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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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
第 1 學期大陸地區學生四技轉學入學 招 生 簡 章
地址:中華民國41349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電話:+886-4-2332-3000 # 4034
傳真:+886-4-2333-4711
網址:http://www.cyut.edu.tw/~recruit
本校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轉學入學第 1 次委員會決議通過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 大陸地區學生四技轉學入學
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備 註
通訊報名 現場報名
2015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至 2015 年 6 月 25 日(星期四)止
現場報名: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行政大樓 5 樓 A-502.1)
收件時間:星期一~星期五 8:00~17:00 寄發成績 2015 年 7 月 3 日(星期五) 以 E-Mail 方式寄發
成績複查 2015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17:00 止 傳真方式辦理(+886-4-2333-4711)
放榜 2015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12:00 起 本校招生資訊公布榜單,正取生之錄取 暨報到註冊通知單以國際快捷郵寄。
正取生通訊註冊 2015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至 2015 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
通知備取生報到、
註冊 201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二)起 若尚有缺額,備取生將個別以電話依備 取順序通知報到註冊。
目 錄
壹、 招考系組、名額……… 1
貳、 報考資格……… 2
參、 報名……… 2
肆、 成績計算及複查……… 3
伍、 放榜……… 3
陸、 錄取生報到及註冊……… 4
柒、 學雜費收費標準……… 4
捌、 其他規定……… 4
附件 附件一:報名表……… 6
附件二:考生切結書……… 7
附件三:自傳……….……… 8
附件四:報名專用信封……… 9
附件五:複查成績申請表……… 10
附錄 個人資料保護通知書……… 11
朝陽科技大學地理位置………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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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陸地區學生 四技轉學入學招生簡章
壹、招考系組、名額
一、 招收年級及系組:
學院 系所 三年級
財務金融系 ●
企業管理系 ●
保險金融管理系 ●
會計系 ●
休閒事業管理系 ●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
管理學院
銀髮產業管理系 ●
營建工程系 ●
工業工程管理系 ●
應用化學系化學技術組 ●
應用化學系生化科技組 ●
理工學院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 ●
建築系建築組 ●
建築系室內設計組 ●
工業設計系 ●
視覺傳達設計系 ●
設計學院
景觀及都市設計系 ●
傳播藝術系 ●
應用英語系 ●
幼兒保育系 ●
人文暨社會學院
社會工作系 ●
資訊管理系資訊管理組 ●
資訊管理系數位多媒體組
資訊工程系 ●
資訊學院
資訊與通訊系 ●
名額 14 名
二、 注意事項:
(一) 每生限報考一系組。
(二) 招生名額依教育部當學年度核定名額之缺額進行招生,原 102 學年度招生缺額為三 年級轉學生名額,計 14 名;原 103 學年度招生缺額為二年級轉學生名額,該年度無 招生缺額,故本校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陸地區學生四技轉學入學無二年級轉學生名 額。
(三) 招生名額為外加名額,各系組得互為流用,惟不同學年度之名額不得互為流用。
(四) 四技修業年限為 4 年,得延長修業年限至多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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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報考資格
一、一般資格
(一)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第 4、5、13 條訂定之。
(二) 目前尚在臺註冊就讀公私立大學校院學士/四技學制之大陸地區學生。
(三) 陸生轉入本校之就讀年級及學制班次,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四) 就讀離島學校(澎湖縣、金門縣)之大陸地區學生,不得申請轉學至臺灣本島學校。
(五) 不得申請轉入進修學制。
(六) 非相關科系之錄取生,各系組(學程)得視其大學曾修習科目內容,訂定須補修之基 礎課程與學分,補修之學分不列計為畢業應修學分數。
(七) 轉學生錄取後需辦理學分抵免,請參閱本校學分抵免辦法,不得異議。
二、注意事項:
報考資格皆依教育部規定,教育部若有最新頒布之規定或修正,將隨時公告於本校招生 資訊網頁(網址 http://www.cyut.edu.tw/~recruit/),並依最新公告內容審查報考資格。
考生請特別注意自己是否符合報考資格。報名時需繳交學歷(力)證明文件。若資格不 符者,將予以取消報名及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參、報名
一、報名須繳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 報名時間
2015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2015 年 6 月 25 日(星期四),可通訊或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收件時間為星期一~星期五 8:00~17:00,地點於朝陽科技大學招生服 務中心(行政大樓 5 樓 A-502.1)。
(二) 報名費:免收報名費。
(三) 報名表
請填寫附件一之報名表,並黏貼最近兩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相片一張(背面事 先書寫姓名、報考系組別) 及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於考生簽名處簽名 後寄回。獲正取者之錄取通知書將以國際快捷寄送,故報名表之「通訊處」一欄務 必要填寫暑期間可以收到信件的住址,以利資料能正確寄達。
(四) 其他必繳文件
1. 出入境許可證(逐次加簽入出境證):影本乙份。
2. 歷年成績單:由原就讀學校教務處出示之文件正本;如繳件時未能取得該學期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成績單者,需繳交附件二之考生切結書。
3. 自傳:如附件三,內容以 300~500 字為限。
4. 在學證明:由原就讀學校教務處開立之正本文件。
5.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競賽成績、檢定證明、作品集等。
以上文件請依序由上至下整理齊全,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夾妥,將報名表件放入大信 封內,並貼上報名專用信封(附件四),在 2015 年 6 月 25 日(星期四)之前(郵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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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朝陽科技大學招考轉 學生委員會』,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本校招生服務中心(行政大樓 5 樓 A-502.1)。
如表件不全或資格不符而遭退件者,應自行負責。
二、注意事項
(一) 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系組別。
(二) 繳驗之證件及所填資料,若經查明有不實或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則取消應考 資格;已錄取者則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如在畢業後始發覺者,除勒令繳銷其學 位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三) 錄取生必須於報考當學期入學,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四) 報名時所繳交表件及證明文件,不論錄取本校與否,概不予退還。
肆、成績計算及複查
一、成績計算:採書面資料審查方式評分,書面資料包含歷年成績單、自傳及其他有助審查 之資料。
二、成績將於 2015 年 7 月 3 日(星期五)以 E-Mail 方式寄發。
三、分發結果複查:考生對成績有疑義時,應於 2015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17:00 前,填 寫附件五之複查成績申請單,並傳真至+886-4-2333-4711,將由招生試務主辦單位以電話 或 E-Mail 方式回覆複查結果,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複查以 1 次為限;申請複查者僅就成績核計提出複查。
伍、放榜
一、錄取原則
由招生委員會依報名人數及總成績,議定各系組之錄取最低標準,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 準或報名人數不足時可不足額錄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依甄試總成績高低及同分參酌 順序正取至額滿為止,其餘列備取生。各系組錄取學生,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 相同時,及備取生總成績相同時,以同分比序順序依序為歷年成績單、自傳、其他書面 資料,若比序至最後一項仍同分時,則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另行通知有關考生進行複試以 評定錄取之優先順序。
二、放榜及寄發錄取通知單
2015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12:00 起,在本校「招生資訊網」公告錄取名單,正取生將 以國際快捷郵寄通知。未收到錄取通知書者,請自行上網查詢。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註 冊程序之考生不得以未收到錄取通知單為理由,而要求補報到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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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錄取生報到及註冊
一、正取生註冊
(一) 本校新生(正取生)採通訊方式辦理註冊,請各正取生備齊相關資料於2015年7月 23日(星期四)前寄出(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寄逹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完成 註冊程序。
(二) 通訊註冊應準備之資料:請參考本校郵寄之『新生入學指南』。
(三) 各錄取生須另準備歷年成績單正本2份,以便辦理學分抵免。
(四) 正取生未按規定時限註冊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備取名次依 序遞補。
(五) 正取生註冊單位及服務電話: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服務電話:+886-4-2332-3000 轉4012~4016。
二、備取生報到及註冊
(一) 備取生遞補由本校視缺額情形主動以電話通知遞補,遞補作業至本校104學年度 第1學期開學前1日止,故報名時請務必填寫暑假時可以聯絡到之電話(手機號碼 優先),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二) 備取生報到註冊程序應備證件及注意事項與正取生同。
三、經錄取之學生應依本校規定,繳交各項證件,始准註冊入學,其所繳證明文件如有偽 造、假借、塗改等情事,一經查明即開除學籍,亦不發給任何學歷(力)證明;如將來 在本校畢業後始發現者,除勒令繳銷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四、轉學生註冊入學後,應於規定期限內,依本校「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要點」及相關規定辦 理學分抵免,逾期不予受理。
柒、學雜費收費標準
本校 104 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尚未公告,下表為 103 學年度四技二、三年級學雜費收費 標準,其他相關費用,請參考本校會計室網頁收費標準。
學制 項 目 管理學院 人文學院 設計學院 理工學院 資訊學院 學 費 39,662 39,662 41,519 41,519 41,519 雜 費 8,747 8,747 14,165 14,165 14,165 網路資源使用費 300 300 300 300 300 學生團體保險費 405 405 405 405 405 日間
部
合 計 49,114 49,114 56,389 56,389 56,389
捌、其他規定
一、在臺就學期間,改以就學許可目的以外之身分在臺停留或居留者,本校將予以退學。
二、在臺就學期間,有休學、退學、變更或喪失學生身分等情事,應於生效之翌日起十日 內離境,屆期未離境者,視為逾期停留,列入未來入境申請資格之考量。但應屆畢業 學生應於畢業後一個月內離境。
三、在臺就學期間,不得從事專職或兼職之工作。違反規定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 民關係條例」第 18 條規定強制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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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 辦法」及臺灣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考生若有申訴情事,請於放榜後一週內檢附相關資料以正式書函寄達本招生委員會,
本校招生委員應於 1 個月內正式答覆,必要時得組成專案小組公正調查處理,並告知申 訴人行政救濟程序。
六、本校辦理招生工作時,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 招生試務之目的下,進行資料處理及利用。本校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 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
七、本校辦理試務工作時,若有三親等以內之親屬報名,招生委員會應訂定迴避原則。
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項,悉依相關規定暨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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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 大陸地區學生四技轉學入學
報 名 表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公民身份
證 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報考系組 報考年級
原就讀學校 原就讀學系
請自行黏貼 脫帽半身正 面二吋相片 背面請寫姓 名及報考系
通 訊 處
(寄發通知用)
□□□
電 話
宅:( ) 行動:
戶 籍 地
(大陸地址)
□□□□□□ 電
話
宅:( ) 行動:
緊急聯絡人 關 係 電
話
宅:( ) 行動:
簽 名
(一) 本人對招生簡章內容及相關規定已詳細閱讀並了解亦同意依所列事項辦理。
(二) 本人已詳閱簡章第11頁之朝陽科技大學104學年度第1學期大陸地區學生四技 轉學入學轉學生招生個人資料保護通知書,已瞭解且同意 貴校對於個人資 料保護之蒐集、處理與利用。
(三) 報名資料一經確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除聯絡方式)。
(四) 報名表經審查完成報名後,考生即視同同意簡章(含表件)所有內容規定,
所填之各項資料及所附文件均經考生本人詳實核對無誤,並同意報名表所有 內容,若有不實,考生願接受招生委員會處置,絕無異議。
考生親自簽名: 年 月 日
大陸居民身分證影本黏貼處(正面) 大陸居民身分證影本黏貼處(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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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 大陸地區學生四技轉學入學
考 生 切 結 書
本人 參加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陸地區學生
四技轉學入學,因未能及時取得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之成績單,承諾本人日後錄
取報到時所繳驗之證明文件與簡章規定之報考資格符合。若不符者,本人自願
放棄錄取及入學資格,絕無異議。
此 致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考生姓名: (簽章)
報考系組別:
報考年級:
公民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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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 大陸地區學生四技轉學入學
自 傳
(請在本頁範圍內填寫,內容以 300~500 字為限)
考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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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 大陸地區學生四技轉學入學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通訊地址:□□□
考生姓名:
日間電話:
行動電話:
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
『朝陽科技大學招考轉學生委員會』 啟
※下列資料請考生請確實填寫 考生姓名
報考身份別
陸生
報考年級
四年制日間部
□二年級 □三年級
報考科系 考生繳交資料檢查表:(考生請詳細檢查資料
是否備齊,並在繳交之資料打勾)
□ 報名表(附件一,含照片、大陸地區居民身 分證正反面影本)
□ 出入境許可證(逐次加簽入出境證):影本 乙份。
□ 歷年成績單或附件二之考生切結書。
□ 自傳(附件三)
□ 在學證明。
□ 其他有助審查之書面資料。
※請依上述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夾子 或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夾妥後請勿摺疊,需平 放裝入自備B4牛皮紙信封內並將本封面黏貼於 信封上。
※每一封袋,限報名者一人使用。
通訊報名:
2015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至 2015 年 6 月 25 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
※逾期繳件或資料不全者得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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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 大陸地區學生四技轉學考
複 查 成 績 申 請 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報考系所
電話號碼或
複 查 科 目 名 稱 處 理 結 果
(此欄由學校填寫)
其他複查事項(請說明):
本申請表計複查 科
注意事項:
一、 考生於收到成績通知單後,自認考試成績有疑問時,可依本簡章成績複查之規定時間 內,將此表傳真回本校申請成績複查(逾期或資料不齊不予受理)。
二、 請於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17:00前以傳真方式辦理。
傳真電話:+886-4-2333-4711,傳真後務必來電確認+886-4-2332-3000分機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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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 大陸地區學生四技轉學入學
個人資料保護通知書
一、 朝陽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取得您的個人資料,目的在於為辦理104學年度第1學期 大陸地區學生四技轉學入學所需等招生試務相關工作,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是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二、 本次蒐集與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如招生簡章或報名表單內文所列,包含姓名、國民身分證 影本(或公民身分證號)、照片、出生年月日、性別、E-MAIL、聯絡地址、聯絡電話、
學歷(力)狀況、緊急聯絡人(考生發生緊急事項時聯繫使用,包含姓名、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關係等)或各項書面審查評分所需資料(視需要提供)等個人相關資料。
三、 本校因招生試務所需,將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份、與您進行聯絡;並於您 報名或錄取後繼續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校:(1)請求查詢或閱覽、(2)製給複 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或(5)請求刪除。但因 本校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需者及受其他法律所規範者,本校得拒絕之。
五、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校您的個人資料,但若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經檢舉或本校發 現不足以確認您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本校有權 停止您的報名、考試、錄取、報到、註冊等相關權利,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六、 您如未完成報名手續,則您的個人資料將於考試放榜日之前刪除或銷毀;如已完成報名 手續,則不論錄取與否,您的個人資料則保留一年後刪除或銷毀。
七、 本通知書如有未盡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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