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第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 選拔與獎勵辦法
指導機關:教育部
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承辦單位:人間福報
協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
社團法人中華福報生活推廣協會
聯絡電話:02-8787-7828#25 林于韵小姐
2016 第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
壹、緣起
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創辦人星雲大師倡導「三好運動」--做好 事:做有益於人間的好事;說好話:說令人受用的好話;存好心:常懷祝福 別人的好心;能為校園品德教育注入活水,增進友善的師生與群我關係,型 塑優質校園倫理文化;進而由學校向家庭與社區擴展,促進社會祥和,特辦 理本項選拔。
貳、目標
一、選拔重視學生品德教育且熱心創意推廣的實踐學校,樹立推動典範。
二、發掘能具體落實與推廣三好運動的教學與活動策略,增進推廣效果。
三、實踐學校能將落實的經驗,推廣到其他學校與社區,成就三好社會。
参、指導與主、協辦機關 一、指導機關: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三、承辦單位:人間福報
四、協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社團法 人中華福報生活推廣協會
肆、推動與審查機制
為公正辦理審議相關作業,設置「三好校園實踐學校指導委員會」(以 下簡稱委員會),組織與運作如下:
一、委員會由主辦單位聘請教育與社會碩望人士11 至 19 人為委員,負責審 議選拔與獎勵辦法、審議程序,及獲獎名單等。
二、敦聘1 位委員為主任委員並置執行長 1 名,下設工作小組,辦理各項議 決事項與行政業務。
三、選拔作業由委員會委員分組成立「初、複審小組」,必要時得外聘委員 協助遴選作業。
四、「三好校園實踐學校」之初審為「書面審查」,複審為「專業對話」;
審查結果提送委員會確定獲獎名單。
伍、選拔組別與名額
「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分大專院校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 等四組,每年辦理一次,經初、複選後,按申請比例,擇優錄取,詳如表列:
1
組別 申請方式 入圍複審名額 複審方式
大專院校組
首次申請 擇優錄取
每 所 學 校 ( 院 、 系 、 所 ) 複 審 時 間以 20 分鐘為原 則 , 含 學 校 報 告 與專業對話。
第一次續申請 擇優錄取 第二次續申請 擇優錄取
高中職組
首次申請 擇優錄取 第一次續申請 擇優錄取 第二次續申請 擇優錄取
國中組
首次申請 擇優錄取 第一次續申請 擇優錄取 第二次續申請 擇優錄取
國小組
首次申請 擇優錄取 第一次續申請 擇優錄取 第二次續申請 擇優錄取 陸、選拔對象與條件
一、須為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
國民中學、國民小學。
二、凡有意願,且能用心實踐「三好校園」之學校,皆可參與選拔。
三、大專院校組得以全校或院、系、所提出實施方案,惟一校一案須以學校 名義提出申請。
四、優良「三好校園實踐學校」接續申請第二、三年計畫者,以創新、延續 及推廣為主;大專院校以院、系、所接續申請計畫者,須擴及校內其他 院、系、所,聯合辦理。
柒、輔導與分享過程
一、連續或累計3 次獲選三好校園實踐學校者,即為「三好校園典範學校」,
無須再提出申請,但可推薦其他學校參加。
二、獲選學校得自典範學校中選聘輔導人員1 名,提供諮詢輔導。
三、獲選學校之校長及主要承辦人須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三好校園共識營。
四、獲選學校於推動一學期後,應將「期中報告」置於學校網站/三好校園 網頁公開分享,必要時得安排審查委員到校進行實地訪視指導。
五、獲選學校於推動一年屆滿時,應參加承辦單位辦理之期末報告,總結成 效與建議,並接受主、承辦單位安排之媒體專訪,擴大推廣成效。
六、「三好校園實踐學校」、「三好校園實踐典範學校」,有義務接受主辦 單位邀請,至其他學校傳承經驗與分享心得;典範學校分享人員之交通 費用由主辦單位支應。獲選學校進行經驗分享與推廣時,得邀請審查委 員共同參與。
捌、辦理時程
第六屆三好校園實施期程表 徵件日期 即日起至105 年 6 月 30 日
(星期四)止
須線上申請,並以掛 號或快遞寄出紙本。
複審(報告與專業對
話) 105 年 7 月下旬 佛光山台北道場 選拔結果公告 105 年 8 月中旬
三好校園共識營 105 年 8 月 25 日、26 日
(星期四、五)
佛光山佛陀紀念館
(高雄)
期中報告與實地訪視
1. 105 年 12 月 16 日 ( 星 期 五)前,將期中報告建置 於學校網站分享。
2. 若 安 排 訪 視 , 將 另 行 通 知。
期末報告暨頒獎典禮 106 年 6 月中旬。 日期與地點另行公告
玖、線上申請方式
參 與 選 拔 之 學 校 請 登 入 三 好 校 園 網 站 ( 網 址 http://nie.merit- times.com.tw/),下載第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申請表暨方案計畫書」
(如附件資料),並依下列規定填報、寄送:
一、申請表暨方案計畫書紙本一式三份(含用印正本一份)。
二、上列資料電子檔,請上傳「三好校園」網站。
三、請於105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前,以掛號或快遞方式寄至人間福報社,
地址:11087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27 號 5F,註明第六屆「三好校園實 踐學校工作小組收」,逾期不予受理。
拾、審查內涵
各校繳交之計畫書以4 頁為原則,內容包括:
一、三好理念
以學生為主體、重視人本與關懷,能將「三好運動」融注學校整體教育 體系,包括行政實踐、制度常規、教學活動,及生活的親師生互動等,
使每人都是「三好運動」推動者,也是實踐者。
二、團隊參與
能融入家長及社區參與意識,親師生與社區共同致力推動,並主動參與 專業社群對話,重視經驗傳承與分享。
三、環境型塑
能營造有利於學生表現品德行為的環境,以多樣化的學習活動帶動親師 生落實推動,亦能關注學生適性需求與學校整體氣氛的營造。
四、實踐策略
能具體規劃落實「三好運動」及與學校品德教育結合之策略,無論透過 正式課程教學或活動設計,力求教材、教法、媒體與科技、實踐方案、
推廣服務、評量方式等具有創新價值。
五、預期成效
提出的策略能實際用於校園,具成效指標與評估方式,能深化學生品德 行為與自省學習力,增進學生知識、技能與情意等層面的發展與成長,
有效實踐計畫目標。
拾壹、獎勵方式
一、依學校提出之計畫書內容及實施規模,經委員會審核,由主辦單位提供 本實踐計畫及分享活動所需經費。
二、獎助金與獎勵品:
類別 獎助金
大專院校組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獎勵品
第一次
通過選拔之學校
1. 若以院、系、所申請,獎助金 額最高新台幣20 萬元。
2. 若以全校實施申請,獎助金額 最高新台幣50 萬元。
獎助金額新台幣 5
萬至20 萬元。 標章乙幅
連續二年申請 並獲選之學校
1. 若以院、系、所申請,獎助金 額最高新台幣10 萬元。
2. 若以全校實施申請,獎助金額 最高新台幣10 萬至 25 萬元。
獎助金額最高新台
幣10 萬元。 獎狀乙只 連續三年申請
並獲選之學校
1. 若以院、系、所申請,獎助金 額最高新台幣10 萬元。
2. 若以全校實施申請,獎助金額
獎助金額最高新台 幣10 萬元。
獎盃乙座
類別 獎助金
大專院校組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獎勵品 最高新台幣25 萬元。
非連續但累計為 第三次申請之學校
1. 若以院、系、所申請,獎助金 額最高新台幣10 萬元。
2. 若以全校實施申請,獎助金額 最高新台幣15 萬元。
獎助金額最高新台
幣5 萬元。 獎盃乙座 拾貳、資源運用
一、獲選學校辦理相關活動得連繫當地佛光山道場,申請提供場地,推動三 好相關活動。
二、獲選學校可洽承辦單位安排採訪報導,師生可將實踐三好之各類作品,
包括文藝、美術、音樂、微電影創作等,投稿於人間衛視、《人間福 報》、《喬達摩》等媒體。
三、獲選學校可優先申請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三好校園申請手冊》
所載之計畫項目。詳情請上三好校園網站(網址http://nie.merit- times.com.tw/)。
【附件資料】
2016 年第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 申請表暨方案計畫書
書面審查資料
組別:□大專院校組
□高中職組
□國中組
□國小組 編號:(學校免填)
「方 案 名 稱」
學 校:
校 長:
2016 年第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申請表
學校全銜:
申請次數:
□初次申請; □連續第二次申請; □ 連 續 第 三 次 申
請; □非連續,第三次申請 學生人數: 班級數: 所屬(所在)縣市:
方案名稱(15 字以內):
實踐團隊主要成員基本資料(請自行增加欄位)
編
號 姓名 職稱 學校電話 分機 行動電話 e-mail 1
2 3 4 5
三好校園主要聯絡人通訊(往後訊息通知將以e-mail 為主,務必詳填)
姓名 學校電話 e-mail 行動電話
學校網址:
郵寄地址:(郵區) (地址)
填表須知:
1. 請自行設定一個方案名稱,中文 15 個字(含標點符號)為上限。
2. 請依報名表格式欄位確實填寫,本活動聯絡人資料務必填寫完整,以利連繫。
3. 實踐團隊主要成員基本資料表格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主要聯絡人須為 團隊成員,亦須列入基本成員資料。經報名確定後,所有參選資料之製作
(名錄、獎狀等)皆以此表為據。
三好校園實踐學校方案計畫書
說明:
一、最多以4 頁為原則,請以直式橫書,新細明體 12 級字繕打,左邊釘裝。
二、下表所列係計畫須備之要項,學校得自行安排呈現之方式。
三、連續申請者,計畫書請簡述上一年度辦理成效,及本年度計畫與上一年度 計畫之關連性描述。
一、方案基本構念 二、方案發展歷程
三、方案實施層面、策略、項目與分工(主協辦單位)
四、成效評量設計 五、推廣對象 六、預期效益
七、經費需求概算表
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經費概算表
學校名稱: □新申請學校總申請經費 元 □續申請學校 上屆餘款 元
活動項目 辦理日程 實施課程及活動內容 經費用途 (核實,列計方式)
預算需求/經費來源 項目性質
1. 新興項目
2. 延續上年度計畫 3. 修改上年度計畫 自籌 其他單位
補助
三好
校園 小計
範例:
活動
年月~
年月
1. 對象:
2. 實施過程或方式:
例:
交通費:4,000 元×2 次=
8,000 元
1,000 2,000 5,000 8,000 新興項目
*請自行增列欄位 項目 自籌 其他單位
補助
三好
校園 總計 總金額 1,000 2,000 5,000 8,000 百分比 13% 25% 63% 100%
校長簽章: 學校印信:
三好校園實踐學校經費概算表填表說明:
一、請依方案推動與推廣之實際需要,核實填列經費項目與金額。主辦單位依 委員會審議結果,提供實施計畫所需經費。
二、「活動項目」:包含經常性工作(如日常之融入教學、朝會或班會週期性 之活動等)、環境型塑、主題活動等,請擇重要且能彰顯學校推動樣貌之 項目填寫,但須經費支持者,必須在列。
三、「實施課程及活動內容」:請以條列方式簡要說明活動之實施對象,及操 作步驟或施作內容。
四、「經費用途」:須列支出計算方式。
五、「預算需求」:須列支援該活動內容之經費來源,並在「項目性質」註明 係屬 1.新興項目、2.修改自上年度計畫項目、或 3.延續上年度計畫項目。
六、請勿將設備採購(如數位相機、平板電腦、攝錄影機等)編入本案經費,
若欲購置圖書,僅限配合本活動所需,方酌予補助。
七、出席三好校園共識營、期末報告暨頒獎典禮,可編列至多 2 人之交通費及 代課費用。
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參賽作品授權書
學校名稱
方案名稱
茲授權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及人間福報為宣傳活動得以各種方式、永 久、不限地區,重製、編輯、改作、引用、公開展示、公開陳列、公開播送、公 開上映、公開傳輸、重新格式化、散布參賽作品,並得再授權他人使用。
授權人:
授權學校(關防):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 註 1.請以正楷填寫資料於表格空白處。
2.授權人請校長代表學校填寫。
三好校園實踐學校智慧財產切結書
方案名稱:
本校參加「2016 年第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複選,參與選拔之作品保證未 涉及抄襲或改作,如經主辦單位認定有全部或部分抄襲或改作等侵害他人智慧財 產權情事,得由主辦單位取消參選及得獎資格,並收回所頒獎座及相關補助經 費,本團隊無任何異議,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此致
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人間福報
學校校長: 簽章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學校(關防):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