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臺中市 107 學年度國小學生英語歌謠比賽實施計畫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臺中市 107 學年度國小學生英語歌謠比賽實施計畫 "

Copied!
1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臺中市 107 學年度國小學生英語歌謠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107 年度各縣市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子計畫二:提升學生英語學習成 效計畫。

二、107 年臺中市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推動委會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培養學生學習英語之興趣,提高語言表達及會話能力。

二、加強各級學校英語歌謠教學,讓英語歌曲融入課程與教學活動。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大雅區三和國民小學 肆、辦理方式:

一、競賽日期:

(一)107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三)至 107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五)

(二)詳細賽程公告於臺中市國民小學英語暨本土語競賽網。

二、競賽地點:臺中市大雅區三和國民小學。

三、參加對象:

(一)凡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皆可組隊參加。

(二)各校視實際情形以班級為單位辦理校內初選,遴選績優代表學校組隊參加。

(可打破班級混齡、混班組隊,每校限報一隊)。 四、組別:

班級數以 107 學年度普通班為分組依據,不含資源班、特教班、體育班、藝才班。

(一)國小甲組 A 區(36 班以上)(東勢區、石崗區、新社區、和平區、太平區、豐原區、

后里區、神岡區、潭子區、大雅區、外埔區、北區、北屯區、西屯區、中區)

(二)國小甲組 B 區(36 班以上)(清水區、大甲區、大安區、沙鹿區、梧棲區、烏日區、

霧峰區、大肚區、龍井區、大里區、東區、西區、南區、南屯區)

(三)國小乙組 A 區(22 班至 35 班)(東勢區、石崗區、新社區、和平區、太平區、豐原 區、后里區、神岡區、潭子區、大雅區、外埔區、北區、北屯區、西屯區、中區)

(四)國小乙組 B 區(22 班至 35 班)(清水區、大甲區、大安區、沙鹿區、梧棲區、烏日 區、霧峰區、大肚區、龍井區、大里區、東區、西區、南區、南屯區)

(五)國小丙組 A 區(9 班至 21 班)(東勢區、石崗區、新社區、和平區、太平區、豐原 區、后里區、神岡區、潭子區、大雅區、外埔區、北區、北屯區、西屯區、中區)。

(六)國小丙組 B 區(9 班至 21 班)(清水區、大甲區、大安區、沙鹿區、梧棲區、烏日 區、霧峰區、大肚區、龍井區、大里區、東區、西區、南區、南屯區)。

(七)國小丁組 A 區(8 班以下)(東勢區、石崗區、新社區、和平區、太平區、豐原區、

后里區、神岡區、潭子區、大雅區、外埔區、北區、北屯區、 西屯區、中區)。 (八)國小丁組 B 區(8 班以下)(清水區、大甲區、大安區、沙鹿區、梧棲區、烏日區、

霧峰區、大肚區、龍井區、大里區、東區、西區、南區、南屯區)。

(2)

五、比賽方式:

(一)演出時間:英語歌曲,單曲、組曲皆可,不超過 6 分鐘為限,每超過 30 秒依每位 評審原始分數扣 0.5 分後進行排序計算總成績,(以 30 秒為一單位計算,未滿 30 秒者以一單位計算),以此類推。

(二)人數:以團體方式參賽,人數不少於十人,不多於三十二人。超過人數之學生不得 出場比賽。(所有上台學生不論歌唱與否皆算人數,含伴奏、拿道具……等者。)

(三)演唱服裝、道具不拘(僅列入藝術與創意綜合性評分參考,不列入主要評分重點),

不提供合唱台架,讓各隊有更多隊伍編排的發揮空間與表演創意(藝術與創意)。

(四)可設伴奏(學生、老師皆可,學生算出賽人數、老師不算出賽人數),不設指揮。

(五)評分標準:

1.英語發音 40%,表演內容(藝術與創意)30%,音樂表現 20%,團隊精神 10%。

2.名次評定方式:

(1)評定名次採序位法,序位總分少者排名在前,序位總分相同再比較平均分數。

(2)評審成績計算至小數第二位(四捨五入),作為序位法輔助之評定。

(3)各組第三名之後,且平均 80 分以上,得列為甲等。

(六)評審人員:

由市府教育局遴聘英語及音樂有關項目專家擔任評審。

(七)錄取名額:

1.私立學校參加如獲前三名,不占公立學校之前三名獎勵名額。

2.各組參賽校數與錄取名次參照表:

(八)獎勵:

1.學校:獲得甲等以上成績之學校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2.學生:(1)獲得甲等以上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2)參賽學生姓名於報名網站不須填寫,比賽結束後授權各校套印參賽 學生獎狀。

3.(1)指導教師:每校至多可報 5 名指導老師(可含校長)。 (2)行政支援教師:每校 1~2 名行政支援教師(可含校長)。

獲第一名者,其指導教師、行政支援教師各核予嘉獎二次;獲第二、三名 者,其指導老師、行政支援教師各核予嘉獎乙次(第一~三名如為外聘教 師則為獎狀)。

甲等指導老師、行政支援教師頒發獎狀乙張。

4.參加比賽指導老師、行政支援教師,校內人員敘獎部份依計畫本權責依規敘獎;

公立學校指導老師若為校長,敘獎部分由本局另案核布。

參賽校數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甲等

8 以下 1 2 2 1~3 9~11 1 2 3 3~5 12~14 1 3 4 4~6 15~17 1 3 6 5~7 18~20 1 4 7 6~8 21~23 1 4 9 7~9

(3)

伍、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107 年 9 月 10 日(一)至 9 月 14 日(五)(16:00 截止),採網路報名。

二、網路報名後請列印網路報名表,逐級核章後,請於 107 年 9 月 20 日(四)前寄送至三 和國小教務處,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臺中市大雅區三和里春亭二街 1 號

三、報名專區:臺中市國民小學英語暨本土語競賽網(網址:http://enc.tc.edu.tw/)。 四、比賽抽籤:107 年 9 月 26 日(三)上午 10 點於三和國小視聽教室進行電腦抽籤,屆時 請參賽單位出席,抽籤後於臺中市國民小學英語暨本土語競賽網公告,請各校自行查 閱出場序號。

五、領隊會議:107 年 9 月 26 日(三)上午 10 時 20 分(抽籤結束後舉行)。

陸、附則:

一、凡參加比賽之工作人員及相關參賽人員(含指導老師及行政人員),相關機關學校得給予 公(差)假,相關行事日期不再發公文,請以此公文為依據辦理請假事宜。

二、各參賽學校需於比賽時間前三十分鐘到達,並向大會完成報到。

三、若未於準時於出場序比賽,得以排在該組別最後一個出場序之後出賽,但依每位評審原 始分數扣 3 分後進行排序計算總成績。若不及於該組別最後一個出場序出賽,則取消比 賽資格,不得出場比賽。

四、比賽進行時,除工作人員外,非比賽人員均不得上臺。

五、一經網路報名截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變更曲目,指導老師以及比賽時程。

六、報名資料採網路報名,更改亦同,如因報名組別錯誤,責任由各校自負。

七、伴奏之樂器除大會提供之鋼琴外,若因歌曲需要,得以自行錄製之CD或自備之樂器伴 奏,伴奏或 CD 只能有背景音樂(伴奏)不能有人為聲音,包含聲音及旁白…等,經檢 舉查證屬實,依每位評審原始分數扣 2 分後進行排序計算總成績。

八、光碟片請務必燒錄成 CD 格式,其他格式不適用(勿用 MP3……等),建議用不同廠牌 CD 片各燒錄一片,以策保險。

九、報到時,請繳交音樂 CD 一片與歌詞一式五份資料,請各校事先準備。

十、伴奏可報名學生(算出賽人數)或老師,但不設指揮,請勿報名指揮。

十一、現場設備:

(1) 鋼琴:備有鋼琴壹臺及座椅。

(2)收音設備:現場已有統一之收音設備,使用小蜜蜂易產生雜音,不建議使用,若因 學生使用不當,責任由各校自負。

(3)前幕開關:若無特殊需求,建議不關閉,以利比賽進行。

十二、比賽前的「背景佈置」及結束後「道具的撤離」共 2 分鐘(超過不列入扣分,請各校 自行佈置與撤離),比賽現場不提供合唱台架,讓各隊有更多隊伍編排的發揮空間與 表演創意(藝術與創意)。

十三、比賽計時以聲音(背景音樂或歌聲或旁白或其他聲音)開時為計時開始,聲音結束為 計時結束,6 分鐘為限。每超過 30 秒依每位評審原始分數扣 0.5 分後進行排序計算總 成績,以 30 秒為一單位計算,未滿 30 秒者亦算為一單位,以此類推。

十四、道具以能進出本校比賽場地為限,各校請自行參照本校場地圖,本校不負責道具是否 一定能適用於比賽場地。

十五、比賽中由承辦單位統一錄音錄影,各參賽學校在指定錄影區錄影或拍照,但禁止使

(4)

用閃光燈拍照,錄影部分請各校自行控管,因主辦單位無法辨識錄影是否為參賽學 校之人員錄影。

十六、學校團體獎狀、學生空白獎狀(學校自行列印,加 1 張備用,附套印的電子檔),比 賽光碟(全部)、指導老師獎狀於比賽後發送學校。

十七、參賽單位應服從本會的評判,如有抗議事項,須由指導老師以書面提出;抗議事項,

以比賽規則、比賽人員資格為限,並需於承辦學校成績公布後 30 分鐘內為之,逾時 不予受理。

十八、比賽進行中不開放進出場地,俟場上比賽學校進退場時方可進出場地。(外面會架設 電視)

十九、休息區俟報名學校確定後再公告。請各單位參賽人員在休息區請保持安靜,如有吵 鬧經主辦單位警告三次,不聽勸告者予以取消比賽資格。

二十、比賽場地的背景幕是黑色,自製背景道具請勿掛在背景幕,請以活動式或移動式方 式呈現。

二十一、指導老師或相關人員(含家長)不得在場下做指導動作,如經檢舉查屬實依每位 評審原始分數扣 2 分後進行排序計算總成績。

二十二、參加本次比賽之學校視同所有權歸屬教育局,作為英語教學推廣之用。

二十三、本校不提供彩排,可提供比賽場地勘查,請事先與教務處聯繫。

二十四、參賽學校如有違比賽精神,但未於本辦法中規定,經評審決議得依每位評審原始 分數扣 0.5~2 分後進行排序計算總成績。

二十五、各校自行辦理比賽之保險事宜。

柒、本要點及相關訊息,公布於臺中市國民小學英語暨本土語競賽網。

捌、承辦本活動人員工作績效卓著者,依據「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規 定予以獎勵。

玖、如有未盡事宜,得再公告(修改)之

(5)

授 權 書

茲同意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將本校參加英語歌謠比賽活動錄影內 容進行公開播放教學使用,特此證明。

此致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授權學校:

學校電話:

學校地址: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月 日

(請蓋關防)

(6)

附件一

臺中市 107 學年度國小學生英語歌謠比賽行程預定表 本表為預定行程,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而更動行程,敬請見諒。

日期 行程 備註

9/10(一)~9/14(五) 網路報名 請於 9 月 14 日 16:00 前完成網路報名

9/17(一)~9/20(四) 紙本寄送 請於 9 月 20 日前列印紙本逐級核章後寄至本校

9/26(三) 1.抽籤(10:00)

2.領隊會議(10:20)

1.採電腦抽籤出場序,請派人員出席領隊會議。

2.對比賽規則疑慮說明。

3.公告出場序。

4.公告各組別賽程表日期

10/24(三)~10/26(五) 英語歌謠比賽 秩序冊於當日比賽報到領取(每校乙本為限)

11/01(四)~11/30(五) 印製資料

1.指導老師獎狀印製

2.學校團體獎狀、學生獎狀印製

3.比賽光碟剪輯印製(需 20 個工作天)

(7)

臺中市大雅區三和國民小學學生英語歌謠比賽場地平面圖(一)

比賽場地平面圖【禮堂(仁彬樓)一 F】

備註:1.1F 舞台高度為 3.7 公尺請各參賽單位特別注意,舞台進場門口的高度為 1.9m、寬為 0.8m,請自行斟酌道具可否進入,當天舞台為黑色素面背景幕,不提供合唱台架。

2.樓梯 A、B 及門口 A-D 禁止參賽單位人員進出,僅供評審及工作人員使用。

3.各校報到完成後,參賽同學及道具請由門口 E 進入休息區(由志工控管,於比賽隊 伍換場時才可進出)。門口 F 則視狀況機動開放。

4.參賽同學預備檢錄地點在外面的走廊上,請由門口 G 前往,次一個參賽單位請至走 廊準備區就位。

5.請各單位參賽人員在休息區請保持安靜,如有吵鬧經主辦單位警告三次,不聽勸告 者予以取消比賽資格。

舞台

15 公尺 8.6 公尺

區隔線 評審席

休息區

門口 A

門口 B

門口 C

門口 D

報 到 處

參賽隊伍休息區入口 表演退場

出口

表演進場 入口

男廁

下一個參 賽同學與 道具預備 檢錄位置

門口 E 門口 F 門口 G

次一個參 賽同學與 道具準備 位置

樓梯 C 女廁 樓梯 D

樓梯 A 樓梯 B

管 制 區 域 禁 止 進 入

音樂播 放區

比賽場地

走 廊 走

7.5 公尺

電 牆 視

(8)

臺中市大雅區三和國民小學學生英語歌謠比賽場地平面圖(二)

比賽隊伍休息區平面圖【禮堂二、三 F】

備註:1.請各組比賽團隊人員於一 F 報到處報到後,比賽前可前往 2F 舞台練習走位。大 型道具不要運至樓上,請置於 1F 自行妥善保管。

2.比賽隊伍請由樓梯 C、D 進出,樓梯 A、B 管制通行僅提供工作人員使用。

3.請各參賽隊伍管理好學生秩序,避免影響比賽的進行。

4.各參賽隊伍需更換服裝請利用 2F 的廁所。

5.2F 休息區參賽人員請自行斟酌比賽時間前往 1F 比賽場地準備。

樓梯 C 樓梯 D

樓梯 B 樓梯 A

男廁 女廁

三 F 看台 不開放

三 F 看台 不開放

看台 休息區

2F 休息區

舞台

(9)

臺中市大雅區三和國民小學學校平面圖

備註:1.比賽會場前停車場僅提供載運大型道具貨車進入臨時停車,道具卸載後立即離 開校園,請勿長時間停車。

2.學校停車場因空間有限,參賽單位的大小車輛請臨時停放於學校建興路旁,讓 人員上下車,完畢後請駕駛離開,禁止長時間停車。

3.參賽單位請務必從比賽會場旁(建興路上)的側門進出,以免影響學校上課秩 序。

大門

側門 側門

禮堂 比賽 會場

教 室

貨 車 臨 停 區

運動場

建 興 路

昌 平 路 四 段 春 亭 二 街

N 一

樓 報 到 處

附件五:

(10)

臺中市大雅區三和國民小學位置圖

附件六:

昌 平 路 四 段

(11)

臺中市大雅區三和國民小學週邊道路停車平面圖

◎請由建興路禮堂側門進出,(學校正門不開放)

◎進入校園前請先按側門旁之對講機(鐵盒子內)

◎通知警衛先生開門。(如果警衛未開門請電 25664494-700)

※比賽當天僅開放建興路禮堂側門進出。

:臨時停車處

:可停車地點

備註:1.請參賽學校統一由建興路禮堂側門進入會場比賽,以避免影響教學。

2.學校於建興路上的道路可供車輛臨時停車,方便人員上下車,但請勿長時間停車。

3.學校中正路兩旁及可供停車。

4.清泉醫院對面為收費停車場。

5.參賽單位的車輛請勿停放在一般住家前面,以免引起民眾的不便。

6.學校內場地不提供大小車輛停車,請參賽單位勿將車輛駛入。

三和國小

禮 堂

清泉醫院

收費停車場

雅潭路 雅潭路

建 興 路

昌 平 路 四 段

大門

側門 側門

附件七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市長盃 本項賽事 103 年度以後停 辦,已獲獎學生仍可採計 主委盃 本項賽事 103 年度以後停. 辦,已獲獎學生仍可採計 港都盃 本項賽事

紙類回收要統計數量 學期末頒發獎狀獎品鼓勵

教育部自101學年度開始 推動分組合作學習計畫,感 謝張新仁校長及國立臺北教 育大學團隊的帶領,嘉大附

佳作 台北市    黃馨僾     暖化的怒火     臺北美國學校     Ramses Youssif   佳作 台北市   連敏媗     都是酒後開車的後果   三玉國民小學     李文秀   佳作

第二十六條之一 參加全國技能競賽青少年組之選手來源,為教育部

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 1 年以上之學籍者(108 學年度

一、 本人報名參加臺中市外埔區外埔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代理 教保員甄試,無下列情事:. (一)教師法第 14 條第

六、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填報平臺」說明會交通資訊 如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