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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屆全國技能競賽分區技能競賽簡章 修正對照表
修訂日期:111年1月4日 文號:技競字第1112100004號
修正後內容 現行內容 說明 備註
肆、 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資格:
(二)各有關機關、學校、
團體、公司行號、廠 商及訓練機構推薦方 式如下:
7.部分青年組職類需 具有丙級技術士證 者,方可報名:中 餐烹飪職類─中餐 烹飪(葷、素)丙 級技術士證;西點 製作及麵包製作2職 類─烘焙食品(西 點蛋糕、麵包、餅 乾)丙級技術士 證。
肆、 報名有關事項:
一、 報名資格:
(二)各有關機關、學校、
團體、公司行號、廠 商及訓練機構推薦方 式如下:
7.部分青年組職類需具 有丙級技術士證者,
方可報名:中餐烹飪 職 類 ─ 中 餐 烹 飪
(葷、素)丙級技術 士證;西點製作及麵 包 製作 2職 類 ─烘 焙 食品(西點蛋糕、麵 包、餅乾)丙級技術 士證;機電整合職類
─機電整合丙級技能 檢定學科測試成績及 格成績單。
因受 COVID-19疫情影 響,修正本(52)屆全 國技能競賽分區技能 競賽「機電整合」職 類報名資格,取消須 檢附「機電整合」職 類丙級技能檢定學術 科測試及格成績單。
北區簡章頁碼:P2 中區簡章頁碼:P2 南區簡章頁碼:P2
肆、 報名有關事項:
五、報名注意事項:
(五) 因受疫情影響,報 名 青 年 組 中 餐 烹 飪 、 西 點 製作 、 麵 包 製 作職 類者 , 若 報 名 時已 通過 相 關 職 類 丙級 技術 士 技 能 檢 定, 但尚 未 核 發 技 術士 證者 , 得 先 行 檢附 成績 單 通 知替代,但應於111
肆、 報名有關事項:
五、報名注意事項:
(五) 因受疫情影響,報名 青年組中餐烹飪、西 點製作、麵包製作職 類者,若報名時已通 過相關職類丙級技術 士技能檢定,但尚未 核發技術士證者,得 先行檢附成績單通知 替代,但應於111年3 月4日(星期五)前補
因受 COVID-19疫情影 響,修正本(52)屆全 國技能競賽分區技能 競賽「機電整合」職 類報名資格,取消須 檢附「機電整合」職 類丙級技能檢定學術 科測試及格成績單。
併同修正報名有關注 意事項。
北區簡章頁碼:P5 中區簡章頁碼:P4 南區簡章頁碼: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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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4日 (星期五) 前 補 送技 術士 證 影 本 。 逾期 未補 正 者 視 同 資料 不全 , 取 消 報 名資 格, 退 名 費不退還。
送技術士證影本。機 電整合職類如報名時 尚未取得丙級技能檢 定學科測試成績及格 者,應於111年3月4 日(星期五)前向原受 理報名單位補正該職 類學術科及格證明影 本。逾期未補正者視 同資料不全,取消報 名資格,退名費不退 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