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處方(遊戲設計)徵選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本會承接教育部體育署 101-102 年健康體育網路護照落實計畫,依核 定計畫辦理。
貳、目的:透過教師與學生之設計體適能相關遊戲活動,充實身體活動課程之 實用與趣味性,增加學生對體適能的熱忱,以達到提升體適能成績 之目標。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國際舞蹈運動總會
三、協辦單位:國教署、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肆、參加對象:全國各級學校之教師及對體適能教學推廣有興趣者。
伍、實施期間:
一、收件截止日期:民國 102 年 4 月 30 日 二、初選公布日期:民國 102 年 5 月 6 日
三、網路評選時間:民國 102 年 5 月 7 日-102 年 5 月 31 日 四、評審決選時間:民國 102 年 6 月 1 日-102 年 6 月 10 日 五、得獎名單公布日期:民國 102 年 6 月 13 日
陸、實施辦法:
一、參賽作品內容:各類體育運動與體適能相關活動之影片或動畫,應以原 創性、學術性、實用性、易操作、趣味性、安全性、有效性等作為設計考量 因素。
二、參賽作品格式:影片及動畫需與公開之影片撥放軟體器以及 WINDOWS 電腦作業軟體相容撥放器為主。
三、參賽作者人數限制:原設計者以 1-4 人為限,活動參與配合之學生數量依 設計需求而定即可。
四、參賽作品時間限制:影片或動畫以 3-8 分鐘為限。
五、報名方式:於收件截止日民國 102 年 4 月 30 日前,填妥「教育部體育署體 適能運動處方(遊戲設計)徵選活動報名表」(附件一)、「遊戲設計暨
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附件二)、「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三),
連同參賽作品燒錄光碟或存放隨身碟,以掛號方式寄至「中華民國國際 舞蹈運動總會 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 76 號 3 樓之 2 」並備註「體適能運動 處方徵選活動」字樣。
六、請務必將上述第五項報名方式說明資料完整填寫,否則不受理評選。
七、若影片或動畫經承辦單位測試無法撥放或撥放狀況不佳,承辦單位需通 知於期限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不受理評選。
柒、評選方式:
一、初選:承辦單位將組成計畫執行單位,針對參選作品進行初次審查,於 民國 102 年 4 月 30 日將入選名單公告於體適能網站,並以 E-MAIL 方式 通知入選者。
二、決選:
(一)網路評選:民國 102 年 5 月 1 日-102 年 5 月 31 日期間公開接受網友評 選,依據 5 等級評分方式(分數:1-5)做評選,佔總成績 30%。
(二)專家學者評選:民國 102 年 6 月 1 日-102 年 6 月 10 日期間聘請體適能 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進行評選,佔總成績 70%。
(三)上述兩項評選加總總分,依得分高低排名。
捌、獎勵方式:
一、本徵選活動依總分高低排序,分別選出首獎、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三名。
二、主辦單位予以行政獎勵:獲獎者由教育部體育署頒發獎狀以茲鼓勵,並 薦請教育行政主管單位給予獲獎者行政獎勵。
三、承辦單位予以獎勵:
(一)首獎:世界知名行李箱品牌萬國通路(EMINENT)一只。
(二)第二名:獎金二千元整。
(三)第三名:獎金一千元整。
四、獲獎作品將公告於教育部體育署體適能網站以及相關公開網站,以鼓勵 及肯定得獎者之創作,並提供給教學相關人員及有志大眾觀賞、引用與 參考使用。
玖、版權事項
一、所有參賽作品的出版及發表權隸屬於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不另行退 還,亦不另行支付版稅。
二、參賽作品若有下一之情形,將撤銷其資格並收回所有獎勵,若造成承辦
單位相關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一)以偽造及不實資料報名者。
(二)參賽作品為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拾、承辦單位保留修改實施計畫相關內容之權利
附件一
「運動處方(遊戲設計)徵選活動」報名表
作者名單
姓名 服務單位/職稱 聯絡電話/E-MAIL
聯絡人資訊
姓名 性別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服務單位 職稱
聯絡地址 E-MAIL
附件二
「運動處方(遊戲設計)徵選活動」
遊戲設計暨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
運動項目 強度 □ 輕 度 □ 適 當 □ 高 難 度
活動名稱 適合年齡 活動時間
活動目標 教學資源
項目 活動內容流程 評量 教具
本人 參加由教育部體育署舉辦之「運動處方(遊戲設計)徵選活動」設計大賞」競賽,
參選作品皆為報名作者之原創作品,絕無抄襲或著作財產權問題,並同意將其參賽作品之著 作財產權轉讓教育部體育署,亦同意承辦單位發表或公開播放參選影片。
作者(群)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樣式參考(資料來源:100 學年度教育部體育署體適能網站)
運 動 項 目 體 適 能 遊 戲 強 度 □ 輕 度 ■ 適 當 □ 高 難 度 活 動 名 稱 烏 龜 、 兔 子 、 人 適 合 年 齡 9 - 1 2 歲 時 間 1 0 分 鐘 活 動 目 標 利 用 肢 體 模 仿 動 物 的 動 作 遊 戲 來 增 強 肌 力 與 肌 耐 力
教 學 資 源 躲 避 球 場 、 呼 拉 圈 、 二 人 三 腳 綁 腿 帶 、 護 膝 、 交 通 錐
項 目 活 動 流 程 評 量 教 具
體 適 能 遊 戲
1 - 1 所 有 學 生 以 四 肢 著 地 來 模 仿 烏 龜 的 動 作 , 在 躲 避 球 場 一 邊 之 外 場 底 線 就 位 , 開 始 即 以 烏 龜 爬 的 方 式 向 中 場 的 呼 拉 圈 前 進 。
1 - 2 當 二 隻 烏 龜 進 入 同 一 個 呼 拉 圈 時 , 起 身 以 跳 跳 剪 刀 、 石 頭、布 用 腳 猜 拳。猜 贏 的 變 身 成 兔 子 , 以 兔 子 跳 往 球 場 另 一 邊 的 呼 拉 圈 前 進 ; 猜 輸 的 則 繞 交 通 錐 跑 三 圈 後 復 活 成 烏 龜 再 重 新 一 次 。
2 - 1 當 二 隻 兔 子 跳 進 終 場 的 呼 拉 圈 時 , 起 身 以 跳 跳 剪 刀 、 石 頭 、 布 用 腳 猜 拳 。 猜 贏 的 變 身 為 人 , 走 向 外 場 的 呼 拉 圈 中 ; 猜 輸 的 則 繞 交 通 錐 跑 三 圈 後 復 活 成 兔 子 再 重 新 一 次。
2 - 2 當 二 個 人 進 入 呼 拉 圈 後 , 用 綁 腿 帶 將 二 人 內 腳 綁 在 一 起 , 以 二 人 三 腳 走 路 方 式 , 逆 時 針 繞 行 整 個 躲 避 球 外 場。
3 - 1 當 場 中 間 只 剩 一 隻 烏 龜 和 一 隻 兔 子 時 , 活 動 告 一 段 落 , 接 著 進 行 二 人 三 腳 的 比 賽 以 及 龜、兔 賽 跑 來 結 束 活 動。
烏 龜 膝 蓋 不 著 地
雙 手 要 扮 成 兔 耳 朵
猜 拳 要 跳 起 來 用 腳 猜 拳
護 膝 呼 拉 圈 交 通 錐 綁 腿 帶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