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聘用助理研究員徵才公告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聘用助理研究員徵才公告"

Copied!
4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聘用助理研究員徵才公告

一、職稱:助理研究員(電腦數值控制機械職類) 二、名額:1 名

三、性別:不限

四、工作地點:本分署泰山訓練場(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致遠新村 55-1 號)

五、報名日期:自 110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111 年 1 月 16 日止。

六、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 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 2 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 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 4 年以上者。

3.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

(二)上開所稱與應聘職類「電腦數值控制機械」相同或相關職類為:

1.相同職類:電腦數值控制車床工、電腦數值控制銑床工。

2.相關職類:精密機械工、車床工、鉗工、平面磨床工、圓筒磨床 工、牛頭鉋床工、沖壓模具工、銑床工、機械製圖、

電腦輔助機械製圖。

(三)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 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七、工作項目:

(一)辦理電腦數值控制機械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

(2)

項。

(二)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 項。

(三)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協(主)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

(六)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甄試方式:

(一)學經歷資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後續測驗。

(二)各階段測驗:

1.筆試:佔總成績 20%,原始分數應達 60 分,再按分數高低排序錄 取前 5 名進入實作。

2.實作:佔總成績 35%,原始分數應達 70 分,始得進入試教。

3.試教:佔總成績 30%,原始分數應達 70 分,始得進入面試。

4.面試:佔總成績 15%。原始分數應達 70 分,始得參加總成績評 核。

(三)甄試範圍:

測驗 命題範圍

筆試

公文寫作(20%)

專業科目(80%) 電腦數值控制機械相關知識 實作 電腦數值控制機械相關加工程式製作與實作。

試教 CNC 銑床或車床程式指令。

備註:

一、自備量具。

二、機具相關設備及刀把若有損壞需負賠償金額之責任。

三、提供刀具乙份,若斷刀不再提供。

(四)總成績達 70 分者為合格,始得提報本分署甄審委員會評審。

(3)

九、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當年 12 月 31 日止。(如錄取人員聘用資格 報經上級機關審核未通過,即予解聘;如考核成績優良且次年聘用計 畫奉准,則予以續聘)

十、薪資標準:以 328 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 40,901 元)。

十一、應徵方式

(一)請於111 年 1 月 16 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3 樓人事室),信封請註 明「應徵泰山訓練場電腦數值控制機械職類助理研究員」及白天 聯絡電話。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影本。

3.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 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視 同無工作經驗)。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公務人員履歷表(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自傳 500 字以 上,並經本人簽名)。

(二)並請於「本分署網頁/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本分署泰山訓 練場電腦數值控制機械職類助理研究員職缺應徵人員簡歷表」。填 妥資料後,傳送至 ann09169@wda.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泰 山訓練場電腦數值控制機械職類助理研究員(姓名:○○○)簡歷 表」。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甄選 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有偽造、變造證件情事者,撤銷其錄 取資格;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 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未獲通知

(4)

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並 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附足額之郵資俾利郵寄。

(四)聯絡電話:如有工作內容方面的疑問,請洽(02)8995-6399 分機 1255 自辦訓練科康先生;如有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洽分機 1733 人事室鍾小姐。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一)請於 110 年 4 月 22 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3 樓人事室),信封請註

(一)請於 111 年 5 月 7 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3 樓人事室),信封請註

(一)請於 111 年 3 月 31 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3 樓人事室),信封請註

(一)請於 110 年 11 月 1 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3 樓人事室),信封請註

(一)請於 111 年 6 月 12 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3 樓人事室),信封請註

[r]

[r]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