服務,104 年 1-6 月計服務 25,177 人次。另 輔導民間團體設立 19 處社區服務據點,結合在地社 區文化特色,推展新移民輔導服務,以建構多元文 化相互融合之友善城市,104 年 1-6 月計服務 12,953 人次。
2.辦理設籍前外籍配偶遭逢特殊境遇之家庭扶助計 畫,104 年 1-6 月補助子女生活津貼 169 人次、32 萬 9,517 元;子女托育津貼 6 人次、9,000 元;緊 急生活扶助 3 人次、6 萬 2,425 元;返鄉機票補助 1 人次、6,000 元,共計補助 179 人次、40 萬 6,942 元。
3.辦理新移民產業發展,結合新移民社區服務據點發 展「經絡鬆筋」及「別出心裁-二手衣修改」等培訓 計畫,透過技能培力學習,增進新移民就創業之機 會,104 年 1-6 月計 1,063 人次受益,截至 104 年 6 月底止計輔導 33 位新移民姐妹取得餐飲丙級證 照,18 位新移民姐妹取得美容丙級證照,28 位從事 照顧服務工作、52 位從事美容挽臉、經絡鬆筋工作,
以及設立 3 家社區商店。
4.重視東南亞母國文化保留及傳承教育,辦理新移民 家庭聯誼、親子聯誼、成長團體及母語暨多元文化 學習課程等共辦理 8 項家庭支持性方案,104 年 1-6 月計 1,506 人次受益。
5.為促進同鄉姊妹情誼,協助姊妹適應台灣社區生活之 互助團體,規劃辦理節慶活動及新姊妹歡迎會等活
動,提升本市新移民社會參與,104 年 1-6 月辦理 3 場次、854 人次參與。
6.結合民間團體出版發行中越文對照版「越南好姊妹 季刊」,內容包含發現高雄、心情故事、活動報導、
姊妹在高雄、友善家園及福利資訊等,發送本市新 移民及相關團體,104 年 1-6 月共計發行 2 期、9,000 份。
7.開辦「媽媽帶我看世界」多元繪本巡迴導讀計畫,
設置「多元繪本學習角」,培訓新移民擔任種子師 資、繪本導讀人員,強化新移民對服務方案規劃的 認同並重塑新移民女性自我形象,提升新移民輔導 成效,104 年 1-6 月計辦理培訓課程 1 場次、18 人 參訓,在職訓練及團督 3 場次、25 人次參與及巡 迴導讀 166 場次、2,291 人次參與。
8.全國首創成立「新移民事務專案辦公室」,設置單一 窗口,招募 28 位志工和 10 位新移民通譯人員提供 多語化諮詢服務,104 年 1-6 月提供面談、電話等 諮詢輔導服務 91 人、轉介其他單位處遇 40 人;辦 理志工與新移民母語通譯人員在職訓練 1 場次、17 人參與。
(六)單親家庭福利服務
1.辦理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104 年 1-6 月計補助 21,510 人、2 億 6,475 萬 9,092 元。
2.辦理單親家庭子女教育補助,104 年 1-6 月計補助 300 人、210 萬元。
3.設置山明、翠華母子家園、鳳山向陽家園共 55 戶,
以優惠租金出租使用,協助解決女性單親家庭居住問 題,並設置親子家園共 10 戶,提供男性單親家庭居
住服務。104 年 1-6 月共計服務 10,070 人次。
4.公辦民營設置 2 處單親家庭服務中心及 4 處單親家 庭服務互助關懷站,104 年 1-6 月共計服務 10,373 人次,個案電訪、家訪及會談輔導 3,372 人次,法 律諮詢及福利諮詢服務 1,003 人次,親職教育或親 子活動辦理 46 場次、961 人次受益,團體輔導活動 辦理 26 場次、340 人次受益,子女課業輔導辦理 7 場次、3,761 人次,支持性服務活動辦理 135 場次
、394 人次受益,宣導、暑期營隊、就業促進研習 等活動辦理 55 場次、80,839 人次受益。
三、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
為保障市民人身安全,本局結合社政、衛政、教 育、警政等跨局處資源建構本市家暴安全防護網,並 因應家庭型態變遷及兼顧不同族群需求,規劃多元化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服務,結合在地社區力量,提 供受暴被害者近便性和立即性的專業服務。重要措施 如下:
(一)專線諮詢服務及統計
結合「全國 113 保護專線」免付費電話諮詢專線,統 一受理本市各項保護案件之通報及諮詢,並依個案實 際需求提供專業諮詢服務。104 年 1-6 月通報案件初步 電話關懷計 1,087 通;家庭關懷諮商專線(535-0885
#2)提供諮詢服務計 106 通,男性關懷專線(535-0885
#1)提供諮詢服務計 33 通。
(二)家庭暴力防治業務
1.受理家庭暴力案件服務量:104 年 1-6 月計受理家暴 通報案件(不含家外兒少保案件)6,791 件。
2.實施「高雄市婚姻暴力案件危險分級管理方案」:為
協助網絡人員迅速辨認婚暴被害人危險等級,提供及 時適切之處遇,104 年 1-6 月各網絡單位通報案件 中,執行危險評估量表之婚姻暴力案件計 3,558 案,
其中經評估為高危險案者計 454 案、中危險者計 590 案、低危險者計 2,514 案。
3.為協助被害人暫時離開受暴環境,結合社政資源,
為需緊急帶離之個案,提供短期安置服務,並輔以 專業社工之諮商輔導,104 年 1-6 月計緊急安置 17 人次。另設置「馨心園婦女及少女庇護所」及「小星 星家園」,使遭受婚姻暴力的婦女獲得緊急庇護,提 供受暴婦女及其未成年子女庇護及安置之處所,讓 受創的身心經由暫時安置與社工員的輔導,協助其 脫離暴力環境或獨立生活,104 年 1-6 月計服務 130 人次。
4.專業服務:104 年 1-6 月各項專業服務成效如下:
(1)協助聲請保護令:為發揮保護令之保護功能,均 視實際狀況協助個案自行提出通常或暫時保護 令之聲請或協調警察機關為被害人聲請緊急暫 時保護令,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計 156 件。
(2)提供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心理諮商服務 756 人 次;另結合義務律師提供被害人法律諮詢服務計 109 人次。
(3)為舒緩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及其家庭之經 濟壓力,提供相關經濟與生活補助,針對家庭暴 力被害人提供緊急生活補助 91 人次、房屋租屋 補助 129 人次、醫療費用補助 673 人次、律師及 訴訟費補助 3 人次、子女生活津貼補助 18 人次、
兒童托育津貼補助 15 人次。另針對性侵害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