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屆全國技能競賽 □北區 □中區 □南區 分區技能競賽 參賽選手補賽申請書
組別:□青年組 □青少年組
職類代號:
職類名稱: 姓名:
茲因配合(COVID-19)防疫管制措施(請至少勾選一個):
□隔離治療;
□居家隔離;
□居家檢疫;
□加強自主健康管理;
□自主健康管理;
□參賽日有發燒症狀,複檢仍有發燒情形者(耳溫≧38°C、額溫≧37.5°C);
□經篩檢為陽性(家用快篩或 PCR),已先通報各縣市政府衛生單位或1922;
□為確診者之接觸者,先自我健康監測中或學校已通知請其停課。
致無法如期參加第52屆全國技能競賽分區技能競賽:
一、本人 □有意願 參加補賽。
(一)是否為高三生: □是 □否
(二)解除管制日期(自主健康管理期滿日): 年 月 日 (三)檢具證明文件(需勾選任一項,無法檢附者,恕無法參加補賽):
1. □醫療院所診斷證明(確診)
2. □居家隔離通知書 □居家檢疫通知書
3. □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 □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相關證明文件
4. □辦理單位開立之發燒證明書
5. □醫療院所開立證明(須註明發燒或嗅味覺異常或上呼吸道感染或經送 採檢者或有與疫情相關等症狀)
6. 其他(如學校公文、公告、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證明文件)證明文 件:
二、本人 □無意願 參加補賽,申請退回報名費。(退費申請 書如後附)
選手親自簽名: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月 日
(續次1頁)
※註1:補賽申請書經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補賽。
※註2:補賽意願主張,一經決定不得再向主辦單位申請變更。
※註3:補賽時程及競賽場依大會規劃為主(依補賽選手原報名分區為原則,惟各分區 補賽職類如有相同,得視實際賽務安排採併區同時辦理),補賽以一次為限,
屆時如無法配合補賽賽程,視同放棄。
※註4:本申請書填寫資料如有修改,請於塗改處簽名或加蓋私章。
※註5:以團隊組合方式參賽者,若有其中一人為無意願補賽,則視同整組放棄補 賽。
※註6:參加補賽之申請期限:於111年5月6日前(含當日,收件日期以郵戳或有註明 日期戳記為憑)以書面掛號寄至原報名之分區技能競賽承辦單位,並於封面 註記「申請補賽」,逾期不予受理。
⚫ 南區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國手培訓中心,地址:
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原提名單位(全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提名單位機關印信)
審核(受理申請)單位作業區:
111.3.1版 第一聯
參賽選手退費申請書
參賽選手(姓名) (身分證字號:_______)參加第52屆全國技能 競賽 區分區技能競賽 職類,□青年組,□青少年組
□ 1.經量測□額溫≧37.5℃或□耳溫≧38℃(實際數值: ℃),有發燒之情形,
□ 2.屬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之參賽選手,
□ 3.屬居家檢疫之參賽選手,
□ 4.屬居家隔離之參賽選手,
□ 5.屬隔離治療之參賽選手,
因配合防疫規定致無法參加當天競賽活動,同意申請退還報名費用(請備妥本退費申請 書、相關證明文件及附上存摺影本後,向技能檢定中心申請)。
參賽選手簽章: 連絡電話(手機): .
經競賽承辦/協辦單位特此證明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競賽承辦/協辦單位章戳)
註:本申請書經競賽承辦/協辦單位用章戳後,第一聯交由技能檢定中心申請退費,第二聯交付選手留存,
另承辦/協辦單位影印1份留存。
第二聯 111.3.1版
參賽選手退費申請書
參賽選手(姓名) (身分證字號:_______)參加第52屆全國技能 競賽 區分區技能競賽 職類,□青年組,□青少年組
□ 1.經量測□額溫≧37.5℃或□耳溫≧38℃(實際數值: ℃),有發燒之情形,
□ 2.屬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之參賽選手,
□ 3.屬居家檢疫之參賽選手,
□ 4.屬居家隔離之參賽選手,
□ 5.屬隔離治療之參賽選手,
因配合防疫規定致無法參加當天競賽活動,同意申請退還報名費用(請備妥本退費申請書 及相關證明文件及附上存摺影本後,向技能檢定中心申請)。
參賽選手簽章: 連絡電話(手機): .
經競賽承辦/協辦單位特此證明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競賽承辦/協辦單位章戳)
註:本申請書經競賽承辦/協辦單位用章戳後,第一聯交由技能檢定中心申請退費,第二聯交付選手留存,
另承辦/協辦單位影印1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