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亞洲青少年沙灘手球錦標賽」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一、依據:(一)教育部體育署頒布「國家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辦法」。 (二)中華民國手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遴選參加各項國際賽事選手遴 選辦法」。
(三)教育部體育署 108 年 12 月 20 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080045268 號函 備查辦理。
二、目的:遴選優秀青少年沙灘手球選手及教練組成代表隊,參加 2020 年亞洲青少年 沙灘手球錦標賽,以爭取最高榮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台中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手球協會、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五、辦理日期:109 年 1 月 4 日至 5 日(星期六~星期日)。
六、辦理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沙灘手球場。
七、比賽分組:男子組、女子組。
九、選手資格、年齡規定:
(一)資格:凡本國國民符合比賽分組及年齡規定者,得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二)年齡規定:於民國 93 年 1 月 1 日至 95 年 12 月 31 日之間出生者。
十、報名規定: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二)地點:中華民國手球協會(104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710 室)。 (三)方式:
1.報名表請逕至本會網站(http://www.handball.org.tw)下載,填寫相關報名 資料後,請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再以電話確認。
2.免收報名費。
3.報名資料不全、填寫模糊不清者,不予受理。
4.每人限報 1 隊,每隊職員 4 名,選手 10 名。
十一、比賽制度:採循環賽制,視報名隊數及天候等因素,得由大會依實際情形修改賽 制。
十二、比賽規定:
(一)比賽服裝以本會 101 年 10 月審定之國際沙灘手球規則規定之。
(二)各隊必須準備兩套以上不同顏色的比賽服裝,秩序冊名列前者穿著深色服裝,
名列後者穿著淺色服裝。
(三)各隊隊職員須穿著不同於已隊球員球衣顏色之相同衣服;可登錄 4 名隊職員,
但僅允許 2 名以內隊職員在替補區內。
十三、賽程公布於本會網站:http://www.handball.org.tw。
十四、技術會議:大會倘有需要再行確認後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本會網站。
十五、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手球協會 101 年 10 月審定之國際沙灘手球規則。
十六、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手球協會指定比賽用球。
十七、組織:由本會選訓委員會,負責有關教練及選手遴選暨培訓、督導事宜。
十八、遴選內容:
(一)教練團:
1. 總教練:持有本會 A 級教練資格,且未受停權處分,可配合長期調訓者,由 選訓委員會委員提名,經出席委員 3 分之 2 以上通過,提請理事長 聘任之。
2. 教練:持有本會 B 級以上教練資格,且未受停權處分,可配合長期調訓者,
由總教練提名,經出席委員 2 分之 1 以上通過。
(二)選手:
1.參加本次選拔賽之選手,經選訓委員 2 分之 1 以上通過者。
2.因故未參加本次選拔賽之優秀選手,經選訓委員提名並經出席委員 2 分之 1 以上通過同意徵召者。
3.錄取男、女代表隊正取選手各 10 名(其中至少 1 名守門員)、後補選手各 4 名 (其中至少 1 名守門員)。
十九、附則:
(一) 入選之教練及選手若因故無法參與代表隊者,應於本會網站公告名單 7 日內,
向本會主動提出無法參加集訓之書面文件(即放棄聲明書),得不送本會紀律 委員會議處。
(二) 入選之教練及選手若無故或不參加集訓及比賽或違反集訓相關規定者,交由 紀律委員會議處,必要時喪失本會 109 年至 111 年主辦之各項賽事參賽資格。
(三)各參賽單位選手請備妥國民身分證,以便資格查驗。
(四)本賽會不設置獎盃並統一辦理公共意外險,各參賽單位請自行辦理運動員相關保 險。
(五)各單位參加本比賽之經費均自理。
二十、本遴選辦法經本會選訓委員會通過,陳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 事宜,得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修正後公布實施。
◎有關「2020年亞洲青少年沙灘手球錦標賽」相關資訊:
1.賽會時間:2020年4月1日至10日。
2.賽會地點:泰國曼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