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比賽(個人、團體賽)注意事項
1. 5 月 31 日至 6 月 3 日,每日放學後 16:50 開始比賽。請各參賽選手確認自己 參賽項目比賽時間及編號,並作完暖身運動。
2.本次比賽組別共分為國二男子組、國二女子組、(高中部)(綜高部)一年級 男子組、女子組、(高中部)(綜高部)二年級男子組、女子組,共 10 級。各 級各單項比賽均採計時決賽方式進行。
3.各級各單項、團體比賽,每位選手均由大會依序編號,檢錄時裁判將依編號 點名。
4. 參加兩項比賽的選手,可能會有兩個不同的編號,請選手務必詳記自己各單 項比賽的編號。
5.檢錄時若有選手缺席時,裁判得以下一編號之選手遞手遞補該組比賽(如編 號 5,6,7,8 的選手應同時出賽,假設編號 6 的選手缺席,此時裁判得以編 號 9 的選手遞補出賽順序即變成 5,7,8,9,以此類推)。
6.各級各單項比賽時間詳見秩序冊。於比賽前 10 分鐘點名,請選手注意時間,
前往檢錄場地(明遠大樓一樓走廊)點名。
7.選手於檢錄前應將泳裝(褲)穿著完畢,比賽後應立即離開比賽埸地。
8.選手除穿戴泳帽、泳鏡及禦寒大毛巾外,不得攜帶其他物品進入游泳池。
9.選手到達游泳池時不得喧嘩、跑、跳以及比賽時一律禁止跳水,裁判發令前 選手可先入水等候發令。
10.選手若因賽程變更,屆時確定無法出場比賽者,請於 5 月 31 日前向體育組 報備。負責老師:林游雯老師或林美蓉老師
11.個人項目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定之最新游泳規則及本規程特定之規定
(團體項目)
12.比賽場地及檢錄場地動線圖:
明遠一樓大廳
檢錄區(走廊)
往 B1
大門 成績公佈處 ︹涼亭︺
往 1 樓
側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