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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大雅幼兒園 106 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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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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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大雅幼兒園 106 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 依據「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新生入園作業注意事項」

辦理。

二、 辦理招生程序如下:

(一) 登記時間:106 年 5 月 1 日(星期一) 至 106 年 5 月 3 日(星期三) 上午 8 時至 11 時止。

(二)登記地點:臺中市立大雅幼兒園(臺中市大雅區中清路四段 485 號,

TEL:25601917)

(三)招收班級數及名額:滿四足歲~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預計 75 人,倘 未招收額滿,將繼續招收三足歲至額滿(實際招生名額以扣除直 升之幼兒人數、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安置人數 後為準)(鑑輔會安置之幼兒年齡為滿三足歲~入國民小學前幼兒,

不受各校本年度實際招收年齡層之限制)。

(四)抽籤時間:106 年 5 月 20 日(星期六)下午 2 時。

(五) 抽籤及結果公布地點:本園公佈欄及網站。

(六)錄取生報到日期: 106 年 6 月 1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11 時,逾 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三、 登記資格及繳納證件:

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未繳驗者不予受理登記。

(一) 不利條件幼兒資格及應繳證件:

除以下第五順位外,以設籍本市四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 兒為限,其優先入園順位如下:

第一順位:身心障礙:經鑑輔會鑑定安置者。

第二順位: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持有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 冊或證明者。

第三順位:低收入戶子女: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並取得證明者。

第四順位:中低收入戶子女: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並取得證明者。

第五順位:原住民:戶口名簿登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第六順位: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社政單位列冊有案並取得證明者。

(二) 優先入園資格及應繳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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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下第一順位外,以設籍本市四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 兒為限,其優先入園順位如下:

第一順位:經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社會局)轉介輔導之危 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社會局轉介文件。

第二順位: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持有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 或證明者。

第三順位: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戶口名簿正本。

第四順位:幼兒家庭有同胞兄弟姊妹三人以上者:戶口名簿正本。

第五順位:公立幼兒園(含學校)、非營利幼兒園及無償提供土地建 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之機關及公立學校編制內教職員 工之ㄧ親等直系血親幼兒:編制內教職員工係以登記入 園日前仍在職者為準,含當學年度因原服務機關教職員 工超額而介聘至他機關者。

(三) 一般入園資格及應繳證件

設籍本市年滿四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寄居幼兒應有 合法監護人,並繳驗戶口名簿或足供證明之文件)。

四、 招生順序:

本園招收學齡層為滿四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當年度 9 月 1 日以前年滿四歲者):

1. 滿五足歲不利條件幼兒。

2. 滿四足歲不利條件幼兒。

3. 滿五足歲之優先入園資格者。

4. 滿五足歲一般生。

5. 滿四足歲之優先入園資格者。

6. 滿四足歲一般生。

依本順序招生後,倘未招收額滿,將繼續招收三足歲至額滿為止,並 依不利條件幼兒、優先入園資格、一般生之順序依序招收。

五、 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同時登記二園(含)以上,經查證屬實,將 逕予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者依序遞補。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受理。

六、 辦理登記時,申請登記表件必須由家長及監護人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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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申請登記入園人數超過核定招收名額時,採抽籤方式決定之,未報到 之錄取生缺額,依抽籤先後次序,補足核定名額。

八、 第一次登記未錄取幼兒,得於其他園所因第一次招生人數不足繼續辦 理第二次招生時參加登記

九、 本園以實施全日制教學為原則,收托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 八時至下午四時止。招收滿四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每班招 收幼生三十名為限、並為實施融合適性教育之普通班。另本園為辦理開 學前環境整理及各項準備事宜,上學期於 107 年 1 月 28 日至 107 年 2 月 10 日、下學期於 107 年 8 月 1 日至 107 年 8 月 14 日辦理停托。

十、 宣導事項:

(一) 教育部免學費教育計畫:

提供入學當學年度九月一日以前年滿五歲至入小學前幼兒就讀公 私立幼兒園(含國幼班)學費補助之機制,補助對象及額度依教 育部公布為準。

(二) 課後留園服務:

本園爲協助雙薪家庭父母安心就業,減輕弱勢家庭經濟負擔,得開 辦課後留園服務措施,實施時間以平時上課日放學後下午四時至六 時為原則,符合以下條件之幼兒得申請課後留園服務補助:

1、 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家庭幼兒。

2、 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家庭幼兒。

3、 報經本府專案核准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之家庭幼兒。

4、 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之當學年度九月一日以前年 滿五歲至入小學前幼兒。但不包括家戶擁有第三筆以上不動產 且公告現值合計超過六百五十萬元,或年利息所得在十萬元以 上者。

十一、本簡章依據「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新生入園作業 注意事項」訂定,陳報園長核准後實施。

中 華 民 國 1 0 6 年 3 月 2 9 日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另可於本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

一般生 符合設籍條件之一般幼兒 ○ 可網路線上登記或紙本現場登記

一般生 符合設籍條件之一般幼兒 ○ 可網路線上登記或紙本現場登記 法定需 身心障礙 -

十九、 經第 1、2 階段登記未錄取幼兒,得於其他幼兒園因第 1、2 階段招生人數不足繼 續辦理第 3 階段招生時參加登記。.

抽籤及結果公布地點:幼兒園辦公室 四、

(另可於本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

十八、 經第 1、2 階段登記未錄取幼兒,得於其他幼兒園因第 1、2 階段招生人數不足繼續 辦理第 3 階段招生時參加登記。.

班別 登記編號 幼兒姓名 正、備取. 合計幼兒人數: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