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採購案件名稱: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展覽大樓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公辦民營營運規劃 顧問公司徵選案」
投標廠商名稱:
項次 證 件 名 稱 件數 審 查 欄
核合規定 不合規定 缺 件 原 因 壹 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
於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網 站 之 資 料 代 之 , 網 址 : http://gcis.nat.gov.tw/mainNew/ 全 國 商 工 行 政 服 務 入 口 網);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 文譯本(惟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 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替代之)。但 依法無者得免繳。
件
貳 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 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蓋章之最近 1 期營業人銷售稅額申 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1 期證明者,得以前 1 期 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 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
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 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 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 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應檢附經公 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 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 替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件
參 廠商信用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 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3 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蓋 章者無效);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應檢附經公證或認 證之中文譯本(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 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替代之)。
件
肆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件
審 查 結 果 :
資格合格 資格不合格
開 標 主 持 人 :
事 務 科 承 辦 人 :
業 務 單 位: 貿易發展組
註:審查欄廠商請勿填寫。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