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亞洲沙灘運動會」沙灘手球女子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
一、依據:(一)教育部體育署頒布「國家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辦法」。
(二)中華民國手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遴選參加各項國際賽事選手遴選辦法」。 (三)教育部體育署 109 年 06 月 08 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090018763 號函備查辦理。
二、目的:由 109 年全國沙灘手球錦標賽遴選優秀女子沙灘手球選手及教練組成代表隊,參加 2020 年亞 洲沙灘運動會沙灘手球項目,以爭取最高榮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臺中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手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縣市體育(總)會手球委員會。
六、辦理日期:109 年 7 月 25 日至 28 日(星期六〜星期二)。
七、辦理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沙灘手球場。
八、遴選組別:公開女子組。
九、選手資格規定: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於民國 93 年 8 月 31 日(含)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十、註冊報名辦法:配合本會 109 年全國沙灘手球錦標賽,註冊報名辦法請參閱該賽會之競賽規程。
十一、組織:由本會選訓委員會,負責有關教練及選手遴選暨培訓、督導事宜。
十二、遴選內容:
(一)教練團:
1. 總教練:持有本會 A 級教練資格,且未受停權處分,可配合長期調訓者,由選訓委員會委員 提名,經出席委員 3 分之 2 以上通過,提請理事長聘任之。
2. 教練:持有本會 B 級以上教練資格,且未受停權處分,可配合長期調訓者,由選訓委員會委 員提名,經出席委員 2 分之 1 以上通過,提請理事長聘任之。
(二)選手:
1.參加本會 109 年全國沙灘手球錦標賽公開女子組之選手,經選訓委員 2 分之 1 以上通過者。
2.因故未參加本賽會之優秀選手,經選訓委員提名並經出席委員 2 分之 1 以上通過同意徵召者。
3.錄取女子代表隊正取選手 10 名、備取選手 4 名。
十三、附則:
(一) 入選之教練及選手若因故無法參與代表隊者,應於本會網站公告名單 7 日內,向本會主動 提出無法參加集訓之書面文件(即放棄聲明書),得不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二) 入選之教練及選手若無故或不參加集訓及比賽或違反集訓相關規定者,交由紀律委員會議 處,必要時喪失本會 109 年至 111 年主辦之各項賽事參賽資格。
(三) 各參賽單位選手請備妥國民身分證,以便資格查驗。
(四) 本賽會統一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各單位可另辦理參加比賽運動員保險。
十四、有關「2020 年亞洲沙灘運動會」相關資訊:
(一) 賽會時間: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5 日。
(二) 賽會地點:中國三亞。
十五、本遴選辦法經本會選訓委員會通過,陳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教育部 體育署備查修正後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