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校車調查通知
100學年度(上學期)需搭乘『A班車』校車調查登記通知,煩請各班級學生(含 教職員工)依需求上網選項搭車地點,以便整檔安排車次座位,網路開放登記於 05月24日AM07:00起至05月31日PM11:00截止。
一、相關班車調查敘述說明:
1.100學年度起,調查搭乘A班車收費修改為一學期收費一次。若無法一次全額繳 交校車費者,請於6月29日(三)前完成分期手續,並繳交第一期款,餘款請於 10月31日(一)前繳交完畢。
2.此次計費期程100年8月1日起至101年1月13日止『合計:5.5個月金額』
3.辦理轉帳作業者,將於6月14日(二)進行扣款。
4.轉帳不成功同學,將於6月15日列印現金繳費通知單,請於6月29日AM11:00 前至會計室繳費。
5.申請現金繳費同學,請於6月6日起至6月29日AM11:00前至會計室繳費。未繳 交校車費者,8月1日將無法搭乘校車。
6.此次校車費繳交截止日期為6月29日AM11:00截止。
7.未參加此次調查之同學,請於6月27日PM12:00前,將『感應卡』車票繳回交通 運輸組,換取6/27~6/29臨時車票。未繳回車票者,將列入違反搭乘校車規定之 處分。
二、辦理校車退費說明:
1.中途辦理換站搭乘,須經系統核對退費差額或補差額之費用。
2.擬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規範,以搭乘設算如下:
2-1.階段開車開始前辦理異動者,全數退費。
2-2.階段開車後未逾此階段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
2-3.階段開車後後逾此階段三分之一,未逾此階段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 2-4.階段開車後後逾三分之二,不予退費。
以上申請辦理退費或退補差額之同學,請由申請日起至五日之內辦理完成手續 ,逾期不受理。
3.於100學年度起,修改申請校車退費作業程序,如下:
3-1.請至交通運輸組填寫退費單,並附家長或扶養人同意指定帳戶退費申請 書及存褶封面影印本。若申請書與附件資料不齊全,則無法申請退費。
3-2.由會計室統一以電匯方式退費。(電匯手續費,由退費餘款扣除)
三、網路申請程序:
1.學生網路申請網址:明道中學→學生→校園活動→校車資訊→乘校車調查表 /座次查詢→『A班車調查表』填選。
2.教職員工網路申請網址:明道中學→教職員工→搭乘校車申請/座次查詢→
『A班車調查表』填選。
3.網路申請程序參考:交通運輸組網路公告→網路申請搭乘校車及查詢流程
總務處交通運輸組 啟
重要訊息請公佈
2011/5/2011:44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