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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不願意讓訪客查知您住院的訊息,請 告知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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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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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壹、醫院環境簡介

一、本院為健保特約醫院,院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電話總機:(04)23592525。

二、病房報到後,護理站人員會為您介紹本院環境、病房公共 設施之操作說明及使用規定。若病房有設施損害或故障,

請通知護理站聯繫工務室派員維修。

三、本院各病房均張貼「緊急疏散逃生平面圖」,請先閱覽。

各病房及逃生樓梯間均採用防火建材,若遇天災或火災,

切勿慌張,請遵照護理人員之指引及協助按逃生方向疏散。

四、服務項目與地點:

貳、病人權利

一、本院秉持「病人為醫療主體」的概念,在您住院期間,本院 醫師於診治時,應向您或您的陪同家屬解釋病情、檢驗、檢 查相關資訊、治療方針及癒後情形。

二、若您對本院醫事人員所提供之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

本院非常鼓勵您向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發問、要求說明。

三、本院於您就醫過程中所知悉之病情、健康等一切秘密,均依 法善盡保密義務。若您不願意讓訪客查知您住院的訊息,請 告知本院。

四、本院應您的親屬、陪同家屬之要求,得適時向其解說您的病 情,若您不願特定家屬知悉您的病情,請事先以書面通知護 理站、或您的主治醫師,以利本院處理。

五、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本院對所有住院病人提供「預立安 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Do Not Resuscitate) 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

「末期病人終止或撤除維生醫療說明暨同意書」及「撤回預 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聲明書」,使醫師對不 可治癒之末期病人,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不施予積極 性之治療或急救,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支持 性醫療照護措施,若需要進一步了解,您可向醫療人員詢 問。

六、為使有限生命可化為無限的大愛,本院配合國家衛生政策對 所有住院病人提供「器官捐贈同意書」,作為決定器官捐贈 之依循,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器官勸募小組分 機:5036、5039、5027,地點:第一醫療大樓地下一樓。

七、實施手術前,本院醫療人員會為您做麻醉前評估,並向您說 明手術的原因、手術的危險性及可能的併發症,在確定您或 您的家屬已經了解並且簽署麻醉及手術同意書後,才會為 您執行手術。但若情況緊急,為搶救病人性命,依醫療法規 定,得先為病人手術。

八、本院為教學醫院,為促進醫學教育、培養優秀之醫療人員,

懇請您惠予配合相關之教學活動,但您有權利拒絕任何與 治療無關之檢驗、測試等相關活動。您的拒絕,並不會影響 到本院醫事人員對您的服務態度及所提供之醫療品質。

九、您的個人隱私及就醫尊嚴將受到保障,如不願公開個人 資料,請於辦理入院手續時,告知櫃檯服務人員。(註:

決定後,將另於「病人住院同意書」勾選「同意」或「不 同意」。若勾選「不同意」公開姓名資料,各掛號櫃檯、

服務台、護理站等,均無法查獲該您的住院資料,且開刀房 外病人動態螢幕亦不顯示您的個人資料。

十、您有權要求並接受合理的持續性照護。本院在您出院時,會 視您的需求安排繼續門診回診、協助您辦理轉診、或安排居 家護理。

(2)

叁、入院報到

一、辦理住院報到之地點及時間:

二、辦理住院及出院手續必須驗證健保IC 卡及身分證,另有榮 民證或遺眷證者一併驗證。

三、報到時若遺漏前揭證件,務請於 10 日內(仍在住院)或出院 前補齊證件,逕至掛號櫃檯補驗並更改身分,否則喪失應 享有之費用優惠,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四、本院無提供家屬枕頭與被子等寢具之使用,但有提供租借,

請自行斟酌攜帶或選擇租用。

五、完成住院手續後,請直接至病房護理站報到;若超過 4 小 時未到護理站報到,將註銷您本次住院權利。

肆、病房選擇與更換

伍、病人及家屬配合事項

一、為確保本院提供給您的醫療照護品質,請您避免在住院期 間接受未經本院醫師處方之藥品或其他醫療服務。若您想 嘗試傳統中醫醫療服務,請向您的主治醫師提出,本院可 提供中醫會診的服務。

二、為確保您的安全,離開病房務請告知護理站。欲外出離院 ,請先徵得診治醫師同意,填寫請假單,向護理站辦理請假 手續,請假以不超過 4 小時為原則,且晚間不得外宿;

不假離院或逾假不歸,均視同自動出院。但住院複檢役男 一律不得請假外出,若有擅離病房者立即通知役政主管單 位,註銷本次複檢結果。

三、本院為維護安全及病人權益,訂有探病訪視之管理時間,在 您住院期間請陪伴照料您的親屬至護理站辦理陪伴證,並 請隨身攜帶。為維護病房安寧,讓所有病人均能充份休息,

探病時間至 21:00 止,超過探病時間僅持有陪伴證可進出 病房,無陪伴證者,請配合於晚間 21:00 結束探病。

四、您有使用醫院公共設備的權利,但請協助醫院妥善維護,避 免影響到其他人的權利。

五、為維護病房安全,不得在病房、浴室或洗手台上烹煮食物,

如有食物需加熱請洽各護理站。

六、為維護您財物的安全,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醫院。

七、為維護病房安寧、安全、衛生,避免感染,儘量勿讓兒童進 入病房。病房內禁止事項包含禁止喧嘩、禁止吸煙 、禁嚼 檳榔 、禁攜危禁品 、禁止推銷物品、請勿使用插座電器、

請勿於標示有「禁止使用行動電話」之區域使用行動電話,

以上事項敬請配合實施。

八、為配合本院之感染管制措施,請勿穿著病人服、吊點滴或 留置引流管至美食街用餐。

九、請家屬主動向本院醫療人員告知異常之健康狀況,如發燒,

並配戴口罩、儘速就醫。

十、為維護醫療作業之順暢並保障其他病人及本院人員之隱私 權,未經當事人同意請勿在醫療場所進行拍照、採訪、攝 影或錄音。

陸、住院費用負擔

一、部份負擔(住院日數與部份負擔之比例)

住院日數 1-30 日 31-60 日 60 日以上 部分負擔 10% 20% 30%

二、本院所提供全民健保不給付之醫療服務項目,均會事先告 知您,並獲得您書面同意。否則依法不得就該部份向您收取 費用(緊急情況無法事先告知您或家屬之處置則不在此限)。

三、若您是健保身分住院,於診治醫師診斷可出院時,請配合辦 理出院手續,經通知拒不出院者,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 法規定應自行負擔有關費用。

四、停車資訊:

(一)南院區停車場:每小時 30 元,停車時間不滿 30 分鐘不收 費,隔夜停車當日 20:00 至次日 08:00 時段停車費五折優 惠,每日停車費用不超過 360 元(以當日 0:00~23:59 計)。

(二)北區第二停車場(東大路與西屯路口)憑繳費收據或東大路第 二停車場停車優惠卷可享當日(次)免費停車。

柒、各類證明文書之申請

若您需要申請病歷資料複製本、各類診斷證明文件、影像資 料光碟複製等,請由本人、法定代理人或經授權之人士提出申 請,其他收費及申請規範詳請參考各類證明文書申請。

捌、其他附屬服務

一、如需病人服務員服務,請直接向護理站登記。

二、本院殯儀業務係委外經營管理,如有需要請洽分機 2560。

三、 三、本院設有加護病房家屬休息室,每人每日酌收清潔費 300 元、另如需申請救護車等服務,請與所屬護理站登記。

四、本院提供各項諮詢服務電話、網址及信箱

管道 聯絡方式

總機 04-23592525 門診服務台 分機 2977 或 2978 急診服務台 分機 3652

第一醫療大樓服務台 分機 2999 第二醫療大樓服務台 分機 2957

醫療諮詢服務中心 分機 2561(行政大樓二樓) 全方位健康諮詢中心 專線 04-23741353 分機:1353 整合性癌症資源中心 分機 3261(門診前棟大樓一樓) 藥物諮詢中心 門診用藥分機:4647

出院用藥分機:4621、4625、4641 榮民預約掛號專線 04-23592311/04-23592312

醫院網址 www.vghtc.gov.tw(網路預約看診) 院長信箱 email@vghtc.gov.tw

玖、出院手續及轉院申請

一、若醫師認為病情尚未痊癒不得出院,而仍堅持出院者,依醫 療法規定,需簽具「自動出院同意書」。

二、接獲出院通知後,請依據護理站指示辦理出院手續,出院手 續請於當日中午 12 點前辦理完成,以利醫院清潔作業,方 便下位住院患者使用。

三、辦妥出院手續,本院會依據您出院的概況,擬定適合您的出 院計畫,對您提供定期追蹤安排,請您盡可能的配合醫院的 安排。

四、如果您於住院期間想轉至其他醫院繼續接受治療,本院會為 您開立轉診單。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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