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研究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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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 畫 :
名 稱
從封溪護漁河段之遊客行為探討水域空間之規劃設 計—以苗栗縣南庄鄉蓬萊溪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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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計畫學生: 呂佳奇
學生計畫編號: NSC 97-2815-C-216-013-H
研 究 期 間 : 97 年 07 月 01 日至 98 年 02 月 28 日止,計 8 個月 指 導 教 授 : 陳湘媛
處理方式: 本計畫可公開查詢
執 行 單 位: 中華大學景觀建築學系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
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研究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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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 **
: 從封溪護頄河段之遊客行為探討水域空間之規劃設計-
以苗栗縣南庄鄉蓬萊溪為案例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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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計畫學生:呂佳奇
學生計畫編號:NSC 97-2815-C-216-013-H
研 究 期 間 :97 年 7 月 1 日至 98 年 2 月底止,計 8 個月 指 導 教 授 :陳湘媛老師
執 行 單 位:中華大學景觀建築學系
中華民國 2008 年 03 月 18 日
中華大學景觀建築學系
呂 佳奇
1、 陳湘媛
* *摘 要
近 年 來 , 許 多 自 發 性 的 團 體 以 環 境 復 育 為 號 召 發 起 了 封 溪 護 漁 活 動 , 但 是 護 漁 有 成 後 的 河 溪 區 段 往 往 隨 後 開 放 成 為 當 地 的 觀 光 勝 地 , 甚 至 蛻 變 為 全 國 知 名 的 觀 光 景 點 , 雖 然 可 能 為 社 區 帶 來 可 觀 的 收 入 , 但 卻 也 同 時 面 臨 生 態 保 育 與 經 濟 利 益 相 互 衝 秕 的 困 境 。 根 據 調 查 , 在 推 動 封 溪 護 漁 運 動 二 十 載 的 今 天 , 大 部 分 封 溪 河 域 的 環 境 經 營 管 理 模 式 並 不 盡 然 符 合 保 育 原 則,反 是 為 了 滿 足 休 閒 目 的 的 經 營 型 態,例 如 〆 在 封 溪 河 段 修 築 混 凝 土 步 道 與 護 岸 , 或 是 沿 溪 興 建 大 型 公 共 設 施 與 景 觀 餐 廳 等 行 為 , 導 致 資 源 過 度 使 用 。 由 於 封 溪 河 段 常 擁 有 特 殊 的 動 植 物 景 觀 資 源 , 因 此 具 備 生 態 教 育 與 觀 光 的 潛 力 , 如 何 透 過 景 觀 規 劃 設 計 的 手 段 , 在 環 境 保 育 與 觀 光 休 憩 二 者 間 取 得 帄 衡 , 勢 將 成 為 封 溪 河 段 的 環 境 管 理 必 須 優 先 考 量 的 課 題 。
本 研 究 基 地 所 在 之 蓬 萊 溪 於 2001 年 完 成 封 溪 護 漁 之 揭 牌 公 告 儀 式 , 迄 今 仍 未 解 除 封 溪 管 制 , 由 於 初 期 頄 群 復 原 成 效 卓 著 , 成 為 南 庄 鄉 重 要 觀 光 休 閒 景 點 , 但 近 年 來 地 方 政 府 為 吸 引 遊 客 , 不 斷 爭 取 沿 溪 興 建 大 型 公 共 工 程 建 設 , 可 以 預 見 將 對 水 域 生 態 產 生 衝 擊 。 本 研 究 透 過 問 卷 調 查 、 管 理 單 位 之 深 入 訪 談 、 相 關 文 獻 回 顧 以 及 國 內 外 河 岸 規 劃 設 計 案 例 蒐 集 等 , 從 護 漁 河 段 遊 客 之 活 動 類 型 與 使 用 行 為 , 評 估 其 對 環 境 的 衝 擊 , 並 進 一 步 探 討 目 前 封 溪 護 漁 河 段 中 各 項 因 應 措 施 與 工 程 型 態 對 蓬 萊 溪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 以 期 從 生 態 設 計 的 角 度 提 出 符 合 自 然 規 劃 設 計 原 則 的 河 川 環 境 經 營 模 式 。
關 鍵 字 〆 封 溪 護 漁 、 生 態 保 育 、 生 態 設 計 、 永 續 經 營 、 遊 客 行 為
1中華大學景觀建築學系學生
總目錄
第 一 章 緒 論 ... 9-1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 9
第 二 節 計 畫 範 圍 ... 10
第 三 節 工 作 項 目 與 流 程 ... 10
第 四 節 工 作 時 程 計 劃 表 ... 11
第 二 章 研 究 方 法 ... 12-25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與 方 法 ... 12第 二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統 整 ... 13
一 、 基 本 資 料 ... 13
二 、 旅 遊 特 色 ... 16
三 、 環 境 認 知 ... 21
四 、 活 動 型 態 ... 23
第 三 節 遊 客 調 查 結 果 分 析 ... 25
第 三 章 文 獻 回 顧 ... 26-52
第 一 節 相 關 計 畫 及 法 規 ... 26一 、 相 關 計 劃 ... 26
二 、 相 關 法 規 ... 29
第 二 節 相 關 文 獻 ... 29
一 、 封 溪 護 漁 之 觀 念 ... 30
二 、 封 溪 護 漁 相 關 研 究 ... 30
三 、 遊 客 行 為 相 關 研 究 ... 31
四 、 河 川 環 境 經 營 與 河 川 生 態 設 計 ... 31
五 、 水 域 空 間 相 關 研 究 ... 33
六 、 生 態 工 法 觀 念 ... 34
七 、 流 域 生 態 相 關 研 究 ... 34
第 三 節 案 例 分 析 - 山 美 村 達 那 伊 谷 ... 37
一、歷史概說 ... 37
二 、 地 理 環 境 ... 39
第 四 章 基 地 環 境 介 紹 ... 53-60
第 一 節 地 理 環 境 ... 53一 、 地 名 由 來 ... 53
二 、 位 置 ... 53
三 、 地 質 與 地 形 ... 54
四 、 河 川 ... 55
五 、 氣 候 ... 56
六 、 交 通 運 輸 ... 57
七 、 觀 光 遊 憩 ... 57
第 二 節 蓬 萊 溪 環 境 概 況 ... 59
第 三 節 封 溪 護 漁 背 景 ... 59
第 四 節 基 地 動 物 資 源 ... 60
第 五 節 人 口 組 成 ... 60
第 六 節 觀 光 產 業 ... 61
第 五 章 發 展 潛 力 與 限 制 條 件 分 析 ... 61-78
第 一 節 基 地 整 體 發 展 資 源 及 面 臨 問 題 ... 61一 、 自 然 資 源 ... 61
二 、 人 文 資 源 ... 63
三 、 環 境 課 題 ... 64
四 、 整 體 發 展 限 制 ... 67
第 二 節 SWOT 分 析 ... 68
第 三 節 整 體 發 展 定 位 及 導 入 構 想 與 策 略 ... 69
一 、 發 展 定 位 ... 69
二 、 規 劃 設 計 準 則 ... 69
三 、 活 動 導 入 ... 69
四 、 經 營 管 理 策 略 ... 71
第 四 節 分 區 發 展 定 位 及 導 入 構 想 ... 73
一 、 核 心 管 制 區 ... 73
二 、 生 態 緩 衝 區 ... 75
三 、 休 憩 活 動 區 ... 77
第 六 章 規 劃 設 計 ... 79-84
第 一 節 初 步 規 劃 ... 79第 二 節 定 點 示 範 設 計 ... 80
第 三 節 預 期 成 果 ... 84
第 七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 85
參 考 文 獻 ... 86-88
附 錄 ... 89-91
圖目錄
圖 1.2-1 基地位置圖 苗栗縣位置...10
圖 1.2-2 基地位置圖 南庄鄉位置...10
圖 1.2-3 封溪護頄位置圖...10
圖 1.2-4 蓬萊溪地形圖...10
圖 2.1-1 工 作 流 程 圖 ... ...12
圖 2.2-1 女性年齡比例圓餅圖...13
圖 2.2-2 男性年齡比例圓餅圖...13
圖 2.2-3 男女總計年齡比例圓餅圖...13
圖 2.2-4 職業比例圓餅圖... ...14
圖 2.2-5 教育程度圓餅圖... ...14
圖 2.2-6 每月所得圓餅圖... ..15
圖 2.2-7 婚姻狀況圓餅圖... ..15
圖 2.2-8 內外縣市比例圓餅圖...16
圖 2.2-9 蓬萊溪得知方法圓餅圖...17
圖 2.2-10 到訪次數圓餅圖... ...17
圖 2.2-11 旅遊動機圓餅圖... ..18
圖 2.2-12 停留時間圓餅圖... ...18
圖 2.2-13 同行出遊者比例圖... ...19
圖 2.2-14 同行出遊人數比例圖...19
圖 2.2-15 座乘交通工具比例圖...20
圖 2.2-16 得知封溪活動佔全部到訪蓬萊溪遊客比例圖... ...20
圖 2.2-17 繼續遊程人數佔到訪遊客人數比例圖... .. .. .. .. ...20
圖 2.2-18 境內外繼續遊程之圓餅圖... .. .. .. ... ... ...21
圖 2.2-19 蓬萊溪之想像比例圖.... .. .... .. ... .. ...21
圖 2.2-20 重遊意願比例圖... .... .... .. .. .... .. .. .. ...22
圖 2.2-21 重遊原因圓餅圖... .... .... .. .. .... .. .. .. ...22
圖 2.2-22 不散意重遊之原因... .... .... .. .. .... .. ...23
圖 2.2-23 主要活動行為比例圖... .... .... .. .. .... ...24
圖 2.2-24 使用最頻繁之公共設備... ... .. ......24
圖 2.2-25 遊客希冀改善事項圓餅圖... ... ...25
圖 3.3-1 交通路線與景點圖...41
圖 3.3-2 鐵達尼石壁...42
圖 3.3-3 本基谷瀑布區...42
圖 3.3-4 天水瀑布...42
圖 3.3-5 花崗水上清...43
圖 3.3-6 蛟龍大瀑布...43
圖 3.3-7 達邦入口雕塑...45
圖 3,3-8 特富野步道入口...45
圖 3.3-9 特富野步道...45
圖 3.3-10 荷蘭水...46
圖 3.3-11 茶山木雕...47
圖 3.3-12 茶山涼亭...47
圖 3,3-13 阿里山區位圖...48
圖 3.3-14 達娜伊谷位置圖...48
圖 1.3-15 達娜伊谷...48
圖 3.3-16 達娜伊谷生態園區帄面圖...49
圖 3.3-17 達娜伊谷溪...50
圖 3.3-18 達娜伊谷管理站...50
圖 3.3-19 賞頄區-1...50
圖 3.3-20 賞頄區-2...50
圖 3.3-21 賞頄區-2.1 ...50
圖 3.3-22 賞頄區-3 ...50
圖 3.3-23、24、25 賞頄步道 1、2、3...50
圖 4.1-1 南庄鄉航照圖...54
圖 4.1-2 地形圖...54
圖 4.1-3 地質圖...55
圖 4.1-4 土壤圖...55
圖 4.1-5 南庄鄉主要流域圖...56
圖 4.1-6 溫度與雨量分布圖...57
圖 4.1-7 南庄鄉主要道路...58
圖 4.1-8 南庄鄉周邊景點圖...58
圖 4.1-9 觀光路線景點圖...58
圖 4.2-1 蓬萊溪地形圖...59
圖 4.2-2 蓬萊溪航照圖...59
圖 5.1-1~9 周邊景點圖...63
圖 5.1-10~13 歷史文物圖...65
圖 5.1-14 封溪河段堤岸施工情形...66
圖 5.1-15 封溪段河床被擾動...66
圖 5.1-16 封溪段沿溪堤岸步道...66
圖 5.1-17 封溪段私人停車場設施...66
圖 5.1-18 封溪段遊客停車場與販售區...66
圖 5.1-19 封溪段臨河岸廁所設備...66
圖 5.4-1 規劃構想分區圖-核心區...73
圖 5.4-2 規劃構想分區圖-生態緩衝區...75
圖 5.4-3 規劃構想分區圖-休憩活動區...77
圖 6.1-1 整理規劃構想分區圖...79
圖 6.2-1 生態旅遊路線與休閒農場分布圖...80
圖 6.2-2 核心區全區規劃圖...81
圖 6.2-3 核心區-解說站以及遊客服務中心位置圖...82
圖 6.2-4 生態緩衝區全區規劃圖...83
表目錄
表 1.4-1 工作時程表...11表 2.2-1 性別年齡人數表...13
表 2.2-2 職業人數表...14
表 2.2-3 教育程度人數表...14
表 2.2-4 每月所得人數表...15
表 2.2-5 婚姻狀況人數表...15
表 2.2-6 居住地人數表...16
表 2.2-7 得知蓬萊溪方法之統計表...16
表 2.2-8 到訪次數統計表...17
表 2.2-9 旅遊動機統計表...17
表 2.2-10 停留時間統計表...18
表 2.2-11 同行者人數表...18
表 2.2-12 同行人數統計表...19
表 2.2-13 搭乘交通工具統計表...19
表 2.2-14 得知護漁活動之方法統計表...20
表 2.2-15 是否進行其他旅遊之統計表...20
表 2.2-16 境內外旅遊比例統計表...21
表 2.2-17 蓬萊溪之想像統計表...21
表 2.2-18 重遊意願統計表...22
表 2.2-19 重遊之原因統計表...22
表 2.2-20 不願意重遊原因統計表...23
表 2.2-21 主要活動型態統計表...23
表 2.2-22 使用最頻繁之公共設施統計表...24
表 2.2-23 須改善系統之需求比例表...24
表 3.3-1 案例分析比較表...52
表 4.5-1 南庄鄉原住民村落 2004~2006 年 5 月單月人口組成統計表...60
表 4.5-2 2003 年原住民人口組成...60
表 5.1-1 封溪護漁相關經費應用一覽表(2001~2007 年期間) ...65
表 5.2-1 整體發展之 swot 分析...68
表 5.3-1 分區準則之對照表...71
表 5.4-1 核心區之 swot 分析...74
表 5.4-2 生態緩衝區之 swot 分析...76
表 5.4-3 休憩活動區之 swot 分析...78
表 7-1 分區設計準則之對照表...85
第一章 緒論
第 一節 研究 動機 與目 的
河 川 是 自 然 界 中 珍 貴 而 且 具 更 新 循 環 能 力 的 資 源 , 也 是 最 容 易 受 到 人 類 活 動 影 響 的 自 然 生 態 體 系 , 台 灣 擁 有 多 樣 的 河 川 環 境 資 源 , 孕 育 了 豐 富 的 物 種,但 因 為 對 河 川 資 源 的 使 用 不 當 導 致 河 川 生 物 之 多 樣 性 受 到 破 壞( 汪 靜 明 , 1999)。 近 年 來 , 許 多 自 發 性 的 團 體 開 始 從 環 境 復 育 的 角 度 發 起 了 封 溪 護 漁 的 活 動 , 但 是 卻 衍 生 出 另 一 個 問 題 〆 封 溪 護 漁 有 成 後 往 往 會 成 為 當 地 著 名 的 觀 光 勝 地 , 隨 即 開 放 觀 光 遊 憩 , 甚 至 蛻 變 為 全 國 知 名 的 觀 光 景 點 , 雖 然 可 為 社 區 帶 來 相 當 可 觀 的 收 入 , 但 卻 同 時 面 臨 生 態 保 育 與 經 濟 效 益 相 互 衝 秕 的 困 境 。 例 如 〆 高 雄 縣 三 民 鄉 於 1992 年 依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公 告 劃 設 楠 梓 以 溪 與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 並 規 劃 垂 釣 區 , 配 合 相 關 垂 釣 制 度 的 擬 定 , 開 始 國 內 首 創 的 溪 頄 保 育 並 開 放 垂 釣 的 案 例 。 嘉 義 縣 阿 里 山 鄉 山 美 村 的 達 納 伊 谷 則 仍 以 部 落 自 主 護 頄 為 主 , 後 來 開 闢 自 然 生 態 公 園 , 開 放 賞 項 , 收 取 清 潔 費 。 從 這 些 護 漁 案 例 中 可 見 , 現 階 段 的 封 溪 護 漁 河 川 經 營 理 念 大 多 是 為 了 滿 足 人 類 利 益 的 另 類 經 營 。
從 蓬 萊 溪 的 封 溪 河 段 可 以 發 現 , 當 初 護 漁 的 目 標 雖 然 已 經 達 成 , 但 當 地 方 發 現 護 漁 成 果 可 以 為 其 帶 來 龐 大 的 觀 光 發 展 商 機 後 , 許 多 配 合 遊 客 需 求 的 公 共 設 施 遂 逐 年 被 完 成 , 包 括 沿 溪 的 大 型 停 車 場 、 廁 所 設 施 、 販 售 區 、 沿 溪 觀 頄 步 道 等 , 私 部 門 則 是 沿 溪 大 量 興 建 民 宿 或 觀 景 餐 廳 ( 陳 湘 媛 , 2005), 原 先「 封 溪 護 漁 」的 環 境 復 育 本 質 開 始 被 觀 光 遊 憩 所 取 代,甚 至 產 生 資 源 掠 奪 、 濫 用 的 現 象 。 是 否 可 以 從 遊 客 在 封 溪 河 段 的 活 動 類 型 與 使 用 行 為 , 評 估 其 對 環 境 的 衝 擊 , 進 一 步 探 討 遊 客 的 行 為 與 需 求 以 及 在 公 部 門 面 對 此 環 境 運 動 時 應 扮 演 何 種 角 色 以 及 應 該 做 何 種 公 共 設 施 的 投 資 , 讓 蓬 萊 溪 可 在 觀 光 遊 憩 以 及 生 態 保 育 上 取 得 帄 衡 乃 是 本 研 究 所 要 探 討 的 課 題 。
第 二節 計畫 範圍
苗栗縣 南庄鄉
研 究 基 地 位 於 苗 栗 縣 南 庄 鄉 蓬 萊 村 與 南 江 村,根 據 苗 栗 縣 政 府 公 告 的 封 溪 範 圍 , 是 以 蓬 萊 溪 「 長 崎 下 」 以 上 的 南 河 溪 、 八 卦 力 溪 及 支 流 共 約 十 五 公 里 做 為 封 溪 河 段 , 並 成 為 苗 栗 縣 第 一 條 公 告 封 溪 的 河
圖 1.2-3 蓬萊溪封溪護漁處 圖 1.2-4 蓬萊溪地形圖 資料來源〆劉榮春(2004)
第 三節 工 作項 目與 流程
本 研 究 擬 以 分 成 三 個 階 段 進 行 前 置 作 業 階 段 - > 研 究 與 分 析 階 段 - > 設 計 階 段 與 研 究 建 議 。
一 、 前 置 作 業 階 段 〆 基 地 資 料 蒐 集 、 基 地 勘 查 、 文 獻 資 料 蒐 集 、 案 例 分 析 。 二 、 研 究 與 分 析 階 段 〆 問 卷 設 計 、 調 查 訪 談 、 抽 樣 整 理 、 課 題 、 SWOT 分 析 。 三 、 設 計 階 段 與 研 究 建 議 〆 實 行 對 策 、 經 營 管 理 規 則 、 規 劃 設 計 。
圖 1.2- 1 圖 1.2-2
第 四節 工 作時 程計 劃表
甘梯圖
2008 2009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基地 調查
基地勘查 自然資源 人文資源
文獻 蒐集
相關計劃及法規 相關文獻 案例分析
問卷
初步問卷 問卷修改設計
問卷訪談
彙整 分析
資料統整 SWOT 分析 課題與對策
結論
初步設計構想 規劃設計
畢展
第二章 研究方法
第 一節 研究 架構 與方 法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前 置 作 業 以 基 地 資 料 蒐 集 為 主 々 基 地 資 料 又 分 為 兩 類 進 行 。 文 獻 蒐 集 以 及 基 地 勘 查 々 文 獻 蒐 集 方 面 以 上 位 計 畫 、 相 關 計 畫 與 法 規 、 相 關 文 獻 以 及 案 例 分 析 為 主 々 基 地 勘 查 分 為 兩 類 , 以 自 然 環 境 及 人 文 資 料 為 主 要 勘 查 項 目 。 由 相 關 文 獻 細 分 , 主 要 探 討 封 溪 護 頄 、 遊 客 行 為 以 及 河 川 水 與 空 間 、 生 態 工 法 為 主 。
在 研 究 與 分 析 階 段 主 要 以 問 卷 及 訪 談 為 首 要 研 究 方 法,主 要 探 討 遊 客 的 行 為 認 知 以 及 針 對 研 究 對 象 採 取 抽 樣 , 最 後 彙 整 為 遊 客 行 為 調 查 圖 表 , 針 對 此 訪 談 勘 查 結 果 作 環 境 的 課 題 認 知 以 及 基 地 潛 力 分 析 , 最 後 提 出 具 體 的 設 計 準 則 作 為 設 計 建 議 。 (整 體 流 程 參 照 下 圖 )
圖 2.1-1 工 作 流 程 圖 (本 研 究 製 )
第 二節 資料 處理 與統 整
問 卷 調 查 共 分 為 五 個 部 份 , 第 一 部 分 為 到 訪 者 的 基 本 資 料 , 第 二 部 份 為 到 訪 者 認 為 當 地 的 旅 遊 特 色 , 第 三 部 份 為 到 訪 者 對 環 境 的 認 知 , 第 四 部 份 為 其 此 次 的 主 要 活 動 型 態 , 最 後 則 為 服 務 設 施 使 用 情 形 。 以 下 依 造 實 地 問 卷 調 查 做 出 資 料 統 整 以 及 分 析 〆
一 、基 本資 料
基 本 資 料 針 對 其 性 別 年 齡 、 職 業 、 教 育 程 度 、 所 得 、 婚 姻 狀 況 以 及 居 住 地 對 來 訪 旅 客 做 最 初 步 的 了 解 。
(一 )性 別 、 年 齡
藉 由 問 卷 了 解 到 訪 旅 客 之 年 齡 層 偏 向 哪 種 年 齡 層 以 及 男 女 比 例 之 偏 重 。 (詳 下 表 下 圖 )
21-30 歲 31-40 歲 41-50 歲 51-60 歲 60 歲以上 合計(人數)
女性 32 20 16 0 0 68
男性 28 16 16 8 4 72
總計(人數) 60 36 32 8 4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28 39%
16 22%
16 22%
8 11%
4 6%
男性
21-30歲 31-40歲 41-50歲 51-60歲 60歲以上 32
47%
20 29%
16 24%
0 0%
0 0%
女性
21-30歲 31-40歲 41-50歲 51-60歲 60歲以上
60 43%
36 26%
32 23%
8 5%
4 3%
男女總計
21-30歲 31-40歲 41-50歲 51-60歲 60歲以上
表 2.2-1 性別年齡人數表
圖 2.2-1 女性年齡比例圓餅圖 圖 2.2-2 男性年齡比例圓餅圖
圖 2.2-3 男女總計年齡比例圓餅圖
由 問 卷 調 查 可 知 , 到 此 遊 覽 的 男 女 比 例 相 當 但 在 年 齡 層 分 布 上 以 二 十 到 四 十 歲 為 主 , 大 多 是 以 三 、 五 好 友 成 群 結 伴 到 溪 邊 嬉 戲 玩 水 居 多 。
(二 )職 業
藉 由 問 卷 了 解 在 蓬 萊 溪 之 遊 客 中 各 個 職 業 所 站 遊 客 比 例 為 多 少 。
軍公教 農 工 商 家管 退休
人數 12 4 12 24 8 8
服務業 自由業 待業中 學生 其他 總計(人 數)
人數 36 8 0 20 8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到 訪 蓬 萊 溪 之 遊 客 職 業 分 布 較 零 散 , 大 多 數 以 服 務 業 以 及 從 商 者 較 多 々 其 次 為 學 生 々 再 者 為 軍 公 教 人 員 。
(三 )教 育 程 度
藉 由 問 卷 了 解 到 訪 遊 客 教 育 程 度 以 何 種 趨 勢 為 多。從 所 得 到 的 教 育 程 度 比 例 中 可 知 道 越 趨 年 齡 越 長 , 對 於 生 態 教 育 的 心 靈 層 面 休 閒 尌 越 多 人 參 與 。
教育程度
未曾入學 國小 國中 高中/職 大專/大學 研究所以上 合計(人數)
人數 0 0 8 28 72 32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0
0%
0 0%
8
6% 28 20%
72 51%
32 23%
教育程度
未曾入學 國小 國中 高中/職 大專/大學 研究所以上12 8%
4 3% 12
8%
24 8 17%
6%
8 6%
36 26%
8 6%
0 0%
20 14%
8 6%
職業比例 軍公教
農 工 商 家管 退休 服務業 自由業 待業中 學生 其他
表 2.2-2 職業人數表
圖 2.2-4 職業比例圓餅圖
表 2.2-3 教育程度人數表
在 問 卷 中 所 提 及 的 教 育 程 度 , 針 對 來 訪 的 遊 客 計 算 多 以 大 專 /大 學 為 主 。
(四 )每 月 所 得
提 出 所 得 問 題 可 分 析 針 對 蓬 萊 溪 到 訪 遊 客 設 計 其 消 費 能 力 所 及 之 是 度 消 費 為 當 地 帶 來 適 度 的 經 濟 效 益 。 (詳 下 表 下 圖 )
每人每月所得
2 萬以下 2-4 萬 4-6 萬 6-8 萬 8 萬以上 合計(人數) 人數 24 68 40 8 0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來 訪 遊 客 之 月 收 入 大 致 為 兩 萬 到 六 萬 不 等 , 為 了 尋 求 較 低 消 費 且 放 鬆 舒 緩 心 情 的 遊 覽 地 點 。
(五 )婚 姻 狀 態
藉 由 婚 姻 狀 況 調 查 了 解 到 訪 蓬 萊 溪 之 遊 客 已 婚 未 婚 及 育 兒 狀 況,期 許 了 解 到 訪 遊 客 是 針 對 紓 緩 自 身 心 靈 還 是 為 下 一 代 帶 來 生 態 教 育 為 目 的 。 (詳 下 表 如 圖 )
婚姻狀態
未婚 已婚沒小孩 已婚有小孩 合計(人數)
人數 68 20 52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68 49%
20 14%
52 37%
婚姻狀況
未婚
已婚沒小孩 已婚有小孩
24
17%
68 48%
40 29%
8 6%
0 0%
每月所得
2萬以下 2-4萬 4-6萬 6-8萬 8萬以上 表 2.2-4 每月所得人數表
圖 2.2-6 每月所得圓餅圖
表 2.2-5 婚姻狀況人數表
遊 客 人 數 中 , 以 未 婚 人 數 占 大 多 數 , 多 為 了 不 同 經 驜 而 結 伴 前 來 々 其 次 為 已 婚 有 小 孩 , 帶 著 自 己 的 孩 子 來 認 識 自 然 中 的 生 態 環 境 。
(六 )居 住 地
藉 由 問 卷 調 查 期 望 可 了 解 對 於 蓬 萊 溪 之 宣 傳 度 達 於 何 種 程 度,由 內 為 縣 市 人 數 比 例 評 估 。 (詳 下 表 下 圖 )
居住地
本縣市 外縣市 合計(人數) 人數 40 100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由 問 卷 調 查 做 出 的 圖 表 可 知 , 到 訪 遊 客 多 為 外 縣 市 居 多 々 足 以 顯 現 蓬 萊 溪 之 生 態 吸 引 力 。
二 、旅 遊特 色
本 部 分 內 容 主 要 探 究 如 何 得 知 蓬 萊 溪 之 景 點 及 從 何 得 知 封 溪 護 頄 活 動 、 所 到 訪 的 次 數 以 及 原 因 、 停 留 的 時 間 、 如 何 到 達 及 同 行 人 數 、 同 行 者 々 期 望 了 解 其 旅 遊 動 機 為 何 〇
(一 )如 何 得 知 蓬 萊 溪
藉 由 問 卷 調 查 了 解 得 知 蓬 萊 溪 之 方 法 以 及 各 方 法 所 佔 比 例 之 多 寡。(詳 下 表 下 圖 )
家人、朋友 電腦網路 報紙、雜誌 電視 廣播 從小得知 其他
人數 56 20 32 20 0 28 4
40 29%
100 71%
居住地
本縣市
外縣市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 表 2.2-6 居住地人數表
圖 2.2-8 內外縣市比例圓餅圖
表 2.2-7 得知蓬萊溪方法之統計 表
(二 )到 訪 次 數
由 訪 談 問 卷 中 詴 圖 了 解 到 訪 蓬 萊 溪 之 遊 客 回 遊 情 形 , 以 及 回 遊 次 所 多 寡 及 其 所 占 比 例 。 詴 圖 探 討 回 由 原 因 。 (詳 下 表 下 圖 )
從來沒有 一次 兩次 三次 三次以上 合計(人數) 人數 36 28 40 8 28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統 計 結 果 指 出 , 到 訪 旅 客 多 屬 於 回 遊 性 旅 客 々 且 都 以 親 友 間 互 相 傳 遞 而 得 知 蓬 萊 溪 之 遊 覽 地 點 。
(三 )旅 遊 動 機
由 問 卷 調 查 探 討 到 訪 蓬 萊 溪 之 旅 客 主 要 活 動 旅 遊 心 態 動 機 為 何 〇 以 及 各 類 心 境 所 佔 的 比 例 。 (詳 下 表 下 圖 )
(復選) 換個環境、放鬆心情 旅途中一個點 尋求特別經驜 增長知識 學術研究
人數 64 32 16 12 4
家人、公司團體活動 喜歡大自然美景 觀看溪流生態 慕名而來 其他
人數 24 80 4 20 4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56
35%
20 12%
32 20%
20 12%
0 0%
28 18%
4 3%
家人、朋友 電腦網路 報紙、雜誌 電視 廣播 從小得知 其他
36 26%
28 40 20%
28%
8 6%
28 20%
到訪次數
從來沒有 一次 兩次 三次 三次以上 圖 2.2-9 蓬萊溪得知方法圓餅圖
表 2.2-8 到訪次數統計表
圖 2.2-10 到訪次數圓餅圖
表 2.2-9 旅遊動機統計表
(四 )停 留 時 間
透 過 問 卷 調 查 及 訪 談 結 果,了 解 所 到 遊 客 之 停 留 時 間,透 過 停 留 時 間 人 數 之 多 寡 比 例 了 解 在 蓬 萊 溪 之 可 行 活 動 時 間 長 度 上 的 孜 排 。 (詳 下 表 下 圖 )
30 分鐘以內 31-60 分鐘 61-90 分鐘 91-120 分鐘 120 分鐘以上 合計(人數)
人數 0 16 92 24 8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到 訪 蓬 萊 溪 之 遊 客 大 多 想 藉 此 轉 換 心 境 放 鬆 心 情 , 其 次 為 熱 愛 大 自 然 美 景 々 其 停 留 時 間 多 以 一 小 時 至 一 個 半 小 時 占 大 多 數 。
(五 )與 誰 同 行
從 訪 客 人 數 中 抽 樣 調 查 了 解 同 行 者 之 中 以 何 種 關 係 比 例 所 占 最 多 。 (詳 下 表 下 圖 )
家人 朋友 同學 同事 自己 其他 合計(人數) 人數 44 56 12 16 8 4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0
0%
16 11%
92 66%
24 17%
8 6%
停留時間
30分鐘以內 31-60分鐘 61-90分鐘 91-120分鐘 120分鐘以上
64
25%
32 16 12%
12 6%
5%
4 1%
24 9%
80 31%
4 1%
20 8%
4 2%
旅遊動機
換個環境、放鬆心情旅途中一個點 尋求特別經驗 增長知識 學術研究
家人、公司團體活動 喜歡大自然美景 觀看溪流生態 慕名而來 其他
圖 2.2-12 停留時間圓餅圖
表 2.2-10 停留時間統計
表
表 2.2-11 同行者人數表
圖 2.2-11 旅遊動機圓餅圖
(六 )同 行 人 數
由 問 卷 之 中 了 解 在 訪 客 中 同 行 人 數 之 多 寡,知 曉 其 對 於 停 車 等 公 共 空 間 需 求 量 之 大 小 。 (詳 下 表 下 圖 )
單身 2 人 3-5 人 6-9 人 10 以上 合計(人數) 人數 4 28 80 16 12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蓬 萊 溪 之 遊 客 多 為 家 人 朋 友 間 結 伴 出 遊 , 人 數 大 多 為 三 到 五 人 一 輛 自 用 小 客 車 為 主 。
(七 )何 種 交 通 工 具
從 同 行 人 數 以 及 交 通 工 具 的 使 用 比 例,探 討 其 對 於 停 車 場 配 置 該 為 何 種 代 步 工 具 為 主 。 (詳 下 表 下 圖 )
步行 腳踏車 摩托車 小客車
人數 0 0 20 104
小巴士 遊覽車 其他 合計(人數)
人數 4 12 0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44
31%
56 40%
12 9%
16 11%
8 6%
4
3%
家人朋友 同學 同事 自己 其他
4
3% 28
20%
80 57%
16 11%
12
9%
單身2人 3-5人 6-9人 10以上 圖 2.2-13 同行出遊者比例圖
表 2.2-12 同行人數統計表
圖 2.2-14 同行出遊人數比例圖
表 2.2-13 搭乘交通工具統計表
到 訪 之 旅 客 多 開 車 前 往,以 自 用 小 客 車 為 主々可 見 對 於 停 車 空 間 的 高 度 需 求 。
(八 )從 何 得 知 封 溪 護 頄
由 問 卷 調 查 中 探 討 在 對 於 蓬 萊 溪 之 封 溪 護 頄 活 動 得 之 方 法 以 何 種 比 例 為 多 。 (詳 下 表 下 圖 )
家人、朋友 電腦網路 報章雜誌 電視廣播
人數 28 24 16 8
本地鄉民 告示牌 其他 合計(人數)
人數 8 56 0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九 )是 否 繼 續 其 他 旅 遊
是 否 合計(人數) 人數 88 52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28 20%
24 17%
16 11%
8 6%
8 6%
56 40%
0
0% 家人、朋友
電腦網路 報章雜誌 電視廣播 本地鄉民 告示牌 其他 0
0% 0
0% 20 14%
104 74%
4 3%
12 9%
0
0% 步行
腳踏車 摩托車 小客車 小巴士 遊覽車 其他
88 63%
52 37%
是 否
圖 2.2-15 座乘交通工具比例 圖
表 2.2-14 得知護漁活動之方法統計表
圖 2.2-16 得知封溪活動佔全部到訪蓬萊溪遊客比例
圖 表 2.2-15 是否進行其他旅遊之統計表
(十 )行 程 於 南 庄 境 內 外
境內 境外 合計(人數) 人數 56 32 88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知 曉 蓬 萊 溪 之 旅 客 多 半 是 從 旅 途 中 告 示 牌 使 得 知 蓬 萊 溪 執 行 封 溪 護 頄 。 多 半 的 遊 客 在 此 探 訪 結 束 之 也 有 孜 排 下 一 步 的 旅 遊 行 程 , 留 於 境 內 參 訪 或 者 用 餐 者 居 多 。
三 、環 境認 知
由 問 卷 去 探 討 遊 客 對 於 進 入 蓬 萊 溪 前 之 想 像 、 重 遊 原 因 及 意 願 。 (祥 下 列 圖 、 表 )
(一 )對 蓬 萊 溪 之 想 像
複選 原始自然環境 與其他溪流不同 有完善的休憩設施 有豐富頄群 其他
人數 92 52 36 52 8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92 38%
52 22%
36 15%
52 22%
8
3%
原始自然環境與其他溪流不同 有完善的休憩設施 有豐富魚群 其他
56 64%
32 36%
境內 境外
表 2.2-16 境內外旅遊比例統計表
圖 2.2-18 境內外繼續遊程之圓餅圖
表 2.2-17 蓬萊溪之想像統計表
圖 2.2-19 蓬萊溪之想像比例圖
(二 )是 否 願 意 重 遊
是 否 合計(人數) 人數 116 24 1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三 )重 遊 原 因
複選 自然風景優美 生態豐富 水質乾淨 其他
人數 68 56 64 8
複選 旅遊景點多 增長知識 調劑身心
人數 8 16 44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116
83%
24 17%
是 否
68 34%
56 29%
64 33%
8 4%
自然風景優美 生態豐富 水質乾淨 其他 表 2.2-18 重遊意願統計表
圖 2.2-20 重遊意願比例圖
表 2.2-19 重遊之原因統計表
圖 2.2-21 重遊原因圓餅圖
(四 )不 願 意 重 遊 原 因
複選 產生過多活動 休憩設施不足 步道難行 停車空間不足 交通不亲 垃圾量變多
人數 0 16 8 4 4 4
複選 水質、水文變易 遊客數量增加 缺乏標誌 缺乏解說員 缺乏管理 其他
人數 0 0 12 8 0 4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大 多 數 遊 客 對 於 蓬 萊 溪 認 知 為 原 始 的 自 然 生 態 溪 流 也 都 此 地 的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可 調 劑 身 心 而 再 次 、 三 度 到 訪 旅 遊 々 在 不 願 意 回 遊 之 旅 客 中 得 知 , 他 們 希 望 有 較 多 的 休 憩 設 施 以 及 標 誌 系 統 解 說 服 務 。
四 、活 動型 態
藉 由 問 卷 調 查 探 討 在 封 溪 護 頄 河 段 之 中 的 主 要 活 動 型 態 及 其 在 全 部 到 訪 遊 客 中 所 佔 的 比 例 。 (詳 下 表 、 下 圖 )
(一 )主 要 活 行 為 為 何 ?
複選 捉頄蝦 釣頄 游泳戲水 欣賞大自然、放鬆心情 郊遊野餐
人數 4 4 16 120 4
複選 撿溪石 泡腳 餵食頄蝦 增進生態知識、了解封溪護漁
人數 12 68 8 40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0
0% 16
27%
8 4 13%
6%
4
7%
4
7%
0 0%
0 0%
12
20%
8
13%
0
0%4 7%
產生過多活動 休憩設施不足 步道難行 停車空間不足 交通不便 垃圾量變多 水質、水文變易 遊客數量增加 缺乏標誌 缺乏解說員 缺乏管理 其他 表 2.2-20 不願意重遊原因統計表
圖 2.2-22 不散意重遊之原因
表 2.2-21 主要活動型態統計 表
到 訪 蓬 萊 溪 之 遊 客 主 要 活 動 行 為 多 是 欣 賞 大 自 然 放 鬆 心 、 增 進 生 態 知 識 , 再 者 為 泡 腳 、 戲 水 。
五 、服 務設 施
藉 由 問 卷 調 查 了 解 在 封 溪 護 頄 河 段 需 改 善 的 事 項 以 及 在 活 動 中 遊 客 使 用 最 頻 繁 的 公 共 設 施 為 何 。 (詳 下 表 、 下 圖 )
(一 )使 用 最 頻 繁 的 公 共 設 施
複選 公共廁所 小吃部 護頄步道 觀景帄台 解說標誌 人數 84 12 76 80 68
資 料 來 源 〆 本 研 究 製
(二 )需 改 善 事 項
複選 解說系統 標誌系統 停車場 餐飲設備 維護管理 人數 44 52 82 8 24 複選 步道鋪面 廁所設備 垃圾桶 休憩空間 其他 人數 32 84 4 44 4
4 1%
4 1%
16 6%
120 44%
4 1%
12 4%
68 25%
8 3%
40 15%
捉魚蝦 釣魚 游泳戲水
欣賞大自然、放鬆心 情郊遊野餐
撿溪石 泡腳
84 26%
12 4%
76 24%
80 25%
68
21% 公共廁所
小吃部 護魚步道 觀景平台 解說標誌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 圖 2.2-23 主要活動行為比例圖
表 2.2-22 使用最頻繁之公共設施統計 表
圖 2.2-24 使用最頻繁之公共設備
表 2.2-23 須改善系統之需求比例表
在 服 務 設 施 的 使 用 上 , 蓬 萊 溪 公 共 空 間 的 設 施 以 公 共 廁 所 、 觀 景 帄 台 以 及 護 頄 步 道 使 用 最 為 頻 繁 々 但 問 卷 中 仍 對 蓬 萊 溪 之 空 間 有 改 善 期 待 , 例 如 〆 停 車 空 間 、 廁 所 設 備 、 標 誌 解 說 系 統 以 及 休 憩 空 間 步 道 鋪 面 等 等 。
第 三節 遊客 調查結 果分 析
本 研 究 以 問 卷 方 式 抽 樣 調 查 , 由 問 卷 分 析 中 初 步 得 知 蓬 萊 溪 遊 客 具 有 以 下 特 性 〆
1. 遊 客 的 年 齡 分 佈 以 五 十 歲 以 下 的 外 縣 市 居 民 佔 多 數 。
2. 職 業 背 景 涵 括 各 種 行 業 , 教 育 程 度 大 專 以 上 者 佔 一 半 以 上 。 3. 親 友 同 遊 比 例 高 。
4. 交 通 工 具 以 自 小 客 車 居 多 。
5. 遊 客 的 回 遊 率 高 , 受 訪 者 有 一 半 到 訪 二 次 以 上 , 表 示 蓬 萊 溪 的 環 境 特 別 是 水 質 乾 淨 、 生 態 資 源 豐 富 對 遊 客 的 吸 引 力 很 大 。
6. 研 究 基 地 為 其 旅 遊 途 中 一 處 停 留 景 點 , 將 繼 續 南 庄 其 他 景 點 行 程 。 在 蓬 萊 溪 停 留 時 間 以 1.5 小 時 為 多 。
7. 大 部 分 對 蓬 萊 溪 推 展 封 溪 護 頄 活 動 的 內 容 與 相 關 法 規 並 不 清 楚 。 8. 遊 客 之 活 動 行 為 大 致 可 分 為 兩 類 〆
( 1) 進 入 溪 流 中 〆 少 數 遊 客 之 活 動 為 抓 頄 蝦 、 戲 水 、 釣 頄 、 餵 食 頄 蝦 、 撿拾 溪石,多數為泡 腳 。
( 2) 溪 岸 活 動 〆 多 數 為 溪 邊 野餐、 欣 賞 自 然 、 了 解 溪 流 生 態 與 護 頄 。 調 查 資 料 顯 示 有 1/2 遊 客 的 活 動 以 岸 邊 為 主 , 但 仍 有 一 半 的 遊 客 會 忍 不 住 進 入 溪 中 玩 水 。
9. 最 常 使 用 的 公 共 設 施 依 次 為 〆 公 共 廁 所 、 觀 頄 步 道 、 觀 景 帄 台 、 解 說 標 誌
。 至 於 觀 景 帄 台 周 邊 的 販 賣 小 吃 則 僅 有 很 低 的 使 用 率 。
10. 認 為 亟 需 改 善 的 設 施 依 次 為〆停 車 空 間、公 共 廁 所 的 數 量、解 說 服 務 及 標 誌 系 統 、 休 憩 空 間 等 。 至 於 步 道 舖 面 與 維 護 管 理 方 式 也 有 部 分 遊 客 提 出 有 改 善 的 必 要 。
由 問 卷 結 果 分 析 , 發 現 蓬 萊 溪 的 遊 客 有 很 高 的 自 主 性 , 教 育 程 度 普 遍 也 44
12% 52 14%
82 8 22%
2%
24 6%
32 8%
84 22%
4 1%
44 12%
4 1%
解說系統 標誌系統 停車場 餐飲設備 維護管理 步道鋪面 廁所設備 垃圾桶 休憩空間 其他 圖 2.2-25 遊客希冀改善事項圓餅圖
很 高 , 對 於 環 境 教 育 的 推 廣 預 期 應 該 會 有 較 高 的 接 受 度 。 由 於 大 部 分 遊 客 來 自 外 縣 市 , 長 途 車 行 到 蓬 萊 溪 地 區 , 對 於 公 共 廁 所 與 停 車 場 設 施 的 使 用 需 求 必 定 很 高 , 然 而 狹 長 型 態 的 水 岸 空 間 , 並 無 法 在 保 育 前 提 下 提 供 足 夠 的 公 廁 與 停 車 空 間 , 是 否 一 定 要 將 這 些 設 施 配 置 在 封 溪 河 段 , 其 實 是 個 值 得 討 論 的 問 題 。 此 外 , 有 半 數 遊 客 對 於 溪 水 活 動 興 趣 很 高 , 在 規 劃 上 應 考 量 如 何 在 不 影 響 封 溪 河 段 水 域 的 情 形 下 , 提 供 遊 客 親 水 的 機 會 。 由 於 遊 客 也 反 應 解 說 服 務 不 足 , 然 而 完 整 的 生 態 解 說 系 統 需 要 較 大 的 腹 地 , 是 否 可 配 置 在 封 溪 河 段 以 外 的 地 區 , 也 是 可 以 討 論 的 議 題 。
第三章 文獻回顧
第 一節 相關 計畫 及法 規
國 內 目 前 封 溪 護 漁 主 要 的 法 源 依 據 為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與 漁 業 法 , 至 於 主 管 機 關 在 縣 市 政 府 多 屬 農 業 局 的 漁 業 課 、 林 務 課 、 自 然 保 育 課 或 畜 產 課 之 業 務 , 在 鄉 鎮 公 所 則 多 屬 農 業 課 , 但 如 涉 及 工 程 建 設 業 務 , 則 在 苗 栗 縣 的 執 行 現 況 為 建 設 局 的 觀 光 課 或 城 鄉 發 展 課 等 單 位 亦 參 與 相 關 業 務 , 因 此 在 權 責 上 並 未 統 一 , 呈 現 多 頭 馬 車 狀 態 。
一 、 相 關 計 劃
(一)苗栗縣綜合發展全面修訂計畫
苗 栗 縣 政 府 於 民 國 91 年 4 月 提 出 全 面 修 訂 計 畫 , 並 以 民 國 一 百 一 十 年 為 計 畫 目 標 年 限 。 計 畫 中 係 將 苗 栗 縣 分 為 三 個 主 要 生 活 圈 、 三 大 發 展 帶 。 而 獅 頭 山 風 景 區 內 的 南 庄 、 三 灣 等 鄉 , 即 是 位 於 苗 栗 縣 東 北 側 得 觀 光 旅 遊 農 業 發 展 帶 ( 苗 北 生 活 圈 ) 。
(二)苗栗縣總體發展計畫
1、 環 境 敏 感 地 與 限 制 發 展 區 劃 設 〆
從 苗 栗 縣 總 體 發 展 計 畫 中 環 境 敏 感 地 與 限 制 發 展 區 的 劃 設 , 可 瞭 解 到 南 庄 為 分 布 在 限 制 發 展 區 的 區 域 範 圍 內 。 何 謂 限 制 發 展 區 , 土 地 利 用 分 類 的 可 分 為 二 大 類 區 , 即 限 制 發 展 地 區 及 可 發 展 地 區 , 可 發 展 地 區 又 可 分 為 條 件 發 展 及 一 般 發 展 地 區 。
2、 限 制 發 展 區 〆
根 據 定 義 及 所 研 擬 的 準 則 , 劃 設 出 苗 栗 縣 限 制 發 展 地 區 區 位 , 限 制 發 展 地 區 劃 設 與 環 境 敏 感 地 有 高 度 的 相 關 性 。 故 此 類 地 區 以 資 源 保 育 為 原 則 , 除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並 經 區 域 計 畫 委 員 會 同 意 興 辦 之 必 要 性 設 施 外 , 不 得 從
事 任 何 開 發 行 為 。 ( 苗 栗 縣 總 體 發 展 計 畫 -環 境 敏 感 地 與 限 制 發 展 區 劃 設 )
3、 限 制 發 展 地 區 的 管 理 準 則 規 範 〆
1971 年 「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 發 起 「 人 與 生 物 圈 計 畫 」 提 出 了 生 物 圈 保 護 區 的 概 念 , 以 其 空 間 結 構 上 的 功 能 分 區 特 點 , 打 破 了 傳 統 的 自 然 保 護 區 封 閉 式 的 保 護 , 而 為 一 個 開 放 系 統 。 典 型 的 生 物 圈 保 護 區 在 空 間 結 構 上 應 包 含 三 種 功 能 區 〆 核 心 區 、 緩 衝 區 、 過 渡 區 。
(1)核心區〆
核 心 區 是 根 據 明 確 的 保 護 目 的 而 受 到 嚴 格 保 護 的 , 代 表 某 一 生 物 地 理 區 域 的 典 型 生 態 系 統 , 由 於 核 心 區 域 一 般 是 未 受 干 擾 或 僅 受 到 最 低 限 度 干 擾 的 生 態 系 統 , 因 此 它 不 僅 是 保 護 生 物 多 樣 性 的 核 心 區 域 , 且 為 進 行 研 究 、 監 測 的 工 作 區 。
(2)緩衝帶〆
為 使 核 心 區 受 到 嚴 格 保 護 , 通 常 其 外 圍 有 一 緩 衝 帶 包 圍 著 , 其 形 狀 與 核 心 區 近 似 。 在 緩 衝 帶 中 可 以 進 行 一 些 與 核 心 區 的 保 護 目 的 相 符 的 活 動 , 例 如 研 究 、 環 境 教 育 、 環 境 監 測 、 培 訓 、 生 態 旅 遊 等 。 並 可 進 行 少 量 不 影 響 保 護 資 源 利 用 活 動 。
(3)過渡區〆
包
圍 在 核 心 區 與 緩 衝 帶 外 圍 的 是 過 渡 區。過 渡 區 與 保 護 區 周 圍 的 居 民 緊 密 聯 繫 。 可 以 開 展 實 驜 研 究 、 傳 統 的 土 地 利 用 等 。 核 心 區 內 禁 止 任 何 開 發 活 動, 緩 衝 區 為 保 護 核 心 區 , 因 此 在 管 制 程 度 上 較 核 心 區 寬 鬆 , 但 亦 為 條 件 式 開 發 許 可 。
此 區 管 理 型 態 為 核 心 管 理 區 ( 禁 止 開 發 區 ) 外 由 緩 衝 管 理 區 ( 附 條 件 開 發 區 ) 包 圍 之 形 式 , 屬 於 一 種 半 封 閉 半 開 放 狀 態 的 管 理 區 , 這 種 分 區 的 產 生 是 透 過 土 地 使 用 規 劃 理 念 及 程 序 而 形 成 , 區 內 的 緩 衝 區 所 允 許 的 開 發 行 為 必 須 與 核 心 區 能 夠 相 容 , 並 且 不 能 干 擾 核 心 區 所 要 保 護 之 標 的 。
南 庄 鄉 分 布 於 限 制 發 展 區 內 , 因 此 , 其 所 能 有 開 發 行 為 是 被 限 制 的 。 必 須 是 有 必 要 的 且 對 環 境 無 害 或 者 是 最 低 傷 害 才 能 加 以 實 行 , 本 研 究 擬 以 此 規 範 為 原 由 將 蓬 萊 溪 發 展 由 線 性 分 為 三 個 區 段 , 核 心 區 - 緩 衝 區 - 過 渡 區 , 使 原 有 的 封 溪 護 漁 河 段 為 核 心 或 緩 衝 區 , 讓 蓬 萊 溪 護 漁 河 段 能 達 到 其 原 有 的 生 態 保 育 目 的 , 亦 能 達 到 觀 光 遊 憩 的 旅 遊 價 值 。
(三)苗栗縣觀光整理發展綱要計畫
本 計 劃 概 分 為 四 個 空 間 系 統 , 十 個 觀 光 遊 憩 單 元 , 本 規 劃 區 屬 瞄 東 次 系 統 , 南 庄 三 灣 次 單 元 , 以 高 山 、 森 林 、 古 剎 、 山 地 文 物 為 主 要 資 源 , 以 獅 頭 山 為 主 導 發 展 地 區 。
1、 主 要 開 發 構 想 及 策 略
( 1)獅 頭 山 屬 特 別 發 展 地 區,未 來 開 發 建 設 後 可 提 升 為 全 國 性 觀 光 地 區。
( 2) 觀 光 住 宿 設 施 宜 先 設 置 於 獅 頭 山 風 景 區 , 以 加 強 其 停 留 型 旅 遊 活 動 之 觀 光 功 能 。
( 3)在 不 破 壞 自 然 資 源 及 不 妨 礙 視 野 景 觀 前 提 下,發 展 停 留 型 旅 遊 活 動。
( 4) 孝 廟 古 蹟 文 物 區 以 孝 廟 建 築 為 觀 賞 資 源 之 主 體 , 宜 發 展 遊 覽 型 活 動 之 觀 光 功 能 。
2、重 大 實 質 建 設 〆
(1)
盡 速 拓 寬 台 3 線 省 道 頭 份 交 流 道 連 線 , 加 強 獅 頭 山 至 法 雲 禪 孝 路 段 之 景 觀 道 路 功 能 。( 2) 改 善 124 線 道 三 灣 至 南 庄 、 獅 潭 道 路 之 服 務 水 準 , 設 置 景 觀 台 、 解 說 牌 等 。
( 3) 拓 寬 苗 19 線 鄉 道 。
(四)90 永和山水庫南庄鄉蓬萊溪(南河)自然生態保育園區建設計劃
本 計 劃 為 南 庄 鄉 公 所 為 教 育 民 眾 重 視 生 態 環 境 與 自 然 資 源 之 重 要 , 進 而 發 展 地 區 觀 光 資 源 , 促 進 民 眾 尌 業 , 將 蓬 萊 溪 (南 河 )規 劃 為 生 態 保 育 園 區 。 針 對 此 園 區 進 行 開 發 規 劃 評 估 。 根 據 本 計 劃 此 區 開 發 分 為 兩 期 工 程 進 行 , 1.
低 度 開 發 區 - 蓬 萊 溪 沿 岸 , 2.中 度 開 發 區 - 生 態 園 區 入 口 、 節 點 。
(五)蓬萊溪自然生態園區規劃「頄躍蓬萊溪-山居歲月南庄情」
南 庄 蓬 萊 溪 自 九 十 年 元 月 公 告 封 溪 , 禁 漁 區 範 圍 係 由 苗 栗 縣 南 庄 鄉 南 江 村 長 崎 下 以 上 南 河 溪 、 八 卦 力 溪 及 支 流 共 約 十 五 公 里 。 掀 起 苗 栗 縣 封 溪 護 漁 風 潮 , 在 於 類 及 兩 岸 生 態 資 源 保 護 展 現 成 果 後 , 縣 府 近 一 步 公 告 為 蓬 萊 溪 自 然 生 態 園 區 , 補 助 興 建 沿 溪 賞 頄 步 道 , 成 為 遊 客 親 水 、 近 距 離 觀 察 生 態 的 熱 門 景 點 。
(六)南庄鄉發展綱要計畫
由 南 庄 鄉 發 展 綱 要 計 畫 第 肆 項 第 六 點 強 化 觀 光 各 項 相 關 措 施 , 以 求 長 遠 發 展 中 可 知 , 南 庄 因 保 有 好 山 好 水 , 近 年 來 , 又 在 大 力 護 溪 活 動 有 成 下 , 吸 引 愈 來 愈 多 的 觀 光 人 潮 , 但 如 何 留 住 人 潮 並 長 久 經 營 , 有 賴 整 體 之 規 劃 、 塑 造 , 而 非 零 散 發 展 , 應 全 盤 考 量 , 尌 全 鄉 性 來 規 劃 。 除 以 交 通 系 統 改 善 外 , 則 興 建 與 改 善 相 關 設 施 , 以 提 昇 觀 光 品 質 。
在 南 光 鄉 發 展 綱 要 計 畫 中 , 擬 有 針 對 觀 光 景 點 訂 定 的 觀 光 步 道 整 備 計 畫 、 公 共 設 施 興 建 計 畫 、 觀 光 導 覽 設 施 改 善 與 興 建 計 畫 、 攤 販 經 營 改 善 計 畫 《 《 等 等 。 根 據 這 些 計 畫 對 蓬 萊 溪 封 溪 護 漁 河 段 以 及 遊 客 服 務 中 心 做 相 對 適 當 改 善 以 符 合 遊 客 的 使 用 行 為 但 以 不 破 壞 生 態 保 育 為 首 要 原 則 。
在 苗 栗 縣 綜 合 發 展 全 面 修 訂 計 畫 以 及 苗 栗 縣 觀 光 整 理 發 展 綱 要 計 畫 中 , 苗 栗 縣 政 府 有 意 將 南 庄 發 展 成 風 景 旅 遊 觀 光 區 , 吸 引 遊 客 並 使 遊 客 駐 足 , 蓬 萊 溪 的 封 溪 護 漁 札 因 此 成 為 了 著 名 的 觀 光 景 點 々 根 據 90 永 和 山 水 庫 南 庄 鄉 蓬 萊 溪 (南 河 )自 然 生 態 保 育 園 區 建 設 計 劃 以 及 南 庄 鄉 發 展 綱 要 計 畫 , 蓬 萊 溪 發 展 成 一 處 自 然 生 態 園 區 可 供 民 眾 居 民 親 水 、 近 距 離 觀 察 體 驜 自 然 。
本 研 究 擬 以 相 關 計 劃 為 規 劃 主 幹 , 透 過 問 卷 、 訪 談 、 文 獻 蒐 集 , 依 造 相 關 法 規 採 以 低 開 發 高 效 能 設 計 , 使 南 庄 鄉 蓬 萊 溪 能 在 生 態 保 育 以 及 觀 光 遊 憩 上 雙 雙 獲 益 。
二 、 相 關 法 規
生 態 景 觀 相 關 〆 風 景 特 定 區 管 理 規 則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〆 水 土 保 持 法 、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法 施 行 細 則 、 環 境 基 本 法 永 續 管 理 相 關 〆 河 川 管 理 辦 法
土 地 利 用 相 關 〆 山 坡 地 保 育 利 用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 一 ) 生 態 景 觀 相 關 〆
南 庄 鄉 在 總 體 計 劃 中 擬 將 蓬 萊 溪 定 位 為 風 景 旅 遊 觀 光 區 , 在 生 態 景 觀 面 , 可 依 造 風 景 特 定 區 管 理 規 則 第 8 條 以 及 第 13 條 , 將 區 內 各 項 硬 體 設 施 以 及 攤 位 的 設 置 做 整 體 一 系 列 規 劃 , 使 其 整 體 完 善 而 不 秕 兀 々 以 及 明 文 規 定 、 以 告 示 標 誌 方 式 或 運 用 設 計 手 法 約 束 規 範 民 眾 可 行 與 不 可 行 的 行 為 。 在 環 境 保 護 層 面 , 可 依 造 水 土 保 持 法 第 8、 12、 16 條 , 依 造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針 對 不 同 地 區 及 使 用 活 動 , 劃 設 水 土 保 持 區 域 、 方 法 以 及 在 此 區 內 可 有 何 種 使 用 行 為 不 影 響 此 環 境 。
( 二 )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〆
在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法 施 行 細 則 中,第 6、19 條 以 及 環 境 基 本 法,第 16、17、
18、 32 條 中 提 到 , 在 針 對 環 境 活 動 開 發 時 應 有 相 對 應 的 環 境 評 估 , 評 估 其 是 否 危 害 自 然 資 源 之 合 理 利 用 、 破 壞 自 然 景 觀 或 生 態 環 境 , 或 者 對 環 境 、 居 民 有 重 大 的 影 響 , 如 〆 影 響 到 環 境 資 源 或 環 境 特 性 、 妨 礙 保 育 類 或 珍 貴 稀 有 動 植 物 之 棲 息 生 存 、 使 當 地 環 境 品 質 降 低 或 超 過 當 地 環 境 涵 容 能 力 、 影 響 當 地 居 民 權 益 或 少 數 民 族 之 傳 統 生 活 方 式 《 《 。 為 避 免 造 成 對 環 境 的 多 重 傷 害 以 及 損 害 民 眾 的 權 益 , 在 活 動 建 設 開 發 前 後 應 對 環 境 及 民 眾 需 求 有 相 當 的 了 解 及 評 估 。
( 三 ) 永 續 管 理 相 關 〆
在 永 續 管 理 層 面 , 在 蓬 萊 溪 如 欲 達 到 河 川 永 續 及 觀 光 遊 憩 的 雙 層 效 益 , 在 河 川 使 用 上 , 依 造 河 川 管 理 辦 法 第 12、 51 條 , 在 河 川 經 營 的 設 計 規 劃 以 及 活 動 使 用 上 , 必 須 以 不 破 壞 河 防 孜 全 並 且 不 影 響 生 態 環 境 、 河 川 生 態 之 功 能 為 首 要 原 則 。
( 四 ) 土 地 利 用 相 關 〆
在 土 地 利 用 層 面 , 山 坡 地 保 育 利 用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其 與 環 境 層 面 環 環 相 扣 , 亦 其 必 須 為 環 境 做 好 相 對 風 險 評 估 以 及 水 土 保 持 。
第 二節 相關 文獻
本 研 究 藉 由 閱 讀 相 關 封 溪 護 漁 之 文 獻 , 針 對 遊 客 行 為 模 式 做 分 析 , 再 根 據 水 域 空 間 、 流 域 生 態 的 相 關 研 究 運 用 生 態 工 法 提 出 對 河 岸 相 對 應 的 環 境 設 計 以 及 計 畫 準 則 。
一 、 封 溪 護 漁 之 觀 念
封 溪 護 漁 顧 名 思 義 尌 是 〆 「 劃 定 一 特 定 溪 流 區 域 , 對 特 定 區 域 範 圍 內 之 生 物 進 行 保 護 」 ( 馬 振 評 , 2004) 。 國 內 的 「 封 溪 護 漁 」 大 部 份 都 從 「 封 溪 顧 頄 」 著 手 , 而 此 類 的 封 溪 可 解 釋 成 , 在 某 特 定 季 節 不 去 擾 動 而 於 特 定 季 節 開 放 利 用 , 而 顧 頄 如 果 尌 字 面 上 解 釋 其 實 只 有 保 護 頄 而 已 , 但 應 該 可 以 擴 大 包 含 所 有 的 生 物 與 環 境 。因 此 ,「 封 溪 護 漁 」 應 在 永 續 利 用 架 構 下 執 行 保 育 工 作 , 可 以 利 用 科 學 管 理 的 方 式 執 行 護 漁 工 作,以 達 到 某 部 份 生 態 之 保 育( 颺 如 思,2004々 林 曜 松 , 2000) 。
封 溪 護 漁 目 的 在 於 使 原 本 自 然 資 源 豐 富 的 河 川 溪 流 , 在 遭 受 破 壞 失 去 原 先 的 優 勢 時 , 暫 停 開 放 使 用 一 段 時 間 々 甚 至 是 階 段 性 開 放 使 用 , 讓 河 川 溪 流 得 以 休 息 一 段 時 間 , 使 原 本 生 活 在 此 的 族 群 生 物 有 足 夠 時 間 循 環 恢 復 。 這 樣 才 得 以 永 續 利 用 。 (颺 如 思 編 訪 )
但 現 今 台 灣 的 封 溪 護 漁 口 號 響 亮 , 對 封 溪 護 漁 慕 名 而 來 的 遊 客 卻 在 不 知 不 覺 中 帶 來 更 大 的 生 態 災 害 。 例 如 〆 為 了 因 應 更 多 旅 客 而 設 立 的 公 共 設 施 、 為 了 達 到 生 態 教 育 而 舉 辦 的 放 生 活 動 《 《 等 等 。 超 出 環 境 負 荷 的 人 工 設 施 、 錯 誤 的 生 態 教 育 札 式 扼 殺 自 然 生 態 的 最 大 原 兇 。
二 、 封 溪 護 漁 相 關 研 究
陳 亯 帆 ( 2001) 利 用 選 擇 詴 驜 法 推 估 出 民 眾 對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區 活 動 特 性 之 偏 好 , 得 出 受 訪 者 喜 歡 對 生 物 直 接 利 用 程 度 較 低 之 保 護 區 , 但 認 為 保 護 區 內 活 動 特 性 核 心 區 不 應 該 開 放 參 觀 , 緩 衝 區 之 生 態 旅 遊 活 動 應 有 人 數 限 制 , 永 續 利 用 區 則 應 有 當 地 居 民 解 說 、 導 遊 服 務 、 當 地 傳 統 文 化 活 動 表 演 與 展 售 當 地 特 有 農 產 品 等 活 動 特 性 。
此 相 關 研 究 札 符 合 環 境 敏 感 地 與 限 制 發 展 區 劃 設 , 將 封 溪 護 漁 河 段 劃 分 為 三 區 〆 核 心 區 、 緩 衝 區 、 過 渡 區 。 核 心 區 為 保 護 區 不 應 開 放 參 觀 僅 提 供 保 育 性 研 究 使 用 , 緩 衝 區 之 活 動 應 該 有 所 限 制 理 應 以 不 破 壞 生 態 負 荷 以 及 不 超 出 環 境 自 淨 能 力 為 限 , 過 度 區 應 提 供 民 眾 解 說 、 遊 覽 、 休 憩 、 觀 光 等 另 類 價 值 。
蔡 秓 萍( 2003)在 探 討 河 川 頄 類 資 源 的 管 制 方 式,由 於 鄉 民 有 保 育 意 識 , 村 民 自 願 性 高 , 以 及 政 府 提 撥 補 助 經 費 , 都 用 於 當 地 開 發 建 設 , 使 得 觀 光 事 業 發 展 , 提 高 居 民 的 經 濟 生 活 , 使 保 育 行 動 可 以 延 續 下 去 々 因 此 封 溪 為 鄉 民 帶 來 經 濟 收 入 , 自 利 的 動 機 成 為 保 育 行 動 的 誘 因 之 一 。
現 今 探 討 封 溪 護 漁 河 段 大 多 是 以 硬 體 設 施 以 及 滿 足 民 眾 遊 客 需 求 為 主 , 大 多 忽 略 了 軟 體 以 及 在 地 居 民 的 福 利 。 除 硬 體 設 施 應 盡 量 以 低 開 發 為 主 , 在
軟 體 上 政 府 也 理 應 訂 定 相 對 政 策 , 並 且 放 寬 在 封 溪 護 漁 河 段 所 帶 來 經 濟 效 益 的 權 限 , 讓 當 居 民 更 願 意 投 入 封 溪 護 漁 的 活 動 , 並 提 高 其 自 主 性 。
三 、 遊 客 行 為 相 關 研 究
行 為 是 人 類 表 現 於 外 在 的 活 動 歷 程 , 人 類 的 一 切 行 為 皆 來 自 內 心 之 需 要 所 驅 使 (張 俊 彥 , 1999), 因 此 人 類 內 在 的 需 要 所 表 現 於 外 在 的 一 切 活 動 歷 程
( 吳 坤 銘 , 1988) , 尌 是 行 為 。
遊 客 行 為 雖 然 說 是 遊 客 由 於 內 在 需 要 表 現 於 外 在 環 境 的 過 程 , 但 人 們 的 需 求 往 往 不 是 發 生 在 適 合 的 場 所 。 例 如 〆 旅 客 往 往 會 在 封 溪 護 漁 河 段 產 生 泡 腳、戲 水、亂 丟 垃 圾、任 意 捕 抓 放 生 《 《 等 等 行 為 ﹝ 陳 湘 媛、黃 華 業,2005﹞ 。 這 是 不 是 說 明 了 遊 客 在 對 環 境 的 知 識 、 態 度 與 現 實 中 自 然 環 境 的 需 求 大 相 逕 庭 〇 是 行 政 單 位 的 失 職 還 是 人 民 對 於 環 境 行 動 與 公 民 參 與 的 自 發 性 意 願 過 低 〇 均 值 得 加 以 釐 清 。
當 封 溪 護 漁 達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效 益 時 , 實 行 封 溪 護 漁 的 河 段 尌 會 蛻 變 成 當 地 的 觀 光 勝 地 吸 引 大 批 的 遊 客 , 越 來 越 多 的 使 用 者 , 尌 會 有 許 多 相 對 應 的 公 共 設 施 。 這 些 對 應 的 硬 體 設 施 通 常 盡 是 符 合 遊 客 需 求 而 興 建 的 , 並 不 是 針 對 環 境 需 求 而 建 設 的 , 因 此 這 往 往 是 對 環 境 的 一 大 傷 害 。 另 一 方 面 , 吸 引 來 的 大 批 人 潮 , 其 所 在 此 產 生 的 行 為 也 造 成 了 對 環 境 的 另 一 波 傷 害 , 如 〆 當 遊 客 進 入 生 態 環 境 時 , 肆 意 的 戲 水 、 攀 著 花 木 , 對 環 境 造 成 驚 擾 々 當 遊 客 有 所 需 求 而 形 成 的 攤 販 、 公 廁 污 水 垃 圾 任 意 的 排 放 傾 倒 々 附 近 區 民 為 或 取 利 益 將 自 家 地 改 建 、 剷 帄 , 改 變 原 本 的 地 貌 。 這 些 遊 客 或 當 地 居 民 行 為 改 變 了 原 本 的 生 態 樣 貌 , 打 擾 了 原 本 的 生 態 環 境 , 形 成 一 股 非 自 然 的 衝 擊 對 於 環 境 。
四 、 河 川 環 境 經 營 與 河 川 生 態 設 計
在 環 境 經 營 領 域 中 , 河 川 與 溪 流 之 復 育 已 成 為 近 來 的 新 風 潮 , 今 天 許 多 已 開 發 國 家 , 過 去 想 要 「 控 制 」 河 川 的 努 力 已 經 改 變 為 將 水 堰 移 除 , 回 復 河 川 蜿 蜒 的 特 性 及 河 岸 的 穩 定 性 。 他 們 為 河 川 訂 定 復 育 原 則 , 在 合 理 的 復 育 經 費 下 儘 可 能 避 免 過 度 或 隱 含 的 長 期 維 護 費 用 。 在 推 動 河 川 復 育 時 , 加 強 專 家 與 民 眾 間 的 溝 通 , 以 及 重 視 民 眾 與 不 同 利 益 團 體 對 復 育 計 畫 的 認 識 教 育 。 強 調 「 下 至 上 」 之 計 畫 執 行 方 式 要 較 「 上 至 下 」 之 形 式 有 效 。 在 河 川 復 育 的 規 模 方 面,研 究 發 現,大 多 數 在 歐 洲 執 行 的 復 育 計 畫,其 河 段 長 度 在 5km 以 內 , 這 樣 的 規 模 或 許 具 示 範 作 用 , 卻 難 以 永 續 , 因 為 其 上 、 下 游 區 段 的 生 態 、 水 文 與 地 理 仍 可 能 持 續 惡 化 。 以 此 原 則 檢 視 台 灣 的 河 川 復 育 , 其 區 段 長 度 往 往 取 決 於 地 方 的 共 識 與 土 地 取 得 之 難 易 , 並 未 從 整 體 生 態 的 復 育 系 統 為 主 要 之 考 量 , 因 此 成 效 有 限 在 所 難 免 ( 陳 湘 媛 , 2007) 。
經 由 人 類 設 計 的 環 境 中 , 很 難 有 一 成 不 變 而 能 流 傳 的 千 古 鉅 作 , 即 使 是 部 受 人 為 干 擾 的 生 態 體 系,也 會 因 自 然 演 替 程 序,隨 著 時 間 呈 現 不 同 的 面 貌 。 因 此 遵 循 自 然 生 態 的 法 則 , 讓 自 然 界 生 命 能 在 最 適 當 的 環 境 中 生 存 , 不 全 然 由 人 類 支 配 控 制 , 是 從 事 生 態 設 計 應 有 的 設 計 原 則 。 運 用 生 態 設 計 手 法 並 不 是 複 製 一 個 原 有 的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 而 是 著 重 於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中 , 對 整 體 環 境 有 保 育 作 用 的 材 料 與 特 性 , 做 為 環 境 設 計 的 方 法 , 以 提 供 自 然 的 生 物 生 存 空 間 , 並 避 免 運 用 太 多 人 為 加 工 的 材 料 。
河 川 生 態 設 計 的 重 要 原 則 〆
( 一 ) 避 免 截 斷 集 水 區 內 的 自 然 水 文 循 環 路 徑
( 二 ) 確 實 執 行 集 水 區 的 水 土 保 持 計 畫
( 三 ) 維 持 天 然 河 道 的 蜿 蜒 度
( 四 ) 保 護 河 川 生 態 中 的 原 生 植 物 與 植 被 型 態 , 增 加 綠 覆 率
( 五 ) 河 岸 旁 設 緩 衝 綠 帶 , 可 過 濾 地 表 逕 流 、 提 供 野 生 動 物 棲 息 廠 所 , 也 可 美 化 河 川 景 觀
( 六 ) 原 生 植 物 的 復 植 , 可 提 供 野 生 動 物 食 物 來 源 或 活 動 、 棲 息 的 場 所
( 七 ) 配 合 防 洪 機 能 , 減 少 河 道 與 河 岸 的 整 地 範 圍 , 保 留 原 有 的 孔 穴 、 亂 石 堆 避 免 干 擾 動 物 棲 息 地
( 八 ) 灌 溉 或 排 水 溝 渠 的 設 計 , 應 多 採 用 自 然 的 草 勾 或 者 卵 石 塊 石 乾 砌 的 天 然 水 道
( 九 ) 河 川 地 的 利 用 應 減 少 硬 鋪 面 , 增 加 可 生 長 植 物 的 泥 土 面
( 十 ) 必 要 的 硬 鋪 面 設 計 應 採 用 透 水 性 的 材 料
( 十 一 ) 護 岸 設 計 應 考 量 兩 棲 動 物 的 特 性 與 活 動 路 徑
( 十 二 ) 溼 地 生 態 應 受 適 當 的 保 護 , 減 少 人 為 干 擾 , 而 以 自 然 生 態 觀 察 為 主 要 活 動
預 防 甚 於 治 療 , 早 在 這 些 河 川 溪 流 被 破 壞 殆 盡 時 尌 應 該 想 到 。 但 如 今 我 們 也 似 乎 只 能 減 少 降 低 對 生 態 環 境 的 破 壞 。 因 此 保 育 在 河 川 經 營 中 尌 扮 演 著 重 要 的 腳 色 。 河 川 在 復 育 保 育 時 , 往 往 會 藉 由 生 態 設 計 的 手 法 來 落 實 , 但 在 實 行 上 卻 往 往 過 度 設 計 或 者 是 過 分 模 擬 , 因 此 在 河 川 設 計 上 應 遵 循 其 自 然 的 生 態 法 則 藉 由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的 變 遷 做 設 計 。
河 川 與 溪 流 的 復 育 已 經 成 為 近 年 的 風 潮 , 但 這 樣 的 行 為 卻 往 往 僅 僅 止 於 政 府 的 公 部 門 , 札 因 為 如 此 這 樣 的 保 育 、 復 育 計 畫 往 往 會 宣 告 失 敗 。 在 河 川 的 經 營 上 , 不 該 只 是 政 府 的 計 畫 , 更 應 該 的 是 民 眾 的 參 與 , 更 希 望 的 是 外 來 的 旅 客 共 同 維 護 。 由 此 可 知 , 復 育 的 計 劃 要 成 功 不 僅 只 是 政 府 單 位 經 營 , 更 落 實 民 眾 遊 客 經 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