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松竹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 據: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臺中市政府教 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評選日期:109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30。
三、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教師休息室、辦公室。
四、評選方式:
(一)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五、樣書提供: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樣書)均可參加評選(送審未通過之教科 書(樣書)請勿送至學校),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規 定送樣書到校 。
(一)送評選科目:
1. 一、二年級(含上、下學期)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各領域教科用書、三 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九年一貫課程各領域教科用書。
2.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 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3. 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4. 資訊(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日期:109 年 5 月 11 日(一)16:00 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及各年級學年主任教室,樣書請一次送達,勿 分批寄送。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評選期間(5/13~5/20)為避免困擾,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 商勿進入本校。
(二)評選結果經本校教科書審查委員會決議後將擇期公告,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 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 供評選參考(教科圖書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及其他相關物品,不得納入評 選項目)。
(四)有關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市教網與本校網站校務佈告欄。評選結果公告 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 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
(五)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 黃嬿穎老師。
(六)聯絡方式:電話:(04)2244-7043 轉 713 ,傳真:(04)2243-6302。
(七)學校地址:406 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二段 12 號。
(八)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