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官 話 到 國 語 和 普 通 話 ──
現 代 漢 民 族 共 同 語 的 形 成 及 其 發 展
王 理 嘉
一、文言和白話
中國幅員遼闊,自古就有方言分歧,而且相當嚴重,古代文獻 資料就有記載:「五方之民言語不通」(《禮記•王制》)。但同 時也存在著共同語,先秦兩漢時期古書中提到的「雅言」、「通語
(凡語)」等,指的就是一種通用語。當然它跟現代隨民族的形成 而逐漸產生的民族共同語性質並不相同,由於社會原因,方言當時 還不可能出現統一的勢頭,通用語對方言本身的發展也無多大的影 響,但它確實具有溝通大範圍交際的作用。否則,春秋戰國時期,
諸侯聘使往來,宣辭達命,孔孟周游列國,講學傳道,就是難以想 像的事了。所以,當時的「雅言」,「通語」就是在華夏區域內起 溝通作用的共同語。從先秦兩漢時期一直流傳下來的古代漢語的書 面語現在稱之為「文言」或「文言文」。
早期的文言文跟先秦的口語基本上是一致的,如《論語》、《孟 子》中記錄的對話大體上就是當時的口語,《左傳》、《史記》也 是在先秦口語基礎上形成的。後來,口語不斷地發展創新,而用漢 字記錄的不與統一的讀音相聯繫的文言文仍然沿用千百年前的古 代句式和詞語,並按書面語固有的傳統向前發展。最後終於導致與 口語完全脫節。比如,口語裡早就用「的、嗎、了、呢」了,文言 卻仍然用「之、乎、者、也」,口說的和手寫的完全成了兩回事。
於是,到了公元 6 世紀前後,人民群眾根據當時的口語開始創造一 種全新的書面語言,現在稱之為「古白話」它就是現代白話文的主 要源頭。
二、從官話到國語
19 世紀末在甘肅敦煌千佛洞發現的被塵封了好幾百年之前的 文獻資料、經卷書籍中,我們可以看到至遲在晚唐五代,即公元 9 世紀時,古白話已經用於文學作品的寫作了。這種叫作「俗講」的 作品,內容主要取材於歷史故事和民間傳說,用於向平民百姓宣傳 善惡報應,生死輪迴,勸人信佛。「俗講」的語言生動活潑、通俗 易懂,口語化程度很高,是一種完全不同於文言文的新的書面語言。
早期的白話文由於是和活的口語緊密聯繫的,富有生命力,發 展極快,越來越成熟。宋元之後,這種在北方話基礎上形成的白話 文,產生了大量的優秀的文學作品,其中有些後來成為聞名世界的 文學巨著,如《西遊記》、《水滸傳》、《儒林外史》、《紅樓夢》,
等等。這些文學作品膾灸人口,風靡全國,促進了口語的發展,對 民族共同語的形成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1919 年「五四」運動中,
經過新舊文化的激烈鬥爭,白話文終於取代了文言文,成為通行於 社會各領域的正式的書面語,即現代漢民族共同語的書面語言。
民族共同語包括書面語和口語兩個方面,漢民族口語共同語的 形成晚於書面共同語。自從秦始皇「書同文」以後,漢字的形和義 大體上是統一的,書面語可以通過「看」的方式進入各個方言區,
得到傳播和使用,而口語的交流則會受到各種因素的限制。但是,
從書面的文獻資料來看,由於社會發展的需要,元明以來,在全國 使用地區最廣的北方話的基礎上,一種後來被稱之為「官話」的共 同語也已經開始萌發起來了。到了清朝中葉,這種原本是通行於官 吏之間的官場「雅語」已經發展成官民之間的交際用語。鑒於全民 公共語言的重要性,清朝雍正皇帝曾親自下詔訓諭官員必須掌握
「人人共曉之語言」,還責令閩廣兩省設立正音書院,專門教授官 話。之後,這種官吏之間、官民之間交際用語又進一步被社會公眾 用來溝通地區之間的語言隔閡,從而逐漸發展成為民眾之間的共同 語,雖然它的使用範圍並不太廣,而且也還沒有成為大多數人的交 際用語,然而這確實是一種客觀存在,就其性質來說,它已經是一
種超越方言之上的民族共同語了。
官話是民族共同語的初級形式,它是社會群體在口頭交往中自 然形成的,所謂說官話大體上就是在書面語的基礎上使家鄉話盡量 向以京音為中心的北方話靠攏,因為北方話一直是流通範圍最廣的 漢語。當時的官話各自帶有濃重的地方口音,如「北京官話」、「天 津官話」、「山東官話」、「南京官話」乃至「紹興官話」、「廣 東官話」等。這種被稱為「藍青官話」(「藍青」比喻不純)的共 同語,顯然並沒有而且也不可能有統一的明確的語音標準,因為它 在社會群眾的一部分人中間自發地形成的。使官話這種初級形式的 民族共同語成為有明確的語音標準,並有意識有組織地向全社會推 廣的是民國初期的國語運動。
三、國語運動和國語注音符號
19 世紀末 20 世紀初,在西方政治文化的影響下,在「開發民 智」、「教育救國」的社會思潮中,先後湧現了三大語文運動:白 話文運動、國語統一運動和漢語拼音運動。之所以稱之為「運動」,
因為語言文字問題關係到整個社會、整個國家,這種變革在當時具 有廣泛的群眾性。
國語統一運動的發端可以追溯至 1903 年,當時清政府的《學 堂章程》開始規定:「各國語言,全國皆歸一致……中國民間各操 土音,致一省之內彼此不能通語,辦事多扞格。茲以官音統一天下 之語言,故自師範以及高等小學堂,均於國文一科內,附入官話一 門」。因為「此種官音,即數百年來全國共同遵用之讀書正音,亦 即官話所用之音。」到了 1911 年滿清王朝的最高教育機構——學 部在清政府即將崩潰的前夕,召開了中央教育會議,通過了「統一 國語辦法案」,並建議成立「國語調查總會」,審音標準以京音為 主。從此,「國語」這一名稱開始取代了「官話」這一名稱。
1913 年教育部召開讀音統一會,確定國語標準音:以京音為主 而兼顧南北,吸收了江浙話的濁聲母、尖團音、入聲等。這種國音 後來被人稱為「人造國音」,實際上是沒有人說的,因為它不存於 任何一種自然語言中。所以,建立在這種「聯合音系」上的注音字 母正式公佈(1918)之後,不久就發生了「京(音)國(音)」之
爭,有人要求當時的教育部重新制定字母,以受過中等教育的北京 本地人的話為國語的標準音,也就是採用單一的北京音系。這一主 張經過大討論,歷時五年之久,最後終於取得大多數人的共識,並 在 1926 年召開的「全國國語運動大會」的《宣言》中得到確認:
「(國語)這種公共的語言並不是人造的,乃是自然語言中的一 種;……還得採用一種方言,就是北京的方言……北京的方言就是 用以統一全國的標準國語。」自此之後,國語注音全部改用北京音,
叫「新國音」,以別於 1913 年由各省代表投票表決的「老國音」。
注音字母也隨之作了相應的修改。
作為全民標準語的國語,它的語音系統體現在注音字母中。注 音字母雖然採用漢字筆劃式的形體,但也是一種拼音字母,而且是 中國第一套由國家正式公佈的法定的拼音字母。從歷史發展的角度 來說,注音字母是晚清至民國初期漢語拼音運動(切音字運動)的 階段性的小結。當時為「使男女老幼皆能讀書愛國」而設計的拼讀 漢字的切音方案將近三十種,其字母形體以漢字筆劃式為多(13 種),採用拉丁字母的是少數(5 種)。早期的切音方案多為拼寫 某種方言而設計的,國語統一運動掀起後,在拼甚麼音的問題上意 見漸趨一致。大家認識到「語言必歸劃一,宜取京話……京話推廣 最便」(王照語)。之後,拼音運動與國語統一運動彼此配合,互 相促進。當時,拼音是洋玩意兒,國語採用洋而不失漢字之本的簡 單的筆劃式的字母作為注音工具,是符合民國早期的社會民情的。
現代漢民族共同語從清末的「官話」到民初的「老國音」,到 二十年代中期的「新國音」,經過三個發展階段,歷時幾十年,終 於確立了自己的標準音——北京語音,從而開始向民族共同語的高 級形式——民族標準語的方向發展。
四、普通話和漢語拼音方案
1955 年 10 月中國社會科學院主持召開了全國性的「現代漢語 規範化學術會議」,會議的主要內容集中在一點上說就是:對民族 共同語加以明確的全面的規範並在全國範圍內大力提倡、逐步普 及。會後就開展了漢語規範化運動和推廣普通話運動,前一個運動 要求對民族共同語內部語音、詞匯和語法方面的分歧加以整理、加 工,明確各方面的規範,盡量減少內部分歧;後一運動則在各個地
區掀起了學習普通話的熱潮,使學習普通話在全國蔚然成風。同 時,為了配合推廣普通話,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加快步伐,研製給 漢字注音和拼寫普通話語音的方案,1956 年發表了供討論的《漢語 拼音方案(草案)》,經修訂和反復審議後,1958 年被批准作為正 式方案推行。
漢語規範化運動、推廣普通話運動跟過去的國語運動是甚麼關 係?國語運動的宗旨從來就是十分明確的:「國語統一」和「國語 普及」,到了二十年代中期正式以北京音為標準音,以北京話為標 準國語。因此,從運動的性質和目標來說,國語運動和漢語規範化 運動、推廣普通話運動都是民族共同語從初級形式向高級形式(標 準語)轉化過程中的不同發展階段,其目的都是為了推廣民族共同 語並使之走向規範化,成為全國各地區大多數人都能使用的民族標 準語。
五十年代的現代漢語規範化學術會議顯然把民族共同語的發 展推向一個更高的階段。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 正確闡明了民族共同語與地域方言的關係
「全國國語運動大會」正式宣告以京音為標準音,這是它的歷 史功績,但《宣言》中說:「北京方言就是標準方言」,「就是用 來統一全國的標準國語。」這種說法至少在字面上把方言和共同語 等同起來了,其後雖然在《國音常用詞匯》(1932)的序文裡說明 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係用其音系,而非字字悉從其土音,但為時 已晚,以至於在六十年代台灣學者董同龢先生還為此對台灣小學課 本的注音提出了意見。而現代漢語規範化學術會議則對這一問題有 了明確的闡述:普通話是經過規範和加工的民族共同語,它是為全 國各個地區服務的全民交際用語,普通話不等於北京話。推廣普通 話也不是要取代地方方言,而是要求在使用家鄉話的同時,學會一 種可以通行各省各地區的共同語,以利全社會的發展和建設。
2. 全面闡明了語言規範化的內容
現代漢語規範化學術會議上對民族共同語的語音、詞匯、語法 等各方面的規範作了廣泛、細緻的討論。僅就語音方面來說,除了
語音標準外,還討論了異讀字、輕聲、兒化等許多語音規範問題。
會議明確地指出,規範的總原則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 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之所以對語音作了 明確的規定,那是因為不這樣,就不便於大家學習,民族共同語的 口語形式就難以統一;之所以不對詞匯、語法作出明確的規範,那 是因為這兩方面無論就它們和方言的關係或自身的性質而言,都是 無法具體限定的,只宜於定出一個寬泛、大致的範圍,然後隨語言 的發展而隨時加以規範。會議對民族共同語規範化的討論以及會後 展開的工作,其內容顯然比過去全面深入得多。
在這次會議上,現代漢民族共同語正式獲得了「普通話」這一 名稱。從歷史上看,「普通話」和「國語」這兩個名稱早在清末都 已出現了。1906 年朱文熊在「切音運動」中提出「普通話」這個名 稱,他的解釋是「各省通行之話」,民國時期國語運動代表人物 之——黎錦熙先生對「國語」的解釋也是「北京受過中等教育的人 交際、講學所用之普通話」,可見這兩個名稱所指相同。普通話這 一名稱一方面包含著對國內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尊重,另一方面也 是為了強調其普遍性,以便推廣。目前,「國語」這一名稱仍在台 灣使用,而實質性的問題則是大陸的普通話與台灣的國語究竟是什 麼關係?國外有學者在台灣考察了實際情況後,把用於正規書面語 言以及電視廣播上的國語稱之為「標準國語」,並定義為「基本上 是北京方言減去帶極端口語味道的地方特徵」,「是大陸與台灣都 作為國語來推廣的言語形式」。此外,又把日常生活中通行的主要 受閩南話影響的國語稱之為「台灣國語」,它「是一種具有明顯過 渡性質的國語變體」。這種看法是切合實際的,這樣,台灣的標準 國語相當於大陸的標準普通話,而作為標準國語變體的台灣國語則 相當於標準普通話的地方變體,如上海普通話、福建普通話等等。
總起來說,都是統一的民族標準語的不同變體。
最後,如何看待普通話漢語拼音方案和國語注音符號?首先,
從發展上說,它們都是三大語文運動之一——漢語拼音運動的歷史 產物,其次,它們都是依據北京語音設計制定的,都是為漢字注音 和推廣民族共同語服務的,所不同的只是字母形體。當初,注音字 母公佈時就有人對採用漢字筆劃式的字母形體提出了意見,認為
「採用羅馬字是採用拼音文字最自然的一個辦法」,「凡去羅馬字 而他求別種拼音文字的……是捨大道而弗由……」(林語堂語)。
之後就設計了「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作為「國音字母第二式」
公佈(1928)。三十年代,又出現過「拉丁化新文字」運動,在工 農群眾中傳播時間相當長。可見,漢語拼音方案直接採用拉丁字母 是符合漢語拼音運動的發展趨向和世界潮流的,而且方案的設計和 制定又充分吸取了包括注音符號、國羅和北拉在內的各種拼音方案 的優點。所以,這個方案是半個多世紀以來漢語拼音運動的歷史產 物,是中國人民創制漢語拼音字母的歷史經驗的總結。最近,據香 港報紙的報導,台灣教育部已宣佈擬於兩年後,即 2001 年將採用 大陸的漢語拼音法,並把它列為小學必修課程。可見,海峽兩岸對 漢語拼音方案是有共識的。
五、21 世紀的民族標準語
從官話到國語和普通話,現代漢民族共同語從初級形式走上了 向高級形式民族標準語發展的道路。目前,我們的民族標準語 雖然已經存在,但普及的程度還遠遠不夠,要達到全國範圍的推 廣、方言區大部分人都會使用的地步,還有相當長的距離。另外,
標準語自身也還有不少規範不明確的地方需要逐步去完善。
二十年代的國語普及使國語完全佔領了廣播、電影、話劇等領 域裡的陣地,並在城市小學語文教學中得到了初步的一定程度的普 及。五十年代中期至六十年代中期的推廣普通話運動進一步在學校 裡和社會上擴大了普通話的使用範圍,加深了普及的程度,湧現了 不少縣一級學習普通話的先進單位和模範人物,並在政府主管部門 的領導下多次召開了全國性的普通話教學成績觀摩大會,推廣學普 通話的先進經驗。八十年代起,推廣普通話的工作更隨著全國政 治、經濟、文化的發展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新時期推廣普通話 的工作有一個前所未有的重大舉措,就是頒佈了《普通話水平測試 大綱》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並於 1994 年起在教育系 統和廣播電影電視系統中率先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對這些領 域中的教師和工作人員要求持普通話等級合格證書上崗。1996 年測 試工作擴展到香港,推動了香港中小學的普通話教學工作,擴大了 普通話的社會影響。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實施使民族標準語的推 廣工作大大地加快了步伐,並進入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階段。
21 世紀的民族標準語將繼續向規範化的方向邁進,並通過書面
語的渠道,在北京話的基礎上,對地區語言(包括北京話自身)繼 續發揮巨大影響,同時地區語言特別是經濟、文化、科技較為發達 的方言,如吳語、粵語等,也將通過書面語言對民族共同語發生較 大的影響,從而使最終將在全國通行的共同語成為更加優雅、更加 精煉、表達力更為豐富的全民標準語。
21 世紀的民族標準語將成為通行於全社會各領域的為大多數 人掌握使用的教學用語、工作用語、宣傳用語和交際用語。
(本文應香港教育署的約請,在香港中文大學三 次學術報告的基礎上修改補充而成,供香港教育 署發給本地區中小教師參考閱讀。1999 年 10 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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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胡名揚(1987)《普通話和北京話》,載《北京話初探》,商務印 書館,。
3. 何九盈(1995)《中國現代語言學史》第一章,廣東教育出版社。
4. 王理嘉(1998)《二十世紀的中國語音學和語音研究》,載《二十 世紀的中國言學》,北京大學出版社。
5. 廖秋忠(1989)《國語在台灣之演變》評介,載《國外語言學》。
作者簡介
王理嘉教授,漢語語音學專家,曾任北京 大學中文系主管教學副系主任、北京大學中文 系現代漢語教研室主任,於 1996 年起兼任國
家語言工作委員會測試中心教授。王教授講授 過的課程主要包括音系學基礎、語音專題研 討、語音研究、普通話音位研究等。他也曾於 美國、韓國等大學任客座教授,並於泰國、香 港中文大學等學府進行學術訪問。
王教授著作甚豐,已出版有《音系學基 礎》、《二十世紀的中國語言學(廿十世紀中 國語音學和語音研究)》、《現代漢語》、《語 音學教程》、《北京語音實驗錄》、《粵港人 學習普通話讀本》等,其中《音系學基礎》,
是我國第一本專門介紹現代音系學基礎的入 門書。2003 年將會出版《漢語拼音方案和漢民 族標準語》一書。王教授發表的論文近 30 篇,
主要是北京話和普通話的語音、漢語詞彙和漢 語教學等方面的研究。