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碩士班【複試-面試】
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1. 面試日期:106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六)
2. 報到時間:上午 08:30~09:00,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3. 面試時間:上午 09:00~12:00。
4. 報到地點: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大樓三樓 J3003 教室。
5. 叫號地點: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大樓四樓 J3003 教室 (請於面試開始前,至 該教室等候叫號) 。
6. 面試地點: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大樓四樓 J3001 教室。
7. 面試考生應同時攜帶「初試成績通知單正本」、「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 分證、駕照、健保卡等貼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正本),以便查驗身分;若發 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一律不准應考,考生不得異議。
8. 面試考生可攜帶資料:
(1) 如有個人作品之電子檔,請事先燒成光碟,並於光碟上註明考生姓名 與准考證號碼,於報到時一併繳交。檔案大小勿超過 100MB,否則 恕不受理(若作品為影片檔,僅支援WMV、MPEG、AVI、MOV、RM格 式)。
(2) 面試時得攜帶「個人代表原作品」,總數以 5 件為限,當日審查完畢 隨即退還(本系僅提供乙台筆電接單槍投影機,不接受其它設備)。 9. 面試方式:
(1) 請所有考生最慢於 9:00 前至 J3003 教室等候,按准考證號碼順序進 行面試。叫號 3 次仍未出現者,以棄權論。
(2) 面試時間每人 10 分鐘:自我介紹 4 分鐘;教授提問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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