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應屆畢 業生
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工管系
一、應屆畢業生規定:
• 應屆畢業生規定:
• 未修足學期數,但學分已修足欲畢業者,須 依學則第 54 條規定申請提前 1 學期業,審核 通過者始得畢業。
• 申請提前畢業,請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 間辦理,約為期中考後 1 週內申請。
二技 四技
4 學期皆在學 8 學期皆在學 註:休學之學期不算在學。
二、畢業自審:
• 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係依入學時之課程規劃 表修習。
• 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審核自審】自我審核各 應修類別是否有漏修。
• 「畢業審核自審」自三上起,即可自行上網查看
。
• 校訂必修及專業必修,若為重補修課會對應至
「自由選修」頁籤,請先與通識中心老師或系辦 助教確認後,再於〔自審異動〕註記即可。
三、工管系(四進)畢業資格應修學分數:
◎
適用課規: 103 學年度入學適用※ 畢業自審: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 畢業審核自審】先進行自審作業。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
選修 總學 分數
應修科目
數及學分 28 學分 64 學分 最少應選 修 27 學
分
9 學分 128 學 分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選修
備註 表列課程
1. 以系上 開立之課 程為主 2. 畢業應 通過系辦 規定之
「資訊證 照門檻」
多修之學 分數得認 列為自由 選修
得修習各 系或通識 課程
四、工管系 (四進)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五、工管系 (四進)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1 :
• 非學年度課程,同一科目名稱重複修習,第 2 門不得認列為畢業學分,如:選項體育選修 2 次
籃球課,第 2 次修習的籃球不得列計至畢業學分中,
須再補修 1 門非籃球課之選項體育。
• 專業必修課程務必修習系上開設之課程,延修 等因素經系主任同意,始得修習系上規定之相 近課程替代。
五、工管系 (四進)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3 :
• 理工學院開設之專業選修課程,可認列為本 系之專業選修課程。
Q&A
是否仍有問題 ?
• 專業必修、專業選修及自由選修之認列,請先洽系 辦助教確認(分機 7032~7033 )。
• 通識課程,請洽通識學院老師(分機 7246 )
• 畢業資格審查系統問題 ( 如已修科目未出現等 ) : 日間部學生請洽註冊組(分機 4012~4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