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屯區大鵬國民小學 110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0 年 05 月 06 日~110 年 05 月 19 日。
三、評選日期:110 年 05 月 19 日(三)13:30~15:00。
四、評選地點:大翰鵬舉樓五樓視聽教室外陽台區。
五、評選方式:
(一)依本校教科書評選作業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六、樣書提供:
(一)評選科目: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編輯之教科圖書:適用一至三年級,含上、下學 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 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適用四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 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
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時間:110 年 05 月 05 日(三)16:00 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大鵬國小教務處設備組(請註明評選樣書)。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有事接洽請逕聯繫設 備組,並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出版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 評選參考。
(四)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10 年 05 月 26 日(三)16:00 前 洽設備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六)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陳筱婷老師;聯絡方式:電話:(04)22914655*710;傳 真:(04)22962415;地址:407 臺中市西屯區中平路 268 號。
(七)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