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105 年獎勵國立臺灣大學博士人才培育申請須知
壹、目的:
為強化學研合作,促進人才交流,共同延攬並培育優秀人才,使其能專心致力於相關科 技研究與技術創新,強化研發能量,特辦理本獎勵作業。
貳、需求員額:
至多 12 位 (相關領域含工學院、理學院、電機資訊學院、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文學院、
法律學院及管理學院)。
參、申請資格:
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班一年級或二年級,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學生 肆、申請報名: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
二、申請應備文件:申請資料未繳交齊全或無法辨識者,視同資格不符,且一律不退件。
必備項目:
1.獎學金申請表(詳附件一) 2.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乙份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4.研究計畫書(提供論文題目、摘要、研究領域) (若尚無論文題目則免提供) 加分項目:
1.在學期間曾發表之文獻、專利,或參加國際及全國性比賽之資料
2.其他優秀表現佐證影本(如:期刊投稿、專題研究、證照或得獎紀錄等)
上述資料應以 A4 紙張大小呈現,並依序放置、編寫頁碼、不必裝訂。參加甄選人 員經用人單位書面審查合格者,即通知參加面試。凡所繳交之證件有偽造、變造或 其他不實情事者,一律註銷錄取資格。
三、獎學金申請者需於申請期間將應備文件傳送至以下地址或電子信箱 1.郵寄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06 號 9 樓 任先生 收
(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2.Email: charlesjen@iii.org.tw 任先生 收
四、申請者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即通知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不符者將不予退件,為維護 自身權益,報名前請先詳閱本簡章並審慎檢視是否符合各項申請資格,凡資格不符 者,請勿報名,經審查通過發現資格不符者,即取消申請資格。
伍、審查錄取:
一、審查期間: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
二、資格審查:由本會各需求單位會同人力發展處,審查同學之繳件相關資料。審查項 目包括研究能力與學業成績,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
三、面試作業:面試評分項目如下表
四、錄取公告:2016 年 9 月 15 日,錄取名單將行文校方,本會保留不足額錄取之權利。
陸、資格確認 :
一、本會於核定獎學金錄取名單後,將通知學校公告並個別通知獎學金當選學生,學生 應於本會通知後兩週內,與本會完成簽約(合約書詳附件二),方取得獎學金領取 資格。
二、如獎學金當選學生未於上述時間內完成簽約,視同放棄資格。
柒、獎學金授予:
一、獎學金核給金額:
1.本會每月提供獎學金新台幣 10,000 元。
2.補助期間:自合約簽訂日至博士班二年級學年結束(當年 8 月),不足一個月之畸 零日數,仍以一個月計。
二、獎學金之首次領取:由本會通知之獎學金當選學生,應於本會通知後兩週內,與本 會完成合約之簽約手續,以為權利與義務之憑據,本會始將獎學金匯入個人指定帳 戶,受領同學同時繳交領款收據。
三、獎學金續領:學生於獎助期間每年 2 月及 9 月,需提供在學或註冊相關證明。經本 會審查確認在學,繼續將獎學金匯送至指定帳戶並通知同學。
捌、學生義務:
學期間學生無需投入學研計畫,惟於升博士班三年級前,需參與本會暑期實習兩 次;如為博士班二年級申請之學生,則需參與本會暑期實習一次。實習期間另加發 實習津貼。
項目 細項說明
創新能力 研究計畫、研究方法及實作經驗之開創性 表達能力 簡報在學研究計畫或實務經驗
適合度 人格特質與本會文化及本會核心職能契合度 發展潛力 可塑性、未來貢獻度
其他 心智精神、服裝儀容、應對進退禮節、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