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龍山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中華民國1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 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要點」
二、樣書陳列日期:109 年 5 月 6 日至 109 年 5 月 13 日 三、評選日期109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30~16:00 四、評選地點:禮堂。
五、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 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 定執照)。
2.英語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 照)。
3.閩南語: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4. 一、二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 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 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二)樣書送達日期:109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中午 16:00 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龍山國小教務處(註明送評審樣書)。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評選期間(5/1~5/15),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隨樣書提供教科圖書出版業者出具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 之規範說明」之書面聲明。
(四)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09 年 5 月 22 日前洽本校註冊設備組領回,
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1. 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註冊設備組長許尤俐老師
2. 聯絡方式: TEL:(04)26352454-611 傳真:(04)26355125 地址: 43447 臺中市龍井區中山一路一段 6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