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年終考核注意事項
為利審核作業,各項表件注意事項及填列方式如下:
一、 考核表:
1、 表頭年度為「考核」年度。
2、 職別:請填列工友、技工或駕駛。
3、 薪點:請按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填列。
例如:工友已支年功餉二級,請填列「150」。
4、 到職日期:請依「臺中市政府工友及行政助理管理系統」審核之到職日期填 列(網址:http://163.29.86.240/)。
5、 勤惰紀錄:滿8 小時換算成 1 天。
例如:36 小時請填列「4 天 4 小時」
6、 考核評分:
(一) 各項目之評分請以整數為單位,勿出現小數點以下之分數,並以表格 上所列之分配比例為該項目分數上限。
(二) 獎懲一欄請依考核表之獎懲說明換算分數並增減分,填列方式如下:
(1) 嘉獎 1 次該欄填列「+1」、申誡 1 次該欄填列「-1」;如記功 1 次及 申誡 1 次,經加減後為增 2 分,該欄請填列「+2」。
(2) 倘獎懲分數已含於左列各評分項目中,獎懲一欄請一律註記「獎懲 之增減分數已含於左列各評分項目」。
(三) 綜合評分:本欄分數一定要等於工作、品德、勤惰及獎懲分數之總和。
(四) 機關(學校)首長綜合評分:本欄分數可與綜合評分不一致。
7、 考列甲等適用條件:考列甲等者方需填列,填列時請依考列等第條件表辦理,
乙等、丙等免填寫。
二、 考核清冊:
1、 職別、姓名、現支薪點、到職日、考核等第、核定獎懲等欄位請統一用標楷 體 12 號字大小。
2、 到職日欄位:填寫方式(如為 99 年 12 月 25 日填列格式請為 99.12.25)。
3、 甲等比率欄位:倘有小數點統一4 捨 5 入至小數點第 1 位。
4、 核定獎懲欄位:依行政院工友管理要點第 20 點規定辦理。
(一) 年終考核填列方式如下:
考列甲等:
(1)晉本餉一級者,核定獎懲欄應填列「晉本餉一級,並給與一個月餉給 總額之一次獎金」。
(2)已支本餉最高級或年功餉級者,核定獎懲欄應填列「晉年功餉一級,
並給與一個月餉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3)已支年功餉最高級者,核定獎懲欄應填列「給與二個月餉給總額之一 次獎金」。
考列乙等:
(1)晉本餉一級者,核定獎懲欄應填列「晉本餉一級,並給與半個月餉給 總額之一次獎金」。
(2)已支本餉最高級或年功餉級者,核定獎懲欄應填列「晉年功餉一級,
並給與半個月餉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3)已支年功餉最高級者,核定獎懲欄應填列「給與一個半月餉給總額之 一次獎金」。
考列丙等:
核定獎懲欄應填列「留支原餉級」,備註「原因」。
其餘請參考範例。
(二) 另予考核填列方式如下:
考列甲等者,核定獎懲欄應填列「給與一個月餉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考列乙等者,核定獎懲欄應填列「給與半個月餉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考列丙等者,核定獎懲欄應填列「不予獎勵」,備註「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