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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嘉宗義書〈中觀派章〉漢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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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章嘉宗義書〈中觀派章〉漢譯(上)

許 明 銀

摘 要

18 世紀格魯派學僧章嘉‧若貝多杰(lCang skya Rol pa’i rdo rje, 1717-1786),從 1736 年到 1746 年,完成 他的哲學上的名作宗義書:Grub pa’i mtha’i rnam par bzhag pa(略號:CGN)。在他之前,宗義書之集大成,由拉 卜楞寺創建者妙音笑金剛(’Jam dbyangs bzhad pa’i rdo rje, 1648-1722)的《大宗義》(Grub mtha’chen mo)作 為代表作。這本書,第八品有部(24 枚,哲蚌‧果芒札倉 版 〈 ’ Bras spungs sGo mang par〉), 第 九 品 經 量 部( 21 枚),第十品唯識派(86 枚),第十一品中觀自續派(102 枚), 第十二品中觀應成派(77 枚),依此順序論述佛教;而佛教 以外的學派,在第七品以前處理。一般認為,這是由西藏人 完成之理解印度哲學思想之集大成。

這裡,章嘉喇嘛二世是土官三世‧羅桑曲吉尼瑪(Thu’

u kwan bLo bzang chos kyi nyi ma, 1737-1802)的上師,

他著有大部頭的宗義書,即俗稱《章嘉宗義書》(lCang skya grub mtha’)。該組織與妙音笑金剛的《大宗義》相似。附 帶一提,土官三世的有名宗義書為《宗義書水晶鏡》(Grub mtha’shel gyi me long, 1801 年成書)。

由於《章嘉宗義書》,目前國人似乎未有介紹文章,故

擇其〈中觀派章〉,分成第一節〈龍樹的生平與著作〉,和第

二節〈印度的中觀學派〉譯註。敬請海內外賢哲指正。

最後,附上所依藏文版本,及校勘註記,以資參考。

關鍵字 關鍵字 關鍵字

關鍵字::::《章嘉宗義書》、格魯派、中觀應成派、中觀自續派、

拉卜楞寺、妙音笑金剛、土官三世‧羅桑曲吉尼瑪、

《大宗義》、《宗義書水晶鏡》、章嘉國師

(2)

A Chinese Translation (Part One) of the Madhyamaka Chapter of lCang skya’s Grub mtha

Hsü Ming-yin

The famous 18th century Gelugpa scholar lCang skya Rol pa’i rdo rje (1717-1786) finished his famous philosophical work on tenets, the Grub pa’i mtha’i rnam par bzhag pa between 1736 and 1746. He deals with the SarvAstivadins in chapter eight (24 pages in the ‘Bras spungs sGo mang edition), with the SautrAntikas in chapter nine (21 pages), with VijñAnavAdins in chapter ten (86 pages), with the SvAtantrika-MAdhyamika in chapter eleven (102 pages), and with PrAsaGgika-MAdhyamika in chapter twelve (77 pages). Chapters one to seven are devoted to an explanation of non-Buddhist schools. According to general consensus, his work is the summa magna of presentations of Indian philosophy produced by Tibetan scholars.

The second lCang skya lama was the teacher of Thu’u kwan

bLo bzang chos kyi nyi ma (1737-1802) who composed another

major presentation of tenets which is generally referred to as

lCang skya grub mtha’the structure of which is close to ’Jam

dbyangs bzhad pa’i rdo rje’s Great Exposition of Tenets. To

mention in passing, the title of the third Thu’u kwan’s famous

exposition of tenets, finished in 1801) is Crystal Mirror (Grub

mtha’ shel gyi me long).

(3)

It seems that up to now no local scholar has written on lCang skya’s Exposition of Tenets. Thus I chose its chapter on the M›dhyamika school and translated it in two parts, The Life and Works of N A g A rjuna and The M A dhyamika School in India.

Any criticism from scholars home and abroad is welcome.

The Tibetan text with textcritical notes is provided as appendix.

Key words: lCang skya’s Exposition of Tenets, Gelugpa,

PrAsaGgika-MAdhyamika, SvAtantrika -MAdhyamika,

Labrang Monastery, ’Jam dbyangs bzhad pa’i rdo

rje, the third Thu’u kwan bLo bzang chos kyi nyi

ma, Great Exposition of Tenets, Crystal Mirror,

lCang skya

(4)

略 號表 略 號表 略 號表 略 號表 ::::

BGC=張 怡 蓀 主 編 :《 藏 漢 大 辭 典 》( 上 下 冊 ), 民 族 出 版 社 , 1993 年 12 月 第 1 版。( Krang dbyi sun gyis gtso ’gan bzhes nas rtsom sgrig byas pa: Bod rgya tshig mdzod chen mo)

BGTs=賀 文 宣 ‧ 竇 存 琦 編 :《 藏 漢 對 照 常 用 合 稱 詞 詞 典 》, 青 海 民 族 出 版社, 1987 年。( Ha’o wun zhon dang To’u tshun chi gnyis kyis bsgrigs: Bod rgya shan sbyar gyi shes bya’i rnam grangs kun btus tshigs mdzod)

D=德 格 ( sDe dge) 版 西 藏 大 藏 經 。 文 獻 號 碼 依 宇 井 伯 壽 等 編 《 西 藏 大藏經 總目 錄 ‧總 索 引》 仙台 , 1934 年 ; 1970(昭 和 45) 年 , 東京‧ 名著 出 版重 印。

GWM=Thu’u bkwan bLo bzang chos kyi nyi ma: Grub mtha’ thams cad kyi khungs dang ’dod tshul ston pa legs bshad shel gyi me long, 1801, Collected Works of Thu’u bkwan bLo bzang chos kyi nyi ma, Vol.2, New Dehli, 1969, Zhol ed.

OHB=Obemiller, E., History of Buddhism( Chos ’byung by Bu ston)

2vols. Heideiberg, 1931-2; reprint Tokyo: Suzuki Research Foundation, 1964.

P=北 京 ( Peking) 版 西 藏 大 藏 經 。 文 獻 號 碼 依 大 谷 大 學 圖 書 館 藏《 影 印北京 版西 藏 大藏 經 總目 錄‧索引 》 縮刷 版,京 都‧ 臨 川書 店,

1985 年 。

S 本 =rJe tsong kha pa chen po’i gsung ’bum bzhugs so,( pha) , 青 海 民 族出版 社,1987,pp.337-526.( =Drang ba dang nges pa’i don rnam par phye ba’i bstan bcos Legs bshad snying po)1408, P.6142, THU, No.5396. 法 尊 《 辨 了 不 了 義 善 說 藏 論 》(《 西 藏 佛 教 教 義 論 集

(二)》,台 北 , 1979, pp.159-276,再 錄; 略 號: 法尊善 論)。

SRD=Bu ston Rin chen grub: bDe bar gshegs pa’i bstan pa’i gsal byed

(5)

chos kyi ’byung gnas gsung rab rin po che’i mdzod, 1322, sDe dge ed., 303fols. 布 頓( 敦 )‧仁 欽 竹 著《布 頓 佛教 史》中國 藏學 出 版 社(略 號: SRD 藏 學 版),1988 年。

T=《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

TB=《 東 洋 文 庫 藏 西 藏 藏 外 文 獻 索 引 稿 》 東 洋 文 庫 , 1978 年 。 THU=《 東 北 藏 外 目 錄 》… … 金 倉 圓 照 等 編《 西 藏 撰 述 佛 典 目 錄 東 北

大學藏 版》 仙 台, 1953 年。

TKU=《 東 京 大 學 所 藏 西 藏 文 獻 目 錄 》 東 京 大 學 文 學 部 印 度 哲 學 印 度 文學研 究室, 1965 年。

藏 文 典 籍 目 錄 =《 藏 文 典 籍 目 錄 文 集 類 子 目 ( 上 中 下 ) 民 族 圖 書 館 》 四川民 族出 版 社, 1984 年; 北 京‧ 民族 出版社, 1989 年;1997 年(Shes bya’i gter mdzod 藏‧ 漢文對 照)。

《 梵 和 》 =荻 原 雲 來 編 纂 、 鈴 木 學 術 財 團 編 《 漢 譯 對 照 梵 和 大 辭 典 新裝版 》講 談 社, 1987( 昭和 62) 年 3 月 第三 刷。

(6)

前 言

章 嘉‧ 若貝多 杰(lCang skya Rol pa’i rdo rje1),法 名耶歇 丹 貝 仲 美 (Ye shes bstan pa’i sgron me,譯 作智 教燈),於第十 二饒 迥 火雞 年

( 公元 1717 年)正 月 初 十,誕生 於甘 肅涼 州( Lang gru’u , Lanchow)。

其 父 系 屬 游 牧 的 蒙 古 氏 族 , 名 祈 家 倉 巴2‧ 古 如 丹 增 ( Chi kya/ gya tshangs pa Gu ru bstan ’dzin),母名 布 吉( Bu skyid)。他 是章嘉 喇嘛 一 世 ‧ 阿 旺 洛 桑 卻 丹 ( lChang skya Ngag dbang blo bzang chos ldan, 1642-1714)的 轉 世 化 身。八 歲( 1724)時,章 嘉 被 帶 到 北 京,開 始 他 的 寺院 生活。他的 上 師包 括桑 許噶 欽‧喜 饒達杰(bZang shu dKa’ chen shes rab dar rgyas)3別 名阿 旺卻丹( Ngag dbang chos ldan)、土官喇 嘛 二 世‧ 阿旺卻 吉嘉 措( Thu’u bkwan Ngag dbang Chos kyi rgya mtsho, 1680-1736 )、 阿 澤 ‧ 卻 杰 ‧ 洛 桑 卻 增 ( A rtse chos rje bLo bzang chos ’dzin) 和 杰 尊 ‧ 卻 嘉 措 ( rJe btsun Chos rgya mtsho)。

這 位 章 嘉 喇 嘛 二 世 深 知 , 要 將 尊 者 聖 人 宗 喀 巴 ( Tsong kha pa, 1357-1419)與 格 魯 派( dGe lugs pa)教 法,在 內 地 和 滿 洲 之 間 傳 佈 務 必 要使 用漢語 、滿 洲 語和 蒙古語 。 因 此, 他 開始 學習這 三種 語 言。 他 的 學習 伙伴也 是他 的 好友,是 雍 正帝( 1722-1735)的 第四 個 兒 子;這 位 皇 子 就 是 後 來 的 乾 隆 帝 ( 1735-1796)。 事 實 上 , 章 嘉 喇 嘛 二世 加 上 藏 語文 ,對上 述四 種 語文 能運 用自 如 。十 八 歲( 1734) 時精 通 十明,

並 通曉 上述語 文。是 時封 “灌 頂普 善 廣慈 大 國師 ”( Byams brtses ’gro ba yongs kyi spyi bo nas dbang bskur ba’i kun mkhyen bla ma chen po)。木虎 年( 1734),遵旨 偕同第 十 七皇 子和 碩親王4( Kheng zi Ching

1 Rol pa’i rdo rje: 漢 譯 作 遊 戲 金 剛 , 梵 語 為 Lalitavajra

2 倉 巴( tshangs pa):指 咒 師( sngags pa),以 念 誦 咒 語 為 人 攘 災 招 福 之 入 世 僧 人 。

3 桑 許 噶 欽 ‧ 喜 饒 達 杰 : 乃 章 嘉 喇 嘛 一 世 ‧ 阿 旺 洛 桑 卻 丹 傳 的 作 者 , 有 Sagaster,

Klaus. Subud Erike; ein Rosenkranz aus Perlen. Wiesbaden, Otto Harrassowitz, 1967 之 專 書 研 究 。

4 和 碩 親 王 是 康 熙 帝 第 十 七 子 果 毅 親 王 胤( 允 )禮,或 稱 做 果 親 王。他 曾 負 責 邀 請 黑 帽 系 十 二 世 菩 提 金 剛 ( Byang chub rdo rje, 1703-1732) 和 紅 帽 系 八 世 法 義 成

(7)

wang, 1697-1738) 去 康 區 的 噶 達 ( mGar thar), 陪 同 流 放 該 地 的 七 世 達 賴( 1708-1757)返 回布 達拉宮 。章 嘉 國師 一行 人,在同年 11 月 23 日 抵達 噶達(《 清實 錄》作泰 寧,今 乾 寧 縣 )。十 九歲(木 兔 年,1735)

三 月二 十一日 ,達 賴 喇嘛 同章嘉 國 師 起程 至 前藏,七月 十七 日 ,達 賴 喇 嘛蒞 臨布達 拉宮 , 登上 寶座。同 年 十月 八 日抵 達後藏 札什倫 布寺,

同 月十 三日從 五世 班 禪羅 桑耶歇 貝 桑 保( bLo bzang ye shes dpal bzang po, 1663-1737) 接 受 比 丘 戒 , 且 授 與 法 名 耶 歇 丹 貝 仲 美 。 時 聞 雍 正 帝 歸 天, 旋即返 回拉 薩 。龍 年(1736) 赴內 地 ,經 康定等 地至北 京。 已 故 雍正 帝的第 四個 兒 子, 他的 好友 乾 隆剛 登 基不 久,立 即封 他 為管 理 京 師寺 廟喇嘛 札薩 克 達喇 嘛( Pe cing gi Thams ka bla ma,掌 印大 喇 嘛 ), 這頭 銜意 味 著 在 中國內 地, 他是西 藏佛教 之最 高 領導 者 。

由 於乾 隆 帝的 鼓勵 , 章嘉 國師 著 手編 纂 藏 蒙 雙語語 彙集,此 即 有 名 的《 正字學 者之 源》( Dag yig mkhas pa’i ’byung gnas)5,以 此作 為 統 一譯 成蒙文 《丹 珠 爾》 的基 礎。 二 十 五 歲 (鐵 雞年, 1741) 十月 十 五 日開 譯至水 狗年( 1742)十一 月十五 日 譯畢,《 蒙譯 丹珠爾 》後在 北 京 刊刻,流 通於 蒙 古 地 區。《 蒙譯 丹珠爾 》計達到 108,016 枚。木鼠 年

( 1744),與 乾 隆帝 在 北 京建立 噶丹 秦恰林( dGa’ ldan byin chag gling)

大 僧院,此 即 是雍和 宮,乃 仿照 格 魯派 的 僧院 教育。從火 龍年( 1736)

到 火虎 年( 1746),他 撰寫 他的最 有 名 著作《宗 義解 釋牟尼 正 教 美 嚴》,

又 譯作 《教派 建立 ‧ 能仁 聖教 妙高 莊 嚴》( Grub pa’i mtha’i rnam par bzhag pa gsal bar bshad pa thub bstan lhun po’i mdzes rgyan, 俗 稱《 章 嘉 宗義 書》)。五 十 七 歲(水 蛇年,1773)6,乾 隆帝 下旨,章嘉 國師 進

( Chos kyi don grub, 1695-1732), 在 1731 年 一 同 到 了 北 京 , 1732 年 他 們 兩 人 都 先 後 在 北 京 圓 寂 。

5 《 正 字 學 者 之 源 》( Dag yig mkhas pa’i ’byung gnas): 俗 稱 《 諸 學 概 論 》, 本 書 對 西 藏 和 蒙 古 的 佛 教 徒 而 言 , 是 非 常 好 的 佛 教 入 門 書 兼 辭 典 工 具 書 。 內 容 有 般 若 類、 中 觀 類 、 俱 舍 類 、毗 奈 耶( 律 藏 )類 、 宗 義 類 、密 咒 類 、 因 明 類 、 聲 明 類 、 工 巧 明 類、醫 方 明 類、新 舊 音 韻 類( 訓 詁 學 )等 十 一 類 構 成,其 前 半 部 乃 屬 於 宗 義 書 的 範 疇 。

6 Lopez 書,pp.365-6, 載 為 從 1772 年 到 1779 年, 章 嘉 監 修 滿 洲 語 譯《 甘 珠 爾 》。

(8)

行 《滿 州語譯 甘珠 爾 》,原典 乃依 據《漢 譯大 藏經》,完 成時 必 須等 待 到 章嘉 喇嘛二 世圓 寂 後的 1790 年。第十 三饒 迥火馬 年( 1786)四月 二 日 午後 ,章嘉 ‧若 貝 多吉 (遊戲 金 剛)在 內 地五 台山圓 寂, 享 年七 十 歲7

其 著作 共有七 函。

《 章嘉 宗義書》( lCang skya grub mtha’,略號:CGN),今有 三 出 版 物可 資使用 。其 一 ,為 Pleasure of Elegant Sayings Press in Sarnath, India, 1970; 二 者 乃 Lokesh Chandra 編 輯 , 由 Sharada Rani 於 新 德 里

( New Delhi),1977 出版,列入 Wata-pitaka Series 233.最後,是多 吉 杰 博編《 宗教 流 派論 》(章 嘉教派 論)(藏 文 ),中國藏 學 出 版 社,1989 年 。

根 據《 東 京大 學所 藏 西藏 文獻 目 錄》 東 京 大 學文學 部印 度哲 學 印 度 文學 研究室,1965 年( 略號:TKU)。Nos, 82-85,為 色拉結 巴札 倉 版 (Se ra byes par), 分為第 一類 、 36 枚 ,第 二類、 36 枚, 第 三類、

79 枚 ,第 四 類 、 149 枚 。 另 外 Nos, 86-88, 著 錄 為 安 多 版? ( A mdo’i par? ), 應 該 是 北 京 街 版( Pe cin par ma)。 茲查 閱前面 三種 出 版物 得 知:Sarnath 版系屬 於 色 拉結巴 札 倉 版;而 中 國 藏 學 出 版 社 者( 略 號:

藏 學版 ),為北 京 街版;至於 新德 里 者,因 手中 文獻 不全,故無 法判定。

今 譯文 以 Sarnath 出 版物作 為底 本 ,同 時 參 考藏學 版。 譯文內 出 現 阿拉 伯數字 ,例 如 278 表示藏 文漢 譯 在 此 頁終 了,接 著是從 另一 頁

《 藏 文 典 籍 目 錄 》( 上 ),四 川 民 族 出 版 社,1984 年,pp.498-9,認 為「 五 十 五 歲 , 即 鐵 兔 年 … … 歷 數 年 始 竣 。 」

7 章 嘉 國 師 的 傳 記 , 可 參 考 者 有 :《 藏 文 典 籍 目 錄 》( 上 ), 四 川 民 族 出 版 社 , 1984 年 , pp.478-99. Lokesh Chandra, Materials for a History of Tibetan Literature, Vol.1

( New Delhi: 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Indian Culture, 1963; Rinsen Book Co., Kyoto, Japan 1981) , pp. 38-45. E. Gene Smith, “The Biography of lCang skya Rol pa’i rdo rje, ” in the Collected Works of Thu’u bkwan bLo bzang chos kyi nyi ma , Vol. 1( New Delhi: Ngawang Gelek Demo, 1969) , pp.2-12. 土 觀 ‧ 洛 桑 卻 吉 尼 瑪 著 、 陳 慶 英 、 馬 連 龍 譯 《 章 嘉 國 師 若 必 多 吉 傳 》 民 族 出 版 社 , 1988 年 ; 台 北 ‧ 全 佛,有 此 譯 本 之 繁 體 字 版。Thu’u bkwan chos kyi nyi ma mdzad《 lCang skya Rol pa’i rdo rje’i rnam thar》( 藏 文 本 ), 甘 肅 民 族 出 版 社 , 1989 年 。

(9)

藏 文開 始。〈中 觀 派 章〉從 Nga 第四類, 277 頁開始;藏 學版,從 190 頁 開始。

最 後 , 美 國 學 者 Lopez, Donald Sewell, Jr., The SvAtantrika-MAdhyamika School of MahAyAna Buddhism, University Microfilms International Ann Arbor, Michigan, U.S.A, 1986.

iv+pp.3+pp.879.此 大 作 為 1982 年 , Lopez 先 生 向 維 吉 尼 亞 大 學 提 出 之 PH.D.之 論 文 。其 中 , 363 頁 以 後 為 CGN( Sarnath 版 pp.277-407) 之 英 譯(以 下 略 作 Lopez 書 ),漢 譯 進 行時,亦一併 參考 此 英譯 本,謹 此 感 謝此 學恩。

(10)

《宗義 解釋 牟 尼正 教 美 嚴》( Grub pa’i mtha’i rnam par bzhag pa gsal par bshad pa thub bstan lhun po’i mdzes rgyan) 中 第 四 類

(sde tshan bzhi pa)277

主 張無 自 性的 中觀 派 有兩 個部 分 :亦 即 依 據 什麼典 籍, 以及 從 它 產 生的 宗義建 立。

第一節 龍樹的生平與著作

首 先,正 如以 前 說過 地,一般 大乘 的 開創 教派者 是怙 主 龍樹。又,

《 入楞 伽經》( LaGkAvatArasUtra)說 : 各 各 自 證

8乘,非 推理 所 行;

怙 主 圓 寂 後 , 請 說 誰 受 持。9

這 是平 等住定 位10,唯 緣 自證 智境(內 身 智 境 界),止 息語 言分 別 戲 論的 乘本身 。它 是 非常 地深奧 , 所 以被 問 到在 導師圓 寂之後 ,由 哪 一 位受 持﹝這 深奧 教 法﹞ 。導 師回 答 說:

善逝圓 寂後 , 過不 久 出現;

那受持 諸理 , 大慧 汝 應知!

南方吠 陀地 , 稱具 德 比丘;

彼名叫 做龍 , 破有 無 有分;

詳說在 世間 , 吾乘 無 上乘;

8 各 各 自 證 : so so rang rig, Skt. prat yAtmavedya( 自 證 , 自 內 所 證 , 自 覺 )。 於 平 等 住 定 位 , 唯 緣 自 證 智 境 , 非 緣 語 言 分 別 戲 論 之 境 。

9 P.775, Vol. 29, 74.3.6-7. 另 見 英 譯 本 , D. T. Suzuki, trans., The Lankavatara Sutra

(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32) p.239.

1 0 平 等 住 定 位 :mnyam bzhag, Skt. samAhita. 定 , 等 引 ,平 等 住 ,根 本 定 。 梵 音 譯 作 三 摩 呬 多 。 修 定 時 一 心 專 注 人 法 無 我 空 性 所 引 生 的 禪 定 。

(11)

成就極 喜地11,彼 往極 樂 國。12

這裡 清楚 地預 言,這 阿 闍梨 本人 ﹝ 龍樹 ﹞ 如理 註釋 了義 乘,遠 離 有 無二 邊。如 此,在《 大 雲經 一萬二 千頌》( D vAdazasAhasrikAmahAmegha sUtra)13、 事 部 《 大 方 廣 菩 薩 藏 文 殊 師 利 根 本 儀 軌 經》( MaJjuzrImUla tantra)14、《 大法 鼓經》( MahAbherIhArakaparivartasUtra)15也 有 預 言 。 又,有些 經典說 這位 阿闍梨 是初 地 菩薩;有些 經典 則說 他 是七 地 菩 薩。 具德月 稱( CandrakIrti)在 《 燈作 明廣釋 》( PradIpoddyotana)

16提到 ,這位 阿 闍梨 藉 著 咒乘( snagags kyi lam,真言 道),在 其一 生 證 ( mngon du mdzad 278 pa , 現 起 ) 金 剛 持 ( rDo rje ’chang, Skt.

Vajradhara) 的 果 位 。《 大 雲 經 》 和 《 大 法 鼓 經》 提 到 ,在 未 來龍 樹 將 成 為所 謂的智 生光( Ye shes ’byung gnas ’od, Skt. JJAnAkarAloka)的 勝 利 者( rgyal ba, 佛);這 些說法 很 多 不一 致,不 過不矛 盾。 比 如許 多 不 同的 建立( rnam bzhag,立 論, 論 述 ) 出 現在 經典 , 關 於 我 們的 導 師 本人 發心的 時間 和 成佛 等等, 乃 是 按照 顯 現和 現實性 之共 和 不共 的 緣 故。 這是尊 者聖 人( rJe bdag nyid chen po) 宗喀 巴( Tsong kha pa, 1357-1419) 所 說 的 。

這位 阿闍 梨﹝ 龍 樹﹞,在佛 陀圓 寂後 滿 四 百年 時,在南 方 ﹝南 印 度 ﹞毗 達婆( Vedarbha/ Vidarbha)地方,一 富 有 圓 滿 無 子 的 婆 羅 門,

在 夢中 由天神 預言 說 :若 邀請一 百 位 婆羅 門 說法,將可 得子 。 因此 ,

1 1 極 喜 地:rab tu dga’ ba’i sa,或 譯 作 歡 喜 地。菩 薩 十 地 之 初 地。住 此 地 中 之 菩 薩 , 由 於 現 見 前 所 未 見 法 性,故 見 自 利 之 最 勝 菩 提 已 近,他 利 之 廣 大 利 生 事 業 將 成 , 心 極 愉 悅 , 名 歡 喜 地 。

1 2 P.775, Vol. 29, 74.3.7-8. 另 見 英 譯 本 , Suzuki, pp. 239-40.

1 3 P.898, Vol.35; D.232, ’Phags pa sprin chen po zhes bya ba theg pa chen po’i mdo.

《 聖 大 雲 大 乘 經 》; T.387,《 大 方 等 無 想 經 》。

1 4 P.162, Vol.6; D.543, ’Phags pa ’jam dpal gyi rtsa ba’i rgyud.《 聖 者 文 殊 師 利 根 本 續 》; T.1191,1215,1216.

1 5 P.888, Vol.35; D.222, ’Phags pa rnga bo che chen po’i le’u zhes bya ba theg pa chen po’i mdo.《 聖 大 皷 音 品 大 乘 經 》; T.270.

1 6 P.2650, Vol.60; D.1785, sGron ma gsal bar byed pa zhes bya ba’i rgya cher bshad pa.《 燈 作 明 廣 釋 》。

(12)

婆 羅 門 這 麼 做 且 啟 請 , 所 以 十 個 月 時 生 下 一 幼 兒 。 這 幼 兒 給 占 卜 者

( mtshan mkhan,術數士 )看後 , 占 卜者 說:雖 是好徵 候, 不 過只 有 七 天的 壽命。 被問 到 對他 做什 麼有 用 時, ﹝ 占卜 者﹞回 答說 : 邀請 一 百 位婆 羅門說 法的 話 ,可 以活七 個 月;若 邀 請一 百位比 丘說 法 ,他 可 以 活七 年。除此 別 無 辦法。以 後照 這樣 做 了,在臨 近七 年時,﹝ 父母 ﹞ 不 忍心 看到兒 子的 屍 體, 於是 送他 與 僕人 一 道去 流浪。

以後,他們 逐 漸 地來 到 了吉 祥那爛 陀( WrI-NAlandA,譯 言施 無 厭)

的 門 前 時 , 這 小 孩 朗 誦 沙 磨 吠 陀 ( snyan dngags kyi rig byed, Skt.

SAma-Veda),所以 被在那 裏的 偉大 梵 志薩 樂和( Sa ra ha)聽到,於 是 被 引導 入內後 ,解 釋 如此 這般的 情 形。阿 闍 梨﹝ 薩樂和 ﹞說 : 能夠 出 家 的話 ,就有 辦法 ﹝ 延長 壽命﹞ 。 因 此, 他 出家 了。從 怙主 無 量壽 佛

( tshe dpag med, Skt. AmitAyus)的門徑 給 與 教授,且 修 習而 脫 離了 閻 王 。

在 那 裏 ﹝ 那 爛 陀 ﹞ , 他 從 阿 闍 梨 ﹝ 薩 樂 和 ﹞ 本 人 聽 聞 許 多 咒 語

( sngags, Skt. mantra,真 言 )的 教授。從 那 爛 陀的堪 布(mkhan po, Skt.

upAdhyAya , 親 教 師 ) 羅 畝 羅 賢 ( sGra gcan ’dzin279 bzang po, Skt.

RAhulabhadra) 受 比 丘 戒 , 法 名 具 德 比 丘 ( dGe slong dpal ldan, Skt.

Bhiksu WrImAn)。這 是依照《 布敦 佛 教史 》( Bu ston chos ’byung)的 講 法 ;而 一些學 者的 著 作內 ,出現 不 同 於此 堪 布法 名。以 後擔 任 那爛 陀 僧 伽 的 安 居 執 事 , 施 展 點 金 術 用 來 安 頓 僧 伽 的 午 齋17。 不 久 ,稱 做 商

1 7 多 羅 那 它 著,《 印 度 佛 教 史 》: TAranAtha, rGya gar chos ’byung( 藏 文 本,略 號 : 多 氏 藏 文 本 ), 四 川 民 族 出 版 社 , 1986 年 , p.92 則 作 「 其 中 阿 闍 梨 龍 樹 在 多 年 之 間 , 依 靠 點 金 術 的 方 法 安 頓 在 吉 祥 那 爛 陀 宣 說 大 乘 教 法 的 五 百 人 的 生 活 。 」 多 羅 那 它 著 , 張 建 木 譯 《 印 度 佛 教 史 》( 略 號 : 張 氏 譯 本 ), 四 川 民 族 出 版 社 , 1988 年 , p.82 亦 有 相 同 的 記 述 。

“ Chos ’byung kLu sgrub nas Zhi ba lha’i bar gyi rnam thar” p.35 作「 龍 樹 從 海 洋 洲 之 間 , 使 用 點 金 術 , 而 且 從 沒 有 飢 荒 的 其 他 地 方 呈 獻 一 切 生 活 的 資 具 , 十 二 年 之 間,那 爛 陀 的 僧 眾 生 活 無 匱 乏 之 虞。」gZhi rim ’dzin grwa brgyad pa’i slob deb rig pa’i nyin byed las gnyis pa rGyal rabs dang Chos ’byung. Reader 8, Dharamsala, 1966.

Lopez, Donald Sewell, Jr., The SvAtantrika-MAdhyamika School of MahAyAna

(13)

羯 羅 ( bDe byed, Skt. WaGkara ) 的 比 丘 寫 了 名 為 《 明 莊 嚴 論 》18

( VidyAlaMkAra) 一 百 二 十 萬 頌 的 典 籍 , 批 判 所 有 的 人 ; 而 龍 樹 阿 闍 梨 折服 了他。

當他 在說 法時,兩 名 兒 童前 來聽法 ,而 且 看見 他們 走入 地 下, 所 以 問他 們是誰 ?回 答 說是 龍( klu, Skt. nAga)。因此,阿 闍梨說:把 夜 叉( gnod sbyin, Skt. yakSa)的泥 土帶 來! ﹝ 這泥 土適合 於製 作 塔、廟﹞

於 是他 們二人 把他 的 話向 龍王報 告。龍王 說阿 闍梨能 蒞 臨的 話,就﹝ 把 泥 土﹞ 獻給他 。因 此 ,知 道這有 益 處,他 來 到了 龍地。 他對 很 多的 龍 宣 揚 佛 法 , 帶 回 很 多 龍 的 泥 土 , 以 及 把 《 般 若 經 十 萬 頌 》( Sher phyin ’bum pa, Skt. WatasAhasrikAprajJApAramitAsUtra) 等 齎 來 人 間 , 所 以 被稱 做龍樹(kLu sgrub, Skt. NAgArjuna)。以後,他在甘 蔗 增( Li kha ra shing ’phel, Skt. PuNDravardhana)和 波 吒 鞞 沙( PaTavesa)等 許 多 地 方 ,利 益了很 多的 眾 生。

他也 蒞臨 北方 的 俱盧 洲1 9(sGra mi snyan, Skt. Kuru)等地 ,依 神 通 與 宣 說 佛 法 等 無 邊 無 際 地 從 事 利 益 眾 生 。 另 外 建 立 很 多 佛 塔 和 神 廟 ;以 及在金 剛座﹝ 菩提 伽耶 , BodhgayA﹞以 金剛 石格 子 圍牆 環 繞;

也 設計 修建吉 祥米 聚( WrIdhAnyakaTaka)佛 塔的結 構等 等2 0。藉 由行狀 事 跡,對於 佛教也 作 出 不可思 議的 利 益。特別 是恢復 衰 頹 的大 乘 佛教,

而 且對 於佛陀 的教 法 ,和 佛陀本 人 相 同地 以 恩德 加以流 傳。

有 些 譯 自 印 度 的 中 國 歷 史 解 釋 ,《 華 嚴 經 》( Phal po che, Skt.

Buddhism ( 略 號 : Lopez 書 ) University Microfilms International Ann Arbor, Michigan, U.S.A., 1986, p.371 作 「 relieved the misery of the spiritual community.」

1 8 《 明 莊 嚴 論 》:Tib. rig pa’i rgyan;前 註 10. Lopez 書,p.371 作 NyAyAlaMkAra, OHB, part2, p.124 同 此。多 氏 藏 文 本,p.95 指 出:《 明 莊 嚴 論 》一 百 二 十 萬 頌 是 傳 說 錯 誤,據 三 種 印 度 歷 史 文 書 一 致 的 記 載,只 有 一 萬 二 千 頌。另 見 張 氏 譯 本,p.84。

1 9 俱 盧 洲 : 那 裡 住 的 人 臨 死 的 七 天 以 前 , 從 天 空 發 出 不 可 愛 的 聲 音 , 說 “ 你 要 死 ”, 因 此 名 叫 俱 盧( 義 即 不 可 愛 音 )。又 有 人 說 ,因 為 那 裡 住 的 人 聲 音 不 和 雅 的 緣 故 。( 參 閱 : 格 西 曲 吉 札 巴 著 、 法 尊 、 張 克 強( 建 木 )等 譯《 格 西 曲 札 藏 文 辭 典 》, 民 族 出 版 社 , 1981 年 第 3 刷 , p.190a)。

2 0 龍 樹 的 傳 記 到 這 裏 是 布 敦 佛 教 史 的 摘 要,請 參 閱 OBH,part2, pp.122-5;另 外 見 SRD 藏 學 版 , pp.145-7。

(14)

AvataMsakasUtra, 又譯 為《 耳 飾 經 》)也 是 這位 阿 280闍 梨從龍 地迎 請 來 的。在印 度的典 籍 與 西藏古 老的 諸 論典,也 出現說 ﹝他 請來 的 ﹞《 般 若 經十 萬頌》,所 以 很 明 顯地由 這位 阿闍梨,從龍 地 迎請 來的 大 乘經 典 不 單是 般若經 典籍。

至於 他在 人世 間 的壽 命 有多 少,雖然 說 法 很多 不一 致,不 過活 了 六 百歲 與經典 的預 言 符合 。布敦 一 切 智者 和 尊者 一切智 者宗 喀 巴, 亦 視 為是 合理的 意見。

這位 偉大 的阿 闍 梨, 宣稱三 次講 說 大法,而清 楚地 說明 三 大講 說 佛 法 是 什 麼 , ﹝ 這 在 ﹞ 以 前 的 諸 學 說 和 尊 者 三 師 徒 ( rJe yab sras

﹝ gsum﹞ )21的 著 作 內 未 出 現 。 有 些 不 同 宗派 的 學 者 解 釋 為, 第一 次 說 法調 伏了商 羯羅 比 丘等 的一些 聲 聞 部; 與 第二 次說法 乃著 作 了《 中 觀 理聚 六論》( dBu ma rigs tshogs drug)22等 表示深 甚空 性 的論 典;以 及 第三 次說法 乃依 據 《大 法鼓經 》 等 的經 典,著 作了表 示一 切 眾生 具 有 善逝 藏(sugatagarbha)——界(khams, Skt. dhAtu)‧ 法界‧常住 的

《 法界 讚》( Chos dbyings bstod pa, Skt. DharmadhAtustotra)等 。而 且 這 ﹝三 次說法 ﹞也 依 據《 大雲 經》 和《大 法 鼓經 》的一 些明 文 敘述 而 出 現的。至 尊聖 者‧妙音 笑金 剛( rJe btsun dam pa ’Jam dbyangs bzhad pa’i rdo rje,俗 稱 嘉 木 樣 一 世,1648-1722)23也 視 此 方 法 為 合 理 意 見 , 他 解釋 說雖然 後二 者 的說 法符合 中 間 法輪﹝ 指般 若經典 ﹞的 命 題, 但 是 第三 次說法 乃詳 細 地指 出,佛 陀 是 相續 的 不變,以及 在了 義 上是 未

2 1 尊 者 三 師 徒 : 指 宗 喀 巴 及 其 二 上 首 弟 子 賈 曹 ‧ 達 瑪 仁 欽 ( 盛 寶 ) 和 克 主 ‧ 善 祥 賢 ( rJe tsong kha pa dang rGyal tshab dar ma rin chen dang mKhas grub dge legs dpal bzang)。

2 2 中 觀 理 聚 六 論:就 是《 中 論 》、《 迴 諍 論 》、《 精 研 論 》(《 廣 破 論 》)、《 七 十 空 性 論 》、

《 六 十 正 理 論 》、《 中 觀 寶 鬘 論 》。

2 3 妙 音 笑 金 剛 乃 俗 稱 的 嘉 木 樣 一 世,為 甘 南 夏 河 拉 卜 楞 寺 院 之 創 建 者( 於 1709 年 開 始 建 寺 ),著 作 甚 豐,有 十 五 函,其 中,所 作 的《 宗 義 解 說 普 賢 國 太 陽 》( Grub mtha’i rnam bzhad rang gzhan grub mtha’ kun dang zab don mchog tu gsal ba kun bzang zhing gi nyi ma lung rig(s) rgya mtsho skye dgu’i re ba kun skongs zhes bya ba, TKU, No.91-95), 即 俗 稱 《 大 宗 義 》( Grub mtha’ chen mo, 略 號 : JGN) 為 西 藏 佛 教 「 宗 義 書 」 之 集 大 成 。

(15)

涅 槃的 理趣, 所以 從 第二 次說 法另 外 有第 三 次說 法。

這位 聖人 (bDag nyid chen po,佛 ), 著 作 了很多 解說 共 同 281和 特 殊的 (共與 不共 ) 學問 之論 典。 翻 譯成 藏 文的 醫藥論 著( 醫 方明 論 典 )有《百 方篇》( Yogazataka),世 道的 論著有《 養生 篇 》( NItizAstra)

和《百 智論》( PrajJAZataka),另外 有《 緣起算 》、《造香 法》、《 點金 術 教 誡》等等。佛 學( 內 學)方 面,有《 稻 芊( 稈)經》( WAlistambasUtra)

與《緣 起經》( PratItyasamutpAdasUtra)等很 多經釋。特 別是 以 經 教( lung)

來 成 立 甚 深 中 道 了 義 究 竟 的, 有 《 集 經 論 》( SUtrasamuccaya)24。 以 正 理 ( rigs pa) 來 成 立 的 有 六 部 論 , 即 《 中 論 》( Madhyamaka-zAstra

/ Madhyamaka-kArikA)、《 七 十 空 性 論 》( WUnyatAsaptati)、《 迴 諍 論 》

( VigrahavyAvartanI)、《 六十 正理論 》( YuktiSaSTikAkArikA)、《精 研論》

( VaidalyasUtra , 又 譯 作 《 廣 破 論 》)、《 中 觀 寶 鬘 論 》

( RAjaparikathAratnavalI)。

《中 論》在印度 有 名 的 註釋 有八家 ,但 是 譯成 藏文 的,﹝ 只 ﹞ 有 無 畏 註 ( MUla-madhyakavRtti-AkutobhayA ) 、 佛 護 註

( BuddhapAlita-mUla-madhyamaka-vRtti )、 清 辨 註 《 般 若 燈 論 》

( PrajJApradIpa-mUla-madhyamaka-vRtti )25、 與 月 稱 註 《 明 句 論 》

( MUla-madhyamakavRtti-prasannapadA ) 四 家 ; 以 及 觀 誓 ( sPyan ras gzigs brtul zhugs, Skt. Avalokitavrata)造《 般 若 燈 論 》的 複 註《 般 若 燈 廣 釋 》( PrajJApradIpaTIkA )26。 尊 者 聖 人 宗 喀 巴 主 張 , 同 意 無 畏 註

( AkutobhayA) 是龍 樹 的自 註乃不 合理。27

2 4 《 集 經 論 》: 又 作 《 大 乘 寶 要 義 論 》, T.1635。 其 中 廣 引 《 般 若 經 十 萬 頌 》、《 菩 薩 藏 經 》、《 三 摩 地 王 經 》 等 無 量 大 乘 經 文 , 用 以 成 立 緣 起 性 空 甚 深 中 道 , 是 為 如 來 一 代 時 教 中 的 究 竟 了 義 。

2 5 漢 譯 乃 波 羅 頗 羅 蜜 多 羅( PrabhAkaramitra, 565-633)譯 的《 般 若 燈 論 釋 》15 卷 , T.30, pp.50-136。另 外 有 日 人 羽 溪 了 諦 博 士( 1883-1974)的 譯 註《 國 譯 一 切 經 》 中 觀 部 2。

2 6 P.5259, Vol. 96-7; D.3859.

2 7 本 書 無 畏 註 ( P.5229, Vol. 95; D.3829), 一 般 認 為 是 龍 樹 的 自 註 ; 有 關 此 , 藏 人 顯 然 持 不 同 看 法 。

(16)

《七 十空性 論 》和《 迴 諍論 》與 《精研 論 》的 三部 論 有自 註 , 而 且 由月 稱造了 《六 十 正理 論》的 註, 以及 有 由利 他賢班 支達( paNDita Parahitabhadra)造了《 七十 空性論》的註( WUnyatAsaptativivRti/vivRtti

《 七 十 空 性 論 解 說 》)。28另 外 這 位 偉 大 的 阿 闍 梨 ﹝ 龍 樹 ﹞ 造 《 菩 提 心 釋 》(BodhicittavivaraNa)29,以前 很 多人 主 張是 般若類 的 教 誡,不 過 , 尊 者三 師徒認 為是《 集密 根本釋 》( GuhysamAja-tantra)的補 遺( le lag,

支 分 ),﹝ 他 ﹞也 有 很多 《 五次 第 》( PaJcakrama)等的 密乘 經典, 但 是 在這 裡不贅 述了。

在這 位聖 282 人的 追 隨者 當中 ,聖天 ( Aryadeva) 阿闍梨 就中 觀 類 也有《智 心髓 集 》( JJAnasAra-samuccaya)30、《 迷亂 摧壞正 理因 成就》

( Skhalita-pramathana-yukti-hetu-siddhi ) 31 、 《 手 量 論 頌 》

( HastavAla-prakaraNa-kArikA)32等一 些小 品, 但 是 ﹝菩 薩﹞ 瑜 伽行 的

《 四 百 論 頌》( CatuHzataka-zAstra-kArikA)33是 一 切 的 命 題 。 月 稱 針 對 此 , 也 有 註 釋 ( 《 菩 薩 瑜 伽 行 四 百 廣 註 》 Bodhisattva-yogacaryA-catuH-zataka-TIkA)34

佛護 的《 中論》 註已 經提過 了。 雖然 咸 稱 他著 了許 多的 論 著, 但 是 其 他 都 未 譯 成 藏 文 。 清 辨 的 自 造 頌 ﹝ 非 註 解 其 他 著 作 的 自 造 頌 文 ﹞ , 有 《 中 觀 心 ( 論 ) 頌 》( Madhyamaka-hRdaya-kArikA) 及其 自 註

《 中觀 心(論 頌) 註 思擇 焰》( Madhyamaka-hRdaya-vRtti-tarkajvAlA)。

2 8 Ruegg, David Se yfort. The Literature of the Madhyamaka School of Philosophy in India. Otto Harrassowitz Wiesbaden, 1981. p.116 提 到 Parahitabhadra( 11 世 紀 ),

為 迦 濕 彌 羅 學 者 , 是 龍 樹《 七 十 空 性 論 》 解 說 ( vivRti/ vivRtti)的 作 者, 他 與 童 勝( gZhon nu mchog)一 道 將 它 譯 成 藏 文。再 者 Parahitabhadra( 利 他 賢 )為 俄 ‧ 羅 丹 喜 饒( rNgog bLo ldan shes rab, 1059-1109)的 老 師 而 有 名,且 在 陁 頂 寺( mTho ling/ lding) 擔 任 譯 師 。 按 :《 七 十 空 性 論 解 說 》 收 入 D.3868; P.5269, Vol.99。

2 9 P.2665, 2666, Vol.61; D.1800=4556,1801.

3 0 P.5251, Vol.95; D.3851.

3 1 P.5247, Vol.95; D.3847.

3 2 P.5248, Vol.95; D.3848.

3 3 P.5246, Vol.95; D.3846.

3 4 P.5266, Vol.98; D.3865.

(17)

從 這裏 出現很 多外 道 徒和 佛教徒 的 宗 義特 點,而 且詳細 地提 到 中觀 派 的 見‧ 修‧行 ( bBu ma pa’i lta sgom spyod )的重 要性 ,所 以 無比 偉 大 的阿 底峽( AtIza, 982-1054), 在印 度 和西 藏做了 很 多 次《 思 擇焰 》

( rtog ge ’bar, Skt. TarkajvAlA ) 的 解 說 。《 中 觀 寶 燈 ( 論 )》

( Madhyamaka-ratna-pradIpa)宣 稱是小 清 辨 (legs ldan chung ba) 造 的 ,而 不是這 位阿 闍 梨所 作的。

大阿 闍梨 月稱 自 造頌《 入中 論》(MadhyamakAvatAra)及其 自註 一 道 ,因 善巧解 說、出 類拔 萃而 很有 名 。阿 闍梨智 藏( JJAnagarbha)造

《 二諦 分別論 》( SatyadvayavibaGga)及其 自註,而 這註 解宣 稱 是寂 護

( Zhi ba ’tsho, Skt. WAntarakSita)所 作,這 是假 托其名 。

阿闍 梨寂 護造《 中觀 莊嚴》( MadhyamakAlaMkAra)及 其自註。其 中 ,著 名的自 註是 頌 和散 文相間 所 作 的《 中 觀莊 嚴》之 真正 論 著。 尊 者 一切 智者宗 喀巴 說 :宣 稱的正 文 是 從當 中 的頌 文調開 ,不 過 ,不 是 正 文先 做了之 後, 註 解以 後註的 二 論 著。 這 283 難 語釋( paJjikA, 細 疏 )宣 稱是蓮 華戒( KamalazIla)所 作,克主 傑( mKhas grub rje dGe legs dpal bzang, 1385-1436) 說 那 是 假 的 。 這 難 語 釋 雖 有 一 些 不 合 理 的 部 分,但是 阿闍梨 法友(chos kyi bshes gnyen, Skt. Dharmamitra)主 張,

阿 闍梨 蓮華戒 是作 者 ,故 或許是 阿 闍 梨心 未 圓滿 時做的 ,應 當 考察 。 這 是崇 高師寶( rJe rin po che)宗 喀巴在《 中觀 莊嚴備 忘 錄 》35所說 的。

《 中觀 莊嚴》的 復註,有 阿闍 梨法友 的著 作( MadhyamakAlaMkaraTIkA)

36

阿闍 梨蓮 華戒 著《中 觀明 》(MadhyamakAloka),由 此非常 清晰 地 顯 示中 觀和唯 識( 心 )大 乘師們 的 特 殊教 規。這 理路要 點非 常 細致 , 而 且尊 者聖人 宗喀 巴 也很 重視它。 ﹝ 寂護 的 ﹞《 中觀莊 嚴》 和 ﹝智 藏 的 ﹞《 二諦分 別論 》 和﹝ 蓮華 戒的 ﹞ 《中 觀 明》 三者, 稱為 自 續派 東

3 5 《 dBu ma rgyan gyi zin bris》 , P.6141, Vol.153, THU.5407.

3 6 未 見 其 著 錄 於 目 錄 內 。

(18)

方 三師( rang rgyud shar gsum)。

另外 這些 阿闍 梨 在所 造 的密 乘論典 當中,也有 很多 零散 說 明抉 擇

﹝ 中觀 ﹞見解 的道 理 之小 品,不過 , 這裡 我 不做 說明。

大 阿 闍 梨 寂 天 ( WAntideva ) 的 《 大 乘 集 菩 薩 學 論 》

( WikSA-samuccaya)與《入菩 薩 行》( Bodhisattva-caryAvatAra)二 者,

乃 中 觀 派 典 籍 尤 其 殊 勝 者 。 阿 闍 梨 馬 鳴 ( dpa’ bo, Skt. WUra, AzvaghoSa)、龍 覺(klu’i byang chub, Skt. NAgabodhi)、聖解 脫軍( ’phags pa grol sde, Skt. Aryavimuktisena)、 獅子 賢( seng ge bzang po, Skt.

Haribhadra ) 、 佛 智 足 ( sangs rgyas ye shes zhabs, Skt.

BuddhajJAnapAda)、 AbhayAkaragupta( 無 畏 生 護 ) 的 學 說 , 也 都 屬 於 中 觀派 的見解。自在 成 就者 陸希巴 LUhipa(KUyi-pa, LUhipAda)、鈴 尊 者 ( dril bu pa, Skt. GhaNTApAda )、 黑 行 者 ( nag po spyod pa, Skt.

KRSNacArin )、 拏 熱 巴 ( NAropa, 1016-1100 )、 主 人 彌 勒 巴 ( MaitrIpa, MaitrIpAda)等 大 多 數 成 就 者,也 只 是 阿 闍 梨 聖 龍 樹 之 追 隨 者。這 些 應 成 派( thal ’gyur ba, Skt. PrAsaGgika)是 什麼,和 自續派( rang rgyud pa, Skt. SvAtantrika) 是 什 麼 , 我 將 在 底 下 說 明 。 這 些 很 簡 略 , 而 全 部 284 可 從其 他﹝典 籍﹞ 得 知。

(19)

第二節 印度的中觀學派

敘 述 從它 產生 的宗 派 安立 , 有 釋詞 、區 別、定 義和 主 張 的 四 個 部 分。首先 ,阿闍 梨 清 辨說:「 離 開二 邊,即 是中 央( madhya),同 於 此故 是中 道 。 持此 見解 , 即是 中觀。 我 義 此中 利 所 說( 自己 的理 由,在 這 裡說 明 益 處 )。」因 此,離 開 有 無 二 邊 之 中 央,即 是 中 觀 。 藉 由說 明它 的 意 義, 中觀 的 論典 、中 觀 的 宗 義, 與 中 觀宗 義宣 講者 諸 人士,亦 獲得 所 謂 中 觀( madhyamaka)的 名 稱。阿 闍 梨 本 人 說 :

「 演 說 且 宣 揚 中 觀 道 ( 中 道 ), 所 以 稱 做 “ ka” (

!

)。 在 語 根 的 聲 音 方面 ,稱 為 論 典或 稱做 中 觀的 凡是 有 這 名 稱便 是 中 觀。 再者 ,以 稱 做

!

的名 稱來 說 的,所 以被命 名為 中 觀。﹝ 這是﹞ 中觀 的 宗 義。」

第 二, 區 別 有 兩個 部 分,是 真正 的 區別 , 和附 帶 的 立 論。

首 先,龍 樹 的 弟 子們 當 中,聖 天( Aryadeva,提婆,約 170-270 年 )被佛 護( BuddhapAlita)等 其他人 士相 信,是與 阿闍 梨 本人 相同 的 。所 以從 前 的 學者 ,對 該 父子 二人 給 與 名 稱為“ 根 本教 典的 中觀 派 ”( gZhung phyi mo’i dbu ma pa),其 他 人 士則 為“ 偏執 中 觀 者”

( Phyogs ’dzin pa’i dbu ma pa)

37。尊者 宗喀 巴 三師 徒 也主 張 這是 合理 的。

其 中 ,根 本派 和 偏 執 者的 命 名 原因 ,雖 然 二父 子的 究 竟 意 趣 在 於 應成 派( Thal ’gyur pa, Skt. PrAsaGgika)的 觀點,但 是 教 典 的 指示,

在 詞句( tha snyad)上是 否 承認 自相( rang mtshan, Skt. svalakSaNa,

自 性)38,和是 否 承認 外 境,以及 是 否可 以 從只 有 他 人 公 認 的 方 面,

3 7 偏 執 中 觀 者 。 應 成 、 自 續 二 派 各 釋 龍 樹 密 意 者 。( BGC, p.1766a)。

3 8 自 相 。 由 各 自 特 性 表 明 其 存 在 之 實 有 事 物 , 即 不 由 內 心 思 惟 假 名 安 立 , 而 是 外 境 本 身 實 際 存 在 者,如 柱 及 瓶 等 不 待 斷 除 應 破 分( 理 智 所 分 析 排 除 的 事 物 ) 及 現 起 概 念,而 自 身 現 於 現 量( 直 接 知 覺 )中 之 一 切 有 為 法( BGC, p.2652b);

Skt. svalakSaNa:本 身 具 有 特 有 的 性 質。自 性。自 己 性 相(《 梵 和 》p.1540a)。

(20)

對 反對 者產 生 比 285量( rjes dpag, Skt. anumAna,推論)39等的論 述,

都 沒有 清楚 地 解 釋。 因此 , 遵守 一般( 共 同 )的 自 續 派和 應成 派雙 方 , 都 被 稱 做 根 本( phyi mo)。 在 ﹝ 龍 樹 的﹞ 《 菩 提 心 釋 》40雖 出 現 些許 破斥 唯 心( sems tsam, Skt. cittamAtra)的 情 形, 但 是 在 自 宗 沒 有詳 細說 明 是否 允 許外 境( phyi don, 物質 世 界)。

大 阿 闍 梨 佛 護 ( BuddhapAlita) 在 《 佛 護 根 本 中 觀 註 》41——根 本 地敘 述諸 正 理的 含 義,指 出很 多 過 失( thal ’gyur, Skt. Pra-saGga,

必 過)42後解 釋,而 未 說明 自 續 因( rang rgyud kyi gtan tshigs, Skt.

svatantrikahetu)43。其 後,阿闍 梨 清辨( BhAvaviveka)在《 佛 護 註》

發 現很 多的 缺 點 ,說 明必 須 安立 自續 因 的 很 多原 因。 因此 ,視 他是 對 自續 ﹝派 ﹞ ( Rang rgyud pa, Skt. SvAtantrika)解 釋的 開 創 教 派者

( shing rta’i srol ’byed pa)。接 著,具 德 月 稱 指出 那 些 缺點 不 適 用 於 佛 護( 即 佛護 沒有 那 些過 失),和 損 害承 認自續 因,以 及講 解 很 多理 由 證 明 承 認 ﹝ 自 續 因 ﹞ 不 合 理 , 於 是 視 他 是 對 聖 龍 樹 密 意 應 成

﹝ 派﹞( Thal ’gyur pa, Skt. PrAsaGgika)解 釋 的 開 創 教 派 者。因 此 , 這 些人 ﹝佛 護、清辨、月稱﹞ 是所 謂的“ 偏 執中 觀 者 ”( phyogs ’dzin

3 9 比 量 。 在 明 見 因 由 , 確 立 關 聯 之 後 , 推 斷 所 立 之 宗 或 了 知 隱 蔽 之 事 物 者 。 如 以 煙 及 水 鷗 , 為 因 由 , 比 知 有 火 有 水 ( BGC, p.915b)。 簡 單 地 說 , 比 量 就 是 推 論 、 推 理 。

4 0 P.2665, 2666, Vol.61; D.1800, 1801. Byang chub sems kyi ’grel pa;

Bodhicitta-vivaraNa.

4 1 P.5242, Vol.95; D.3842. dBu ma rtsa ba’i ’grel pa BuddhapAlita;

BuddhapAlitA-mUlamadhyamaka-vRtti.

4 2 thal ’gyur, Skt. pra-saGga. 應 成,過 失,應 成 失,成 反 質 難(《 梵 和 》p.877a)。

4 3 自 續 因 。 rang rgyud kyi gtan tshigs/ rang don rjes dpag gis legs par rtogs pa’i nges shes la brten nas gang zag pha rol po gzhan la gzal bya’i don gang yin pa de de’i blo ngor ’thad pa sgrub pa’i tshul gsum rang ngos nas grub pa’i gtan tshigs yang dag dper na/ sgra chos can/ mi rtag ste/ byas pa’i phyir/ zhes pa lta bu’o/

( BGC, 2645b-2646a) 此 處 辭 典 漢 譯 有 若 干 處 脫 漏 , 故 個 人 重 新 翻 譯 如 下 : 自 續 因 。 根 據 為 自 比 量 善 洞 見 的 信 心 , 使 對 方 他 眾 所 量 事 物 是 什 麼 , 在 其 心 中 證 成 道 理 的 三 相( tshul gsum,三 性,正 因 應 具 備 的 三 支:宗 法、同 品 遍 和 異 品 遍 ), 從 自 己 ﹝ 方 面 ﹞ 成 立 的 正 因 。 如 為 破 斥 承 認 聲 是 有 常 的 對 方 , 而 立 量 云 : “ 聲 是 無 常 , 所 依 性 故 。 ” 梵 語 的 svatantrahetu 則 可 譯 作 自 立 因 , 自 在 因 。

(21)

pa’i dbu ma pa)。

如 此,克 主傑 的《 千 劑大 論‧ 幸運 者開 眼 》44說:「其 後,阿 闍 梨 佛護 作《中 論 註》,解釋 聖 龍 樹 父子 密 意 的 應成( prasaGga,必 過 )。」

我 們﹝ 格魯 派 ﹞ 的一 些學 者 思惟 ﹝上 述 ﹞ 所 說的 本 意 之後 ,承 認佛 護 是應 成派 的 開 創教 派者 , 但是 那不 符 合 尊 者聖 人 宗 喀巴 的意 趣。

雖 然佛 護未 說 自 續因 ,而 只 從應 成方 面 作 文 義解 釋, 但是 僅那 樣不 能 認定 他是 應 成派 的 開創 教 派者 之故。那 也 是指 該 系 統(該 宗 ),和

286指 定為 該 開創 教 派者,必 須清 楚抉 擇 該系統( 該 宗)合理 的理由,

以 及由 此而 來 所引 起 的其 他 不合 宜的原 因 之 故。

一 般來 說,在認 定 開 創教派 者時,宗 喀 巴 的《 善 說 心 髓 》45說:

「 又了 義( nges don, Skt. nItArtha)的 經 典 含 義, 若在 別 處引 證 時,

有 損害 ﹝含 義 ﹞;以 及在 別 處要 引證 時 不 合 理( 不 應理 );對 該 含 義 決 定能 證成 正 理 ,故 善已 抉 擇, 必須 跟 隨﹝ 了義 ﹞ 而 尋求 密意 。」

﹝ 以上 ﹞所 說 的 因由 與該 情 形, 在這 裡 亦 是 相同 之 故。如 是, 賈曹 傑 的《 解 說 藏 莊嚴》46,和 克主 傑 的《 千劑 大論》,解釋開 創教 派者

4 4 sTong thun chen mo/ Zab mo stong pa nyid kyi de kho na nyid rab tu gsal bar byed pa’i bstan bcos sKal bzang mig ’byed (mKhas grub rje). TB, No.178-2236=THU, No.5459.《 千 劑 大 論 》或《 解 明 甚 深 空 性 真 實 性 論‧ 幸 運 者 開 眼 》。

這 是 從 應 成 派 的 觀 點 , 批 判 性 的 研 究 空 性 理 論 , 討 論 其 他 大 乘 學 派 的 見 解 。 本 論 著 由 象 雄 巴‧法 自 在 稱 祥( Zhang zhung pa Chos dbang grags pa’i dpal),

根 據 克 主 傑 就 該 主 題 的 演 講 摘 要 寫 成 , 一 般 簡 稱 做 “ sTong thun chen mo”

《 千 劑 大 論 》 為 人 所 知 。

4 5 Legs bshad snying po《 善 說 心 隨 》 Drang ba dang nges pa’i don rnam par phye/ ’byed pa’i bstan bcos Legs bshad snying po.( Tsong kha pa, 1408 年 著 ) P.6142, THU, No.5396.

rJe tsong kha pa chen po’i gsung ’bum bzhugs so,( pha), 青 海 民 族 出 版 社 , 西 寧 , 1987 年 , pp.337-526.( p.340) 藏 文 本 。

法 尊 法 師 譯 《 辨 了 不 了 義 善 說 藏 論 》, 原 載 《 海 潮 音 》 18-7, 1937 年 7 月 , 收 入 《 西 藏 佛 教 教 義 論 集 ( 二 )》 pp.159-276, 大 乘 文 化 出 版 社 , 民 國 68 年 5 月 ; cf.《 佛 教 大 藏 經 》 第 48 卷 , pp.100-172。 此 段 文 字 , 法 尊 譯 「 又 了 義 經 義 , 若 作 餘 解 所 有 違 難 ; 不 作 餘 解 義 定 唯 爾 所 有 能 立 , 皆 善 抉 擇 。 當 隨 彼 論 而 求 密 意 。 」《 同 論 集 ( 二 )》 p.160, 錄 之 , 以 資 參 考 。

4 6 mNgon rtogs pa’i rgyan gyi ’grel ba don gsal ba’i rNam bshad snying po’i rgyan

(22)

的 意義 也都 像 那 樣的 。我 擔 心太 多, 所 以 不 寫了 。 若 是這 樣了 解開 派 師 的 意 義 , 也 就 容 易 理 解 至 尊 慈 氏 ( Maitreya) 不 能 視 為 中 觀 派

( Madhyamaka, MAdhyamika)的開派 師,而 只有 怙 主 龍樹 是 中 觀派 的 開派 師。

再 者 ,如 果佛 護 是 應 成派 的 開 派師 ,那 麼 無差 別地 承 認 清 辨 自 己 和佛 護二 人 是 自續 派, 這 承認 的理 由 也 是 完全 沒 有 的。 若說 何以 分 明清 辨如 此 主張 , 這由 尊 者聖 人宗喀 巴 清 楚地 說 明。《善 說 心髓 》 說:「即 使 清辨 也 沒 有 想到,佛護 與自 己 在允許、不 允 許自 續 上 不一 致 ;不 過設 定 是 允許 自續 為 宗的 。依 該 重 點 ,他 也 不 允許 自己 和佛 護 二人 ,在 破 斥人 ‧ 法的 自 性( rang bzhin, Skt. svabhAva)所 破 事 上 有不 同。」47因 此,比起 說 阿 闍 梨清 辨 主 張 應成 派的開 287派 師 是 自 續派 之講 法 ,有 人 說什 麼 都是 不相干 的 。

尊 者聖 人 宗 喀 巴很 清 楚地說 過,應成 派 的 開 派師 是 月 稱,他 說:

「《 明句 論 》內,說 佛 護不承 認自 續,以 及 能 證成 中 觀 師使 用 自 續不 合 理,與 對 相反 方面(bzlog phyogs)提出 很 多損 害,所以 是﹝ 應成 派 ﹞開 派師。 」48

針 對 此, 有些 經典 說 指出 那 含 義損 害的 人 是月 稱, 而 開 宗 者 是 佛 護。 這種 說 法, 智 者易 於 了解 是最不 相 干 的。

那 麼,若 說克 主 傑的《 千劑 大 論》內,佛 護 造《 中 論 》的 註 解 , 解 釋 聖 龍 樹 的 密 意 應 成 , 所 說 的 意 義 是 什 麼 ? 那 個 正 如 以 前 說 明 地 ,在 解說 正 文 的意 思時 ,未使 用自 續 因 , 而只 從 應 成方 面解 釋正 文 意思 。﹝ 克 主 傑﹞ 沒有 說 明﹝ 佛護﹞ 是 應 成派 的 開 派師 。在 聖者

( rGyal tshab rje) .THU, No.5433.題 名 被 簡 稱 為 “ rNam bshad snying po’i rgyan” 《 解 說 藏 莊 嚴 》。

4 7 S 本,p.473;法 尊 善 論,p.242.該 譯 文 如 下:「 清 辯 論 師,未 諳 佛 護 許 否 自 續 , 與 自 不 同 , 是 想 定 許 自 續 為 宗 , 由 是 因 緣 故 亦 不 許 自 與 佛 護 破 人 法 自 性 其 所 破 事 , 更 有 差 別 。 」

4 8 S 本 , p.473; 法 尊 善 論 , p.242.該 譯 文 為 「 顯 句 論 ( 即 明 句 論 ) 中 , 說 佛 護 師 不 許 自 續 , 及 成 立 中 觀 師 不 應 用 自 續 , 並 許 彼 者 有 多 過 難 , 開 此 車 軌 。 」

(23)

龍 樹 以 前 , 出 現 了 持 中 觀 見 解 的 國 王 因 陀 羅 部 底( Indrabhuti), 和 大 婆羅 門薩 樂 和 等人 ,雖 然 他們 造顯 示 究 竟 見解 的 典 籍, 但是 未指 定 中觀 派的 開 派 師。 在清 辨 以前 ,蒞 臨 有 持 經部 行 中 觀自 續派 見解 的 阿闍 梨提 婆 夏瑪( slob dpon DevaZarma),以及 在寂 護 以前,有 聖 解 脫 軍( Aryavimuktisena)等 持 瑜 伽 行 中 觀 自 續派 見 解的 阿 闍 梨;

他 們雖 然造 論 典 ,但 是他 們 未建 立該 規 矩 和 開派。 請 好好 地想 一下 這 原因 是什 麼?

大 學者 妙 音 笑 金剛( ’Jam dbyangs bzhad pa’i rdo rje, 1648-1722)

288 按 照過 去 的說 法﹝ 佛 護是 開派師 ﹞ , 在別 處 造 論說 明 , 但是 自 己的 主張 , 確 定是 承認 月 稱本 人是 應 成 派 的開 派 師。在 他的 《大 宗 義》( Grub mtha’ chen mo)說:「 月稱 破 斥﹝ 清 辨﹞,成 立 ﹝ 應 成 派 ﹞特 殊( 不 共)。」49註釋 也 說:只 有 月 稱清 楚 地 分 辨應 成 派 不 共 的 規矩 (教 規 )。50

具 德馬 鳴、龍 覺等 也 都明 顯 地是 中觀應 成 派,亦 即 由 馬 鳴的《 勝 義( 真 諦 )菩 提 心 修 習 次第 書 》51,與 龍 覺 的《( 秘密 )集 會成 就 法 安 立 次 第 》52等 可 知 。 尊 者 聖 人 宗 喀 巴 承 認 , 大 佛 子 寂 天 與 月 稱 一 致。無比 偉大 的阿底 峽,也 是 中 觀 應成 派,這 藉由《 菩提 道燈 論 》53

4 9 JGN, ca, 9a.5.引 自 Lopez 書 p.850, 註 7。

5 0 Lopez 書 p.850, 註 8 提 到 : 這 一 般 不 被 章 嘉 引 用 , 妙 音 笑 金 剛 接 著 說 :「 佛 護 建 立 應 成 派 , 不 過 不 清 楚 , 無 論 如 何 主 張 自 續 ﹝ 三 段 論 法 ﹞ 。 月 稱 教 導 說 佛 護 不 主 張 自 續 ﹝ 三 段 論 法 ﹞ , 以 中 觀 成 立 使 用 自 續 ﹝ 三 段 論 法 ﹞ 的 不 適 當 , 推 翻 自 續 三 段 論 法 , 及 經 由 自 相 ( rang mtshan, Skt. svalakSaNa, 自 性 ) 損 壞 存 在 。 」

因 此 , 似 乎 與 章 嘉 的 意 見 相 反 , 妙 音 笑 金 剛 認 為 佛 護 是 應 成 派 的 開 派 師 。 見 妙 音 笑 金 剛 《 大 宗 義 》( JGN, ca, 9a.5-7)。 以 上 引 自 Lopez 書 pp.850-851。

5 1 P.5431, Vol.103; D.3912=4518.

ParamArtha-bodhicitta-bhAvana-krama-varNa-saMgraha.

Don dam pa byang chub kyi sems bsgom pa’i rim pa yi ger bris pa.

5 2 P.2674, Vol.62; D.1809.

SamAja-sAdhana-vyavasthAli.

’Dus pa’i sgrub pa’i thabs rnam par bzhag pa’i rim pa.

5 3 P.5343,5378, Vol.103; D.3947,4465.

Bodhipatha-pradIpa.

(24)

及 其《 細 疏》54,以 及《中觀 優波 提 舍》55及 其《 開 寶 篋 》56等 得 知 。 而 且宗 喀巴 尊 者 三師 徒, 不 只一 次解 釋﹝ 他 是應 成 派 ﹞。 因此 ,中 觀 派的 區別 按 照 名言 (術 語 )主 張, 乃 定 為 主張 和 不 主張 外境 (外 在 對象 )兩 種 。 前者 是清 辨 與月 稱偕 同 追 隨 者; 後 者 是寂 護與 蓮華 戒 師徒 等。 決 定 勝義 (真 諦 )空 性正 見, 若 從心 續 產 生理 趣方 面區 分 , 則 定 為 自 續 派 ( rang rgyud pa, Skt. SvAtantrika ) 和 應 成 派

( thal ’gyur pa, Skt. PrAsaGgika) 二者 。

自 續派 分 為 兩 個,即 經部行 中觀 自 續派( mdo sde spyod pa’i dbu ma rang rgyud pa, Skt. SautrAntika-SvAtantrika-MAdhyamika),和 瑜 伽 行 中 觀 自 續 派 ( rnal ’byor spyod pa’i dbu ma rang rgyud pa, Skt.

YogAcAra-SvAtantrika-MAdhyamika)。 前 者 是 清 辨 師 徒 , 及 後 者 是 寂 護 師徒 。應 成 派和 自 續派 二 者, 以後 將 會 說 明。

西 藏 以 前 的 一 些 學 者 說 中 觀 派 有 兩 種 , 即 主 張 現 空 ( snang stong , 方 便 和 智 慧 ) 二 積 集 是 真 諦 ( don dam bden pa, Skt.

paramArtha-satya ) 之 幻 理 成 就 ( sgyu ma rigs grub pa, Skt.

mAyAyuktisiddha),及 主張 就 顯 現 只斷 戲 論( spros pa, Skt. prapaJca)

是 真諦 289之不 安住。對此 命名,偉 大 的 譯 師俄‧羅丹 喜饒( rNgog

/ Ngog bLo ldan shes rab, 1059-1109)在 他 的信 函〈 甘 露 滴 〉( bDud rtsi’i thigs pa) 作 了 反 駁 說 : 從 真 諦 ( don dam, 勝 義 ) 主 張 方 面,

立 為﹝ 中觀 ﹞ 二 者是 產生 稀 奇迷 惑的 安 立。 尊者 聖 人 宗喀 巴也 說:

「 偉大 的俄 譯 師 之該 言論 , 非常 地好。 因 為 依知 理 推 論只 度量 的含

Byang chub lam gyi sgron ma.

5 4 P.5344, Vol.103; D.3948.

BodhimArga-pradIpa-paJjikA.

Byang chub lam gyi sgron ma’i dka’ ’grel.

5 5 P.5324, Vol.102, 5326,5381; D.3929,4468.

Madhyamakopadeza.

dBu ma’i man ngag.

5 6 P.5325, Vol.102; D.3930.

RatnakaraNDodghATa-nAma-madhyamakopadeza.

dBu ma’i man ngag rim po che’i za ma tog kha phye ba.

(25)

義 ,主 張是 真 諦 (勝 義諦 ) 之中 觀, 這 也 是 沒有 的 。 」雖 然尊 者聖 人 宗喀 巴解 釋 , 如此 主張 幻 理成 就的 境 界, 是不 合 理 的; 但是 對一 般 中觀 派, 他 不 主張 幻理 成 就和 只不 安 住 的 名言( 用 語) 不合 理。

因 為僅 那樣 的 名言,在阿 闍 梨馬 鳴造《 勝 義 菩提 心修 習 次第 書 》,有 清 楚地 說明 。 這是 由 大學 者 諾桑 嘉措( Nor bzang rgya mtsho) 所 說 的 ,我 想那 不 錯 吧! 這些 需 要有 很多 說 明 的 理由 , 但 是我 暫時 擱 置 下 來 290.1257

5 7 藏 學 版 199.7.

(26)

校勘註記 校勘註記 校勘註記 校勘註記::::

1 susus 2 gzhagbzhag 3 be ta’i(藏學版)4 藏學版誤讀為 rtogs 5 藏學版誤作 rnam bzhag 6 tono 7 藏學版省略 pha mas 8 藏學版作 de nas de rim gyis 9 藏學版省略 song 10 藏學版作 sleb pa 11 藏學版 作 khid 12 藏學版誤作 na 13 Sarnath 與藏學版均作 dad,茲改作 dang 14 藏學版誤作 na 15 藏學版誤作 zhal lta ba 16 藏學版作 gsungs 17 yanyin 18 藏學版作 sa 19 skye poskyes bu 20 bzhen pabzhengs pa 21 藏學版誤作 gra 22 bzheng pabzhengs pa 23 khyad parkhyad par du 24 bsosgsos 25 rgyan nagrgya nag 26 ga’ zhagga’ zhig 27 藏學版作 bstan pa’i 28 skye poskye bo 29 藏學版誤作 rig pa 30 藏學版誤作 rsta shes 31 藏學版誤作 rig pa 32 藏學版誤作 kyang 33 藏學版作 lhugs 34 藏學版作 gsung ngo 35 ibid. 36 yanyin 37 藏學 版作 zhig 38 藏學版作 rig pa 39 藏學版作 Luhiba 40 藏學版誤作 rnam bzhag 41 rjadbrjod 42 藏學版誤作 sgrogs 43 藏學版誤作 dbyings 44 藏 學版 誤 作 rnam bzhag 45 藏學版作 Buddhapalita, Sarnath 版作 BudhapAlita 46 藏學版誤作 bsgrub byed 47 藏學版作 bsam 48 tede 49 藏學版誤作 lags 50 Sarnarth 版多植 de 字,藏學版 則無 de 51 藏學版作 gcig 52 藏學版作 gyis 53 藏學版作 gcig 54 藏 學版誤作 bo 55 Sarnath 版誤植為 gnyas 56 藏學版省略 mi len 57 gyiskyis 58 藏學版讀作 Indrabodhi 59 藏學版讀作 cing 60 ibid. 61 dbumdbu ma 62 藏學版誤作 rnam bzhag 63 bde nabden 64 spring yidsprings yid 65 藏學版作 thig 66 藏學版誤作 rnam bzhag 67 藏 學版作 min te 68 mchosmtsh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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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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