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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新聞稿
110.11.01
11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報導
11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報名自 110 年 11 月 2 日起至 11 月 16 日截止
考生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完成報名手續
【本會訊】11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 111 年 1 月 21 日(五)至 23 日(日)舉行,報 名自 110 年 11 月 2 日(二)起至 11 月 16 日(二)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相關事項》
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其他具備報考 資格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且已獲得本會發給集體報名單位代碼之補習班報名,亦可以個 別網路報名。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繳交照片及繳費者,即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逾 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
報名完成登錄後可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或電話語音
(02-23643677)查詢報名處理情形。有關學科能力測驗相關資訊,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
「學科能力測驗專區」查詢。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主要用於大學繁星推薦、大學申請入學、大學分發入學、科技校院 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等招生管道。除此之外,尚有許多其他入學管道或國外大學也使用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考生可留意相關招生資訊。
《11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調整事項》
一、配合 111 學年度起適用之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之考試調整:
(一)考科調整:
1.數學考科分為數學 A 與數學 B 兩考科。國文考科維持分節施測,其中原國文(選擇題)
調整為國語文綜合能力測驗(國綜)。
2.調整後,辦理 6 考科 7 節次;考試天數由 2 天增為 3 天。
(二)考試時間與日程表:
1.考試時間:國綜、國寫節次各 90 分鐘;英文、數學 A、數學 B 考科各 100 分鐘;社會、
自然考科各 110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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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程表:
日期 時間
1 月 21 日
(星期五)
1月22日
(星期六)
1月23日
(星期日)
上午
09:15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9:20
︱ 11:00
數學 A
09:20
︱ 11:00
英文
09:20
︱ 11:00
數學 B
下午
12:45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12:50
︱ 02:40
自然
12:50
︱ 02:20
國綜
12:50
︱ 02:40
社會 03:15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3:20
︱ 04:50
國寫
(三)成績使用方式調整:
分發入學管道可同時使用學科能力測驗與分科測驗成績;學測使用於分發入學之成 績表示方式,請參見本會另行公告之 111 學年度分科測驗簡章。
二、試題與作答及試務作業之調整:
依據本中心 110 年 8 月 6 日(五)所公告之 111 學年度考試簡章(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學科能力測驗),以及 110 年 10 月 19 日(二)公告之更新版簡章,重要調整說明如下:
(一)題型調整:
各考科除原有題型外,另有混合題型或非選擇題型;混合題型是指同時包含選擇
(填)題與非選擇題的題型,為題組形式。
(二)答題卷調整:
1.由原分開作答之答案卡和答案卷,調整為一張 A3 正反面答題卷,同時作答選擇題與非 選擇題,發放時會對折為 A4 大小。
2.答題卷第壹部分為純選擇(填)題作答劃記區,第貳部分為混合題組或非選擇題作答區。
3.答題卷第一頁右上方新增「確認答題卷應試號碼劃記欄」與「確認後考生簽名欄」。
*答題卷樣張請參見本會大考中心網站 111 學年度考試簡章(英聽、學測)專區公告之 更新版簡章第 50 頁附錄六、答題卷樣張暨作答提醒。
(三)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調整:
1.調整申請表件有關診斷證明書相關規定;調整特殊作答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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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查結果一律改由網路查詢,不再寄發紙本。
3.學科能力測驗與分科測驗之特殊項目應考服務採同步申請。但若考生未報名學測,或兩 項考試申請之應考服務不同,仍可於分科測驗報名期間提出應考服務申請。
(四)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增列:
答題卷與作答用筆相關說明與規定;攜帶動物或昆蟲等之罰則;答題卷簽名欄簽名之 規定與罰則。另更新版簡章新增不得污損、塗改或破壞答題卷之條碼或定位點記號等之規 定與罰則,請參見本會大考中心網站 111 學年度考試簡章(英聽、學測)專區公告之更新 版簡章第 35 頁試場規則及第 39 頁違規處理辦法。
(五)成績級距微調:
微調成績級距之計算,為加強精細程度取至小數第五位,第六位四捨五入。請參見本 會大考中心網站 111 學年度考試簡章(英聽、學測)專區公告之更新版簡章第 6 頁級距計 算方式。
《因應疫情調整試務作業訊息》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需求,本會各項防疫措施,最遲將於考前二週公告於本 會大考中心網站「最新訊息」及「學科能力測驗專區」,請考生特別留意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